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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4)

 严素@笔记 2012-02-23

 

秦币探索

        摘要 秦铸币开始于秦献公、孝公时期,秦惠王"初行钱"开始铸造圆形方孔半两钱,秦始皇统一货币是秦币发展的鼎盛时期,秦二世"复行钱"使秦币衰落。
  关键词 秦币 圜钱 半两钱 货币标准化 货币贬值
  秦币在中国货币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但学术界对它的产生、发展和衰落众说纷纭。近数十年,秦铸币大量出土和云梦秦简的面世,为研究秦币提供了宝贵资料。笔者根据这些资料,对秦币的历史谈些自己的意见。
  一、秦献、孝公时期--秦铸币出现
  秦国铸币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有人估计不会晚于秦献公七年"初行为市"之时,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秦献公二年迁都栎阳,栎阳"北郤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史记·货殖列传》),在东西南北大商人必经的商道上。秦献公"初行为市",就是在新都栎阳开始设立市场,设置市吏,管理市场贸易,征收市税。市税收的是货币,这就需要秦国有自己的铸币。秦国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纷纷弃农经商,影响农业自然经济的稳定。秦孝公用商鞅,大力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其主要措施是加重征收商人的关卡过往税和市场营业税,这也收的是货币。商鞅认为"食贱者钱重,食贱者则农贫,钱重者则商富"。(《商君书·外内》)钱币掌握在商人手里,商人用来压低粮价使农夫贫穷,这显然是货币大量流通的反映。孝公十四年"初为赋",就是开始向全国人民征收口赋,秦国的口赋也征收的货币。铸币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按秦献公、孝公时商品交换发展的程度,国家的许多税收项目要求以货币形态支付,如果没有本国的铸币是不可能的。
  秦国的铸币是圜钱,其初期形态是圆形圆孔。按其重量可分一两型和半两型的两种。一两型的圆形圆孔钱,面孔稍大于背孔,无廓,背平素;面文有"珠重一两·十二"、"珠重一两·十四",〔1 〕珠是圆或圜的意思,"一两"是面值,"珠重一两",即这1枚圜钱重量是1两;"十二"、"十四"与纪重无关,可能是铸钱的钱范编号或发行年代;重量多是12克至14克,最重的15.62克,即秦1两或接近1两; 钱文大篆体,古朴粗犷,笔划粗细不等,钱肉高低不平,多切凿痕迹,铸法原始,具有早期铸钱特征。丁福保《历代古钱图说》、《泉币》期刊等有著录,中国历史博物馆、天津历史博物馆、西安文管会等有藏品。其可肯定为秦币的理由:首先,此种钱币解放后在扶风〔2〕、西安、 凤翔都有发现,陈直《关中秦汉陶录》卷4 著录有"珠重一两·十四"圜钱阴文残青石范一块,钱和范出土地皆属战国秦地;其次,此钱的两字笔划作"睘",与其他秦币相同,而与赵币的两字绝异。
  半两型的称"半圜"钱,亦圆形圆孔,无廓。吴镇烽记录的两枚,面有对称的"半睘"二字,字体大篆,铸法亦较原始,直径较小,重6.9克至7克,〔3〕将近半两。郑家相看到的一枚"半睘",言同一两型"纪重圜金出土于陕省,亦属秦国所铸无疑"〔4〕。只标面值不标地名是秦币的特点。"睘"即圜之古文,半圜即币值相当半个圜钱,与一两型圜钱可能同时或稍后铸行,两者轻重相权,并行流通。可见秦币初期是大小二等制。
  战国中期布币、刀币、蚁鼻钱都已风行关东各国,秦国铸币似乎稍晚。正因为晚,在币形上可以作最佳的选择。圜钱较其他形态的货币有突出优点:圆边无棱,不易磨损,中间有孔,便于贯穿,体积不大,利于流通。但这不是秦国的发明,周人早就使用圜钱。
  《汉书·食货志》载:"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过去学者怀疑这条史料的真实性。河南安阳大司空村商墓出土3枚铜贝, 证明商代后期已出现金属铸币,〔5〕那么西周以圜钱作为官府铸币,当实有其事。据古币名家王献唐考察:"东迁以前,周公城洛之后,当已行用环币。既迁之后,更挟旧制俱来。故洛阳豫西一带,时有环币出土。"他又说:"周毛公鼎,王为取赋三十爰;禽彝,王锡(赐)金百爰等皆指环货,以爰当之。商代虽造@③字,尚为玉环。入周以锡百爰证之,则为铜质。《尚书·吕刑》:其罚百锾,其罚六百锾,其罚千锾,锾字从金,义尤可见。"〔6〕爰即锾,亦即瑗,原为孔大边小的璧。由从玉变为从金, 可见已成为金属货币,锾是当时圜钱的单位名称。春秋时周景王铸大钱,所铸铜币为平肩空首布,〔7 〕但在此之前早有轻(子)重(母)两种铜币同时流通,"子母相权"(《国语·周语下》)而行。这两种轻重不同的货币,都可能是圜钱。文献中所见的圜钱虽然还未出土,但不能说没有,正如西周有12王,至今一个王陵也没发现,不能说西周没有王陵。周景王之后,周王室控制的区域内空首布与圜钱并行流通。洛阳王城遗址南部的瞿家屯以东,发现战国时的粮仓,其62号粮窖出土铸币116枚, 既有"王"、"东周"、"安臧"等空首布,也有圆形圆孔圜钱47枚,中有钱文"安臧"圜钱,当为赵币流入王城者,其他多为东周王畿所铸,窖内填土中含有春秋战国陶片,〔8 〕可见其空首布和圜钱也是春秋战国时在东周王城流通的货币。战国中晚期周王室分裂出西周和东周两个公国,各在其弹丸之地铸"西周"和"东周"两种圜钱。〔9 〕其圆形圆孔仍恪守祖制。
  圜钱的取像有几种说法,我以为取像于玉石璧环理由充足。西周实行"工商食官"制度,工商业由官府经营,为奴隶主贵族服务。由于贵族喜用外来的装饰品,所以海贝、璧环等较早地充当商品一般等价物,进而成为铸币的取像。诚如王献唐所言:"饰品之环,商已用为财货。由金文、《尚书》言之,周又改铸铜质,脱离饰品,专以交易。复由币文考之,环币于名饰品时,已早名环。铸为货币时,亦随名环。名同形同,先后一贯。"对"半圜"钱的"圜"字,郭沫若云:"余谓圜即玉环之初文,象衣之当胸处有环也。"〔10〕中国自古有崇玉的风尚,古代贵族妇女身上都佩带玉环,《礼记·经解》云:"步行则有环佩之声。"亦用作朝聘、祭祀、丧葬、嫁娶的礼品,是当时市场上价格昂贵的商品,具有成为一般等价物的条件,在实物货币阶段珠玉是"上币"。据《尔雅·释器》:在玉器中,边大孔小的称璧,孔大边小的称瑗,边孔相等的称环。璧、瑗、环形相近而可以活用。圜钱皆圆边而中心有孔,与璧、瑗、环的形状一致。
  秦国的圆形圆孔圜钱采用了周圜钱的形式,仍旧保持了璧、瑗、环的形象:圜字作""是金文的写法,〔11〕秦国在商鞅变法以前仍用籀文大篆,王国维称之为"西土文字",不同于以后形成的小篆。从钱形和钱文可以断定圆形圆孔在圆形方孔之前,是秦币的早期形态,献公、孝公时的铸币当是圆形圆孔钱。
  二、秦惠王"初行钱"--秦币的定型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惠文王二年"初行钱"。秦惠王二年即周显王三十三年,公元前336年。这是货币史上一件大事, 当时周天子去秦国"贺行钱"。司马迁还用互见法在《秦本纪》、《周本纪》、《六国年表》中对这件事作了记载,可谓不厌重复,浓墨重写。
  秦惠王"初行钱"铸的钱是什么形状?彭信威《中国货币史》,肖清《中国古代货币史》,钱剑夫《秦汉货币史稿》,都认为铸的一两形的圆形圆孔钱。但是,几十年来出土的战国晚期秦钱都是圆形方孔钱,时间在"初行钱"之后,秦始皇统一货币之前。这可以举出许多实例:
  1.四川青川县郝家坪50号墓,与秦武王四年十二月隶书木牍同出的有7枚半两钱。均圆形方孔,字文凸起,半两二字对称,篆法古朴, 铸工粗糙,轻重大小不一。〔12〕按秦制半两为12铢,合今7.8克。 〔13〕据实测7枚中最重者9.8克,合14铢,超过半两;其余都不足半两,最轻的仅2.1克,合3.1铢,只有半两的1/4强。〔14〕从减重钱多看, 说明这种货币在秦国已铸行了一段时间。该墓木牍最晚的时间是武王四年十二月,估计下葬的时间在秦昭王元年。这是一个有确凿年代的墓葬,秦昭王元年上距秦惠文王二年仅30年,足证秦惠文王"初行钱"就铸的是圆形方孔半两钱。
  2.凤翔高庄一号秦墓,出土半两钱15枚,钱文微隆起,最大者重6.75克。吴镇烽认为"该墓的时代为战国晚期"。〔15〕
  3.咸阳黄家沟战国晚期墓,出土半两钱4枚。〔16〕
  4.四川郫县红光公社一座战国晚期土坑墓,出土半两钱1枚,重7克。〔17〕
  5.四川巴县冬笋坝发掘的船棺葬和长方土坑墓中,出土半两钱百余枚。四川昭化县宝轮院发掘的船棺葬,亦出土半两钱多枚,均为秦惠王灭巴蜀之后的墓葬。〔18〕
  6.内蒙赤峰地区新窝铺发现战国货币2589枚,大多为燕币,其中一枚是秦国半两钱,个体较大,面文半两,背面素平。〔19〕半两钱与燕国刀、布、环钱掺杂一起出土,说明半两钱还与燕国货币同时在燕地流通,这枚半两钱必铸于秦始皇统一货币之前。
  7.长安县韦曲乡首帕张堡发现一个釜内装古钱1000枚,其中997枚是半两钱,还有两锱钱1枚,齐币镒化钱2枚。陈尊祥先生已论证该釜为战国器物。〔20〕齐国货币既与半两钱合为"千钱"入藏釜内,亦证明这些半两钱为秦始皇统一货币之前所铸。
  以上考古资料说明:把"初行钱"像《史记注译》那样,译为"秦钱的开始铸造和发行"是不确的,在此之前秦国早已铸行圆形圆孔钱。确切地说,"初行钱"应是秦惠王开始铸造和发行圆形方孔半两钱,这是改进了的圜钱。它是秦国的一次货币革新,是商鞅变法的继续。把"初"不加分析而一律理解为某种制度的"最初"、"开始"是不对的。如前350年,商鞅第二次颁布的变法令,措施之一是"为田开阡陌"。然而,《史记·秦始皇本纪》附录云:昭襄王"立四年,初为田开阡陌"。昭襄王四年即公元前303年,在此前47年商鞅已"为田开阡陌",昭襄王何"初"之有?昭襄王统治期间有几次下令"开阡陌",而即位四年是他第一次下令"开阡陌",故标以"初"。同样,秦惠王"初行钱"也不是秦国开始铸钱,而是秦惠王在位时第一次铸钱。但不是寻常的第一次,其意义在于:
  1.使秦国的铸币从此定型。摈弃了圆形圆孔钱,定型为圆形方孔半两钱,使秦币由试行阶段转变为正式全面铸行时期。秦币固定为这种币形,是经过长期实践作出的选择。有实用上的原因;方孔较圆孔用绳子或木条贯穿起来比较稳固,不易晃动,制作时便于外缘磨光,亦可进一步减轻磨损率;半两的体积适中,便于流通。也有观念上的原因:战国中期"天圆地方"之说广泛流行,如《诗子·说剑篇》云:"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秦取此币形,很可能和这种观念有一定关系。秦币此后大小轻重虽时有变化,但圆形方孔再无变更。
  2.确立了钱币由王室专铸的制度。秦自献公以来,逐步建立了封建中央集权制度,所以铸行的圆形圆孔钱已不同於东方诸侯的钱币,只标重,无地名,这表明秦国的币制一开始就是统一的,不许地方铸钱。"初行钱"时所铸圆形方孔钱,则更加明确,钱面只标面值,没有地名,说明王室专铸制度进一步确立。不许郡县擅自铸钱,也严禁私人铸钱,在云梦秦简中有严惩私铸钱的案例。〔21〕
  过去,不少学者认为圆形方孔半两钱是秦始皇统一货币时的发明,也是不对的。秦统一中国之前,从秦惠王二年即公元前336年算起, 圆形方孔半两钱在秦国已铸行了115年。不过, 战国时期秦半两钱主要在秦国境内流通,在东方六国流通的数量很少,因为币值不统一,换算困难。当时秦国对外使用的等价物主要是黄金和布,秦简《金布律》规定:"其出入钱以当金、布,以律。"意思是:钱如要带出国境,必须换成黄金或布,按法律规定的比价折算。可见黄金和布这两种货币是各国都通行的,也可见秦币分为黄金、布、半两钱三等的制度在战国晚期就已形成。
