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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什么辞职?

 马陵野叟 2012-02-12

        法官、检察官是当今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职业,光荣、高尚,肩负着多少人寄予重望的公平和正义,成为构建社会秩序的脊梁。
        但是,他们能是什么人所说的“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吗?我看不是,走出办公室,脱下法官袍和检察官制服,他们也是一群极普通的人,有着常人一样的喜怒哀乐,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一样也少不得,他们照样会因一笔奖金而欣喜,照样会因霸道的克扣和摊派骂娘。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改变,这只队伍已不再是铁桶一块,近几年来,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地方各级相应机构,陆续有一批人自动辞去了法官、检察官的职务,做出了新的选择。如果以单位的级别、人数作为比例去进行统计的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辞职的比率要高居榜首,这种现象耐人寻味。大家都知道,进入法官、检察官的队伍不容易,而想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的一员更是难上加难。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毅然决然作出了这样的选择?他们是一伙勇敢的人吗?他们是开拓者,还是因守不住清贫而远离了他们一度坚守过的责任和尊严?有人说,做法官、检察官就要守得住清贫,这可以作为一条个人的信念,但是不能成为一条定理,为什么做法官、检察官就一定要清贫呢?在一定程度上,合法的财富也是衡量一个人能力和成就的重要尺度,也是保证一个人、一个家庭生活质量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源,因此,我们不能对这样的一个群体有太多的苛求,我想避开所有的先入之见,通过对几个辞职的法官、检察官的采访,试图对这一现象作出一些粗浅的解析。

        王律师辞职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二处的处长,1993年,25岁的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并取得了硕士学位,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对于一个来自农村,父母都是农民的他来说可谓是光宗耀祖,蓬荜生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干就是八年,200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竞争上岗,他旗开得胜,成为研究室二处的处长,年仅32岁,当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最年轻的处长,正当他事业一帆风顺的时候,他却做出了一个让领导,让同事大吃一惊的举动:2001年二月,他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辞呈,接着走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一名律师。在官本位观念如此浓重的中国,他何以有这样的勇气走出这个最高级别的司法“衙门”而步入市井街巷之中?半年进去了,他是否为自己的选择后悔?九月的一天,我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王律师。
  王律师住在石景山区六合园一个极普通的居民楼里,现在供职于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33岁的他看上去更年轻,干练。在谈到什么时候想辞职的时候,他说,在他还没当上处长之前,于1999年就有了这个念头,尽管他在单位里人缘不错,他所从事的立法研究与他所学的专业很对口,但是如果步出机关,走近北京蓬勃发展的经济圈,他深感机关生活节奏的沉闷、缓慢。“没有压力,没有动力,缺少活力,更没有成就感。慢慢地就把一个人的创造力、想象力、个性与热情耗尽了,年复一年,你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你不知道你应该怎么干,你不知道你能干的什么样。总之,你的命运不是掌握在你自己手里,一切都必须听天由命,或者是等待一个常识你的领导出现,然而在走马灯式的职位更迭中,这样的机会少的可怜而且转瞬即逝。”王律师说,“30来岁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创业时期,我不愿意自己在那样的环境中失去个性和活力,而那些毕业后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过几年的拼搏令我刮目相看的昔日同学也是促使我下决心改变生活方式的重要原因。”
  提高生活质量是每个人无可指责的愿望,生活质量的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的重新定位,更多的公务员阶层已经体味到作为一个手头拮据的精神贵族总是在心理上有着一种难以克服的自卑与寒酸。王律师在高检每月的收入不到二千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有什么大的改观,面对房改、子女教育以及想在北京维持一个像样的生活档次,这样的收入就显得捉襟见肘了。我问王律师:“并不是所有步入商海的人都能取得成功,新经济有其诱人的一面,但对于另一些人来说,也可能是陷阱。”王律师说:“这我也想到了,如果我干律师不成功,我也不会再回到公务员队伍里,我曾对同事们说,三年以后,如果你们看到我进了学校做了教师,那就是我做律师失败了。”
  王律师说:“有一个舒展的心态对一个人的身心健康相当重要,在机关,你一切都必须小心翼翼。”他举例说:“今年辞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厅长职务的杨立新教授最近就民商法的部分问题发表了一些观点,这些观点在他做民行厅厅长是时候是不可能讲出来的,现在是学者了,身份不一样了,讲起话来就自由多了。”
  我问他:“你离开高检没有人劝阻你吗?你的父母同意你的选择吗?”王律师说:“近几年来,从高检辞职的人究竟有多少,我都数不清了,大家已经不对这样的事感到惊奇。至于我父母,他们肯定不会同意我的选择,我父母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件事。”
  在谈到辞职前后收入的差距时,王律师颇有感慨,他没有直接谈到自己,而是说到前些日子在一家银行碰到罗缉,罗缉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他离开了高检,成为一名律师,两个人在闲聊中,罗缉说:“和以前相比,有两个不一样的‘太多’和‘太少’,以前是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太少,现在是恰恰相反。”

