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 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建设单位提供,复印件一份)包括:
1、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土地部门:土地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建设部门: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二、 设计合同(原件五份)
三、 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设计单位提供,一份)、热工计算书及冷热负荷计算书(一份)
四、 工程勘察报告
(建设单位提供,已经审查合格的原件一份)
五、 全套施工图
(建设单位提供,一套蓝图及电子版,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另提交两套施工图由审查单位加盖审查专用章。)
六、 施工图审查结束后,审查单位留存上述一至五项(包括电子版的计算书及图纸)一套完整的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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