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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伤寒百问》(1)

 淄水渔夫 2011-12-24
《伤寒百问》曾连载于《山东中医学院学报》1982年1~4期和1983年第1期的“中医教学”栏内,当时只有97问。1985年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集册出版时,作者又增写4问,成10l问。其中1~92问由李克绍教授撰写,其余为徐国仟教授所撰写。
1.《伤寒论》所论的伤寒,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
答:这里只就书名来提醒一下。《伤寒论》本来叫做《伤寒杂病论》,“伤寒”指的是外感, “杂病”指的是内伤,人体发病也不外乎外感病和内伤病这两大类。后经王叔和整理,才把“伤寒”和“杂病”分了家,“伤寒”部分叫做《伤寒论》,“杂病”部分叫做《金匮些略》。通俗一点讲,《伤寒论》就是“外感专论”,《金匮要略》就是“简要内科学”。《伤寒论》当初和杂病都合为一书,岂有反把外感病中属于伤寒之一的温病抛弃在外的道理?人们之所以直到现在还喋喋不休地对《伤寒论》作广义、狭义之争,是因为用《伤寒论》方治温病,有时不如温病诸方较为理想的缘故。但这是学术发展的结果,不能因此就否定《伤寒论》不包括温病,因为任何一门科学,随着时代的继续发展,理论的继续提高,到一定程度,分科都是不可避免的。

2.怎样理解《伤寒论》中的邪与正?
中医有句话说:“言正以识邪”。这说明邪与正,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这种思想在《伤寒论》中更为突出。譬如太阳中风的发热,12条称之为“阳浮”,而95条却叫做“邪风”;柴胡证的胁下满,148条认为是“阳微结”,而97条则说“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又如我们常称伤寒表证为邪在表,而《伤寒论》中之“阳气怫郁在表”、“阳气怫郁不得越”,实质就是说的表未解。由此可见,所谓“邪”,实质是脏腑气血的病理性改变。就是说,生理范围内脏腑气血活动,属于正,反之,脏腑气血活动异常,有害于健康,就属于邪。所以内热不足,称为里寒,里寒属于正虚;体热过甚,称为阳亢,阳亢就是邪盛。推广言之,机体的一切物质,也是如此,譬如气血水液,代谢运行正常就是卫气、津液、荣阴、荣血,属于正;如果停蓄、瘀滞,就是蓄水、痰饮、蓄血、瘀血,就不属于正而属于邪。
可是正常为什么变为异常?就是说,正为什么变为邪?还必有其原因。在《伤寒论》中引起正气异常的原因,大都是风和寒,但是要辨别究竟是风邪还是寒邪,还须以症状为依据,而症状的出现就是正常生理起了病理变化。譬如以太阳病来说,发热、恶风、自汗,就是中风;发热、恶寒、无汗就是伤寒。认邪不在病因,而在太阳荣卫的变化,这就是太阳提纲(六经提纲同)为什么不说“风之为病”或“寒之为病”,而说“太阳之为病”的精神所在。“太阳之为病”,提示我们太阳的正常生理功能起了病理变化。“之为”,是太阳之所为,这就提示医生,要根据正气的变化去认识邪,并用药物去调整太阳。调整好了太阳,使太阳正气从病态转为正常,就等于是消除了风寒外邪。推广言之,治疗任何一经病,也都是如此。这就可以看出,根据症状去选用药,不需要化验,不是选什么杀菌药、消毒药,而是采用汗、吐、下、和、温、清、消、补等法去调整六经,都会取得很好的治疗效果。这就证明:邪与正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撇开正去孤立地认识邪,在中医是不可能的。

