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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是书法艺术

 云中公子 2011-12-09

什么是书法,什么是书法艺术,面对这个问题许多人都是很茫然的,甚至,就连学习了多少年书法的人也是一片茫然的。当然,现在有许多人只学书法不学文化。要想把这个问题讲清楚,那也不是三言两语的事情。甚至也不见的能讲多清楚,也是要打问号的。书法修养到了一定的程度,只能是心领神会,不可言传的。因为“艺术就是解决用语言讲不清的那点东西”。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谈一谈个人多年来在书法认识上的一点看法,对于不对自有大家的公论。我认为:要谈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搞清楚什么是写字,什么是书法,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艺术。在这里我主要谈的是书法与书法艺术之间的内在道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世上万事万物的道理相互吸引、相互借鉴、相互弥补、相互发展。道理明了就能做到心中有数,脚踏实地。道理不明,方向不清,容易误入歧途,不可能走上大道,更谈不上把事情做好。做任何事情都要以“明理”为上的。艺术是有“原则”没有“规矩”的,是在遵循“原则”的基础上加入个人的“情趣化”启迪他人的思想这就是艺术。

书法是重在“法”上,书法艺术是重在“情”上。书法的“法”是书法艺术的基础,是为书法艺术而服务的,是保证书法艺术的发展做准备的。书法、抒发,书法与音乐一样都是抒发自己的胸怀和思想志趣的。只有,有了这种能力才能上升为书法艺术的这层领域上,才能上升到“以书代言”的本位上,才能上升到大师的尊位上。

中华民族的书法艺术:必须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以软笔为工具的,以表现自我的坚质浩气的意足神完的心里品质。更进一步地讲,就是个性的、达意的、化法的、得道的一种来去自由的神采飞扬的气韵,

目前据我知道,使用汉字的书法艺术有两种称谓:一种叫书法,一种叫书道。我们中国叫书法,日本叫书道。从字面上看,我个人认为,书道之称比书法之称更为贴切一些,它直指书法艺术的核心。因为,“法”是一种硬性的规定,“道”是一种能伸能屈的柔性原则。所以说,法与道之间从独立的角度来讲,它们各自有着各自的内涵,各自有着各自的职责,各自有着各自的境界。法无情,道有意,概念不一样,所属的范畴不一样。“法”是无血无肉的机械的死东西。“道”是有血有肉有情的活物。“法”与“道”从社会的角度来看,通观古今中外,每个社会从它的内在来说,都是以道德准则为上的,并不是以“法”规为上的。法规也只是为高标准的道德社会而服务的一种工具。法规也只是起到监督每个人,做人做事是否符合社会道德要求而存在的,法规也只是为推进道德的良好发展做保证的,而道德才是社会的良好的真正体现。艺术呢,来源于生活,它和生活的常理是一样的。“法”是不能凌驾在艺术之上的,也不能把“法”看作是艺术的标准。“法”只是一个对的基础;“道”测是意美的开始,它们之间还隔着一层。法,一旦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按照“法”去行事去运作去生活,人人都是可以做的到得。可是,“道”却不然,道的把握是灵活的多变的因势利导顺势成型的,不是谁想咋地就咋地的,那是需要修养、阅历、胆识、才能做到的一个境界。书法的历史证明:小成于术,中成于法,大成于道。不同的人、不同的修养、不同的阅历、不同的胆识、做到的境界又各有不同。根本不是以毕业院校、师承关系、社会地位所能为之事,而是和书家的思想创造性有关。最终要看你的见识与学养,你的人生品味与才情,你的胸次与胆识有着必然联系。同样的材料,一个人可能建造一座雄伟的宫殿,而另一个人却只搭了一个厕所;同样的一块玉石,一个人雕出一个赏心悦目的美丽天使,而另一个人却搞出了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怪物。同样是一句话,有的人说出来动听,有的人说出来让人讨厌。同样是学习书法,有的人得到的多,有的人就得到的少;有的人得到的真,有的人就得到的假;有的人得到了这,有的人就得到了那;有的人掌握了“这”是真理,有的人照搬来“那”就成了谬误,这就是“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的道理。“道”是包罗万象的是艺术的涵盖用词,艺术就是道的生化,它是简单的无为的无形的无欲的无冲突的最高境界。说到这里我要声明一下,我并不是说我们中国的书法就不如日本的书道,其实并不然,我们中国的书法依然是按照道的大化发展着我们的书法艺术的。只是与日本的叫法不一样罢了,(日本虽然叫书道,但是,它也未必都能达到道的境界)。汉字是中国的,书法艺术是中国的国粹艺术,我们中国是书法艺术的鼻祖,那我们的发展实力就不用言明了。明 祝允明草书《牡丹赋》 - 伴月轩主 - 伴月轩主

