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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一个人该做的就是使其快乐最大化和使其痛苦最小化”

 昵称535749 2012-02-01

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2.15--1832.6.6)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他还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Jeremy Bentham

边沁出生于英国伦敦,他本来打算当律师,但是法律中过于复杂的术语和矛盾的法则使他感到不满。于是他转而开始探讨法律、道德和政治的本质和基础,他发现这三者可以统一于一个法则。这个法则体现了已知的简单的快乐主义心理学的思想,是从伊壁鸠鲁时代提出的,即认为对人们来说最善的事即获得快乐,避免痛苦。但是边沁结合哲学、社会学和文化学对这种理论进行了改进他称之为功利原则(principle of utility并将其作为一套“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的伦理学进行推广,这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巨大的价值。

边沁的过人之处在于指出法律、政治学和伦理学中的原则都能够成为功利原则及其简单术语的代替品,而功利原则只关注使人们的快乐最大化和使人们的痛苦最小化。功利主义是基于有关人性的一种简单的看法。对此边沁这样说道:

“人性使人类至于两位君主的统治之下,即痛苦和快乐无论何时,我们的所做、所说和所思都在他们的牢牢控制之下:我们所做的任何摆脱我们主观期望的努力只不过使其更加稳固并彰显这种期望。换句话说,一个人可能会假装避免其欲望的产生,但实际上他仍然总是屈从于这种欲望。”

遵循这种简单的道德原则,一个人该做的就是使其快乐最大化和使其痛苦最小化。作为一位政治学、法律和社会体制的锐意的改革者,边沁认为这些体制的建立也应该符合这条原则。他设计了一个监狱,即著名的“全景监狱(panopticon)”,在此监狱中的罪犯24小时都处于被监控的状态,以此来鼓励他们去做符合他们本性的事情,换句话说,就是为了避免痛苦而推行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the greatest good for the greatest number)。因此惩罚总是作为改革的手段,尽管在短期内惩罚对于被惩罚者来说是痛苦的,但经过仔细考虑其长期的结果来看,它会增加大多数人的快乐。最后,边沁甚至构建了一套“幸福微积分(felici?c calculus)”去计算在某一活动中所引起的痛苦和快乐的精确数量。(不得不说,边沁真的很有才

有趣的是边沁并没有区分快乐和痛苦。边沁关注的只是,体验快乐就是幸福,而这一观点被功利主义的后继者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所批评。除此以外,边沁认为快乐和痛苦可以按等值单位进行精确计算,就像广口瓶中的纽扣那样,不同经验的数量之间无修正值的看法,也成为穆勒发展其功利主义伦理学时全力批判的观点。

也许边沁体系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由为了最大多数人的幸福而对个体进行的压制所引发的,从某个程度上看这个问题即使是当代的功利主义者也无法完全解决。如果在一个伦理困境中唯一关注的是“涉及其利益的所有个体的幸福” 作为一个整体,这样就似乎没有明确的理由认为,为了整体的幸福一个人不应当牺牲自己的所有快乐。边沁的功利主义所缺乏的是一种个体权利的概念,这类似于卢梭在其“社会契约”中的看法。尽管如此,这套伦理体系经过边沁的推广和穆勒的发展,加上从古到今很多人持有这种观点,它必将对随后的很多思想家产生持续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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