3.怎样理解《伤寒论》中三阴三阳的涵义?
答:三阴三阳在《内经》中主要有两种涵义,就像张景岳所说:“六经之分太少,以微甚言,分—二三,是以六气之次第言。”在《伤寒论》中,六经称太、少,不称一、二、三,并且以阴阳之微甚作三阴三阳生理病理的解释又最为恰当(如太阳为巨阳,阳明为盛阳……厥阴为阴尽阳生等),所以《伤寒论》之分为三阴三阳,正如《素问"天元纪大论》所说:“阴阳之气,各有多少,故曰三阴三阳也。”
4.表证是否就是太阳病?
答:表证和太阳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表证,是肤表荣卫不和的反应,其症状为发热、恶寒、脉浮或体痛等,这虽然也是太阳病的必有症状,但若仅就发热、恶寒来说,也常是阳明病和少阳病初得病时的共同症状。论中说:“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就是说,发热、恶寒这样的表证,是伤寒三阳初发病时所共有。发热、恶寒这样的表证,不但见于伤寒三阳病,也常见于一些内科杂病。譬如肠痈、肺痈等病的初期,也常首先影响到肤表的荣卫而出现发热、恶寒。因此,仅凭表证,还不能确定病位,也就不是病名。
至于太阳病,它的病位就在肤表,当然也必有表证,但在表证的同时,还有“头项强痛”这一太阳病所特有的症状,这就不仅仅是表证,而且也是太阳病。
总而言之,“证”,是许多脉证的组合,“病”是病名,一个病的不同时期,可以出现各不相同的证,而同样的证,又可能是不同疾病在某一时期的共同反映。因此,一见到发热、恶寒就认为是太阳病,这是不对的。


5.“阳明居中主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是什么意思?
答:因为太阳病可以转属阳明;少阳病“发汗则谵语,此属胃”;伤寒系在太阴,至七八日大便硬为属阳明。其余如少阴病下利,手足自温者能自愈或可治;厥阴病欲得食其病为愈,虽说这不是阳明病,但也是通过胃气恢复才能自愈而不再发展。因此说“阳明居中主土,万物所归”。至于“无所复传”,是说热入阳明,即不再传它经。据此可知,旧注有所谓阳明病传少阳的传经之说,是不符合张仲景原意的

6.阳明中寒是不是太阴病?
答:阳明中寒证,是指胃阳不足,化热迟缓,化燥费力所出现的一些极不典型的阳明病。如大便不能成硬,却溏硬混杂而成“固瘕”(191条),蒸不出汗来,却身痒如虫行皮中状(196条),虽然腹满,却燥气不足,湿气有余,湿与热合,欲作谷疸(195条),甚至胃寒生浊,食谷欲吐(243条)或水饮上犯,或呕或咳,头痛、手足厥(197条)。但也有阳气渐积渐盛,迫邪外出,奄然发狂,濈然汗出而解者(192条),这些症状,都未出现吐利,而且病位又都在于胃,所以不是太阴病而称阳明中寒。

7.口苦咽干,是否就是少阳病?
答:不能简单地一见到口苦咽干就叫少阳病,就像不能把发热恶寒都说成太阳病一样。同是口苦咽干,在目眩的情况下,才是少阳病,而在腹满的情况下,则是阳明病。因为口苦咽干有属胃热、属胆火的不同,所以其临床表现也并不相同。少阳病的口苦咽干,只是少火被郁,所以舌苔并无明显的变化,而阳明病的口苦咽干,是胃家实热的反映,必苔黄厚腻(譬如阳明中风就是这样),二者一望即可鉴别。

8.霍乱是不是太阴病?
答:太阴病是脾阳不足,凡平素脾胃健康的人,不会得太阴病。而霍乱是肠胃功能紊乱,不论平素脾胃健康如何,都可能患霍乱病。另一方面,太阴病在发病之前,往往先有几天倦怠、纳少等前期症状,而霍乱发病急骤,没有前期症状,常是突然发作。还有,太阴病的病势缓慢,不会骤然恶化,不病久入少阴,便无死证,而霍乱病势急剧,吐、利会一日数十次,或近百次,能迅速出现脱水、转筋等危急症状,若不及时抢救,就有死亡的危险,但若抢救得法,也会迅速痊愈,比太阴病好转的更快。
由于上述的不同,古人有将太阴病归属于脾胃虚寒,而将霍乱病归属于三焦水道紊乱的,颇有道理。因此,霍乱病和太阴病,无论病理、症状,都是绝不相同的两种病,把二者混为一谈,合入一篇,是错误的。

