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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人员的工龄和档案怎么办

 笑看风云6698 2012-02-19
判刑人员的工龄和档案怎么办
2005-01-05
  问:
   一、某人1961年参加工作,1982年因经济问题被判刑5年。请问1982年以前的21年工龄到退休时能否和1987年以后的工龄连续计算?

  二、请问人事档案被原工作单位遗失,到退休时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三、灵活就业的自由职业者连续缴费年限已超过15年,请问退休时是否需要人事档案?


  解答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因违法犯罪被判刑的职工,其判刑前的工龄不能与刑满释放后重新就业的工龄合并计算工龄,其工龄应从重新就业起计算;其判刑前的工作年限也不能作为计算退休的工作年限。

  如果职工的人事档案被原工作单位遗失,应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办理相关的补报手续,才能申报退休。

  灵活就业的自由职业者,只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连续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因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由参保人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社保机构对参保人的情况已经过了调查核实,建立了参保档案。故无须再提供其他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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