  王奕属于那种不是因为收入方面的原因而离开法院的人士之一,他现在供职于北京市莫少平律师事务所。1985年,他毕业被分配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入法院或者检察院曾经是他的追求,但是,在那里工作了十年之后,他感到了失望。
  他说:“和我想象的大不一样,懒散成风,人浮于事,人们为了一个小小的位置、一个小小的名誉而相互排挤,勾心斗角。没有朝气,没有活力,甚至没有诚实、没有正义。我感觉到的只是压抑和空虚,我觉得如果在那儿长期呆下去,我会毁了自己”
  谈起在法院的那段时光,王律师似乎至今还耿耿于怀。
  “没有人把心思用在办案、用在学习业务上,我在那里是做了九年的书记员,第十年,我成了助理审判员,也就是那一年我离开了法院。
  “1993年我参加了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但是当时并没有想去做律师,虽然那时我已经对法院的工作感到了乏味,后来,我在法院谈了个女朋友,当时我就快30岁了,还没分到房子,没有人想到你是晚婚而去照顾你,但是,因为我在本单位谈了个女朋友,当时的院领导想把我们两个人调走一个,理由是任职回避。说我们两个人不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当时为了把我女朋友留下,我就提出来我走。当时,院里只给了一下午的时间考虑,我也没有用多少时间考虑,就决定了。那天下午,和我同时提出来要走的一共是四个人,这有点出乎领导的意料,但是既然有言在先,也没有办法了。
  “我出来后,别人根据我的性格判断,都认为我会去学校,做教育,没有人认为我会去做律师。我当时也想的非常简单,认为我有在法院的工作经历,有在法院形成的关系,这对我从事律师职业会有帮助,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在法院的经历却让我在更长的时间里不能适应从法官到律师的角色改变,而我过去的同事却处处在我的道路上设置障碍。没有人因为我过去做过法官而对我另眼相看。而我在法院十年给我的经验是:我十分了解那些法官,在某些案子里,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或者打算怎样去做。这就是法官的经历给我的一些优势。”
  他说,过去法院里的那些法官仅仅只是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还不像现在这样一心钻到钱眼里,处处想着捞钱。
  做律师并不是像别人想象的那样简单,也不是所有的律师都能挣到大钱,在谈到做法官和做律师的收入时,王律师说,他做律师也没有挣到很多钱,甚至还比不上现在法官们的收入,他如果目前还在法院,收入不会比他目前的收入低,但是,他并不为自己的辞职而感到后悔。
  “至少,我现在不感到压抑了,我自由了,钱不是最重要的,我现在挣钱也不多,但是人应该有一个让自己感到舒展的环境,有一个好的心态。这一点我现在是满意的。”

