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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刊物为什么屡禁不止?

 昵称8256371 2012-02-16
什么是色情刊物?生活小常识话你知:色情刊物,泛指那些以男女间的性爱、性生活、性技巧、性关系为表现内容,通过性的途径和对两性的性爱方式、性心理、性意识以至性行为等的具体描述,反映社会生活,揭示社会生活某些本质方面的文学读物、影视作品及音像制品。由于性爱活动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基本活动之一,因此,任何一个国家、民族、地区的早期文学作品中都有对性爱活动的描写和表现。譬如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和西方最早的文学名著《希腊神话和传说》中就有许多以性爱为题材的作品。随着人类对性的重要性认识日益深化,一批专门以描写男女间的性爱、性生活、性心理乃至具体性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性的题材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作品便开始出现。例如:西方文学中的《十日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国文学中的《金瓶梅》、《肉蒲团》、《秘戏图考》等,均属这类作品。历史上,几乎每一部被作为“性文学“的作品问世,都会引起激烈的争鸣。可以说,人类性生活、性活动的普遍存在,决定了文学史上的性文学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与内在合理性。
  当今社会,年年三令五申发布禁令,发动公安等行政治安部门对色情刊物进行“清扫”、“没收”、“取缔”乃至对要犯人物判处重刑。但是,每次“大扫除”均会战绩显著,战果累累。待到风平浪静以后,“黄货”又开始泛滥。色情刊物、影碟屡禁不止,有人埋怨“改革开放”,认为还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普及8个样板戏时“清心寡欲”好。那个“红色时期“,文学作品里连爱情描写也绝迹了,色情图书、影视连蛛丝马迹也难找到。
  事实上,人类的性(色情)需要是无法真正禁绝的。就是“文化大革命”中仍然有《少女之心》手抄本在民间地下流传。“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伴随改革开放,色情作品有所抬头,在相当程度上正是那个特殊时期,严刑峻法制约了人们性需求,具有强烈反作用。前苏联性学家伊·科恩的《性学》中写道:“色倩想象是人类性生活的一个正常而又必要的方面,其内容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辞源》也这样解释“色”即“性”,色:“美色也”;“爱其美也”,“温润也”;“女子之美貌为色身。”所以由色生情,本属无可非议。可问题在于不分场合,不论人群,也不管年龄就滥用色情诱惑,不仅对性健康十分有害,尤其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还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
  必须提及,无视社会进步与人民健康利益,利用人们的色情需求与猎奇以及寻找刺激的不良心理,利用暗道推销淫秽物品,应当引起全社会的警惕防范,并严加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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