  还有一种看法。王毓铨《中国古代货币的起源和发展》认为,"初行钱"铸的是三孔布。《中国历代货币》图册(新华出版社1982年版),也认为三孔布是"战国未期秦国的货币"。这是不能成立的。三孔布的特征是圆首、圆肩、圆档、圆足,首及两足各有一个圆形穿孔。这是为了减轻磨损而对原来布币的改造。三孔布现在发现30余品,正面有铸造地名,背面铸有两或铢以标重。经裘锡圭〔22〕、何琳仪〔23〕、黄盛璋〔24〕诸先生考证:这些钱面的地名大都在赵国东部,个别在赵国西北部,有些是公元前296年赵灭中山后属赵的,有些是赵从燕国、 魏国手中夺来的,总之在战国晚期都属赵国。因此,他们肯定这些三孔布是战国晚期赵国东部地区铸行的货币,绝不是秦币。《中国历代货币》认为,三孔布大者背文"一两",小者背文"十二朱",它是最早的朱两货币。以朱两标明币值是秦钱的特征。其实,战国晚期以两、铢作为衡器单位的除秦国外,赵、魏、韩、楚、燕等国也偶尔用之,据考古发现的器物实测,与秦国一样,一两都折合15.6克。〔25〕赵国的衡制既然有时也用"两"、"铢",那就不可排除以两、铢为某种货币标重的可能。从文字上看,三孔布的
  (附图  )
  三、秦始皇统一货币--秦币的鼎盛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消灭了六国, 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国。为了消除诸侯割据留下的残迹,巩固国家的统一,秦始皇在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的同时,推行了统一货币的重大举措。统一货币,实际就是把秦国原有的货币推广到全国,废除六国诸侯的铸币。据《史记·平准书》记载:
  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等,黄金以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这段话除末句外,很可能是司马迁根据《秦记》中秦始皇统一货币的诏令摘要叙述的,但有一处令人费解。文中说:"中一国之币为三等",可是后面只讲了上币黄金和下币铜钱两等,似乎自相矛盾。前代学者多认为"三等"应为"二等"之误。《史记》中华书局校点本改"三"为"二",似已承认此为定说。但是,据秦简《金布律》载,秦除黄金、铜钱之外,"布"也是一种货币。并规定:"布袤八尺,福广二尺五寸。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即布作货币用,一个单位必须长八尺,宽二尺五寸。如果尺寸或质量不符合标准,便不许流通。布与半两钱、金币之间有法定的比价:如"钱十一当一布"。刑徒如向官府领取衣服,就要按11的倍数缴钱,如隶臣、城旦等冬衣每人缴110 钱,即10个布;夏衣每人缴55钱,即5个布;个子小的冬衣缴77钱,即7个布,夏衣缴44个钱。舂米的女刑徒冬衣每人缴55钱,夏衣每人缴44钱;个子小的冬衣缴44钱,夏衣缴33钱。按11的倍数计算,刑徒领取衣服可以缴布,也可以缴钱,这说明布当货币普遍存在。统一货币时规定:"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可见在废除的实物货币中不包括布。秦法规定布和半两钱都是法定货币,在市场上的流通受法律保护,对这两种不许任意选择。由此可见,秦币确为三等,即黄金、布、半两钱。布在金饼、半两钱之间,如果称黄金为"上币",半两钱为"下币",布当然可称为"中币"。〔27〕把货币分为三等由来已久,《管子·地数篇》云:"先王各用其重,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平准书》载:有司言古者"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银)为中,赤金为下"。秦把货币分为三等,既与实际相符,也与习惯不悖。《平准书》可能在流传中有脱简或传抄中漏抄"中币"。
  布属于实物货币,其存在与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有关。战国时期商品经济虽有长足发展,但发展程度毕竟有限,因而在秦币体系中不得不仍保留实物货币--布。
  "黄金以溢名"。溢通镒,古代重量单位,裴骃《史记集解》引孟康曰:"二十两为镒。"镒又是容量单位,11/24升为1镒。《仪礼·既夕礼》郑玄对"一溢米"注:"二十两为镒。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孙诒让《墨子闲诂》:"镒,二十四两也"。疑为对"一又二十四分之一升为一溢"的误解。镒为战国秦汉时期称黄金常用的重量单位,并不像有人说只是东方六国的衡制单位,秦在战国时期就常用镒称黄金。如:《史记·孟尝君列传》:"秦王大悦,乃遣车十乘,黄金百镒,以迎孟尝君。"《战国策·齐策四》:昔者,秦攻齐令曰:"有能得齐王头者,封万户侯,赐金千镒。"《战国策·燕策三》:"秦王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
  随着商品经济的活跃和黄金生产的发展,至迟到战国中期,黄金已经成为货币,特别是楚国钤有"郢爰"和"陈爰"的金版,流通颇为广泛。秦国统治者早就使用黄金,春秋时秦景公墓中出土不少黄金饰件,但直到商鞅变法时还没有自己的黄金货币。《商君书·去强篇》云:"金一两生于竟内,粟十二石死于竟外。粟十二石生于竟内,金一两死于竟外。"秦国用12石粟的高价换外国的一两黄金。秦国铸造金币大约始于昭王时代建立南郡之后,秦始皇统一货币时继之。
  近几十年,在陕西曾发现秦铸金饼15块。1929年兴平县念流寨村民在西门外土壕发现金饼7块,为一堆泥土包裹。其中6块当时已向银行兑换,仅留一块,于1963年7月由陕西省博物馆征集收藏。 这一金饼直径5.1厘米,圆形薄身,阴刻一"寅"字,背面边高中低。 刻有"□两半","两半"二字为秦小篆。出土地念流寨是秦废丘古城遗址,从出土地层及其附近发现的古城房屋、板筑土墙的遗迹,陶井圈、空心砖、云纹瓦当等看,铸造时间当在战国晚期至秦代。
  1963年临潼县武家屯管庄东村农民李海峰等在村东南掘土时,发现铜釜一个,内装金饼8块。形制为直径6厘米,圆形薄身,色泽金黄。纯金程度为99%,净重250克,合秦制1斤。其
  (附图  )
  "S"是己字,和"寅"字一样,属纪干支,仍为编号。管庄东村在秦栎阳故城遗址范围之内。〔28〕其中四个金饼现在陈列于临潼县博物馆。按金饼的形制、质地、重量及书体与念流寨出土的金饼相同,亦当为战国晚期至秦代所铸,有可能是秦始皇时铸造的。但至今没有发现以镒(20两)为单位的金饼,都没有超过1斤。可能因镒的面值太大, 统一后的重赏较轻,不必铸像战国时用重金离间诸侯、收买权臣、培植奸细那样的大额金饼。
  黄金作为"上币",表示其为贵金属,用作大数目的支付。对立大功的常用黄金作重赏。秦简《法律答问》中列举的案例就有:按法律如果告发1个杀人犯,"当购二两",即奖赏黄金2两;如果捕获1 个判"完城旦"的逃亡刑徒,"当购二两",亦即奖赏黄金2两; 如果捕获夫、妻、子5人因盗判"城旦"的逃犯,每捕1人奖赏2两, 共可奖黄金10两;如果捕获因盗判"城旦"的逃犯8人,每捕1人奖赏2两, 共奖黄金16两,即1斤。
  黄金与半两钱的比价没有明确记载,但可推测出大概。如前所述,商鞅时代1两黄金的价值等于12石粟,秦简《秦律十八种》规定:1石粟值30钱,1两黄金可折360枚半两钱。吴镇烽据《管子·轻重甲》的资料推测:齐200釜等于秦200石,值黄金2金,则100石值1金,1金即1镒,1镒20两,20两黄金可买粟100石,2两买粟10石,1两买5石,可折半两钱150枚。〔29〕由此可见,大约1两黄金的比价是150枚至360枚半两钱。
  秦的金饼不同于珠玉龟贝银锡等器饰宝藏,已经是货币,担负着价值尺度、支付手段、贮藏手段等职能。由于黄金价格昂贵,币值很高,在使用时要求称量的准确度极高。秦简《效律》规定:"黄金衡累不正,半铢以上,赀各一盾"。所谓"黄金衡累"就是称黄金用的天平砝码,其1斤误差如果超过半铢,就要罚主管官吏盾一件, 而一般衡器的误差超过三铢才罚一件盾。但金饼是货币的原始形式,只能切割使用,没有明确的面值,需要经过天平称量确定其价值,属于称量货币而不是铸币。然而,它的出现在货币史上是有意义的,从此基本上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贵金属与铜币并行的货币格局。
  当时成熟的货币是铜铸币,即圆形方孔半两钱,在那时的交换经济中是最常用的一种货币。这种"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即币面价值与所含金属价值一致。这不是一句空话,秦始皇当时力图这样做。他在平六国后,控制了全国的铜资源,又有收缴六国货币等废铜,为了提高统一货币威信,为了把货币稳定在一个健全的基础上,为了使盗铸者无利可图,有条件和有必要使其所铸半两钱尽可能规范化、标准化。上海博物馆藏咸阳亭半两铜权,可能就是秦都咸阳铸钱作坊检验半两钱专用的砝码。这是作为加强铸币监督,防止擅自减重的措施之一。
  关于秦代半两钱的重量,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引《古今注》云:"秦钱半两,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铢。"据关汉亨推算,秦标准尺合今制0.231米,钱径一寸二分相当于2.8厘米,不够标准半两钱的钱径,属于中型半两钱。〔30〕秦始皇统一货币时铸的标准半两钱,根据目前出土资料可概括出以下特征:(1)钱重半两,即12铢,合今7.8克,一般在8克左右,钱径在3厘米以上;(2)钱文属秦小篆,字形宽博, 笔划方折规范;(3)制作较精整,周边流铜已经修磨。 汉初统治者一再说"秦钱重难用",就指的这种标准半两钱。这种钱销一枚可以改铸轻钱数枚,所以被后来的官方和盗铸者大量销毁,留存下来的很少。我们只能沙里淘金,拣选数例:
  在咸阳秦宫遗址西南的长陵车站,出土窖藏半两钱460余枚。 其中3.5厘米的大型半两钱330枚,钱重均在8克左右, 完全符合标准半两钱的特征。
  山西河津县东辛封村出土一罐半两钱,现存650枚。其中3枚半两钱,制作颇精整,钱径3.4厘米以上,"半"字肩部宽阔曲折, 竖笔甚长,称为"长肩半两",与咸阳长陵车站出土的"长肩半两"相类。
  四川茂汶县秦末墓,出土有大、中、小各式半两钱,其中一枚大型半两直径3.56厘米,枚重8.3克,制作较整齐, 与长陵车站出土的大型半两钱相类。〔31〕
  陕西岐山县京当乡礼村出土一陶罐半两钱,约计2560余枚。各钱大小轻重不一,其中有钱径3~3.5厘米,枚重8克左右, 与标准半两重量一致。
  岐山县博物馆藏铜质半两钱范两件。钱范呈铲状,范体长方形。范面铸钱模6枚,分二竖行排列,每行3枚,钱径3.2厘米。 钱文"半两"阴文,笔划尽取方折。主浇道位于上端,每个钱模之间有支槽相通,属于"分流直铸式"钱范。〔32〕其地为秦美阳县,可能是秦始皇时委托其县铸钱的钱范。
  六国的货币都被收缴化铜。如在秦咸阳宫遗址西南的长陵车站附近,发现一窖铜料块和破碎铜器,其中有战国时期各国货币15种。计有"安邑二釿"、"梁充釿当捋"、"梁正尚金当骡"、"殊布当圻"、平首方肩方足小布、"齐法化"刀、郾刀、尖首刀、古刀、 蚁鼻钱等140枚。虽有半两钱三枚,但质地轻薄,显系回收废币。这些货币与其他铜料混杂一起,放在一个陶釜内外,当是准备回炉化铜之物。该遗址属秦代。〔33〕
