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枝证八太阳十二:太阳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桂枝汤主之。【44】【辨108】) 原文此条,为什么“解外”之治,是“宜桂枝汤”?这是因为此条的情景设定。此条的设定是,有太阳病,同时有“可下”之证,只是因为当时尚有外证未解,所以必须先解其外证。那么,什么是“可下”之证呢?是阳明腑证。而阳明腑证,必定已见汗出,而不再有“脉浮紧”“汗不出”之桂枝汤忌用证;相反,汗出而仍然有恶风或恶寒之表证(外证),恰恰就是桂枝汤证,所以称“宜桂枝汤”。 实际上,此条与《伤寒论》第45条(太阳五十六):“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的情景设定是一样的,均为内有阳明腑证,而外有桂枝汤证[1]。亦正因此,前人将两条紧挨在一起列为第44、第45条。但是,先生以第45条乃因“先发汗不解”,为太阳坏病而归入坏病章,亦有道理。 [1]《伤寒悬解·卷四·太阳经中篇·太阳坏病入阳明桂枝证一·太阳五十六》:“此太阳表证未罢,而内有腑证,固当下也。然必外解,而后可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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