书画大师齐白石他老人家说:大道纵横,放胆去行。这就说,书法学习不应该局限在某种范围之内,更不应该“知有古而不知有我者也”,应该是在有限的基础上放射出无限的光芒;应该是,要根据自己的修养、阅历表达自己的心情。挑自己的水,做自己的饭,品自己的味,我发我光,我之为我,自有我在,我耀我土来雕刻自己才是自己。应该抛弃掉那些所附会的形式,抛弃掉那些教条的偏见,全方位地、充分地、广泛地发挥自己,表达自己,让自己的思想流动起来,不要被社会的人群所淹没,要做到“七拳并用,八面出锋,游刃有余”来实现自己的艺术价值,决定自己的造诣。可是,在书法艺术这条大道上还有什么“野狐禅”之说,所谓的“野狐禅”就是有些人认为的“下笔无由”,也就是笔法、线条、章法有没有历史来源,没有家派的出处,看上去眼生,味异,就统统地视为“野狐禅”。因为在《书谱》上,有“下笔有由”这一说法。下笔有由的意思就是说:出自那家那派或者是像那家那派……其实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书法艺术能不能精神饱满、神采飞扬、气韵充实、意象生动;能不能大气扑面生龙活虎的给观赏者以心灵的震撼;能不能将书家奔腾激昂的情感倾注于作品的字里行间;能不能高于那些靠技巧法则创作出来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属于能品)这才是至关重要的。只要能达到这一点就不论出自那家,不论是什么用料,不论是什么颜色都是中国书法艺术的内在文化。如果达不到这一点,达不到以“艺术”感人为目地的这一点,就是说:下笔有由,有出处,像张三李四那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也是没有什么出息,只是一个行尸走肉而已,是苍白无力的,同样是抓住了芝麻丢掉了西瓜的病态一种。所以,书法学习要以中国文化为主,要以下笔有由为辅。可是,现在有许多人把概念颠倒,死报着那些早已腐烂的应该被淘汰的历史观点不放,还自以为是,高高在上,当圣旨的来供奉,不知云里雾里地了不得了,指手划脚评判别人的作品,看不到下笔有由这一点,甚至有这一点他自己看不懂,就认为是什么“野狐禅”,不入规矩,统统地打入地牢。其实,并非如此。根据“天是空的,路是通的,大道无形,条条大路通罗马”的精辟理论,又哪来的什么“野狐禅”哪。我个人认为“野狐禅”之说实属封建社会的权力保守概念,以此类推,难道说《中国书法家协会》以外的协会都是野狐禅了吗?我认为这是容不得别人,是一种无赖的独尊表现,是限制发展的紧箍咒。如果说他持有这种观点是无意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上的修养差别,认识上的一个差异;如果说是有意的,那就是妒嫉别人的私心问题和自己的品德不高问题了。其实,今天的书法艺术和一百年以前不一样了,今天的书法艺术是为全社会服务的,而不是为那一个人或那几个人服务的,一个人或几个人也是代表不了全社会的。人类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地创新,不创新就不能发展,不发展就无法生存。我的格言是:创新、创意、就是根基于内而独立于外的一种思索,一种立异与升华。一件艺术品只要它不是重复地再现,能给人以赏心悦目的心旷神怡的感染力,它就是有价值的;只要能达到艺术的自然、品质的泰然、风度的坦然,合理的变化、统一的完整,它就是一件好的艺术品。事物是由对立统一而存在的,由斗争变化而发展的,这就是艺术。