  秦统一货币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统一战争中,每占领一地,同时就把秦国的货币推广到占领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运用中央集权的力量,重申圆形方孔半两钱为标准制钱,推行到全国各地,实现了中国古代铜铸币形状钱文的第一次统一。当时做得很认真,从出土的实物看,秦半两钱分布的地区,西至河西走廊,东到山东、江苏,北达内蒙古,南抵广州市,东北见于辽东半岛,西南伸进大渡河上游〔34〕。这说明半两钱的流通已遍及全国,边远地区概莫能外。
  秦始皇统一货币与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一样,有重大历史意义。由于币制的统一,克服了以往因诸侯割据造成的货币杂乱,大大便利了全国各地的商品交换和经济往来,也有利于封建国家的赋税征收,促进了经济上统一局面的发展,这是巩固全国政治统一的重要条件;这一盛举开创了中国货币史的新纪元,废除了那些带有原始形态的刀币、布币、蚁鼻钱等诸侯杂币,选择了最先进的货币形式,使中国货币进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由于这种圆形方孔钱容易贯穿,携带方便,磨损率低,从此成为中国封建王朝铜币的主要形式。
  四、秦二世"复行钱"--秦币的衰落
  《史记·六国年表》:"(始皇)三十七年十月,帝之会稽、琅邪,还至沙丘崩。子胡亥立,为二世皇帝。杀蒙恬,道九原入。复行钱。"
  过去不少学者认为"复行钱"是秦始皇所为,根据就是这件事写在始皇帝名下。其实,《史记》年表中系事的体例是按事件发生先后排列的,"复行钱"显然是秦始皇死后二三个月的事,为秦二世所行。秦用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七年十月始皇出游,十一月过云梦,后上会稽,北至琅邪;大约六月至平原津而病,七月崩于沙丘平台;赵高主谋篡改遗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遣使杀蒙恬;大约八月从九原经直道至咸阳;九月,葬始皇于郦山;"复行钱"只能是秦二世在葬始皇时或稍后下的诏令。
  对"复行钱"的理解也有分歧。有人认为就是国家开始掌握铸币权,但从秦惠王"初行钱"始,国家掌握铸币权已百余年,何须二世为之!倘二世才想到掌握铸币权,当时秦王朝已危机四伏,大厦将倾,即使真有这样的法令也行不通。那就等于说,秦统治者始终没有掌握铸币权,这难道符合事实吗?还有一种看法,陈直《史记新证》:"此云二世复行钱,中间必脱有废行钱的记载。"日人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亦云:"行钱之初自惠文,以来中间不闻废钱,何云复行。"我以为"复行钱"的意思非常明确,就是国家重申发行货币的法令,此法令不须在"废行钱"之后颁布。事实是自惠文王铸行半两钱以来,轻重大小虽时有变化,但由国家铸行从未中断,那能有"废行钱"或"废钱"的法令。吾友郭志坤认为"复行钱并非照搬原来的钱版,而是重新改铸新钱"。〔35〕此说有据。当时二世要以空前的盛况埋葬秦始皇,以巩固其继承人的地位。但由于秦始皇晚年连续大肆兴作,积蓄消耗殆尽,国库空虚,财政困难,要对付极端铺张的丧事钱不够用。如果按以前"重如其文"的钱范铸钱,铜料不足,钱重难铸,只得另造钱范,变换版式,改铸轻钱,实际是用通货贬值的办法,搜刮民财。当时的通货贬值就是铸造不足值的半两钱,以代替足值的半两钱,钱文面值不变而金属含量大减,作为官府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这种轻钱百姓不接受,流通有困难,故要重申行钱法令,说明这种减重钱也是国家所铸,与以前的半两钱币值一样,都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许百姓拒绝使用。
  秦二世"复行钱"以后的半两钱,体积明显较前轻小。如从始皇陵T2出土的半两钱,直径2.7厘米,重4.1克,〔36〕合秦制6铢稍强。 始皇陵北鱼池村遗址出土的半两钱,直径在2.6至2.8厘米之间,重量在2.2至3.8克之间,合秦制3.3至5.7铢。〔37 〕这些钱例较秦统一不久铸的标准钱,均减轻一半左右,但钱型较整齐,钱文小篆,字形稍长,当属官钱,可能是二世所铸。
  与此基本相合的钱范也有发现。临潼县油王村秦代芷阳遗址手工业作坊区,出土一件铜质半两钱范,主浇道两侧排列半两钱模14枚,钱径2.7厘米。〔38〕在秦始皇陵东2.5公里处,发现秦铸钱作坊遗址,有两件铜质半两钱范:一件内有半两钱模12枚,钱径2.8厘米; 一件内有半两钱模14枚,钱径2.6厘米。〔39 〕钱径均比以前标准钱范显著变小,而与始皇陵T2和鱼池遗址出土的半两钱大小相近。说明此钱范属于秦代晚期遗物,有可能是秦二世"复行钱"后的钱范。
  秦二世即位刚一年就爆发了秦末农民大起义,天下大乱,私铸蜂起。于是制作粗劣,穿孔较大,钱径不到2厘米,重不足2克的小半两,亦称"秦榆荚钱"也出现于市场〔40〕。可见一国之货币可以反映国力之盛衰。"复行钱"是秦王朝行将倾覆时采取的应急措施,敲响了"半两钱"走向衰落的丧钟。秦末货币的严重减重变质,与秦王朝的衰亡是同步的。
  现在我们再解释《平准书》记载秦币的末句:"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这是司马迁对秦币轻重大小不一的混乱现象作的概括。"重如其文"是秦始皇统一货币时作过的努力,但没有坚持多久。由于铜原料时有不足,中央铸和委托地方铸的差别,铜范、石范、泥范的不同,铸钱工人技术水平的高低,各个时期官方财政状况的差异,防不胜防的盗铸等等,铜币在多次铸造过程中不断减重是不可避免的流弊。战国末年秦国为支持连年不断的战争,就曾采取通货贬损的办法,使官铸半两钱一再减重,造成市场上货币流通不畅,百姓以及官吏都不愿接受轻钱。因此秦律规定:"钱善不善,杂实之";"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41〕把钱的质量好坏混在一起强令流通,在交易中百姓不准拒用。秦二世"复行钱"是又一次力图使减重钱合法化,致使流通过程中的半两钱大小轻重差异很大。如广衍故城一座秦代墓出土半两钱10枚,只有2枚够半两,即12铢,6枚都在5克左右,约8铢,最轻的1枚只有2.7克,合3铢多。〔42〕四川茂汶县秦末墓,出土有1枚重8.3 克的大型半两钱,但还有不少重不足2克的榆荚钱。〔43 〕同一墓中的陪葬半两钱, 轻重相差4倍多。由此可见其"轻重无常"。
  〔作者简介〕何清谷,1931年1月生。1959 年西安师范学院历史系毕业,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先后发表《论战国商业的发展》等论文60余篇,出版有《怀素草书的研究与欣赏》等书4部。
  注:
  〔1〕《简明钱币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23页。
  〔2〕《扶风县文物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9页。
  〔3〕吴镇烽:《半两钱及其相关的问题》, 《陕西省考古学会第一届年会论文集》,《考古与文物》编辑部1983年版。
  〔4〕《泉币》第2期第44页。
  〔5〕朱活:《古钱新探》,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18页。
  〔6〕王献唐:《中国古代货币通考》上册《环币》, 齐鲁书社1979年版。
  〔7〕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版,第306页。
  〔8〕洛阳博物馆:《洛阳战国粮仓试掘纪略》,《文物》1981 年第11期。
  〔9〕罗振玉:《俑庐日札》,东莞容氏铅字本,1934年。
  〔10〕郭沫若:《金文丛考·释共》,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 第219页。
  〔11〕陈初生编:《金文常用字典》,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05页,第795页。
  〔12〕四川省博物馆等:《四川青川县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82年第1期。
  〔13〕丘光明:《试论战国衡制》,《中国古代度量衡论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84页。
  〔14〕〔15〕吴镇烽:《半两钱及其相关的问题》,《陕西省考古学会第一届年会论文集》。
  〔16〕秦都咸阳考古队:《咸阳市黄家沟战国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6期。
  〔17〕李复华:《四川郫县红光公社出土战国铜器》, 《文物》1976年第10期。
  〔18〕四川省博物馆:《四川船棺葬发掘报告》, 文物出版社1960年版。
  〔19〕项春松:《内蒙古赤峰地区发掘的钱币》,《考古》1984年第2期。
  〔20〕陈尊祥、路远:《首帕张堡窖藏秦钱清理报告》,《中国钱币》1987年第3期。
  〔21〕《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52页。
  〔22〕裘锡圭:《战国货币考》,《北京大学学报》1978年第2 期。
  〔23〕何琳仪:《三孔布币考》,《中国钱币》1993年第4期。
  〔24〕黄盛璋:《新发现的"屯氏"三孔布与相关问题发覆》,《中国钱币》1993年第4期。
  〔25〕《汉语大词典》附录:《中国历代衡制测算简表》,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版。
  〔26〕丘光明:《试论战国衡制》,《中国古代度量衡论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27〕雒雷:《秦代货币考》,《中国钱币》1989年第1期。
  〔28〕朱捷元等:《陕西兴平县念流寨和临潼县武家屯出土古代金饼》,《文物》1964年第7期。
  〔29〕吴镇烽:《半两钱及其相关的问题》,《陕西省考古学会第一届年会论文集》。
  〔30〕关汉亨:《半两货币图说》,上海书店出版社1995年版,第193页。
  〔31〕关汉亨:《半两钱图说》,上海书店出版社1995年版, 第194~195页。
  〔32〕庞文龙:《岐山县博物馆馆藏古货币述略》,《中国钱币》1993年1期。
  〔33〕吴镇烽:《半两钱及其相关的问题》,《陕西省考古学会第一届年会论文集》。
  〔34〕吴镇烽:《关于秦半两钱几个问题的研究》,《庆祝武伯纶先生九十华诞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91年出版。
  〔35〕郭志坤:《秦始皇大传》,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 第196页。
  〔36〕王学理等:《秦物质文化史》,三秦出版社1994年版, 第309页。
  〔37〕蒋若是:《秦汉半两钱系年举例》,《中国钱币》1989年第4期。
  〔38〕张海云:《陕西临潼油王村发现秦"半两"铜范》,《中国钱币》1987年第4期。
  〔39〕林泊:《秦始皇帝陵发现秦铸钱作坊》,《秦陵秦俑研究动态》1993年第1期。
  〔40〕关汉亨:《半两货币图说》,第201页。
  〔41〕《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55页。
  〔42〕吴镇烽:《半两钱及其相关的问题》,《陕西省考古学会第一届年会论文集》。
  〔43〕关汉亨:《半两货币图说》,第254页。

