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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奇女子——刘君湘

 仁者未必无敌 2011-12-27

刘君湘,女,中共高级特工、地下党员,徐州“剿总”上校特派员。生于1914年,原名李小平,曾用名冯梅生、刘相春,化名罗海,辽宁省安东(今丹东市)人,出身于一个中医家庭,父亲李德钧为中共地下党员。自幼相貌俊丽,天资聪颖,曾入家乡私塾就读。1929年15岁时,已“满腹经纶”。受父辈的教育和熏陶,萌发爱国之心,思想上倾向革命。地下党员在其家秘密聚会,被特务破获。她按照父亲留下的地址,独自一人顶风冒雪寻到游击队,于中途救出被解赴沈阳执刑的父亲等人,自己却被敌人摔下山头,跌落山涧。被当地猎户救起,伤势三月始愈。后练出一手好枪法,并加入中共珠河中心县委委员、县委特派员赵一曼领导下的由其父任副队长的抗日游击队(该部后成为东北人民革命军第3军第1师第2团的一个组成部分)。   1933年秋,其父受中共满州省委委派,进关寻找东北军何基沣、常恩多等率部出关抗日,她随父入关。途中,于锦州西突遭日机轰炸,其父为掩护逃难学生冯冬生不幸牺牲。冯父冯仲邨教授、母刘珉为她更名冯梅生,收为义女。她随义父一家先后辗转于天津、北平、保定、济南、武汉、西安、徐州等地。1934年,迁居南京宁海路。她随义父举家投入抗日救亡运动,并与义兄冬生双双加入中国共产党。二人建立了真挚的感情。1935年11月8日,在义父母首肯下,她与冯冬生订婚。因叛徒马祥玉出卖,其义父被捕遇害于雨花台,冬生越狱出逃。为避敌追捕,她在党组织安排下,更名刘君湘,自浦口转赴江苏新海,从事妇女解放运动。入工厂做工,并在工人中树立起威信,为众所瞩目。   1938年初,与东北军爱国将领、第57军第111师少将师长常恩多取得联系,并与第57军党的领导人谷牧同志接上组织关系,被组织上派任第111师便衣侦察队队长。在配合临沂战役,保卫连云港的战斗中屡立战功。1939年2月,随师北撤至山东南部。同年秋,率部潜回苏北,智取新海日军车站,成功解救五百劳工,获“飞天女将”绰号。1940年秋“随枣会战”中,奉命率原便衣队部分官兵赴老河口第五战区司令长官部联络暨递送情报,沿途一路血战。获司令长官李宗仁陆军一级上将嘉奖,并留长官部,擢为少校科长。其间,继续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同年,协助中共特别党员、第77军中将副军长兼第179师师长何基沣巧妙处决军统派驻师部高级特工组景熙乾、马祥玉等二十名谍报特工,遭军统方面嫉恨,以其为何将军之心腹,对她百般审查,但她未暴露自己的身份。   1941年秋,于豫西鄂北战役中奉命抵日军后方侦察,并获得重要准确之情报,进一步受到其上司重视。她于战斗中身负重伤。战后,被司令长官部擢升中校侦察处副处长。她任职第五战区司令长官部期间,深受李宗仁将军赏识,人称为其义女。1943年,原司令长官部组成人员随李宗仁将军调任汉中行营,她因病留于第五战区。新任战区司令长官刘峙陆军二级上将称其侄女。1945年秋日寇投降,第五战区司令长官部改组为徐州“剿匪总司令部”,她遭刘峙亲信排挤,被明升暗降,调任“剿总”军法处军法官闲职,上校军阶。   1947年苏北“安峰山事件”后,4月,以“剿总”特派员身份派赴新浦、海州检查防务。接受党组织委派,内部化名罗海,代号“野蔷薇”,领受了负责加强党的地方情报工作暨保障山东解放区原苏北华中工委等部两万五千余干部重返苏北之安全等特殊重要使命。她随机应变,在情势紧急,来不及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情况下,果断营救我陇海游击大队大队长王火龙(即冯冬生),处决叛徒、新海情报站特别交通员程治,受到不了解真相的党组织的误解、怀疑和审查,并给予她停止党籍的处分。