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县国有资产处置严把“五”关 |
发布时间:2011-12-13 |
一、把好“申报关”。各单位申请资产处置时,由单位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按要求提供必要的纸质材料,经县财政局批准后核销。 二、把好“评估关”。按照财政部“两令”及《和布克赛尔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各单位申报处置的资产,必须按照资产的性质和类别经中介机构或相关部门评估,取得合法证明作为处置的依据。 三、把好“核实关”。对单位申报处置的每笔资产,安排专人现场调查核实,查看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对车辆的处置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处置程序分拍卖和报废两种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四、把好“收益关”。国有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不断规范收益过程,增强资产处置的透明度。 五、把好“执行关”。资产按规定程序处置完毕,督促单位及时调整帐务,确保资产帐目与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实现资产动态监管,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