秦历代国君简介

        秦庄襄王(异人)
  秦庄襄王,名异人,改名子楚(公元前?~前247年)。秦孝文王子。孝文王死后继位。在位3年,病死。葬于葚。
  嬴异人,曾在年轻时作为人质居住于赵国都城邯郸,因为秦国屡次攻赵,他的处境很困难。这时,有个卫国大商人吕不韦知道了他的情况,认为他是“奇货可居”,决定进行一次政治赌博,于是,设法结识了他,成为密友。吕不韦用重金买通了秦孝文王宠爱的华阳夫人,使她劝说秦孝文王立异人为太子。为了博得出生于楚国的华阳夫人的欢心,异人在吕不韦的授意下,改名为子楚。公元前250年.秦孝文王继位三天后突然中毒而死,异人继位。
  异人继位后,尊华阳夫人为太后;拜吕不韦为相国,封文信侯,食洛阳10万户,执掌朝政大权。当时,东周王朝境内的小封国西周已经于公元前256年被秦军所灭,赧王病死,西周公被迁于但狐聚 (今河南省临汝县西北),小封国东周还存在。公元前249年,东周君联络诸侯,谋划伐秦。异人获悉,立即派吕不韦统领10万大军,一举攻灭了东周7邑,迁东周公于阳人聚(今河南省临汝县西)。东周王朝的最后残余被铲除。接着,秦军继续蚕食三晋,又攻占了大片土地。
  公元前247年5月,异人病死。异人死后的庙号为庄襄王。
        秦始皇(嬴政)
  秦始皇,名赢政(前259~前210),秦庄襄王之子,庄襄王死后继秦王位,后灭六国,统一中国,称始皇帝,是秦王朝的开国皇帝。在王位25年,帝位12年,病死,终年49岁。葬于郦邑(今陕西省临潼县东北25里处)。
  秦始皇,嬴姓,名政。因出生于赵国,又称赵政,秦庄襄王之子(另一说为吕不韦之子)。公元前246年,年仅13岁的嬴政继承秦王位由丞相吕不韦和宣太后的男宠毒专权。公元前238年亲政,毒乘他外出之机,举兵叛乱,他一举粉碎叛乱,诛杀毒,幽禁太后。第二年免除吕不韦的相职,后逼杀吕不韦,任用了尉缭、李斯等人。
  此后,嬴政继承了自秦孝公以来变法革新、奖励耕战的一系列政策。接着,嬴政采取李斯等人的策略,以重金收买关东六国权臣,离间其君臣关系,远交近攻,从公元前230年起到公元前221年止的10年间,先后灭韩、魏、楚、燕、赵、齐六国,结束了自春秋战国以来长达数百年之久的分裂割据、混战不已的局面,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
  赢政统一天下后,创立了“皇帝”的尊号,自称始皇帝,宣布子孙称二世、三世,以至万世,幻想秦王朝的统治能延续千秋万代;国家的一切政务都由皇帝裁决,中央和地方的重要官吏悉由皇帝任免,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随后,秦始皇废除了自商、周以来的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以秦国原有的法律令为基础,吸收六国法律的某些条文,制定和颁行统一的法律。将原六国贵族豪富迁至关中、巴蜀,以防止他们的分裂复辟活动。
  在经济上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扶植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年)下令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只要向政府申报土地数额,交纳赋税,其土地所有权就得到政府的承认和保护,并以商鞅所制定的度量衡为标准统一全国的度量衡制度。以秦“半两”钱为流通货币,为发展全国水陆交通,又实行“车同轨”,修建由咸阳通向燕齐和吴楚地区的驰道,以及由咸阳经云阳(今陕西淳化西北)直达九原(今内蒙古包头西)的直道;在西南地区修筑了“五尺道”,开凿沟通湘江和漓江的灵渠。
  在文化思想方面,以秦国通行的文字为基础制定小篆,颁行全国。公元前213年,嬴政为了控制思想,采纳李斯的建议,将秦国的历史、医药、卜筮和植树以外的书下令焚毁。禁止私学。第二年,方士卢生和侯生在背后议论秦始皇贪权专断,滥施刑罚。赢政闻知后派人追缉,侯生、卢生逃亡,赢政大怒,将有牵连的460多个儒生全部坑杀于咸阳。这两件事. 史称“焚书坑儒”,它钳制了思想,严重地摧残了文化。
  公元前214年,嬴政派兵南定百越,增设闽中、南海、桂林、象郡(今广西崇左县)四郡。同年又派大将蒙恬率兵北击匈奴,收复了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地区,迁来内陆人民,建筑城邑;始皇末年,秦郡数由统一之初的36郡增至40余郡,使秦朝的疆域,东到大海,西至陇西,北到长城一带,南到象郡。
  赢政在位时期徭役繁重,刑罚苛严。人民除了将收获物的三分之二缴作赋税外,还得负担沉重的徭役和兵役。他征发70多万人,在渭水南边修建豪华的阿房宫和骊山墓,他又征发农民将原来秦、赵、燕三国北方的长城连接起来,向东向西延伸,筑成一道西起临洮(今甘肃省岷县),东到辽东(今辽宁省辽阳市西北)的城防,这就是伟大的万里长城。它是中国古代一项伟大的工程,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血汗和智慧的结晶。当时,全国被征去服兵役、徭役的多达150多万人,男丁不够,连妇女也被抓去运粮饷。许多人被折磨而死。为了防止人民的反抗,他除了下令收缴、销毁民间兵器外,还规定一人犯死罪,亲族—起处死,叫作“族诛”;一家犯法,邻里同罪,叫作“连坐”。人民随时都会被指控犯法,被罚做苦役,或者斩脚、割鼻、处死,押送到官府去的罪犯满路都是。
  赢政又好大喜功、浪费无度,他在即帝位的12年间,先后进行五次大规模的巡游,沿途刻石颂德,以表示他的不朽之功。为求长生不老之药,派方士徐福率童男女数千人至东海求神仙等等,耗费了巨大的财力和人力,加深了人民的苦难。
  嬴政实行的暴政,使得秦朝一建立,阶级矛盾就开始激化,出现了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公元前210年,赢政进行最后一次巡游,随行的有丞相李斯、中车府令(掌管皇帝文书的宦官)赵高和他最喜欢的小儿子胡亥。他渡过钱塘江,一直到达会稽郡的吴中。返回途中,在平原津(今山东省平原县东南)病倒。到了沙丘(今河北省广宗县),病势转危。他自知不行了,急忙命令李斯和赵高起草诏书,并将诏书和国玺递送给长子扶苏,催扶苏立即赶回咸阳,主持丧礼。当李斯草拟好诏书呈交嬴政审阅时,嬴政已经死去了。
  扶苏因为劝阻嬴政坑儒,曾被秦始皇贬出京城,派往上郡蒙恬军中任监军。赵高历来与蒙恬一家有仇,担心扶苏继位,蒙恬得到重用,对自己不利,就扣住遗诏不发,与胡亥密谋篡夺帝位。他又威逼利诱,迫使李斯和他们合谋,假造遗诏,指责扶苏在外不能立功,反而怨恨父皇,命令他和蒙恬自杀。蒙恬怀疑,不肯自杀。扶苏忠厚,相信诏书是真的,便自杀而死。
  赵高秘不发丧,将嬴政尸体放在车中,关上车门,拉上车帘,让百官以为秦始皇仍然活着,每天在车外奏本;一面带领大队拥着尸车匆忙赶回咸阳。因为天气炎热,尸体腐烂发臭。赵高派人弄来夭批鲍鱼,命令每辆车上装鲍鱼一石,以混淆尸臭。接着发丧,并拥立胡亥为帝。秦始皇为历史上对始皇帝嬴政的通称。
  自古以来,对秦始皇的评价就褒贬不一。但纵观秦始皇的一生,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实为中国历史上一位有作为的皇帝,功绩不可泯灭。
        秦二世(胡亥)
  秦二世,名胡亥(公元前230至前207年)。秦始皇第26子。秦始皇死,靠赵高等伪造遗诏继位。在位3年,又被赵高逼迫自刎而死,终年24岁。葬于杜南宜春苑(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曲江池南岸)。
  秦始皇于公元前210年夏巡游途中病死,尸体运回咸阳后,赵高、李斯才将死讯宣告天下,并假造遗诏,立胡亥为太子,于同年7月袭位,为秦“二世皇帝”,史称“秦二世”。
  胡亥即位后,在赵高唆使下,杀死兄和姐妹22人及大将蒙恬、蒙毅兄弟和许多大臣。第二年,又以谋反的罪名腰斩李斯,灭其三族,以防止篡位的事泄露出去。
  胡亥在位期间,由赵高专权,继续推行秦始皇时的暴政,征调二、三百万民夫,续修阿房宫,驰道,骊山陵和服兵役,其赋税的繁重,刑罚的苛暴,比秦始皇统治时有过之而无不及,致使阶级矛盾更加尖锐,终于在公元前209年7月激起了陈胜、吴广农民大起义。陈胜、吴广牺牲后,项羽、刘邦领导起义军继续反秦。
  公元前207年,秦主力军在钜鹿(今河北省巨鹿县) 之战中被项羽击败,投降,咸阳城内人心惶惶。时大权全部由赵高垄断,赵高对胡亥封锁消息,只让他在宫中花天洒地。
  有一天,赵高为了考验朝中谁服他,谁不服他,牵了一只鹿上朝,对胡亥说:“我弄到一匹马,特来进献陛下。”胡亥说:“这明明是头鹿,怎么是马呢?丞相在开玩笑吧!”赵高板着脸,一本正经地说:“是马,请大家认吧。”许多大臣惧怕赵高,就附和着说是马,只有几个忠厚的大臣如实地指出这是鹿。几天后,这几个大臣就被赵高处死了。这就是历史上“指鹿为马”的故事。 自此,更没有人敢向胡亥奏告真实的情况。
  不久,刘邦军攻破武关(今陕西省丹凤县东南),逼近 咸阳。胡亥终于知道了这消息,惊恐万状,慌忙派人催赵 高发兵抵御。赵高见形势危急,难以为继,决定杀死昏愦无能的胡亥,和刘邦谈判。
  8月的一天夜间,赵高派女婿、咸阳令阎乐,率领党羽1千余人,假称皇宫内将有变乱,杀入胡亥所在的望夷 宫。赵高弟、郎中令赵盛则作为内应,将阎乐引进内殿。阎乐为了示威,向殿内射箭,箭矢射入了胡亥的坐帐,吓得胡亥大声呼叫侍卫。但侍卫见有兵变,都纷纷逃散了。胡亥只好转身逃入卧室。他回头见有一个太监跟随在身后,就厉声责问他说:“你为什么不将臣下要谋反的先兆早些奏告。”太监回答说:“如果我早奏告陛下的话,我就活不到今天了。”
  这时,阎乐追进卧室,指着胡亥大声斥责说:“你骄恣 无道,滥杀无辜,天下人都背弃你了,你赶快自寻归宿吧!” 胡亥问道:“谁派你来的?”阎乐回答说:“丞相。”胡亥要求面见赵高,阎乐不许。胡亥叹了口气说:“看来,丞相是要我退位。我愿意退位作一郡之王,不再称皇帝。”阎乐也不准。 胡亥央求说:“那么,就让我做个万民侯吧!”阎乐还是不准。胡亥这才着了慌, 哭着哀求说:“愿丞相放我一条生路,我只要和妻子同做平民就行了。”阎乐不耐烦,瞪眼呵斥说:“我奉丞相之命,来杀你这昏君。你再求也没用,我不敢回报。”说完喝令兵士动手。胡亥只好拔剑门刎而死。
        秦三世(子婴)
  子婴(公元前?~前206年),秦始皇孙,胡亥侄。胡亥自刎后继位。在位46日。刘邦兵到灞上 (今陕西省西安市东),他出降。后为项羽杀死于咸阳,葬处不明
  赵高逼迫胡亥于公元前207年8月自刎后,原想自己称帝,但见人心不服,只得于同月立秦始皇长子扶苏的 儿子子婴为王,取消帝号。同时,派人去刘邦军中谈判,策划再次大杀秦宗室。
  子婴得知赵高要大杀宗室,决定先下手除去赵高。即位那天,一切礼仪都准备就绪,子婴却推说有病不去。赵高急了,亲自前去催促。子婴乘机捕住赵高,将他处死。然后派兵5万去驻守蛲关(今陕西省商县北),阻挡 刘邦大军。刘邦军用疑兵之汁绕过蛲关,从东南侧杀入,歼灭守军,进驻灞上。
  子婴见大势已去,于公元前206年10月,率领群臣,手捧国玺、兵符、节仗.俯身站在咸阳城门外,投降刘邦。秦朝灭亡。刘邦将子婴监管在咸阳城内。
  同年12月,子婴于项羽率大军进入咸阳后被杀。

