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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县督学责任区督学履行职责考核办法

 一路顺风666 2012-02-17

(试行)

   为切实加强对督学责任区督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根据《通道县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行动方案》(通教〔201154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督学责任区督学所定点督导的责任区内:

1、基本无加班加点、学生作业负担过重、法定休息日上课等严重违背办学行为规定的现象发生;

2、未发生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家教家养的现象;

3、反映学校违规办学的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妥善处理;

4、对严重违反办学规定的学校、个人能够及时发现,严肃查处;

5、对影响学校发展、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及时提交督导报告;

6、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

7、能够根据督导情况及时向县教育局推荐规范办学行为先进典型;

8、责任区督学到责任区学校的督查工作满勤。

二、考核细则

对督学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1、责任区督学满勤(10分)

各责任区督学都能按照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安排参加督导活动,记10分,缺一次扣2分。

2、按时按要求完成督导情况记载材料(10分)

责任区督学按时按要求填报督导情况记载材料记10分,缺1份扣2分,记载质量不达要求每次扣1分。

3、督导结果处理(20分)

对学校违规办学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记20分;学校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有违规办学行为1次扣10分。学校被通报后未整改的,该项不得分。

4、各学校对责任区督学的满意度评价(10分)

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进行,根据学校或教师对责任区督学的满意度评价情况综合计分。

5、违规办学行为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25分)

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违规办学案件,曝光1次扣10分。曝光后不及时整改的,每个案加扣5分,扣完为止。

6、推荐先进典型(15分)

各责任区督学能够根据情况及时向县教育局推荐先进典型。各责任区督学推荐的先进典型被认可推广的,市级典型每个记10分,县级典型每个记5分。

7、督导论文、通讯完成情况(10分)

各责任区督学每年上交1篇教育督导论文,记4分;每年上报督导信息6条,记6分;被《怀化市教育督导简报》采用的,每篇加1;被《通道教育督导简报》采纳的,每篇加0.5分。

三、奖惩措施

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考核细则对督学责任区督学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对表现优秀的责任区督学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忠于职守,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督学责任区督学资格。

本办法适用于特聘随访督学。

 

 

                          通道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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