她在负屈忍辱、腹背受敌,内心无比痛苦的境况下,对党忠诚,沉着镇静,继续英勇顽强地同敌人斗争,送出了许多重要情报。她利用敌人内部矛盾,争取了抗日绿林出身的新海保安第4团代理团长杨瑞花(女)及为人正直的原东北军第449团代理团长陈轩等人的信任,为顺利展开工作局面创造了有利条件。敌国防部参谋本部参谋总长兼海军总司令部总司令陈诚陆军一级上将怀疑她的真实身份,密令海州苏鲁肃反上校专员夏八方审查她。敌人以鸿门宴诱捕她。她在严刑拷打下,咬紧牙关,识破诡计,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在时任徐州第三绥靖区副司令官何基沣将军的配合营救下,挫败了敌人。组织上派其义母、地下党员刘珉为交通员,携电台配合其工作。为掩护南下干部队伍顺利重返苏北,其义兄、未婚夫冯冬生牺牲,义母刘珉亦因电台暴露,被捕就义于南京。她在兄亡母丧,只身与敌周旋的情况下,机智地调开驻防大堰头渡口的杨瑞花保安第4团,使我大队得以乘虚通过,安全南下,再度巧妙地挫败了敌人的险恶阴谋,出色地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因叛徒出卖,她在返回徐州“剿总”途中与敌遭遇。搏斗中不幸负伤,在昏迷中被捕,遭敌第44师特务部队监禁。   狱中,夏八方和中统局海南特区主任张璞对她彻夜刑讯,丧心病狂的敌人兽性大发,对她施以各种毒刑拷打,她受尽鞭抽,上老虎凳,灌尿水,灌煤油,针剌指尖,灯燎腋窝,锤敲脚骨,烙烙铁等极刑摧残。在敌人的酷刑折磨下,她双眼被十几根钢针戳割,鼻孔被铅丝穿透,耳膜被捣坏,声带被尖刀割断,两个乳头被十几根猪鬃刺成龟裂,右膀被铁钳扭断,手臂及下肢被两次电刑灼伤,左腿被踩杠压断,胸腹部及全身伤痕累累。她疼得死去活来,昏昏沉沉,浑身打颤,但始终坚贞不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气节。夏八方、张璞为杀人灭口,在将她送返徐州“剿总”途中,路经房山第449团防地时,令团长肖熊将她推落山塘喂蛇,时年仅33岁。   坠崖后幸得获救,经苏北淮海解放区东海县韩山区署转送华东野战医院准海后方医院抢救生还,视觉、听觉均有弱势好转,右上、左下肢瘫痪,成为终身特等残疾,遗留下时发性神经错乱,喜怒无常,大声嚎哭不止,换季时痛苦彻夜呼叫难眠等症状,被以“刘相春”的名字送往苏北荣军疗养院(无锡江苏省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今江苏省荣军医院)治疗居住。   1954年,国务院内务部优抚司司长熊天荆同志(女)到实地视察工作时指示:“对女英雄刘君湘,为革命全身致残,精神失常,可不分级别,不按原来的待遇,实行实报实销,把她照顾好。”她长期由国家供养,享受干部待遇,派有专人服侍,钱有专人保管。晚年双目彻底失明。她终生未婚,亦再无亲人。1979年5月13日因病于睡梦中安详辞世。生前省吃俭用遗留之款项五千余元如数上缴国库。她被安葬于太湖之滨。1990年8月,中国展望出版社出版由原江苏省记协副主席赤布(吕继仪)同志所著长篇传记性纪实文学《野蔷薇》一书,挖掘披露了女英雄的传奇经历,她的事迹随之传遍全国。江苏省无锡市锡惠小学自1992年开始开展“学习君湘精神,争当四有新人”系列活动,以刘君湘的感人事迹教育学生,并坚持至今。1996年“六一”前夕,无锡市教委、团委、妇联联合为“刘君湘中队”命名、授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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