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安全操作技能比赛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1、机型:通用桥式起重机(10t吊钩) 2、科目:吊起水桶曲线运行、定点停放 3、方法:听到地面人员开车指挥信号后,鸣铃,将水桶由A点吊离地面1米,按图示路线水平依次绕杆运行,行至B点上方下降,放入B圆内,再将水桶由B点吊起,先后放入C圆、A圆内为止。水桶由B点、C点吊起时均距地面1米运行,放入B圆、C圆、A圆的下降途中只允许停顿一次。 (满分100分,扣分标准见附表) 4、时间:从挂上水桶接到信号起运行至将水桶放到A点完成操作共4分钟每超10秒扣1分,节约10秒加一分。 5、考试时一名监考人员在操作室打分,地面两名监考人员计时、计分、挂水桶。 6、器械:(各一套) a. b. c. d. e. 7、计时要求: 1)计时开始:当水桶挂钩挂上吊钩时,地面监考人员立即鸣哨开始计时。 2)计时结束:当水桶落入终点时,地面监考人员立即计时结束。 8、扣分标准 1)劳保用品穿戴:衣服、裤子、安全帽、手套(线手套)和劳保鞋缺一项或穿戴不整齐帽带未系、鞋带未系好和衣扣未系好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2)操作前未试升降限位扣2分; 3)试车时未开离梯口扣2分; 4)鸣铃:送电、开始操作前及收车断电后鸣铃每缺一次扣2分; 5)碰杆:碰一次扣2分,若水桶碰杆但未脱离标杆计一次碰杆,若水桶脱离标杆反复碰杆则累计扣分; 6)碰倒杆一次扣5分(标杆碰倒后应及时扶起,倒杆按水桶直接击倒的杆扣分,但标杆摆位时间要计入总时间); 7)洒水:每洒一次扣2分,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扣分:在各落点的起吊、落放及大小车起步时将水洒出扣分;原地摆动造成反复洒水扣一次; 8)水桶倒一次扣10分 9)落点:B、C、A三点压内圈扣2分、压中圈扣4分、压外圈或出圈扣6分,落点以各圈内线为准;(落点找正时,可作大小车四个方向调整) 10)落入B、C、A圆点时,允许停顿一次,每超停一次扣2分; 11)按规定路线运行,路线错一次扣5分; 12)水桶提升高度1米(正负0.1米),过高过低一次扣2分(以标杆上标记为准) 13)大车打倒车一次扣10分(大车未停止就反向操作); 14)下车未拉闸断电扣4分; 15)停车不到位:小车未开至操作室,吊钩未升至限位;各扣2分 注:操作时中途行车发生故障,若在绕杆时应重新开始计时考;若在落点时应将秒表停止,等故障修复后继续完成考试,其它情况延续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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