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山西,发展因煤而兴,问题也因煤而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对记者开门见山。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山西省累计生产煤炭110亿吨,占全国总量的1/4;净调出量高达80亿吨,占全国省际调出量的70%。但正是这样一个矿产资源富省和能源大省,却因为过度的能源依赖而陷入“资源诅咒”的困境。李建功说,资源的过度消耗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产业结构单一,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煤矿事故多发,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矿山企业粗放经营等等。“今年,山西省煤矿‘多、小、散、乱’的发展格局已经到了无路可走、难以为继的境地。”
李建功告诉记者,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去年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顶住经济大幅度下滑的压力,利用金融危机的倒逼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总量适度、优化布局、改善结构、提升水平”和“关小上大、产能置换、有序建设”的原则,大刀阔斧地推进了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重组。
根据国家建设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和18个矿区的总体规划,山西省制定了煤矿企业重组整合的总体规划,提出重组整合后全省保留1000座矿井,70%的矿井规模达到年产90万吨以上,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目标。
在兼并重组中,山西省委、省政府科学制定方案,注重政策配套,兼顾各方利益,坚持“四个结合”,即政府协调指导与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煤矿整合重组与煤炭开采秩序治理整顿相结合,上大、改中、关小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发挥省内外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作用与发挥民营骨干企业作用相结合,有序推进工作。
山西省坚持以先进生产力为标准,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发挥优势,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建立煤炭旗舰企业;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民营煤矿也可以主体兼并重组小煤矿;支持电力、冶金、化工等相关煤炭行业大型企业以参股方式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为兼顾各方利益,山西省坚持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以资本为依托、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对被兼并重组煤矿的资产,依法进行评估,由兼并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者作价入股。对被兼并重组煤矿采矿权价款,在退还剩余资源量采矿权价款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实行属地注册公司,维持原有税费上缴渠道不变,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落实以煤补农方针,支持当地新农村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努力做到被兼并煤矿、整合主体、当地群众和地方政府都满意。
换发采矿许可证是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关键环节。李建功颇为自豪地向记者介绍,山西省国土资源部门抓住这一关键点,按照“弄清底数、作出安排,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坚持条件、从快从简,人随件走、立等办妥,政府协调、部门联动 ”五句话、四十字换证工作总要求,高效、优质、廉洁换证,为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顺利推进作出了决定性贡献。
为确保从严审核、规范换证,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明确了五条。第一,明确了新增资源的范围,上、下组煤矿统一考虑有偿配置给保留煤矿,夹缝资源和零星边角资源可适当参与整合,这就避免了无原则地为兼并主体配置资源。第二,明确了换证必备资料要求和审核标准,坚持一个标准审核,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第三,把整个换证程序分解为资料受理、初审、复核、厅领导审定、颁证等五个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分段把关,有效防止了少数人拿意见、说了算。第四,制定了换证工作“五要五不准”,接受公开监督。第五,邀请检查、纪检、组织部门领导到厅调研、视察,并派出人员全程监督,确保不出问题。
为保证高效换证,山西省国土资源部门采取一站式快捷办理方式,设立了3个换证大厅,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厅集体办公、集中受理、集中审核。“换证期间,省国土资源厅门前一度车水马龙,换证大厅挤得水泄不通,办公大楼彻夜灯火通明。”李建功说,目前,山西省批复的保留煤矿已经全部换发了采矿许可证。
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建功表示,通过这一轮整合重组,山西省矿井数量由2600座减少到1053座,办矿主体由2200多个减少到130个,70%的矿井生产规模达到90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煤矿全部淘汰,保留矿井正在实施机械化改造。山西省煤炭工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转型曙光初现,调整未有穷期。”李建功说,“以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为契机,我们有信心把资源优势转化为资产、资本优势,做好做强资源管理这篇大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