至于它出自那里不出自那里,出自那家不出自那家、那都是没有必要的附加条件,是框框,框框的生命是无法将充足的激情表达出来的,也不会像篝火那样的自由壮美。文化艺术必须是走出去、请进来,不断地循环往复,清空、灌满,才能保持鲜活而旺盛的生命力。艺术是没有固定格式的,因为,任何一种固定格式都是对艺术生命的一种羁绊。习武从艺向来是不拘一格的才能创作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武术家霍元甲、李小龙,王乡斋,艺术家梅兰芳、齐白石,刘庸等就是最好的例证。古人讲:“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如果将不合适宜的格式化东西不断地往下延续,如果将什么或什么强加于人那必将是事得其反的,必将是给书法艺术带来巨大的灾难。创新,没有崭新的思想也谈不上什么创新。创新,首先不能是唯唯诺诺,毕恭毕敬,按部就班,死搬硬套。创新,首先要敢于有所蔑视,敢于大胆的蔑视,有敢于把皇帝拉下马的胆略,才是品格独立的开始。书画艺术最讲究的就是品格的特征嘛。人到无求品自高,至人无己,圣人无名,神人无功,路人无为,不求像谁,不求出自那,只是有所为而无所为地一个心眼地用笔墨展放着自己的心灵给大家。创新不外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旧有的基础上经过有明显地变革出新;一种是在从来没有的基础上而诞生(后者是真正的自主创新)。一句话,创新就是造反嘛。但是,创新必须要尊重几千年来形成的民族的欣赏习惯。就是,既要有学术性又要有观赏性,这才是创新。光有学术性大家不接受,光有观赏性专业不看好。所以说,必须要在两者的结合上,才可谓是创新、才能有自己的一片天地。苍天不是也在创造着奇妙别致、精美绝伦、无与伦比的各种各样的艺术品吗。像奇石、根艺、冰花、各种山峰的造型,树木、花卉、水汶,还有那丰富多彩的千变云霞、大海波涛,等等、等等都给人留下了震撼的惊奇的久久不能忘怀的奇特景观嘛。难道说它们也得需要有出处吗,也得需要出自那家那派吗?千手观音的舞蹈又出自那家又出自那派哪?当然,要说出自那家那派的话,我敢肯定地说一句:是出自自然之家、是出自生活之家、是出自艺术家之手的。要是说非地出自那家那派的话,我想再问一下,我们的书法学习,现在可以出自古代人,古代人可以出自上古代人,那上古代人又自那家哪?又出自谁人之手哪?古代没有的东西难道说我们现在就不应该有了吗?现在没有的东西难道说古代也不应该有了吗?这都是些霸王条款强盗逻辑,不尽人意的机戒的僵化的传承。清代石涛在一幅画的题文上意思是说:“古人未立法之先,不知到古人向什么样的成法学习,古人立法以后又不容许今人离开古法,于是千百年来就不让今人出人头地了。”这段话表明了石涛主张追求事物的本质,而不是事物的形式,反对以古人的成法所拘的见解。我的看法是:在古人立法之后也并没有说不容许今人离开古法,而是庸人自扰之,以误传误自误误人,是今天的人不容许今天的人离开古法。他们就不知道今古是怎么来的。没有今又那来的古,没有古又那来的今。其实古人也是今人,今人也是古人;今天的今人就是明天的古人,昨天的古人就是今天的今人嘛。说的简单一点,还是一句话:书法艺术只要符合自然之理、生活之理,做到“书达意、画寄情”神采飞扬满纸云烟就是成法。艺术的门类繁多,它们追求神采的宗旨是一样的。而书法这门艺术更是以神采为上,如果失去了神采就好像是日月无光,死灰暗然;就好象是一个人疾病缠身没精打采。