  随着成克杰、李继周案件的开庭审理,张建中的名字开始被媒体和大众所关注。作为这两起案件的代理律师,尤其是他在成克杰案辩护中的出色表现广为业内人士称道。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他也是一名辞职的法官。现在,张建中供职的共和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东三环盛福大厦19层内,几乎占据了该层四分之三的房间。共和律师事务所从当初创建时的10个人,已经发展到目前拥有100多名员工,并且在上海、深圳和美国的西雅图设有三个分所。作为该律所的主任律师和创始人,张建中应该说是事业有成。
  张建中是北京人,53年生。从年龄层次上讲,他应当属于新中国最为不幸的那一代人,忍受过大饥荒时期的艰难,目睹过文革年代的疯狂,饱尝了失去受教育机会的沉痛,走过了面向黄土背朝天的知青岁月。但是他又是从那最为不幸的一代中经过个人不屈不挠的奋斗而取得了成功的极少数人之一。
  和相当一部分事业辉煌的人士一样,他没有显赫的学历,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证书,有的只是自己独特的经历、见解、意志和奋斗的汗水。他1982年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铁路高级人民法院,也就是在这一年,北京市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张建中参加了考试,后来拿到了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经过1983年的“严打”整治以后,法官、检察官等执法人员的社会地位大幅度提高,法官的待遇虽然不是很高,但是也还是属于许多人追求的高贵职业。当时的律师业才刚刚起步,律师这一职业并不被人重视,至少倍受公、检、法人员的歧视。律师的经济收入也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可观。但是,在1986年年底,眼看着铁路高级人民法院即将与最高人民法院合并,张建中放弃了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机会,毅然辞职,走进了律师队伍。
  在谈到当时为什么辞职时,张建中说:“在法院工作几年,亲眼目睹了我国法院系统的这种完全行政化的管理体制,深深地感受到这种体制的弊病,审案的不判,判案的不审,领导人开会来决定一个案件的走向。主办案件的法官扮演的像是一个文书的角色。很多判决根本就不是办案法官的主张,但是你还不得不在卷宗上签上你的名字。
  “我是个喜欢讲真话的人,从来讨厌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做事。1983年‘严打’期间,我担任死刑复核的工作,我复核过七、八十起死刑案件,当时我的情绪非常低落。工作中我突然感觉到律师工作的重要,应该有人去帮助那些可怜的、处于生死存亡边缘的人们。而且更多经济生活的领域会成为律师的一个范围广阔的活动空间。虽然那时的律师地位还很低,收入也不怎么样,我只是模糊地感觉到律师应该,而且日后也会有更大、更多的发挥自己个性和能力的余地,而我所从事的。工作却让我感到压抑,我经常感到自己只是一个被人操纵的木偶,无奈而且无助。你实现不了自己的主张和意愿,你听不到自己的意见和声音,所以这些,都被一个强大的国家机器运转的声音淹没了。当一个人不能战胜某种环境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去避开这个环境。我想发出自己的呐喊,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我应该在这个体制中尽可能地去为自己寻找或者营造一个适合自己个性的环境,同时我也意识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步伐的加快,律师业会有光明的前景,而这个行业应该是一个适合我个性的领域。所以我选择了辞职。
  “那时辞职并没有经济上的原因,当时还不知道律师能挣大钱,也不是为的挣大钱,只是为了少一点限制,多一些自由,有机会作一些自主的发挥。一开始去的是北京市第七律师事务所,总共只有七八个人,在那里,收入并不比在法院高,但是在那里,我有了很多宝贵的积累,在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不久,我就成为那里的副主任律师。在那里干了三年,1989年,第七律师事务所和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合并,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我仍担任副主任律师,到了1994年,肖杨担任司法部长时,律师业开始改制,律师彻底从国家公务员中分离,其实,那时的律师虽然按编制还属于国家公务员,实际上是自劳自食,其身分处于一种不伦不类的状态,我当时又率先从那种不伦不类的‘公务员’律师队伍中跳了出来,自己带了几个人,创建了这个‘共和律师事务所’。
  “辞职以后,有一段时间不太适应,昔日的同事在态度上也有了不同的变化,律师毕竟是从西方引进的,中国传统的司法体制中没有他的位置,从民族文化心理的层次上讲,他与中国源远流长‘包公’式问案是相互排斥的。法官总是认为律师经常给他们带来麻烦,甚至影响到他们的办案质量。尽管我们在不断的引进西方的民主(即使是社会主义民主也是从西方引进的),但是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运作能够成为中国法律文化的一部分,而且要让人们特别是法官在文化心理的层次上接受他,还要经过相当的时间。
  “尽管现在不断的有法官、检察官辞职去做律师,但是这其中的大向多数只是看到了律师的高收入而已,其实律师工作的外部环境没有什么改变,从某些方面讲,比起我一开始做律师的那几年,形势反面更加严峻。”
  张建中用更多的时间来谈论律师执法环存在的问题,并且对现在的司法腐败深恶痛绝。他说,开始那几年,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虽然说不上融洽,但是那时由于律师们的经济地位并不突出,法官只不过是有些优越感、工作不太配合而已。现在律师的经济地位有了变化,相对优越的经济地位和相对紧缩的工作环境与法官正好形成了一种互补的状态,而急于脱贫的法官就开始利用这种状态来谋取利益,他们通过律师在当事人之间沟通,于是就有了各种暗箱交易,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由于出现了相互利用的因素,就很难保证判决的公正性,而律师为了保障被代理人的权益,即使这个权益应该受到正当的保护,但是为了避免及有可能发生的恶意操作,也不得不适应某些法官的暗示而从事一些龌龊中介,很多律师就这样被逼良为娼。一旦这种交易出于某种原因失败,于是就会有种种拆台甚至报复的现象出现。总之,诉讼关系中不正常的因素越来越多了。
  出于职业的原因,张建中律师感觉到近些年来,法官们致富的心态是越来越强烈了。
  张建中律师还谈到他在对外交往中的一些感受,谈到和他打过交道的一些外国法官,他非常赞赏他们的高质、高薪、高地位。我问他,如果你是处在他们那样的环境中,你会选择做律师还是做法官?张建中毫不犹豫地说:“我会选择法官。”
  这就是环境的力量,它是这样强烈地影响着人们的抱负、信心和事业的取向,又是这样高效地制造着庸才和精英。

  不知什么原因,对每个人的采访都让记者感到沉重,每个人都处在不同的环境之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选择,一千个人就有一千条不同的理由。尽管许多人离开了法院,离开了检察院,但是,这两家门槛儿还是被想挤进来的学子们挤的水泄不通。理想在更多的时候就像一个肥皂泡,看上去斑斓诱人,拼命抓到它的时候就只有飞溅的泡沫和难言的愁怅。有多少人会幸运地穿上法袍和检察官制服?他们中又会有多少人在经历了短暂的满足之后,再带着失落和迷茫重新寻找他们的归宿?就在本文还没有完成的时候,Lawfan.com社区又有人贴出了一个贴子,一个在检察院工作五年的检察官又在与他的职业告别了。社区里有许多人为他送行,有支持,有惋惜,有祝福和鼓励,也有不解和迷惑。有人说,检察院少了一个闲人,律师界多了一个精英。有人说,目前的机关最适合老弱病残以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混日子了,一切都在相互损耗中衰减……一位就要毕业的法学院校学生在困惑中叹息:“你们的离去叫刚开始思考的我的何去何从?”

 原载最高人民检察院2003年第二期《方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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