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场证明”的方法相比起华而不实的“密室杀人”,我更欣赏不露痕迹的“不在场证据”。因为“密室杀人”明显是不可能发生的,因而更会引人怀疑;而“不在场证据”则是隐性的不可能事件,可以使自己被怀疑的几率降到最低。而且巧妙安排的不在场证据还可做到嫁祸他人、让人以为是外来者犯案等作用,这些都是“密室杀人”所不能做到的。正因为不在场证据是如此普遍、实用的手法,它在推理作品中出现的几率也居高不下。推理女王阿嘉沙·克里斯蒂虽以其独特的“写人性”而闻名,但她最负盛名的几部传世之作,例如《尼罗河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等,还是靠那令人惊叹、匪夷所思的不在场证明诡计而铭刻在读者心中的。 “密室”毕竟只有不多的十数种模式,但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法几乎可以说是无限的!再加上我本人涉猎的推理作品毕竟有限,因此这篇文章仅为抛砖引玉之用,还请各位不要见笑。~我现在姑且把所有的不在场证明归为“时间性”、“地点性”、“人物性”、“机械式”四大类—— 说明:找个证人陪在你身边,伺机把他(她)的手表拨快,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藉口离开行 凶并回来,这样这位证人便能给出你在那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了。这是现实中最可行的方法之 一,但也很容易被识破。 般不高,毕竟人的耳朵是没那么容易被录音跟真人说话声混淆的。 与真人声音分辨出来,而且它的巧妙之处更在于用厚布幕隔音这一点上。 尚未发生,粉碎了则是案发之后),那么设法在这个物品上用点小诡计就能混淆时间判断了。 两个女神像。金田一小说《邪宗观迷案》,一本书明明立在大家面前,但其实只有厚厚的封套 而已,里面的书页已被撕下了! 复出现的事物作证而已。 件》中每天都会响起的正午钟声。 但事实是凶手利用了一条隐藏的捷径。这个思路很多人都会想到,但要将这一捷径彻底隐藏, 不为人知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件》是把“捷径”反面利用的极佳例子。 场!尸体是事后才被运到那里的。 场”,最后还用一把火毁尸灭迹。《怪盗绅士杀人事件》的精彩之处则在于运送尸体的方法。 被射杀,其实凶手却是在身旁下的手。 则是似远实近。 小说家一般不屑使用,要用则一定要做到非常出人意料的效果才行。 人说了慌! 定了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因此,在传统推理中法医一般是不许说谎的。但偶尔也有法医作假 证,甚至法医本人就是凶手的情形。 他(她)的样子在别处露面;高级手法则有凶手与死者互易容貌、将两个死者互易容貌、肢体 拼接这样大胆的心理诡计。另外,推理小说中一般不允许双胞胎的出现。 閳机关宅杀人事件》。最经典的要数克里斯蒂《阳光下的罪恶》了。 案,回到“受伤”处再真的把自己弄伤。 人在明的极其有利的环境。之后再杀人时,若想嫁祸给某人,就专挑他(她)一个人没有不在 场证明时下手;若想引起众人恐慌,则可找一个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动手。操纵大 局,得心应手。人们肯定不会怀疑到一个“已死”的人头上的!只是要怎样让别人确信你“已 死”却是一件极难办到的事情。 《无人生还》。 日志”里口口声声说什么“女儿啊”,一开始就把我们完全引向了岔路。更有甚者,你能想象 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会犯案吗?在克里斯蒂及横沟正史的作品中均有着这样的例子,另人 拍案叫绝!为免降低大家阅读时的趣味性,我就不说出作品的名字了,大家自己去找吧。 性”不在场证明当中的。 田一小说《新歌剧院杀人事件》里的蚊香,还有《上海人鱼传说杀人事件》里的用镁光灯照射 使得冰块溶解。 …… 杀人事件中,凶手利用电话主机与分机的切换来制造自己不曾离开的假象。 点着打火机。《录像机杀人事件》中,利用录像机弹出录像的力度把花瓶砸在被害者头上。 见至少两三个机械式诡计。让我们意识到日常生活中被忽略的每一点小常识都可能成为杀人的 技俩。而金田一的作者天树征丸先生却像一个心高气傲、老气横秋的宗师那样,不屑于使用这 种简单、“低级”的手法,而非得要在“认错房间”、“影像投映”这样华丽而“高级”的手 法上动脑筋。不但使得金田一的后期给人太多重复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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