书画大师齐白石也说:“我是学习人家的,不是摹仿人家的,学的是笔墨精神,不管外形像与不像的。”还说:“余刻印不拘前人绳墨,……”听听,学的是内涵、是本质之理,而不是外表。这又是一代宗师的声音,难道还不能说明点什么吗。善取古人“书神”的自能得到没有一笔不似古人,而又没有一笔是古人的玩味。古人的一些观点或今天有的人的观点,也许在当时的那个环境条件下是需要的、似乎是合理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横向联系的拓宽,彩色丰富了,速度加快了,想象广阔了,交际广泛了,通讯、印刷、媒体、文化传播的普遍提高,地球也实现了毛泽东的“小小寰球”的预言,缩小了,变成一个村庄了,是一个数字化的信息时代了。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和其他艺术触类旁通、融会贯通哪;为什么就不能有“墨外之墨、笔情色趣”哪?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天外之天,山外之山、人外之人、楼外之楼”的境界哪?所以说,过去有的理论现在也许就不需要了、不正确了,不合理了。比如,“通假字”两千年来一直使用着,认为是对的,实质上就是一个错别字,本是不能使用的。要是单从书法艺术的情理来讲,使用通假字也是可以的,不妨什么大事。我有一句格言:历史的发展就是靠一个“理”字,起到了推动作用。怎么说呢就是不合理的就要推翻、就要打到、就要废除。就不能做为理论指导了,更不能做为唯一的指导了。即便是需要,也不能均等化一,也不能因为它排斥了其他的,也不能肯定地否定了其它的。因为人类的知识概括起来都是通过经验、科学、哲学而得来的。所以,书法艺术乃至其他艺术只要符合这个范围内的规律,符合这个人间烟火内的真情实感,我们就不能认为是“野”,不能认为是不合规矩的,更不能人为地规定一个“野”字。抱着这种观点不放的人,关键是自以为修成了,是老大了,能吆五喝六了。事实上,别人学到的东西他不一定学到,他学到的东西不一定是需要的。继承传统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不了解原有的东西,也就谈不上什么继承;不了解原有的东西,也谈不上什么发展。但是,传统不是锁定在过去而是包括现在以及未来的。叶朗先生说:“传统是一个发展的范畴,它具有由过去出发穿越现在并指向未来的变动性……传统并不是凝定在民族历史之初的那些东西,传统是一个正在发展的可塑的东西,它就在我们面前,就在作为过去延续到现在。”继承传统也应该与时进取地,不是照搬地继承。继承传统有大继承和小继承,大继承是属于宏观的继承,小继承是继承中的继承是微观的。我们现在要大力提倡宏观的继承,只有宏观的继承才能繁荣书法事业,才能在书法艺术里百花齐放、蒸蒸日上。不能死抱着微观的东西不放,不能搞那些传统中的传统,继承中的继承。因为,微观的继承在今天这人山人海的书法队伍里,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到若干年以后,甚至就是现在,一动笔就出现了于前人的重复或今人与今人的重复,所以只能使自己萎缩、枯竭、变小,最终是无路可走,死于继承。书法的学习就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将过去的理论文化加以肯定与否定的一个哲学过程。所以说,该丢掉的就应该丢掉吧,轻装上阵,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书法艺术的发展。实现书法艺术的创新,不敢接受新的尝试,也就无法释放新的能量。书法作品需要创新,书法理论也应该不断地创有新意,去指导书法实践。创新不是要增加多少,而是要不断地精简,删除那些华而不实非本质的东西直入核心。不能死抱着那些已经死去的或许是奄奄一息的没有实际意义的观点来衡量今天的书法艺术了。其实,一件艺术品也好或一件政绩作品也吧,它是不需要当今那个人或那几个人来评定的。它是需要全社会的评定和未来的历史评定乃至群众的评定。举个例子:远的不说就拿近的来说,书画大师齐白石的篆刻作品一开始也有人反对嘛,指责他是“旁门左道、野狐禅”吗。不认可大师的东西,但是多数人心里是明白的,大师的心里更是清澈明镜的。可是现在哪,大师就是大师。原来指责大师的人不外乎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妒嫉心在做怪;一个是学问修养低于大师一个层次甚至是两个层次。所以才会产生相对立的观点。在那远的来说,明朝的徐渭,他的书法艺术在当时也是不被人们所看好嘛。“半身落魄已成翁,独立书斋啸晚风。笔底明珠无处卖,闲抛闲掷野藤中。”可是现在哪,他的作品价值百万,而在《徐渭行草应制泳墨诗》是这样评定的“此轴书法以法度而言,可讥笑为野狐禅之类;而以“书如其人、书为心声”书法之所以解“尤物移人”的本体来看,此轴书作抒发震荡的心情,激烈的情感,狂放的才情,洗刷胸中之磈磊,这与其晚年“乐难顿段,得乐时零碎乐些;苦无尽头,到苦处休言苦极”之悲愤、压抑、无奈的心境相合,故见情见性,真挚感人,充为神品。”听,又充分说明了什么哪?充分说明了“法”只是一个对的基础,是低层次的东西,不是书法艺术的境界。同时也说明了只有行草书才能真正地进入抒情达性的目地;只有行草书才能凭借着书者的才情任性地诉说着自己的喜、怒、哀、乐、悲,酸、甜、苦、辣、咸,才能不论书法而论书神的。也充分说明了书法创作也是不能面面俱到,只要突出了“神采飞扬,气韵生动”这一特点,只要突出了抒情达意这一人情味,就符合了书法艺术的大法。毛主席与郭沫若题赠齐白石有一上联是:“丹青意造本无法”,所以说,书画创作不能以法害意,只有意大于法才能真正地达到抒情达性。才能真正地符合了书法艺术的情感宣泄及升华的载体,也就是本体的要求。为什么书法史上只有“草圣”而没有其他什么“圣”哪,因为,只有草书才是意大于法的书法艺术,只有草书才能自由地挥洒书家胸中的块垒。中国书法的真正体现就是书家用自己的修养见识感叹现实缅怀历史。没有别的。音乐的最高境界是“无词”,武术的最高境界是“无招”,书法的最高境界是“无法”。老子的最高境界就是“大象无形、大声无音、大美无形、大爱无边、无为而治”嘛。这也是前面讲到的书法与书法艺术的又一个区别。当然,我们中国的书法一词已经是涵盖了艺术的内容了。