秦的覆亡与文景之治

        公元前202年,刘邦、韩信垓下会师,项羽大败至乌江自杀身亡,秦、汉两个朝代的交替终于完成,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揭开了新的一幕。新兴的汉王朝是在基本沿用秦制的基础上存在和发展的,却避免了重蹈秦王朝“二世而亡”的覆辙。汉初的几朝政治家、思想家,在深入总结秦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提出许多符合当时社会现实又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治国方略,为汉王朝的兴盛和延续奠定了基础。
       
        秦始皇统一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长达五百多年干戈扰攘、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建国之初,秦王朝“作制明法”,“治道运用,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在统治制度方面建树颇多。秦始皇踌躇满志,甚至预言:“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孰料事与愿违,秦自统一六国算起,仅维持了15年,便二世而亡。开封建社会一代先河的秦王朝,为何享祚短暂,上演了一出历史悲剧?细加分析,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对六国旧贵族和政治上的反对派实行严酷的镇压。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在地方实行郡县制,但只分派原秦国的官吏到各郡县任职,原关东贵族官僚则一律不用。与此同时,还迁徙关东豪富12万户于咸阳,以加强自己的统治。又下令将南蛮(楚)、东夷(齐)的贵族官僚流放。修建连接各地的驰道,也是要加强对原六国贵族的防范和控制。这些高压政策,加之统一战争中不少六国贵族官僚被杀害,引起了关东贵族官僚及其后裔的强烈反抗,有的甚至提出了“复仇复国”的口号。如原韩国贵族张良,在韩国灭亡后沦落为“黔首”,因而对秦朝怀有刻骨仇恨。在其弟死后宁可不举行葬礼,也要以全部家财寻访刺客,所以才有秦始皇东巡路过博浪沙,被刺客用大铁椎猛击乘车的事件发生。国破家亡的楚人更以“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相号召。秦始皇不分青红皂白地焚书坑儒,也激起了不同政见的士人的强烈愤慨。到陈胜吴广起义时,全国对秦暴政的各种积怨与忿怒火山般地爆发出来。
        浩大的战事和工程,耗费了不少国力。秦灭六国的最后阶段,北方匈奴趁机占领了河套地区。当时秦始皇忙于统一战争,无暇顾及,只采取厚币重贿的消极办法抑制匈奴进一步侵略的欲望,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匈奴的威胁,社会上甚至流传“亡秦者胡也”的说法。秦始皇要去掉这个心腹之患,派蒙恬两次率数十万大军北击匈奴,收复了河套南北广大地区。为防御匈奴再度南犯,还下令修建了万里长城。这些举措都花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使原本脆弱的经济雪上加霜。
       奢靡残暴给人民带来苛重的徭役赋税。经过长期战乱方实现统一的秦朝,本来就财政拮据,国库空虚,且百废待举。如能实行与民生息政策,注重发展生产,再随着生产的发展而适当增加赋税徭役,人民就会比较容易接受,新政权才会获得喘息和巩固的时间。但秦王朝偏偏不是这样,全国统一后,仍连年征战不已,滥用民力。戍守边境,修筑长城,建造宫殿,筑驰道,凿灵渠,转输粮草,征调了大量民力。据范文澜考证:当时全国人口2000万左右,而服役的人数总计不下300万,占总人口数的15%。全国共修建了700多座秦始皇的离宫别馆。都城咸阳附近的270座宫殿,还用复道、阁道、甬道等建筑连接起来。特别是渭水以南的阿房宫,规模大得惊人。秦始皇不但为生前建造了豪华的宫殿苑囿,而且为死后修建了豪华的陵墓。据估计,仅完成陵墓的修建,就需要当时全国的劳动力每人服役120多天。秦二世胡亥即位后赋敛无度,继续大兴徭役,修造阿房宫,发民远戍。这种无休止、无尽期的征发,造成“丁男被甲,丁女被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的悲惨景象。徭役繁重,征伐频仍,必然需要大量的粮饷物资供应,必然加重人民的赋税负担。秦朝的地租原定为十税一,另有口税。可是后来却增加到占农民全年收入的2/3以上。被榨干脂膏的农民,不得不“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庸君佞臣加速了秦王朝的垮台。秦始皇的最大失误之一,是未能在生前确立太子扶苏的领导地位。扶苏亲眼见到秦始皇实行的繁重徭役、过度赋敛和苛刻刑罚,造成了社会危机,曾屡次劝谏,因而被贬到上郡,不许他在咸阳过问政事。秦始皇直到行将去世,才下诏要扶苏回咸阳,想让他继承王位。但为时已晚,“沙丘之变”使秦始皇一生最后一个不失为明智的考虑化作泡影。扶苏被假诏书“赐死”,胡亥在赵高等人的阴谋策划下登上了皇位,从此加速了秦的败亡。胡亥名义上执政,大权实则被赵高独掌。赵高玩弄权术,使胡亥不理朝政,而自己则恣意“指鹿为马”,造成统治集团内部的混乱与诛杀,使大批忠臣良将死于非命,严重削弱了统治的中坚力量。后人因此评论说:“秦使赵高执辔而覆其车。”
       
        记取秦亡教训,是汉初从高祖、吕后到文帝、景帝几朝君臣都十分重视的。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前后持续了40多年,进而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其中的佼佼者就是贾谊的《过秦论》。正是在总结秦亡教训的基础上,西汉政权采取了诸多改进措施。
        “民为政本”。追随刘邦定天下的政治智囊陆贾,在西汉政权立足未稳时便已开始思考秦亡的教训。他在《新语》一书中指出:“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又说,古今帝王成败之道,最根本的一条是能否“得民”。陆贾的主张,反映了汉初社会休息民力、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客观要求,又是新政权施政的当务之急,所以被高祖和群臣所激赏,并成为此后几十年里“无为”政治的指导思想。文帝时,贾谊以“过秦”为题写了3篇文章,对秦亡教训进行了系统的总结,进一步丰富了陆贾的认识。他指出:“夫民者至贱而不可简也,至愚而不可欺也。故自古至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贾谊还进一步指出:人民是一切的根本,最有力量的是人民。“夫战之胜也,民欲胜也;攻之得也,民欲得也;守之存也,民欲存也。”这些见解,对于君临天下的帝王来说,无疑具有极强的鉴戒作用。
        抑制商贾。刘邦即位之初,社会经过长期战乱,城市人口散亡,经济凋敝。商贾乘机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有的还用钱购买土地,同新兴地主争夺土地与劳动力;有的则凭借巨额财富,操纵物价,并有意给官府制造困难。当时农民之所以贫困,重要原因是商人的盘剥,刘邦看到这种情况对于恢复人民生计、稳定社会秩序,是很不利的,因此决定采取抑制商贾的政策。规定商贾及其子孙不得为官吏,商贾不得拥有私有土地,加倍征收商贾的算赋,等等。
        “扫除繁苛,与民休息”。有鉴于秦“赋敛无度”、“戍徭无已”的教训,汉初施行了与民休息、“无为而治”的政策。“休息”,指的是政府征调赋税徭役以不影响农业生产为度;“无为”,则是要求政府不要在赋税徭役制度之外额外征调,少干甚至不干无端扰民的事,以免影响农民生产。
        首先是减轻农民的徭役负担,保证从事农耕的时间。如惠帝修筑长安时,使用奴隶与刑徒代替农民;吕后改戍卒的终身服役制为一岁而更之制;景帝把成年男子的始役年龄从15岁提高到20岁。文、景时期,几乎没有征发农民筑城、建宫殿、修坟墓及其他劳役的事情发生。这一切表明,西汉前期确在尽一切可能减轻农民的徭役负担。
        其次,减轻农民的赋税负担。西汉之初,刘邦就已减田租率为“什五税一”。以后,惠帝、吕后时期也没有改变。文帝前元二年和十二年,曾两次宣布减当年田租率为三十税一,前元十三年,又免除全部田租。景帝以后,基本确立了三十税一的田租率。这些措施,使秦末以来受到巨大破坏的农业经济,很快获得恢复与发展。到汉武帝即位时,国库盈溢,社会财富已是相当充裕了。
        “蠲除苛繁”,更新法制。秦王朝几乎全盘继承了奴隶制社会的一套严刑峻法,以暴虐治天下而天下亡。对汉初统治者来说,这个教训特别深刻。刘邦入关之初,就谴责秦“诽谤者族、耦语者弃市”的苛法。汉初在法制上的改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注意依法办事,吏治较清明;二是在法制内容上有不少更新,刑法较前大为宽松。
        亲善邻邦,稳定边防。秦朝初年周边民族不断内犯,秦王朝不得不多次对周边民族用兵,导致国力衰落,这对于西汉政权也是十分深刻的教训。刘邦初时虽有贸然进攻匈奴之举,导致“白登之围”,几乎丧失建国之基,但事后冷静分析了形势,改以“和亲”代替战争。吕后时,尽管匈奴冒顿单于骄傲无礼,还是以友好和善的方式对待之,并许以“和亲”。文、景两帝,也都实行与匈奴和亲的友好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匈奴对北部边境地区的袭扰,为休养生息政策的实施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虚心纳谏,重用直臣。汉初的政治智囊们普遍认为,秦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君主肆其淫威,堵塞言路。所以不时提醒最高统治者:如果朝廷上听不到一句不同意见,离垮台就不远了。汉初的几位帝王比较清醒冷静,广开言路,虚心纳谏,使贤者各尽其言,无疑是受了这些见解的启发或影响。当初刘邦攻进咸阳后看见秦宫的珍宝美女,曾经心旌摇荡,在受到樊哙责问后,便立即打消了贪图眼前富贵的念头。刘邦晚年还割爱纳谏。他喜爱戚姬及戚姬生的赵王如意,有意废太子而立如意。但群臣认为,自古长子为太子,如果没有大错是不能废的,凭一己好恶而废立,是为政之大忌。高祖终纳群臣所谏,舍所爱而不废长立幼。
        汉武帝敢于杀伐决断,执法严厉,是出了名的,但总体上也善于听取臣下的意见,喜重用直言相谏的骨鲠之臣。为了避免偏听偏信,使下情上达,他还鼓励“四方之士多上书言得失”。在他治下,形成了一种言路宽、忌讳少的政治清明局面,有不少大臣敢于犯颜直谏。大臣汲黯曾当着众臣之面批评武帝是“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汉武帝听后大怒,拂袖退朝。然而汉武帝并没有因此怪罪汲黯,相反,对汲黯更加信任敬重。重用直臣,采纳大臣们提出的正确建议,对汉武帝的文治武功起到了良好效果。元朔二年,主父偃上“推恩策”。汉武帝采纳了其建议,解决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尾大不掉的问题,加强了中央集权。
        倡俭抑奢。秦王朝统治者“大兴土木”,追求奢侈腐化的生活,为此而征用的徭役压得老百姓喘不过气来,导致天下反抗。汉初统治者吸取了这一教训,诸事尽量从简,节省财政开支。“文景之治”更是开创了接连两代清明的俭朴之风。而倡俭抑奢之风的形成,首先与统治集团对奢靡的重大危害的清醒认识大有关系。文帝之前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经济由凋敝走向复苏;另一方面是复苏的经济面对日益见长的奢靡之风,呈现出不堪其负的态势。对此,贾谊在《治安策》里,有非常形象的描绘。大致可以概括为:衣饰务求华丽,饮食务求铺张,居陈务求虚荣,视听务求声色。富人家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几乎吃尽了五方美味;至于歌舞翩跹、灯红酒绿的淫荡生活,商贾富户竞相攀比,花样翻新。这样一来,生产与消费出现了失衡的状况,“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亡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亡饥,不可得也。”于是,初步稳定下来的社会局势又显得动荡不安了:杀父害兄、谋夺家产者有之,偷盗宗庙门帘祭器者有之,白昼抢劫肆意行暴者有之,诈骗粮食赋税者有之,伪造凭证巧取暗夺者有之,乘坐公车、挥霍国家资财者有之。总之,为奢靡而追求财利,什么道德良心、社会规则,都难以阻止人们去铤而走险。在痛陈了奢靡之风的危害之后,贾谊指出:当前为政的关键之一,就是要抵制奢靡,倡导俭朴之风;穷家底只有过紧日子,社会才不会由于经济失衡而陷入危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移风易俗”,从而“使天下回心”。贾谊的主张深为新即位的汉文帝赏识,并决定把倡俭抑奢作为一项保证长治久安的根本政策加以推行。
        贾谊还指出,倡俭抑奢必须有制度保证。贾谊的这个主张也得到了文帝的采纳。当时,奢侈现象在官宦显贵中尤其严重。比如,淮南王刘长,自恃为皇亲,根本不把朝廷倡俭的申令放在眼里。汉文帝见他留在京里影响不好,便遣归封邑。但刘长劣性不改,依然大肆挥霍国家资财,其他的一些官僚也纷纷效仿。仅因每年乘公车游山玩水的费用,就给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造成了沉重的负担。于是,文帝以整肃官风为重点,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比如,郡县罢献、侯国罢贡制度的确立,堵死了王公显宦获取奢侈品的重要渠道;列侯一律回封地就食制度的确立,使得吏卒运输开销越来越大的状况顷刻改善;裁减宫省郎员、官府吏员的数额和解散中枢警卫部队,大大减缩了国家军政开支;皇家苑囿一个个碾平散为农田,御用的马匹转给驿站,为落实取消宴游和射猎活动的命令提供了保证。还有官员俸禄的调整,廉吏要求的规定,公车制度的整顿,以及倡俭抑奢法令定期向民众宣讲的举措等等,无不体现了对制度保证作用的重视和依靠。
        一般说来,有制度总比没制度好,但事实上,有了制度如不能实行,坏作用反而更大。汉文帝为了避免那种耽于空言、不见落实的状况出现,首先对高官显贵采取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态度。文帝前元二年冬十月,朝廷颁布了诸侯一律回到封邑去的诏令,但时隔一年,仍有许多人滞留长安。于是,文帝颁诏重申,并对曾在挫败吕氏阴谋、保住汉室江山的斗争中立下大功的重臣周勃,给予免去相位、发遣归邑的严厉处分,结果骇得列侯纷纷打点行装,返回封邑。
        汉文帝之所以能言必信、行必果,与他本人以身作则有极大关系。他在位23年,力行俭朴有口皆碑。平常穿的是黑色颜料染成的粗布袍,脚下套着木头皮革制成的复底鞋,睡的是莞草蒲叶编成的席子,居室里挂的帘帷,全用臣工们上书用的布袋剪裁拼接而成,处处“以示敦朴,为天下先”。向来为封建统治者看重的宗庙和陵寝,其简陋的程度,也为古今罕见。有一次,他想造个露台,召来工匠估算,价值百金,相当于10户中等人家的产业,便马上打消了营建的念头。有一次,地方上献来千里马一匹,时值罢贡罢献诏令颁布不久,他不仅马上予以回绝,并且察觉到积习日久、改辙不易,于是再下通告,拒绝贡献。此外,汉文帝还注意管好家属。慎夫人是他的爱妾,却“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太子(即汉景帝)在他的教育和要求下,自小养成了俭朴的品性,使得文帝开创的俭朴之风,在景帝时期得以继续。
        总之,由于汉初统治者能够以史为鉴,汲取秦亡的历史教训,改革秦王朝的弊政,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人民休养生息、发展经济、稳定社会、防止统治集团腐败的政策,因而出现了被历代称颂的“文景之治”。但也应该看到,汉初的改革是有其阶级和历史局限性的。一些看来对农民有利的措施,实则对地主、商人更为有利。例如,文、景减免田赋,地主获利最大;入粟拜爵,也有助于商人政治地位的提高。另外,文帝为求得政治上的安定,对同姓诸侯王的权势虽曾有所限制,但未能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其动乱隐患,终于在景帝三年爆发了吴楚七国之乱,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新的灾难。

