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社会保险简称“镇保”,是本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基本制度,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基本社会保险和补充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本单位应当缴费的人数确定。用人单位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则为25%。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7%;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5%。基本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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