9.合病和并病是什么意思?可不可以叫做两感?
答:两经同时受病,同时又出现两经的症状,这两经的症状不分先后,也不分主次,叫做两感。“两感”这一名词,见于《内经"热论》,在《伤寒论》中没有这一名词。有人把论中的“合病”“并病”,看作是两感,这是不妥的。兹说明如下。
合病虽然也是不分先后同时出现两经病的症状,但它并非两经同时受病,而是一经病为主,同时又影响到别经而出现别经的症状。例如太阳阳明合病,出现下利或呕,就是由于太阳表邪郁闭过重,胃中津液不能正常宣泄畅达而致成的。它好像现代医学术语的XX病并发XX证。合病既然有主有次,就不同于两感。
并病虽然也是两经病,但它不是同时出现,而是有先有后,实质是先发病的一经症状尚未消失,而另一经的症状接着出现。后一经病实质是前一经的继发病,所以也不是两感。
10.189条,既发热恶寒,又口苦咽干,腹满微喘,为什么不叫三阳合病,却叫阳明中风呢?
答:有些注家,一见到发热恶寒,就叫太阳病,一见到口苦咽干,就叫少阳病,因此把本条说成是三阳合病。其实本条的发热恶寒是阳明表证,口苦咽干,是阳明化热化燥,腹满微喘是阳明入腑。如果把本条和221条结合起来,就可以看出阳明中风发展的大体进程:本条是口苦咽干,221条为咽燥口苦,本条是腹满微喘,221条是腹满而喘,从发热恶寒到汗出恶热,从“微端”到“而喘”,始终都在阳明一经,它既不是合病的一经为主同时波及它经,也不像并病那样,可以按阶段分成两经病,它是阳明风热由表及里以化热化燥的面目进行着,所以叫阳明中风。

11.葛根芩连汤证,可不可以叫做“太阳阳明合病自下利”者?
答:不能叫做太阳阳明合病。因为葛根芩连汤证的下利,不是太阳表邪郁闭的结果。第二,太阳阳明合病的下利,既非酸臭粘秽的热利,也非水谷清彻的寒利,只是少量的水液不能上输外达,下趋大肠而作利,而葛根芩连汤则是治的热利。
12.146条“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痛”,是太阳病,“微呕,心下支结”,是少阳病,治用桂枝汤加小柴胡汤酌复方,为什么不叫太少合病,而只说“伤寒六七日”?
答:从这一条就可以看出,把柴胡证混同于少阳病,是错误的。“微呕心下支结”,这是柴胡证,病位是在少阳的半表半里,但和少阳提纲的少阳病不同。论中凡称少阳病的条文,包括与少阳的合病并病在内,都有口苦、咽干、目眩这几个症状,都禁汗、禁吐、禁下。而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呕而发热等,则称柴胡证。柴胡证如兼太阳病,则可以小柴胡汤加桂枝汗之,兼阳明则可以柴胡加芒硝汤下之,都不像少阳病那样,禁汗禁下十分严格。而且柴胡证即使误汗误下,除可能变结胸、成痞硬诸变证以外,还可能柴胡证仍在,而不会像少阳病误用汗吐下那样,出现“胃不和、谵语、脉弦”或“悸而惊”等变证。因此,读《伤寒论》不要把外邪入于半表半里的柴胡证,混同于少火被郁的少阳病。

13.麻黄附子细辛汤证,是否太少合病或太少两感?
答:论中麻黄附子细辛汤条(301条),标明是“少阴病”,不叫太少合病;太阳病本当发热,而本条称“反发热”,这证明不是太阳病;说“始得之”,意味着过此初期,热即消失,也不同于太阳病。尤其是“脉沉”,这是少阴病的本脉。所以本条是少明表证而不当称之为太少合病。’
把本条说成是太少两感,也不妥当。因为太少两感这个词,来源于《素问"热论》,原文是“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而本条没有头痛,也不是口干烦满,与《内经》的太少两感不是一回事。如果说这是后世注家对于“两感”的新发挥,那也只好留待广大读者去评论了。
14.48条的二阳并病,当汗不汗,其人燥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脉涩,当以何方更发其汗?
答:可用大青龙汤。因为不知痛处,又乍在腹中,乍在四肢,和39条的“身不痛但重,乍有轻时”,都是荣卫滞涩,时通时阻,病理有相同之处。“脉涩”,应当是涩而有力,也和“伤寒脉浮缓”的迟缓有力相似。再加上“当汗不汗,其人燥烦”,这就包括了38、39两条大青龙汤的主证在内,所以应当用大青龙汤更发汗则愈。

