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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邕《笔论》

 鸿墨轩3dec 2012-01-09
蔡邕《笔论》
    文章来源:站内编辑 作者:祖鸿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1-26      

【作者简介】

蔡邕(132或133一192)东汉陈留圉人。汉灵帝刘宏时为议郎,因上书论朝政得失,遭诬陷,流放朔方。遇赦后,畏宦官陷害,亡命江湖十余年。董卓专权,征为祭酒,累迁中郎将,后以卓党死狱中。工篆、隶,尤以隶书著称。熹平四年(175)与堂谿典等写定六经文字,部分由邕书丹于石,镌刻后立于太学门外,世称“熹平石经”。又创“飞白”书。好辞章,精音律,善鼓琴。著有《独断》等,后人辑其文为《蔡中郎集》。《后汉书》有传。
《笔论》文载于宋陈思《书苑菁华》。

【文章内容】

书者,散(1)也。欲书先散(2)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豪(3),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文章注释】

[1]散(sǎn):不自检束,不受约束。
[2]散(sàn):抒发、排遣。
[3]中山兔豪:用中山兔毛所制之笔,亦称中山玉兔毫。唐李白《殷十一赠粟冈砚》:“殷侯三玄士,赠我粟冈砚。洒染中山毫,光映吴门练。”王琦注引王羲之《笔经》:“诸郡毫,惟中山兔肥而毫长,可用练熟绢也。”中山,①山名,在江苏溧水县东十里。《元和郡县志》:“出兔毫,为笔精妙。”在今安徽宣城县,《戒庵漫笔》:“唐宣州中山也。宣州自来多名笔。”②中山国,古国名,春秋末年鲜虞人所建,后为魏灭,今河北定县。汉亦置中山国,景帝子胜为中山王,以庐奴为国治,即今河北定县,后魏置中山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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