秦代的行政区划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起始于战国时期),以郡统县。
        秦朝的政区
        一.都城咸阳附近关中平原由内史直接管理
        二.立国之初,设立36郡。其后南并五岭以南南越地,置南海 桂林 象郡,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郡。又陆续分析内郡:东海 常山 济北 胶东 河内 衡山等。郡名及治所如下表所示:
郡  名 治           所
古名 今地
内史 咸阳 陕西咸阳东
陇西 狄道 甘肃临洮县南
北地 义渠 甘肃宁县西北
蜀郡 成都 四川成都
巴郡 江州 四川重庆
汉中 南郑 陕西南郑东
南郡 江陵 湖北江陵
黔中 临沅 湖南常德市西
南阳 宛县 河南南阳市
长沙 临湘 湖南长沙市南
楚郡 陈县 河南淮阳
九江 寿春 安徽寿县
泗水 相县 安徽宿县西北
薛郡 鲁县 山东曲阜
东海 郯县 山东郯城西南
会稽 吴县 江苏苏州
邯郸 邯郸 河北邯郸市西南
钜鹿 钜鹿 河北平乡
太原 晋阳 山西太原市西南
上党 长子 山西长子县
雁门 善无 山西左云右玉镇南
代郡 代县 河北尉县西南
云中 云中 内蒙古托克托东北
河东 安邑 山西夏县北
东郡 濮阳 河南濮阳西南
砀郡 砀县 安徽砀山县南
上郡 肤施 陕西榆林东南
三川 雒阳 河南洛阳市东北
颍川 阳翟 河南禹州
齐郡 临淄 山东淄博市东
琅琊 东武 山东诸城
渔阳 渔阳 北京密云西南
上谷 沮阳 河北怀来东南
右北 平无 终 河北蓟县(天津蓟县)
广阳 蓟县 北京市
辽西 阳乐 辽宁锦州市西
辽东 襄平 辽宁辽阳市
九原 九原 内蒙古包头西南
南海 番禺 广东广州市
桂林 桂林 广西贵港境内
闽中 闽中 福建省福州市
象郡 临尘 广西崇左县境
        三.秦朝的县近千个
        秦朝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1]
        1.郡设守(主持民政)、尉(主持军事)、监(主持监察事务),郡守下设郡丞,作为郡守的副职。
        2.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县令、县长之下设县丞、县尉等佐属官员。