15.张仲景把38条脉浮紧的大青龙汤证称为“太阳中风”,把39条脉浮缓的大青龙汤证称为“伤寒”,有的注家说这是张仲景有意识地名词互用,示人以辨证为主,不要在名词上作纠缠,是这样的吗?
答:“名词互用”也就是“名词乱用”,名不正则言不顺,张仲景恐怕不会这样糊涂吧?按张仲景划分“伤寒”和“中风”这两个名词的原则,可以归纳成两类:一是取义于风性疏泄,寒性凝敛。例如太阳病表虚有汗者,名为中风,表实无汗者,名为伤寒。二是取义于风属阳邪,寒属阴邪。例如,无论哪一经病,都是对比其出现的症状,属于阳邪者名为中风,属于阴邪者名为伤寒。前者只适用于划分太阳表证,后者则广泛应用于伤寒所有的六经,也包括一些杂病。譬如阳明病,能食者为阳邪,名中风,不能食者相对为阴邪,就算“中寒”。少阳病,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为中风,仅头痛发热、目不赤、不烦满者,对比前者为阴邪,就叫伤寒。太阴病,四肢烦痛,属阳邪,为中风;四肢不烦痛者,相对为阴邪,即名伤寒。由于那时还没有“热化证”、“寒化证”这样的名词,所以少阴病和厥阴病都是以“热化证”名中风,“寒化证”名伤寒。又如《金匮要略"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中的五脏中风、中寒,也都是根据其所出现的症状,凡属热者都名中风,属寒者都名中寒。这也可看出,我们现在所说的寒热辨证,仲景那时叫做风寒辨证。根据这一原则,“不汗出而烦躁者”属阳邪,名为中风,“身不痛但重者”,对比前者不烦躁为阴邪,名伤寒,就无可非议了。
16.大青龙汤证之“脉浮紧”、“不汗出而烦躁”,与“脉微弱”、“汗出恶风”,毫无共同之处,为什么条文中还郑重提出“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
答:由于38条大青龙汤的主证是“不汗出而烦躁”,但又怕人们忽视了这个不汗出而烦躁是表邪郁闭过重所引起,所以又提示“若脉微弱”,那样情况下的不汗出而烦躁,不属于表邪所致,就不可用大青龙汤。又因为本条之所以名为“太阳中风”,是取义于烦躁为阳邪,与第2条之“自汗恶风”取义于风性疏泄之中风不同,避免名称相同而引起医疗错误,才又指出“汗出恶风”那样的中风,不可服之。这就证明,本条和39条,一称中风,一称伤寒,张仲景是有其定名标准的,有人解释为一是风中兼寒,一是寒中兼风,或者说这是张仲景名词互用,都是没有根据的。

17.39条的大青龙汤证,指出“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有什么意义?
答:本条大青龙汤的主证,是以“身重”为主,不是以烦躁为主,而身重一证,也常见于阳明病或少阴病,为了互相鉴别,才提出“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无汗表实的太阳伤寒,初得时是脉浮紧,身疼痛,但不及时治疗,外邪由孙络入于较大的经络,使荣卫更加滞涩,脉就会由浮紧变为浮缓,证就会由身痛变为身重。浮缓是迟缓有力,身重是拘束不堪,毫不灵活,但这又给临床诊断带来困难,所以又提出“乍有轻时”利“无少阴证者”,以便同阳明病、少明病作鉴别。因为阳明病的身重,是热在肌肉,是沉重的感觉,少阴病的身重,是由于阳虚或湿盛,是全身倦懒,而且两者都是持续性的。至于大青龙证的身重,由于外邪束表,是周身拘束不堪,不轻巧,不灵活,都与“沉重”、“倦懒”不同。不但如此,而且由于邪尚在表,所以能随太阳气旺之时(如巳至未上),而乍有轻时。这样,排除了阳明和少阴,就证明病邪仍在太阳。

18.27条既然说“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为什么还要用桂枝二越婢一汤?
答:对于本条的解释,大多数读者都同意章虚谷的说法,把末句移在“不可发汗”之前。即:“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宜桂枝二越婢一场。若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这样一改动,虽然可以讲得过去,但显然是强为割裂,未必符合本论原意。正如吴人驹所说,既然热多,岂能无阳?吴氏认为,本条所谓“脉微弱”,“微”是副词,“微弱”即稍弱,是脉象比浮紧稍弱,不是真弱。所谓“无阳”,是表邪不重,是对比阳气重的壮热而为无阳,不是阳虚阳衰,所以宜桂枝二越婢一汤。吴氏这一说法既不需要改动原文,又符合临床。
至于“不可发汗”一句,则勿须解释,因为《伤寒论》中凡称“发汗”,都是指的服麻黄汤、桂枝汤等辛温之剂后需要温复取汗者而言,而桂枝二越婢一汤是辛凉解表轻剂,服后听其自然,不须温复,也没有必要见到汗出,不属于《伤寒论》中发汗的方剂。