我们继续沿着评定的路子往下走,张旭是谁评定的,怀素又是谁评定的,他们分别是那家的会员,是那个评审团,都不是。我认为张旭、怀素等他们的传承就是因为大家看着好、看着神气、看着动人,你传我,我传他就这样多层次、多元化地一代一代传到今天。没有现在那样,弄上几个人,拿上高级待遇,关着门,拉着窗帘,装龙变虎的,神乎其神的,故弄玄虚的,交头接耳地一捏鼓、一个所谓的大奖出来了,懵!紧跟着,报纸吹、电台捧,网络媒体瞎亲吻,不分上下、不分阳面阴面地故意把水搅浑搞的人们一头雾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书法艺术本身是自然的,应该以自然发展为主,强行的进入人为的评比就会失去它因有的道性。《袁隆平》大家都知道,在世界上是响当当硬邦邦的顶级科学家,他为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可是评不上中国的科学院院士。这岂不是可笑吗。这是什么原因哪,很明显就是无能的妒忌。相比之下书法艺术又算什么呢,排挤、踩压、妒忌、更是家常便饭随意践踏的事情。其实,评审别人作品的人还不一定比被评者水平高、修养好、底蕴深。何况艺术欣赏一半是一个心里行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再说,书法艺术说到底就是玩了个文化修养的品质吗,修养不高、品质低劣,就是学了张三最好不过也就是像个张三,奴书一个,不是自己。“古之须眉,不能生在为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人我腹肠;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众有时触着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也,天然授之也,我写古何师而不化之有”。就算是自己也未必就是创新。再重申一下:书法学习需要的不是模仿而是精神力量,不是平凡而是卓越与伟大。创新,要自主创新,要在感人的基础上有新意才可谓是创新。何况修养与品质那是经多见广不断地深化思想而多年锤炼的结果。武术大家李小龙说:“道”是逆境中的产物。不是说临临贴或谁教一教就能够得道的就能够拥有的。书法艺术就是自我表达的艺术。如同诗词一样,不同的诗词内容就要有不同的朗诵心情和不同的表达方式,这才对头。其它的均由书者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而定。武术的目地就是以击倒对方为原则,只要可以击倒对方不管他是什么拳,什么门派,什么招术;战争的目地就是以打败敌人而取得胜利为原则,只要能取得胜利别管他军事史上有没有的战术,有没有的理论,别管他是刀、枪、剑、戟,洋枪土炮、砖头瓦块,还是草绳木棍。书法的目地就是以“艺术”感人为目地,这一点是很明确的无可非议的。只要能达到艺术的感人为目地,又不违犯文理的,就是可以提倡的弘扬的光大的。别管他像谁不像谁,别管他什么大写字或小写字,出自那不出自那,那些都是无关紧要的累罪。如果说书法非的用一个理论来衡量的话,那就是“以书代言、气韵生动”的艺术表现,没有别的。书法修养到一个相当的程度就进入了“不论书法而论书神”的境界了。穷的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个“意”字了。之所以有这样一句话:书从疑处翻成悟,文到穷时始有神。