秦朝

        从公元前221年统一全国到公元前207年秦朝灭亡,可以说是昙花一现的十五年。
        秦始皇统一后,没有再用分封制,而是采纳了丞相李斯的建议,确立了郡县制,使地方官的任命权收归中央,这有利于消除分裂割据的局面,避免出现周朝分封导致的春秋战国的大乱格局。最初设三十六郡,后来增至四十六个。中央政治制度则以三公九卿为核心,综合战国时期的官僚体制,使之系统化,对官吏的考核则用“上计”制,类似于现在的年度述职。此外,秦朝还统一了度量衡和文字,促进了全国经济文化的发展。但秦朝的统一思想和焚书坑儒则极大地破坏了文化,钳制了思想,百家争鸣的局面从此消失,一统江山、一统思想和惩罚思想犯罪成了此后帝王的重要任务,这对古代思想起了很大的阻碍作用。
        为防卫匈奴,秦在秦、燕、赵三国长城的基础上,修成了著名的万里长城,这比现存的明长城更往北,距离也更长。
        秦的灭亡主要在于残酷的法律制度为主的严酷统治,农民起义一爆发就势不可挡地让秦朝匆匆谢了历史之幕。
        中央集权制度
        战国时,各国最高统治者都尊号为王。秦王政统一六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因此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最尊贵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二为一,号称皇帝。
        自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并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等。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传之无穷”。
        以上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在封建国家中享有最高的权力和地位。
        中央政府
        在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组成中央政府。
        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
        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但统一后太尉实际却虚设,以便皇帝直接控制军队。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辅佐丞相处理事务。
        三公之间相互制约,便于皇帝集权于一身。
        在三公之下设有九卿:
        奉常,掌管宗庙礼仪;
        郎中令,掌管宫廷警卫;
        太仆,管理宫廷车马;
        卫尉,掌管皇宫保卫;
        典客,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及外交;
        廷尉,负责司法;
        治粟内史,掌全国财政税收;
        宗正,管理皇族内部事务;
        少府,掌管全国山河湖海税收和手工业制造,以供皇室需要。
        这些官僚都是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秦始皇设立三公九卿制度,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制度开创了新局面,对以后历代政治制度有深远的影响。
        地方行政机构
        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废除了古代的封国建藩制度,将战国后期已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秦末增至四十余郡,京畿内不设郡,设内史管辖,以别于其他诸郡。
        郡设郡守,为一郡的最高长官,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郡守之下,设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又设监御史,负责监察。各郡每年必须定期向中央报告本地的租税收入、户口统计和治安情况。一郡之内辖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足万户的设县长,统治全县人民。县令、县长之下设县尉,管全县军事,设县丞,助理县令、县长,并负责司法裁判。一县之内分为若干乡,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负责征收租税和征发徭役;游徼负责地方治安。乡之下有亭、里等,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
         法律制度
        战国时期,商鞅根据李悝的《法经》,“改法为律”,成为秦国最早的成文法。
        自孝公时起,《秦律》经过多次补充、修改,到秦统一六国后,已形成一部较完整的封建法典。
        《秦律》早已佚失,它的具体内容,史书中只有零星记载。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秦代竹简一千余支,内容大部分是秦的法律及文书,为了解和研究《秦律》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资料。
        残酷剥削
        从云梦秦简中,可以明显地看出,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是《秦律》的主要内容之一。在秦简律文中,也反映了秦王朝对农民的残酷剥削。
        这些律文规定是十分严苛的,主要是为了防范和镇压农民的反抗,以保护地主阶级的政治特权和经济利益。
        从秦简中还可以看出,秦的刑法是极为残醋的。仅刑法的名称就有赀、笞、迁(流放)、耐(剃去须鬓)、髡(剃去头发)、黥(在面上刺字)、劓(割鼻子)、鋈(断足)、斩左趾(砍左脚)、宫或腐(男子阉割,女子幽闭)、戮、磔(分裂肢体)、弃市,等等。《秦律》中有不少条文是针对“隶臣”的,可见由犯罪而沦为奴隶的人是非常多的。
        国家机器
        秦王朝的国家机器充分反映了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特点。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比起封建割据状态,无疑是一种进步,但封建的国家机器是地主阶级对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实行专政的工具。因此,秦王朝的建立,意味着对劳动人民的统治更加严酷。
        扩大军队
        秦王朝建立后,保留着一支庞大的军队,有中央常备军和地方武装两种。中央常备军由皇帝直接委派大将统帅戍守边疆,并驻守京师。地方军由郡尉掌管。秦王朝戍边的军队有八十多万人,全国军队数目至少在百万人以上。
        土地私有的确认
        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地主阶级统治的经济基础。
        秦统一六国后,于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三十一年)“令黔首自实田”,即令土地私有者向政府呈报占有土地的数额,政府根据数额征收田租。
        这意味着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权的保护,意味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国正式得到确认。这在当时是有积极作用的。
        统一文字
        统一文字、度量衡及货币 在统一六国之前,诸侯国各自为政,文字、度量衡、货币等均有不同,秦始皇在全国统一之后采取了许多统一的措施。
        在秦统一之前,文字的形体非常紊乱,同一个字所采用的声符、形符都有很大的差异。这给政令的推行和文化的交流造成了严重障碍。因此,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太史令胡毋敬等对文字进行整理,制定出小篆,作为标准文字,通用于公文法令。
        后来程邈又根据当时民间流行的字体,整理出更为简便的新书体──隶书,作为通用文字在全国范围推广。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证明秦朝的官方文书已经使用隶书。先秦古字经过这次整理后,字体结构得到简化和定形,这对推行法令、传播文化起了重要的作用。
        统一货币
        战国时期不仅各国自铸货币,而且在一个诸侯国内的各个地区也都自铸货币,其形状、大小、轻重各不相同,特别是价值不等,换算困难。
        秦灭六国后,实行统一货币措施:货币分二等,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圆形方孔的铜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
        这就克服了过去货币不统一的混乱状态,便利了各地商品交换和经济交流。
        统一度量衡
        战国时期,度量衡制度相当混乱。秦统一后,把商鞅变法时制定的度量衡制度推行到全国,并专门颁发了统一度量衡的诏书,把它铭刻在官定的度量衡器上,发到全国,作为标准器具。
        现存咸阳出土的“大良造商鞅量”底面,即补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同时,还继续执行度量衡定期检查制度,每年二月对全国度量衡器进行鉴定,以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和统一。
        秦朝统一度量衡的目的在于保证政府的赋税收入,但它对消除各地割据势力的影响,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文化交流也起了重要作用。
        修筑驰道 
        秦统一后,立即下令拆毁以往各国修筑的关塞、堡垒等障碍物。为了加强对全国的控制,于公元前220年(秦始皇二十七年)修建了以首都咸阳为中心的驰道。主要干线有两条:一条向东直通燕齐,一条向南直达吴楚。
        这些驰道宽五十步,道旁每隔三丈栽青松一株。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三十五年)秦始皇命令蒙恬修了一条由咸阳向北延伸的直道,经云阳、上郡直达九原,全长1800余里,这条“直道”的遗迹现在尚可辨识。
        另外,还在今云贵地区修“五尺道”。又在今湖南、江西、广东、广西之间修筑了攀越五岭的“新道”。这样,一个以咸阳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把全国各地联系在一起了。同时,规定车轨的统一宽度为六尺,保证车辆畅通无阻。
        确立郡县制
        公元前221年,当秦统一的事业刚完成时,就在建立什么样的国家体制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
        以宰相王绾为首的一部分官吏,主张实行郡国并行制。廷尉李斯坚决反对,他认为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完全是西周分封诸侯所造成的。只有废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祸乱。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焚书”事件
        到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又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丞相李斯加以反驳。他指出,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儒生们“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统一可能遭到破坏。因此他建议:
        一、除《秦纪》、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外,凡私人所藏儒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逾期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作城旦(旦即早晨,是清晨就开始筑城的一种苦役);
        二、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
        三、严禁私学,“以吏为师”。
        秦始皇支持了李斯的建议。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
        “坑儒”事件
       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对秦始皇进行议论、诽谤。于是秦始皇下令追查,共逮捕了460人,全部坑杀在咸阳。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师古”与“师今”两种政治思想斗争激化的表现。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为了巩固统一,采取统一思想的措施不可谓不必要。
       但是,焚书坑儒的手段是愚蠢而又残暴的,特别是焚书毁灭了许多古代的文化典籍,造成了文化上的重大损失,而坑儒则在肉体上和精神上摧残了知识群体。
        匈奴威胁
        匈奴族是居住在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之一,长期以来活动于南达阴山,北至贝加尔湖之间,成为北方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
        战国后期,匈奴已进入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利用骑兵行动迅速的优势,经常深入中原,对以农业为主的内陆各族进行袭扰和掠夺。当时,秦、赵、燕与匈奴为邻,经常发生战争。由于各国忙于内战,一般对匈奴都采取守势,在北边修长城并派军队戍守。
        秦统一后,匈奴族对秦的威胁仍然很大。
        大规模移民
       为了解除匈奴的威胁,秦始皇于公元前218年(秦始皇二十九年)派大将蒙恬率三十万大军向河套(即所谓“河南地”)征伐。战斗进行得很顺利,公元前215年收复了河套南北的广大地区,并在这个地区设置了34个县,重设九原郡。
       为了进一步巩固这里的统治,秦始皇于公元前211年迁三万多户居民到北河、榆中(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以北),垦田生产,开拓边疆。这次大规模的移民,无论在经济上、军事上均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力地制止了匈奴的抢掠,而且促进了这一地区的开发。
       修筑长城
        在同匈奴奴隶主贵族的斗争中,秦朝又修筑了举世闻名的伟大工程──长城。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朝把过去秦、赵、燕三国长城连接起来,修筑一条从临洮(甘肃岷县)一直到辽东碣石的万里长城。这条长城,对于抵御匈奴的骚扰,保障内陆人民生产和生活的安定,起了重要的作用。
        长城也是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之一,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高度智慧和无限的创造力。
        南服“百越”
        在我国南部和东南部是越族人民的居住地区。这些越族通称为“百越”,分布在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南部及两广地区,各自独立,互不相属。
        秦始皇在灭楚之后,很快降服了居住在浙江一带的越族,建置会稽郡。接着于公元前221年,分别征服了居住在今温州一带的东瓯和今福建境内的闽越,设置闽中郡。秦始皇命令尉屠睢指挥五十万大军,分五路南下,对居住在今两广地区的南越和西瓯进行大规模的战争。秦军遭到越族的抵抗,相持达三年之久。
        秦始皇为了支援前线的战争,命令监御史禄在今广西兴安县北开凿了一条灵渠,沟通了湘江和桂江支流漓江之间的交通,解决了运输粮饷的困难,才将越族打败。
        公元前214年,越族乘秦军不备,大败秦军,杀死尉屠睢。秦始皇又增派援军,终于征服了越族,建置了南海、桂林、象三郡。次年,又迁徙了五十万人戍守五岭,与越人杂居,从而加速了民族融合和这一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疆域辽阔
        秦始皇统一南方和东南,客观上有利于民族融合。如秦在统一过程中,派遣数十万内陆人民到南方去戍守,把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具带到南方,促进了当地的开发。
        在共同开发南方边地的过程中,也修通了道路,特别是修凿了灵渠,使长江水系同珠江水系连结起来,对中原地区同南方、西南的经济文化交流起了重要的作用。
        经过对匈奴、越族的战争后,秦的疆域空前辽阔,东达大海,西至临洮,“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在这个广大地区内居住着各族人民,由于统一在一个国家政权之下,相互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进一步增强了,并解除了各民族之间的战争所带来的灾难。
        秦统一历史地位
       秦朝的建立,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存在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由此开始的政治、经济制度在以后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
由秦代开创的各种制度以及辽阔的疆域、高度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对古代世界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所以,“秦人”同后来的“汉人”、“唐人”一样,成了世界各国对中国人民的代称,欧洲人至今仍称中国为China,日本人称中国为“支那”(日本侵华期间此称呼是种蔑称,为避嫌,现在一般日本人忌称此名),就是由“秦”演变来的。
        作为秦朝创始者的秦始皇,顺应历史潮流,完成统一事业,建立了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这就决定了他在中国历史上的突出地位。
        秦朝的残暴统治和社会矛盾的激化
         秦统一后,虽然采取了一些促进社会发展的措施,但是,秦朝的残暴统治和对人民的无限制的搜刮徭役,则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了新的灾难,使被压迫阶级同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
        秦始皇的残暴统治
        秦始皇在位时期,对农民的统治和剥削是非常残酷的。田租、口赋、徭役和兵役是压在农民头上的沉重负担。
        田租是按土地数量征收的土地税,不论耕种与否,都要征收地租。这实际上是使已经失掉土地和无力耕种土地的农民增加了负担,而使大地主得以逃避国家的租税。赋是按人头征收的人口税。徭役和兵役是造成人民痛苦和灾难的重要原因。秦始皇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生活,无休止地征发徭役,大兴土木,劳民伤财。
        秦始皇修建阿房宫
        在统一六国过程中,秦始皇就派人将各国宫殿图样描绘下来,动用大批劳力在咸阳照样修建。统一的次年,即在渭水南岸修建信宫和甘泉前殿。
        公元前212年,又在渭南的上林苑建筑规模宏大的朝宫,其前殿称阿房宫。据记载,仅阿房宫的面积,东西就有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面可容一万人,下面可竖立五丈的大旗。
        当时兴建的离宫别馆达七百余所,遍布函谷关内外及渭水南北两岸。
        修建骊山陵
        秦始皇还为其死后准备了同样豪华的陵墓,这便是与阿房宫齐名的骊山陵。在未统一之前,他就在骊山北麓(陕西临潼县城东)给自己修建坟墓。
        骊山陵高五十余丈,周围五里多,内筑各式宫殿,陈列着各色珍奇珠宝,所消耗的人力物力是极其惊人的。据记载,仅修骊山陵就动用刑徒及奴隶70万人,再加上防备匈奴的30万人,戍守五岭的50万人,如果再算上修驰道、搞运输的人,全国服役的人,估计不下200万。而当时全国不过有2000万人口。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的力役比以往多20倍。大量劳力脱离生产,人民负担又如此沉重,这就加速了农民的破产,使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的破坏。
        在当时,劳动人民稍有反抗,就遭到残酷的镇压。这便使全国变成一个巨大的监狱,到处出现“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的恐怖景象。
        秦二世的昏庸统治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三十七年)秋,秦始皇巡行到沙丘(河北平乡县东北)途中病死。宦官赵高拉拢李斯,伪造诏书,废公子扶苏,立胡亥为帝,是为秦二世。
        秦二世是一个昏庸的君主,其残暴程度超过秦始皇。他在埋葬秦始皇时,竟下令把后宫无子女的宫女全部殉葬,又怕泄露陵墓内的秘密,把修陵的工匠也活埋了。
        秦二世豢养了大量的狗马禽兽,供其游猎之用。咸阳粮草不够用,便令各郡县官吏逼迫人民征送。运输粮草的人,要自带干粮,不许吃咸阳三百里以内的粮食,将农民推入了死亡的绝境。
        秦二世刑罚
        秦始皇时的刑罚已经非常苛重,一人犯法,罪及三族,一家犯法,邻里连坐。二世更变本加厉,以“杀人众者为忠臣”,各级官吏都是奉行这种刑法的刽子手。如范阳令杀人如麻,造成了“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的惨状。
        在阶级矛盾激化的同时,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也十分尖锐。秦二世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不仅杀蒙恬、冯去疾等大臣,而且杀害了他的兄弟姐妹二十多人,以致人心浮动。
        原本已经尖锐的阶级矛盾,此时更达到极点,酝酿已久的农民大起义便终于爆发了。
        揭竿而起
        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七月,秦二世下令征调淮河一带贫苦农民九百人到渔阳(北京密云)戍守。陈胜、吴广也在被征之列,并指定为屯长。
        在秦尉的监督下,这九百名戍卒行至蕲县大泽乡(安徽宿县西寺坡乡刘村集),适值大雨,道路不通,无法按期到达指定地点。按秦法,戍卒误期要处斩。
        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陈胜、吴广密谋起义。他们杀掉秦尉,发动戍卒起义,号称“大楚”,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戍卒们“斩木为兵,揭竿为旗”,举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战争的旗帜。
        张楚政权
        大泽乡起义爆发后,迅速形成了燎原之势。攻下陈县(河南淮阳)之后,在大家拥戴下,陈胜自立为王,国号“张楚”。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民政权。张楚政权打出了“伐无道,诛暴秦”的口号,鼓舞了全国的反抗斗争。于是,在全国范围内,人民纷纷参加起义。此时,项梁、项羽也起义于吴县(江苏苏州市),刘邦则起义于沛县(江苏沛县东),其余“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史记·秦始皇本纪》)
        农民军以陈县为起义中心,向秦王朝发动总攻。当时兵分三路,目标是秦王朝的国都咸阳:一路由吴广率领进攻荥阳(河南荥阳),以便打开通去咸阳的大道;一路由宋留率领,迂回南阳(河南南阳),攻武关;另一路由周文率领,进攻关中,直取咸阳。
        西路军失败
        各路大军所向披靡,势如破竹,横扫中原广大地区。尤其是周文的大军,在西征的途中,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群众争先恐后参加起义军。起义大军跃过函谷关,直插关中,一直打到距咸阳只有几十里的戏(陕西临潼县东),直接威胁着秦都咸阳。
        周文大军至戏的消息,使秦二世恐慌万状。他采用章邯的建议,大赦天下,释放并武装骊山刑徒和奴产子,由章邯率领三十多万大军,向起义军猛扑过来。同时从北方调回王离军队作为援军。周文大军由于孤军深入,后援不继,先后失利,周文自杀。西路军失败。
        起义失败
        章邯击败周文后,率军向荥阳反扑,吴广失利,被部下所杀。公元前209年12月,章邯和王离的边防军也共同进攻陈县。
        陈胜军只得放弃陈县,向东南退却。当陈胜退到下城父(安徽亳县东南城父集)时被其车夫庄贾杀害。陈胜、吴广牺牲后,由他们点燃的反秦斗争的烈火并没有熄灭。
        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战争,虽然前后只有六个月时间,但是他们所领导的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奋臂为天下倡始”的首创精神,“削木为兵,揭竿为旗”的英雄气魄,鼓舞着后来的千千万万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战争,沉重地打击了秦王朝的腐朽统治,为推翻秦王朝奠定了基础。
        项羽起义
        陈胜、吴广牺牲后,反秦斗争暂受挫折,但斗争的新高潮很快兴起。继续领导农民进行反秦斗争的是项羽和刘邦。
        项梁、项羽出身于楚国旧贵族,项氏世代为楚将,项梁的父亲就是楚国著名的大将项燕。项梁因犯罪,带着侄子项羽逃到吴县(江苏苏州)。
        公元前209年九月,陈胜、吴广起义的消息传到吴县时,项梁、项羽二人杀死会稽郡守,响应起义,得精兵八千人,项梁做了会稽郡守,项羽为裨将。
        刘邦起义
        公元前208年二月,项梁军渡江后,陈婴领导的二万起义军前来会合,英布、蒲将军两支起义军也归附项梁,起义军的队伍迅速扩大。不久,吕臣和刘邦所率领的起义军也前来会合。刘邦做过泗水(江苏沛县东)亭长。公元前209年,他在沛县县吏萧何、曹参等支持下,聚众二三千人,在沛地起义。
        陈胜遇害后,项梁等拥立前楚怀王的孙子心为王,仍号楚怀王,都于盱眙(今江苏盱眙县),项梁自号武信君,陈婴为上柱国。
        诸军集结
        章邯率领的秦军在镇压了陈胜起义军后,移军东进,破魏,攻齐。同年七月,项梁与齐田荣军一起,在东阿(山东阳谷县东阿镇)给章邯军以迎头痛击。
        项羽、刘邦率领的另一支起义军攻占城阳(河南范县濮城东南)。接着项、刘又率军大破秦军,杀三川郡守李由。这时,项梁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九月,章邯指挥秦军,乘虚夜袭,在定陶大破项梁军,项梁战死。
        项羽、刘邦听到项梁牺牲的消息后,从陈留前线撤回,与诸军集结于彭城,楚怀王也自盱眙迁至彭城。各支起义军互相呼应,等待时机,继续战斗。
        巨鹿围困
        章邯破项梁军后,渡河向张耳、陈余所率领的赵军进攻。此时,张耳、陈余拥立赵国旧贵族赵歇为王。章邯入邯郸,迁其民于河内。赵王歇、张耳退至巨鹿城(河北平乡),又被秦军王离部围困,乃派使者向楚怀王求援。
        起义军在彭城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分兵二路:一路以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副将,率主力北上救赵;另一路则由刘邦率军向西挺进,直攻关中。会上决定两路大军谁先进关,就立为关中王。
        救赵的大军至安阳(山东曹县东南)后,宋义畏敌如虎,裹足不前。项羽杀死宋义,怀王封项羽为上将军,并令英布和蒲将军归项羽指挥。
        九战九捷
        公元前208年,项羽遣英布和蒲将军率二万人渡漳河,援救巨鹿。这时巨鹿城中粮尽兵少,异常危急。于是项羽率领全军渡河,“破釜沉舟”。渡漳水后,起义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与秦军接连激战,九战九捷,终于大败秦军,杀苏角,俘王离。巨鹿之战,是秦末农民战争中最激烈的一次战役,也是具有决定性的一次大战。由于起义军的浴血奋战,击垮了秦朝的主力,扭转了整个战争的形势,奠定了反秦斗争胜利的基础。
起义军打败秦军后,项羽召见诸侯将领,他们“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于是,项羽被推举为“诸侯上将军”。从此,项羽成为反秦斗争中叱咤风云的英雄和领袖。
        巨鹿解围后,章邯退至棘原(巨鹿南),项羽军驻漳水之南,两军对峙。秦军的连续失利加深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秦二世派人责备章邯,章邯异常恐惧。在项羽的沉重打击下,章邯不得不于公元前207年七月向项羽投降。
       起义军壮大
        公元前208年秋天,刘邦率领起义军向咸阳进军。他在途中注意收编、联合各路反秦武装,使起义军队伍日益壮大。
        次年二月,刘邦率军向西进发,过高阳(河南杞县西),采纳小吏郦食其的献策,一举攻克陈留,取得大量储粮,为西进提供了物质条件。三月,起义军继续向西挺进,在白马(河南滑县南)以东,大破秦军。在攻洛阳失利后,又转而向南,迫使南阳郡守投降。
        从此,起义军一路势如破竹,攻入关中。
        子婴投降
        起义军的胜利,使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加剧。赵高惧怕秦二世追究军事失败的罪责,派女婿阎乐(任咸阳令)、弟赵成(任郎中令)杀二世,立二世之侄子婴,去帝号,称秦王。
        子婴又杀赵高等,企图阻止义军西进。刘邦用张良计,设疑兵,威胁秦军,乘其不备,大破秦军,接着乘胜进攻。
        公元前207年一月,刘邦率义军至灞上(陕西西安市东南)。仅仅当了四十六天秦王的子婴,只好以绳系颈,乘素车白马,捧着御玺符节,在咸阳的朝道旁,向起义军投降,盛极一时的秦王朝灭亡。

