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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殉

 ★百晓书苑★ 2011-12-11

人殉是指用活人来为死者殉葬,殉葬的人一般生前均与死者关系密切,如妻妾、近臣内侍、亲戚亲信、奴婢仆人等等。据考古发现,中国最早的人殉习俗当发生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甘肃乐都柳湾马家窑文化马厂期 93 号墓,是一座五人合葬墓,墓中有老年男性和中年女性各一,并带三名 1 岁半至 7岁的幼童,这显然象一座家庭合葬墓,在此墓上部填土中另发现一屈肢老年女性,据其单独出现在墓中填土的现象看,她应是从殉的家内奴婢;江苏新沂花厅北区墓地新近发现属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大墓 10 座,其墓坑大、器物多,且大都随葬有猪下颚骨或整狗、整猪,其中 8 座墓中又发现殉人共 17名,大多是儿童殉葬于死者脚后部。此两地殉人墓例,是目前所知最早的人殉记录,其年代约距今 5000 多年。时间稍晚的人殉例,在齐家文化中已见多例,甘肃武威皇娘娘台、永靖秦魏家墓葬中发现的一女或二女与年龄相近的一男合葬墓,一般被认为是最早的妻妾殉夫墓。《墨子?节葬》说:“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这种说法虽然有夸张,但却道明了先秦时期的中国社会曾存在一种颇为流行的人殉制度。二里头文化墓葬,目前尚未发现明确的人殉墓例,故夏代的人殉情况暂不清楚。中原地区迄今所知最早的商代殉人墓,是属郑州二里岗文化晚期的郑州白家庄 3 号墓,墓中随葬有青铜礼容器,并发现殉人一个。河南辉县琉璃阁、河北藁城台西、湖北黄陂盘龙城李家嘴等商文化墓葬,都先后发现有人殉现象。商代晚期的人殉,以殷墟发掘的大、中型墓最为突出。人殉数量的多寡,一般与墓葬规模的大小成正比,如殷墟侯家庄西北岗 1001号亚字形大墓,墓内腰坑、二层台、墓道中发现殉人 23 个,墓外东侧发现陪葬人殉坑 22 个共 68 人,合计殉人达 91 人;1950 年发掘的武官中字形大墓,墓内共发现 45 个殉人;殷墟西区发现的 701 号甲字形大墓,墓内共有 12 个殉人;在不带墓道属中型墓的小屯妇好墓中也发现 16 个殉人,其它中型墓,一般都是殉 1—4 人。据此可知,商代晚期的殷墟文化时期,是中国早期人殉制度发展的巅峰时期。这种制度和习俗,亦被西周人所继承和推行,但西周时期的人殉,从目前所知的情况看,已比商代减色不少,西周墓葬的人殉,少者 1 人,多者 7 人,殉人多放置在二层台上(棺面上两侧),有的殉人还带有葬具,在陕西长安张家坡发掘的 300—400 座中、小型墓葬中,发现有人殉的墓例约占总数的 7%,且都是西周早期墓,而此地的西周晚期墓未见一例。这种情况或许表明,人殉制度和习俗至西周晚期开始出现衰落的趋势。据统计,考古发现的西周殉人墓共有 80 多座,累计殉人总数约 200 多人,这个数目仅相当于商代已知殉人数的约二分之一弱。这种现象,从殉人制度发展看显然是一种退步,但从社会制度发展看,则是一种莫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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