19.34条“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注家有将本条分为两段的,认为“表未解也”以上为前段,应予桂枝汤解表,“喘而汗出者”以下才是葛根芩连汤证。也有认为本条都是葛根芩连汤证,不应分为两段的,那一种说法为是?
答:“表未解”,是对促脉的脉理解释,这是随文随注,应作夹注看,并非到此就作为一段落。只有把“表未解”看作是注文,才能把“利遂不止”、“脉促”、“喘而汗出”等构成表邪未解并兼热利的葛根芩连汤证。如果把本条裁成两段,使“利遂不止”与下文无关,那么这个“利遂不止”是热利还是寒利?如果是热利,则和酒客不喜甘一样,是不宜用辛温的桂枝汤解表的;如果是寒利,又当先温里后解表,也不能用桂枝汤。所以只有热利又脉促表不解,才能适用解表兼清里的葛根黄芩黄连汤。
由于21条有“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的提示,所以注者一见到脉促就想起桂枝汤,因而把本条截为两段,却不知热利兼脉促时,解表宜甘凉的葛根,而不宜辛温的桂枝。
20.139条“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医宗金鉴》认为“复下之”应是“复下利”,并说,“上文利未止,岂有复下之理乎?”柯韵伯则认为“下”最攻下,他说:“医以心下结为病未尽,而复下之。”究竟哪一种说法为是?
答:从临床来看,两者都有理由。但是从行文的语法来看,如果是“未止者四日复下利”,那么,“未止”本来就是利未止,如何又说“复下利”?显然文气不顺,应当以柯说为是。

21.207条“阳明病,不吐不下心烦者”,不吐不下,成注认为是未经吐下,尤在泾认为是自觉症状,即想吐又吐不出,想泻又泻不下。两种解释,哪一种说法为是?
答:前者以未经吐下来断定应予调胃承气汤,这已脱离了辨证。譬如123条“先此时自极吐下者,可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就是在已经吐下之后而采用调胃承气汤的。何况将“不”解作“未”,亦颇牵强。后者则提示肠胃有郁滞,比较合理。但欲吐不吐,欲下不下,也有不属阳明承气证的,如栀子证的心中懊憹,和少阴病的欲吐不吐,其病理都不是胃家实。因此,本条的重点是在“阳明病”三字。由阳明病所导致的心烦,不想吐不想下的当用调胃承气汤,想吐想下而仍不吐不下的,也当用调胃承气汤。
22.“腹满不减,减不足言”,述证过于简单,能用大承气汤吗?
答:这条是紧接在三急下证之后提出来的,是说三急下证用大承气汤攻下之后,如果腹满不减,或减不足言,就仍当继续用大承气汤一攻再攻,不可迟疑误事。正如柯韵伯所说:“下后无变证,则非妄下,腹满如故者,下之未尽耳,故当更下之也。”可是有的注家,如成无己,往往撇开上条,但就“腹满不减”,与《金匮要略"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治》之“腹满时减,复如故,此为寒”对比解释,认为凡腹满不减都是实,腹满时减则为虚,这就把辨证看成教条化了,造成许多漏洞。因为撇开阳明急下证,则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在大虚证中也常见到,岂可一概用大承气汤?即使是胃家实的腹满,小承气有时也可应用,也不是一概用大承气汤的。

