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理事会(Arctic Council),又译为北极议会、北极委员会、北极协会。北极理事会是由加拿大、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俄罗斯和美国等八个北极国家组成的政府间论坛,1996年9月在加拿大渥太华成立,其宗旨是保护北极地区的环境,促进该地区在经济、社会和福利方面的持续发展。理事会主席一职由八个成员国家每两年轮流担任。 北极理事会,1996年9月在加拿大渥太华成立,是一个高层次国际论坛,关注邻近北极的政府和本地人所面对的问题。 成员包括芬兰、瑞典、挪威、丹麦、冰岛、加拿大、美国和俄罗斯。理事会主席国一职由八个成员国家每两年轮流担任。北极理事会成员国外长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 1991年,芬兰、瑞典、挪威、丹麦、冰岛、加拿大、美国和俄罗斯等八个邻近北极的国家签署《北极环境保护策略》。 1996年9月,八国在加拿大渥太华签署《渥太华宣言》,宣告北极理事会的成立。 2011年5月12日,第七届北极理事会外长会议决定设立秘书处,以加强北极理事会应对未来挑战的能力,秘书处设在挪威北部城市特罗姆瑟。参加这次会议的与会国家外长签署了北极理事会成立15年以来的首个正式协议《北极搜救协定》,就各成员国承担的北极地区搜救区域和责任进行了规划。 六个北极本地社群代表在北极理事会中有永久参与的议席。 这些代表包括阿留国际协会、北极阿撒巴斯卡议会、哥威迅国际议会、伊努伊特北极圈会议、俄罗斯北方土著人民协会和萨米理事会。 主席一职由八个成员国家每两年轮流担任。 第一任主席国(1996年-1998年)加拿大; 第二任主席国(1998年-2000年)美国; 第三任主席国(2000年-2002年)芬兰; 第四任主席国(2002年-2004年)冰岛; 第五任主席国(2004年-2006年)俄罗斯; 第六任主席国(2006年-2008年)挪威; 第七任主席国(2009年-2011年)丹麦; 第八任主席国(2011年-2013年)瑞典。 特殊观察员特殊观察员和永久观察员的区别是,永久观察员会自动获邀出席所有会议,特殊观察员出席每一次会议都需要批准。 北极理事会每六个月在主席国家内召开一次资深北极官员会议。资深北极官员是八个成员国的高层代表,一般是领事或资深外交官。六名永久议席代表及认可观察员会同时出席。 当主席国家两年任期即将结束时,主席国召开部长级会议,正是北极理事会在整个时期的工作高峰期。八个成员国的外交部长、北方事务部长或环境部长都会出席。每次部长级会议都有以当地城市为名的宣言。这份宣言涵盖了主要议题包括气候改变、持续发展、北极监督和评估、永久生物污染物及其他北极中的致污物,还有五个工作小组的工作。 每一任的主席国负责设立一个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全面统筹议会活动,譬如组织半年一次的会议、管理议会网站、分发有关议会的报告和文件。 北极理事会的实际工作是由辖下的五个工作小组负责。 北极监督和评估计划(AMAP) 北极动植物保育(CAFF) 紧急、预防、准备和反应(EPPR) 保护北极海洋环境(PAME) 永续发展工作组(SDWG) 北极气候冲击评估 北极人类发展报告 北极议会对于减少北极污染的行动计划(ACAP) 防止陆地活动污染北极海洋环境的地区性规划 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开始逐渐介入北极国际事务。中国在北极的主要活动方式是科学考察,少量出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 2004年在北极地区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北极科学考察站“黄河站”,实施了站区科学考察工作。 2005年,中国举办了北极科学高峰周会议,发起组织成立了“太平洋北极工作组”,并顺利当选成为新奥尔松科学管理委员会北极实验室咨询委员会成员。 2007年成为北极理事会“特别观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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