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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现行工资分配政策和制度(培训讲义)

 昵称4735378 2011-12-24
发布日期:2008-04-25
 
 

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分配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政策性很强,涉及内容很广。要顺利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应当深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现就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涉及到的主要政策法律规定,从以下四个方面向大家扼要作个介绍。

 

四个问题:

一、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

 二、工资集体合同的含义、特征和订立原则

 三、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及相关知识

四、如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一、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依据

    工资集体协商,又称工资集体谈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双方依法平等协商决定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水平等内容的基本方式。主要依据是:

  (一)法律依据

   1.《劳动法》

  1)第8条:从总则的高度规定劳资双方可依法进行平

等协商;

  2)第333435条规定协商事项、主体和基本要求;

  3)第4651条,从分配原则、自主权、最低工资保障、确定低标依据、支付形式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六个方面专门对工资分配问题作出原则规定。

   学习《劳动法》,应当参阅劳部发〔1994289号文和劳部发〔1995309号文。

 

   2.《劳动合同法》

   该法约有1/3的条款涉及劳动报酬和工资分配问题,并第一次从法律高度明确规定要订立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

1)制订有关劳动报酬的规章制度(第4条);

  2)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第6条);

  3)订立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第52条);

  4)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第1718条);

  5)强调实行同工同酬和正常调整机制(1118条);

  6)强调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此外,还对试用期、服务期的工资、加班工资、小时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劳务工的工资等作出了规定。

(二)主要政策依据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发);

    2.《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解释(同上);

    3.《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2004年第21号令);

    4.《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粤府〔1994100号);

    5.《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05年省人大颁布);

    6.《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部20009号令)

    7.《关于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粤劳社发〔200720号)

    8.《关于全面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粤劳社〔200165号)

(三)参考依据

    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工资分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宏观调控政策,并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人工成本水平;

 2)本地区、本行业的工资水平;

 3)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4)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5)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

 6)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7)其他与协商决定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相关的因素。

 

二、关于工资集体合同的含义、特征和订立原则

(一)含义

    集体协商,是劳动关系双方依法通过平等协商、相互沟通、相互谅解、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灵活有效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机制。

   工资集体合同,又称工资集体协议,是劳动关系双方依法就工资分配问题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工资集体合同的特征

    1.主体明确;

    2.受法律规范,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准法规效力);

    3.集体合同是最低标准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55条: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集体合同标准<个人劳动合同标准

    4.属要式合同,须书面形式签订,送主管机关备案;

    5.平等协商一致。

(三)原则

1.合法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等方面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3.坚持“三兼顾”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利益,不能偏颇。

   4.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原则。

   5.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及相关政策

(一)协商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20009号令)规定,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是:

    1.工资协议的期限;

    2.工资分配制度、标准和形式;

    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5.工资支付办法;

    6.变更、解除工资集体协议的程序等。

    根据集体合同的特征及内容的规定性,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我们须全面把握相关法律政策,并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协商的重点是什么。

    1.工资标准:即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             动的不同岗位劳动者的起点工资。

    2.工资水平:本单位(行业)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在本地区处于什么位置。

    3.工资增长:如何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决定本企业(行业)工资增长幅度。

(二)相关政策概念

    根据集体协商的内容和要求,我们应当注意把握以下相关的政策概念。

    1.关于工资和工资总额。

    工资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工资:《劳动法》中的“工资”,一般为广义工资。即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见309号文及工资支付条例54条)

   狭义工资:一般指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按期合法取得的直接货币报酬(剖析93页)。

 

   3.工资总额

   国家统计局1990年《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含地区生活补贴);

   2.计件工资;

   3.奖金(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关于标准工资和非标准工资的定义

   标准工资,即基本工资,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等)。

   非标准工资,即辅助工资,指标准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

 见《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5.基本工资

    劳部发〔1994289号文解释“《劳动法》第44条中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用人单位,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由此可见,基本工资,相当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或标准工资,指按照用人单位工资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相对稳定的工资,是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例如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中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亦须称为基本工资。(本厅实用政策选编)

 

基本工资的构成

   关于基本工资的构成问题,实行不同工资制度的企业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做法。

   1.合同中只约定一个基本的工资额(目前劳动合同文本中多采取此法);

   2.实行结构工资制时,基本工资一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地区津贴、综合补贴等;

