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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办理农转用手续是否需要缴纳有偿使用费

 神州国土 2012-01-04

    咨询:你好! 请问:农村宅基地和乡(镇)、村办集体企业用地,只办理农转用和集体使用手续而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是否需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谢谢!

    回复:按照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制镇及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新增的建设用地、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中以有偿方式供地的新增建设用地,由所在市县政府缴纳的费用;如果上述宅基地、村集体企业用地属于建制镇及城市范围内的“圈内”用地,无论是否征收,市县政府均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详细规定请查看《关于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24号)。(耕地保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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