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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夫妻受贿30万一人判8年一人缓刑

 常心舟 2011-12-01
局长夫妻受贿30万一人判8年一人缓刑
发布时间:2011-12-1 【 14次【评论

  本报讯(记者 付迪西)开县原国土房管局局长廖家启受贿案二审终于尘埃落定。11月29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廖家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1万元;其妻子周贤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没收财产5000元。撤销了一审法院判处的玩忽职守罪。
  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廖家启原是开县国土房管局局长,其妻子周贤玲原是开县发改委主任科员。2003年下半年,在开县国土房管局办公大楼招投标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让万州一家建筑公司顺利中标承接下大楼工程。2006年5月,该建筑公司负责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送给廖家启夫妇“感谢费”30万元。2年后,由于害怕暴露,廖家启夫妇又将钱全部退还。廖家启夫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另外经查明,2004年廖家启在担任某迁建工程项目小组组长时,资金超额拨付并没有严重不负责的行为,故撤销一审法院判处的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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