23.2l条“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26条是服桂枝汤,大汗出后……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为什么脉象同而方剂不同?
答:这两条只能说脉名同,其实病理不同,脉象也绝不会相同。26条的主证是“大烦渴不解”,这是大汗伤津,阳明化热化燥,其脉是在化热之后才转为洪大。由于是热盛津伤,脉必洪大有力,故主以白虎加人参场。而25条是汗不如法,汗出之后即时脉转洪大,也没有烦渴等证,这是因为发汗太骤,未能从容驱邪,而桂枝的辛温鼓舞,使阳更浮,汗出液耗,导致阴更弱,才致成洪大。但这样的洪大,是来盛去衰,实际是浮弱的变脉,故称勾脉。夏脉勾,就是阳气外泄,内阴不足之脉,它和阳明化热之后拍拍而来,如水涨潮生按之有力的洪大,实际上是不同的。在《伤寒论》中,脉名同而实际不同的脉象还有不少,必须细心体会。
24.52条说:“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可是57条又说:“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为什么脉同而方不同?
答:麻、桂二方治表证的分界,总是在脉象的弱与不弱上分。52条“宜麻黄汤”的脉浮数,是尚未发过汗,脉必浮而不弱;而57条是已经发过汗,汗解脉静以后不久又出现浮而数,这是余邪末净,虽浮必弱,故宜桂枝汤。《伤寒论》中提到“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57条就属这个范围。
25.52条“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此浮数是否即浮紧的变词?
答:柯韵伯认为,数脉主热,不宜用辛热的麻黄汤,因而解释说:“数者,急也,即紧也。”这样改数为紧,恐与《伤寒论》的原意不合。因为在本条之前的49和50两条,曾分别提到“脉数者”“脉浮紧者”,这说明浮数和浮紧不能混为一谈。另一方面,训数为紧在《伤寒论》中也找不到先例,而“脉浮而数者可发汗”这样的条文却是有的。除49条之外,还有134条:“太阳病,脉浮而动数。……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这里明确指出“浮则为风,数则为热”,脉象浮数,是行将化热而表邪未尽。依《伤寒论》的用药规律,脉浮不弱,就得用麻黄汤。
我们再把“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在论中试作举例,就有:37条“脉但浮者,与麻黄汤”,235条“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232条“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等。这些除了37条的脉象可能但浮不数外,其余如235条是阳明病,232条是阳明中风,阳明正在化热化燥中,脉象岂有但浮不数的道理?
这足以说明,“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扬”,是可发在“浮”字上,而不是可发在“数”字上,因为浮为在麦,要解表就得发汗。如果抛开具体症状,解浮数为浮紧,浮紧也不一定可用麻黄汤。如221条“阳明病,脉浮而紧”,却是“若发汗则躁,心愦愦反谵语”。可见读《伤寒论》必须从其写作的出发点领会其实际精神,不然就会矛盾百出。当然,脉浮数而用麻黄汤的辛热之剂是有其缺点的,但在仲景当时还没有表里双解法时,也只有先用麻黄汤发汗这一办法了。因此,我们在学习本条时,应重点领会“可发汗”三字,而对于“宜麻黄汤”则不可拘泥。
从另一方面想,浮数作为浮紧兼数,这在外感初起是常常可以见到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以麻黄汤发汗,似无不可。分文“可”字“宜”字,均有斟酌之意。
26.50条“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脉象有尺中独迟者否?迟脉主寒,何以说是“荣气不足”?
答:寸关尺三部,脉管只是一条,数则皆数,迟则皆迟,决没有寸关不迟而尺脉独迟的道理。本文的“尺中迟”,是重在脉搏的形态上而不是重在至数上。《脉诀汇辨》云:“迟之为义,迟滞而不能中和也。”又云,“迟而不流利为涩。”可见迟多兼涩。涩即血少。因为尺主阴主里,尺脉迟涩,必阴虚血少,故虽身疼痛,不可发汗。也正如62条“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的“迟”字一样,不在至数,而重在脉象。因为从至数上讲,迟则为寒,从脉象上讲,才是“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27.《伤寒论》中言脉象,常分阴脉阳脉。有人认为,阴阳是指尺寸的部位而言,有人认为阴阳是指浮取沉取——即诊脉方法轻按重按而言,究竟哪一种讲法为是?
答:诊脉法以关前为阳,关后为阴,所以仲景凡言阴脉阳脉,应是指部位而言。至于诊脉法的浮取沉取,仲景则称为“浮之”“按之”,如《金匮"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的五脏死脉,就是这样诊察的。
另外,把阴阳指为浮取沉取,有时也讲不通,譬如“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者……”,弦和涩在指下是两种绝不相同的感觉,弦必不涩,涩必不弦,如果把阴阳讲为浮取沉取,那末在一个部位有弦涩两种脉象,也是不可能的。又如“太阴中风……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94条“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都明显地看出,阴阳只能作尺寸解,而不宜作浮取沉取解。
28.如此说来,张仲景何不直接称为寸脉尺脉,却称为阴脉阳脉呢?
答:《伤寒论》论脉,有三分法与两分法的不同。三分法是把寸口脉分为三部,称寸脉、关脉、尺脉。两分法是以关脉的中心为界,关前为阳,关后为阴。仲景用三分法者,如“寸脉浮、关脉沉”,“关上脉细数”,“关脉小细沉紧”,“寸脉微浮”,“寸缓关浮又弱”,“关上浮”,“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尺中迟”,“尺中脉微”等都是。之所以用三分法,除极少数单独提出“尺”是用以代表里(如“尺中迟”、“尺中脉微此里虚”)以外,大多数都是为了突出病位的在上在中或在下。但有的病则不能用上中下的病位来表示,如内外、阴阳、气血等,则改用两分法,只分关前关后,称阴脉阳脉,而不去分寸关尺。

