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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法行骗”朝阳市民六千元打水漂

 昵称8811454 2012-02-20

  当今骗术层出不穷,您遇见过“依法行骗”的吗?近日,朝阳市民李女士就遭遇了一起以签订合同交纳“定金”为诱饵的骗局。不明就里交了6000元定金后,李女士想终止合同,但被对方告知“按照法律规定,定金不能退”。

  近日,李女士通过国内几家卫星电视上播出的广告,获悉武汉市龙泰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诚招”加盟者,条件是购买该公司的设备,用设备生产圆珠笔等,公司回收产品,效益可观。

  动了心的李女士随即赶到武汉市,和这家公司签订了28800元的合同,并应对方要求交纳了6000元定金。但对方没有给她合同,仅仅是出具了一份定金收据。回来后,该公司人员几次短信催促李女士交纳合同费用,但要求其将钱汇到个人账户上。李女士感觉非常蹊跷,“怎么能让我把钱打到个人账户上呢? 这是不是个骗局? ”她马上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要求终止合同,退还定金,但该公司人员屡屡推托。

  记者咨询了辽宁实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武中华得知,按照合同法规定,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20%。李女士和这家公司签订合同的数额为 28800元,对方收取定金的数额应该为5760元。他同时表示,李女士可以到武汉市辖区法院诉讼解决问题,但考虑到诉讼成本和胜诉应得数额,打这起官司 “意义不大”。他分析,这正是这家公司的“高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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