   3.有些企业确定的基本工资,除2项内容外,还包括相对固定的奖金。如全勤奖、计生奖、节约奖等。

   基本工资是个重要概念,在操作中往往相当于标准工资,作为计发加班工资的基数。

 

6.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获得的各种报酬。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即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的免费或低成本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3)社会保险: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相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

 

7.薪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条规定,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用于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的内部设施,如医疗、饭堂、浴室等);

  3)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用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如实物、服务型福利、优惠性福利等);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冠以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

 

8.工资与薪酬的异同

    相同点:

   1)主体相同:均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获取手段相同:依法获得。

    不同之处:

   1)外延不同:工资外延小,属于薪酬的一部分。薪酬除工资外,还包括非按期合法取得的直接或间接货币报酬;

   2)支付的时间要求不同:工资要按期支付,其他薪酬一般不做严格的时间约定,单位有较大的裁量权;

   3)关注度不同:工资须由双方明确按市场供求约定;其他薪酬一般由集体协商约定;

   4)功能不同:工资侧重于保障生活功能;其他薪酬侧重激励功能。

 

 9.关于薪酬概念的进一步说明

    1)职工薪酬这一概念,是财政部2006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次提出来的。它涵盖了企业支付给职工的所有工资和保险福利等。狭义薪酬相当于广义的工资概念,不包括保险福利费用。

   2)新会计准则明确从200711其在上市公司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现在不少教科书中讲的“现代薪酬”概念与会计准则又不相同,要注意。

   3)会计上的“职工薪酬”相当于“人工成本”的概念,但尚未包括其他人工成本,如招聘费用等。外延上大大超过了广义的工资概念,也超过了通常讲的狭义薪酬,即劳动报酬概念。

   4)“职工薪酬”与国际会计准则中的“雇员福利”概念的内涵基本一致,显示出与国际接轨的特点。

 

10.国家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薪酬项目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7512号令)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和标准: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34条);

    2.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保费和公积金(35条)以及补充保险费用;

    3.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

    4.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部分;

    5.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

    6.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11.最低工资

    在集体协商中会涉及到最低工资的概念。即集体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就是“劳动者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费用的价格”(马克思语)。

   《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应包括哪些收入项目法律无详细规定。

但上述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剔除以下各项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加班工资;2.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3.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4.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309号文)。

 

 12.掌握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

   1)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是国家对工资分配的底线干预制度。在工资实行市场调节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出于成本控制考虑,存在将人工成本无限压低的倾向,而过低的工资水平将使劳动者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此项制度。

   2)《劳动合同法》第55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的标准应当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可见,集体合同所规定标准应当高于法定标准。

   (注意:政府并未规定劳动报酬最低标准,只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13.工资制度

一般包括国家管理企业工资的各种制度和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制度。

    国家管理企业工资的主要制度有: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和工资水平增长调控制度等。

   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主要有:基本工资制度、等级级别制度、工资支付支付制度、津补贴制度、奖金制度等。

   按照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划分,工资制度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见下表):

 

 

14.工资分配形式

 

 

15.职工平均工资

    定义: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度。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计算公式:

     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16.工资指导价位

    定义:工资指导价位也叫劳动力市场价位,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统一类型的劳动力的市场工资参考值。工资指导价位由政府采集市场和企业工资收入等资料,经过汇总、分析、修正和评价,制定、公布具有代表性的职业(工种)的市场工资价位的一种指导制度。

   工资指导价位设高、中、低三个价位档次,其方法是:将调查所得的某一职位工资水平数据,由高到低排列,该数列的中位数即为该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中位数;该价位最高的5%的数据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的数据即为高位数;低位数即为该数列中最低的5%的数据的算术平均数。

 

 17.工资指导线

    定义:工资指导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制订的以指导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一种制度。

   制订工资指导线的相关因素:①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②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③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工资指导线也设三个档次:基准线、警戒线和下线。以2007年广东省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为例,基准线为10.3%,警戒线为 15%,下线为2%。一般生产正常、生产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工资增长,可取基准线;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工资增长可选择警戒线;经济效益下降幅度大或亏损企业的工资可以不增长或略有下降,但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四、如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加强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二)培育协商主体,增强谈判能力

    (三)明确协商内容,把握谈判重点

    (四)明确协商程序,讲究谈判艺术

    (五)完善三方机制,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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