29.225条“脉浮而迟,表热里寒”,而有的《中医基础学》却说“脉浮而迟为表寒”,哪一种说法为是?
答:脉象主病,是浮主表,沉主里,数为热,迟为寒。但是不同的脉象如果兼见,就得结合症状,详加分析,而不能象数学公式那样,形成机械的加减法。譬如浮脉主表,沉脉主里,浮数则是里热外蒸于表,或表里俱热,而不仅仅是表热,沉数是热陷于里,或热结在里,病位真正在里。浮迟则是表热里寒,沉迟才纯是里寒。因为寒与热都决定于里阳的盛衰,而其影响面则既能局限于里,也可以影响及表。何况这些浮沉迟数之中,还要参考脉之有力无力,才能决定诊断。因此,根据浮数、浮迟,决定表热表寒,是不对的,尤其是把浮迟说成表寒,更是错误。

30.“数则为虚”,应怎样理解?
答:先解释一下《伤寒论》中的“虚”字。根据《伤寒论》不同条文的内容来分析,所谓虚,其涵义是不同的。一是无病就叫虚,这样的虚等于西医病历上的(—)号。如217条的“过经乃可下之……以表虚里实故也”及218条的“表虚里实,久则谵语”都是。前者是说,所以需要过经才用下法,是因为那时才能表证消失,里实已成。后者是说,发汗之后,表证消失,但津液越出,大便为难,就会胃家实而谵语。二是对比胃家实为虚,不是真虚。如134条“膈内拒痛,胃中空虚”,是说结胸证虽然胸膈疼痛拒按,但却不是胃家实。又如“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的“虚”字,也是这个意思。三是真正属虚。如122条“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214条“明日又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330条“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等都是真虚。以上“虚”的三种涵义,除无病为虚外,其余两者,都能反应到脉象上来,如果反应在脉象上出现数脉,就是“数则为虚”。如134条的结胸证,是“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之所以为虚,就是因为胃家并不实。为什么说脉数是胃家尚未大实呢?因为如果在表在经之热,都已归并于里而形成大实的话,脉必由浮转沉,由数变迟。如208条“阳明病,脉迟,虽汗出,不恶寒者,其身必重,短气、腹满而喘”,就是说,凡阳明病脉象如果变迟,就必然恶寒消失,出现身重、短气、腹满等里实的腑证。那末在表在经时尚未变迟的数脉,和本条对比,就自然是数则为虚了。又如122条的数脉,证见胃中虚冷而吐,它是在发汗之后“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就是说,汗后使胸膈间之宗气大虚,脉才变数,宗气本来是贯心以应呼吸的(即鼓动心脏脉行,不迟不数,一息四至,以应呼吸之数。见《灵枢"邪客》),宗气既虚,不能贯心脉以应呼吸,脉就数起来。以运动员为例,体格健壮,宗气饱满的运动员,脉都比一般人为迟。如果稍一运动就脉博转数,心慌气短,就表明数则为虚。
上面所讲的,就是数则为虚的实质意义。但要注意一点,凡数则为虚的脉象,都必按之无力,如发汗后膈气虚的数脉就是这样。即使不是真虚,而是对比胃家已经形成承气证为虚,也必按之不甚有力,如果脉数而应指有力,那就不是数则为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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