书法的“法”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是可以破旧立新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是随着每个人的修养不同而变化的,只要是活着的人,办活人做的事,就没有永远不变的。唯一不变的那就是“气韵”不变。“变”而不变,它和宇宙的大气一样,是永恒的。清代王夫之提出:“神妙之物,不主故常”,就是说万物的变化神妙莫测不能固守在一种格式上。又说:“乘时固变,初无定体”即变化的格式也是因时因地而不同。变化、变化、就是变出现实社会需要的,去掉不需要的;继承也是一样。但是,变化与继承都是要经过过滤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批判的继承,去其糟粕吸取精华。其实,这句话也不能这样说,确切地说,应该是去其现实社会不需要的留下需要的。因为本身就没有什么糟粕与精华可言,只有需要与不需要;也没有什么对与错可言,只有强与弱;也没有什么前进呀落后呀。只有发展与变化。这就叫你有你的说法,我有我的看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话不说不明,理不辩不清。问题的关键是看你立足于那一方,是看谁说了算、是看谁在把持着话语权的平台。一切从需要出发,需要就是精华,不需要就是糟粕,毫无疑问。我们今天认为的糟粕,多少年以前也许就是精华,我们现在认为的精华,也许在若干年以后就是糟粕。因为历史就是这样发展过来的,事物是相互转化的,千古英豪,今是明非。比如:你在单位是厂长,回了家你就是丈夫、父亲,出了家门又成人们的朋友,不能走那儿都当厂长,这就是机械形式。再比如菜刀:菜刀就是切菜用的,但是它也可以砍柴、也可以杀人。用在切菜上它是工具,用在杀人上它就是凶器。所以说,事物是在不同的角度上不断的变化着。

人类在发展,社会在变化。同是一个组织走的是两条路,他认为这样走,他认为那样走,你们说谁对谁错,各有千秋、各有长短、各有侧重面、各有各的历史背景。在回到前面所讲的,没有对与错只有需要与不需要。对与错只是你立足的方位不一样,又加入了个人的观点所造成的。如果说爱因斯坦的“天体相对论”不出来,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论”就是正确的、需要的、对的、而很有可能是永远对的。正因为“天体相对论”的出现“太阳中心论”才被人们认为是错误的,过时的。在过若干年,谁知道谁又会错误谁又会正确哪?也许又出现了新的理论,因为宇宙又有了新的变化。所以说,不破不立,“破”就是把不需要的去掉;“立”就是把需要的用上。书法艺术也是一样,它不能独立于生活之外,也不能跳出三界,同样是按照社会的规律在运行着;同样是在生活的起伏中荡涤着,这是从学问和艺术的角度来讲的。要是再从经济挂帅的角度来讲,那就是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谁的书法作品赚钱多,谁的书法就好,谁的书法赚钱越多,说明谁的书法艺术可能就越高超嘛。”

读罢此文心澎湃。无知者自会笑我,智慧者自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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