秦盾初探

        在有关秦人的考古发现中,兵器类如戈、矛、剑、戟、殳、镞、铍等时有出土。但作 为防 护兵器的盾,除了在秦陵一号铜车马上发现一例青铜盾外,其他地方再难见其踪迹。虽有文章将秦兵马俑一号坑中出土的圆形木环看做是秦代的盾,借此得出秦俑坑中的盾是用木环加 藤条或皮革加工制作而成的①,但似乎证据不足。另外,1974年陕西 省文管会在户县发掘了一批春秋秦墓,其中发现“藤条编织物朽痕三处,上半部呈现椭圆形,面外鼓,残存深褐色漆皮两层,根据印痕形状推测可能为藤盾牌”②。由于仅留有残 迹,也难见秦盾的庐山真面目。那么秦代的盾究竟是什么样子呢?它的质地和质量究竟如何呢?是国家配备还是民 间自产?本文拟从云梦秦简及其他一些文献记载对此作一初步分析,不确之处,还望赐教。
        一、秦盾的质地和形状
        由于秦代有关盾的出土物极其稀少,因而在了解秦盾之前,有必要对春秋战国时代各国盾的质地和形状作一简单扼要的介绍,我们或可从中得到某些启示。
        考古发现的实物以南方楚地为多:湖南出土的一件彩绘漆盾,皮胎,盾上部作对称双弧形,盾两面髹黑漆,上绘有赭、黄色精美龙凤纹。盾高64.5厘米、宽48.5厘米、厚0.7厘米 ③;在长 沙楚墓中发现的一例木盾,高61厘米,背面附有把手,亦呈对称双弧形④。在湖北江陵拍马山M5出土一件高83厘米的木胎盾,大体呈长条状,作上小下大的双弧形,上端为两圆角,下 方为两方角,两侧卷沿,中部突起,有脊,朱漆,四周黑漆上用朱色绘流云弧线纹⑤。曾侯乙墓中也曾有这种对称双弧形盾面世⑥。包山 2号战国墓出土的这 种盾在制作上则更 为精致⑦。这种对称双弧形盾牌看来在战国时代比较流行⑧。另外,在湖北江陵天星观 有长方形盾出土,高95厘米、宽50厘米、厚1.5厘米,木质,盾体上用多道皮革缠绕,外裹麻布,布表髹黑漆⑨。这种以木加革的盾牌,无疑已达到一定的防护 标准[10] ——可 见这时的楚国盾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质地多为皮革或木质,外涂漆,同时也有木加革的 盾,并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其二,形状多为长方形或对称双弧形,以后者较为流行。
        在齐国,《国语·齐语》有管仲与齐桓公谈论以赎刑解决甲兵不足的一段对话。“管子对 曰:'制,重罪赎以犀甲一戟,轻罪赎以鞼盾一戟’”。韦昭注解:“鞼盾 ,缀革有文如缋也”。即用皮革做成的盾,其上用五色绘出彩绘纹样。
        在吴国,《吴子·图国》中有这样的记载:“吴起儒服以兵机见魏文侯。文侯曰:'寡人 不好军旅之事。’起曰:'臣以见占隐,以往察来,主君何言与心违。今君四时使斩离皮革 ,掩以朱漆,画以丹青,烁以犀象。冬日衣之则不温,夏日衣之则不凉……不识主君安用此也?’”魏文侯积极备战,杀兽剥皮,涂以红漆,彩绘动物图案,这中间相当一部分是用来制作战争武器——甲盾的。可见,吴国甲盾也是以皮革为原料加工而成的。
        由上可知,春秋战国时代的大国楚、齐、吴等国的盾均为皮质或木质,那么,作为另一大国的秦国的盾又是如何呢?由于出土物缺乏,似难做出结论,但《史记·六国年表》中有这 样一句话:“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论秦之德义不如 鲁卫之暴戾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晋之强也……”,可见,作为大国的齐、楚、吴、秦,生产 力发展水平大体相当(甚至秦国还落后于它国),作战使用的武器优劣也应处在同一水平线上。秦盾制造水平也超不过其他几国,盾的质地也应是以皮革、木为主。这还可从秦人对皮的 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云梦秦简 [11]中有这样的记载:
        百姓犬入禁中而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其追兽及捕兽者杀之,呵禁所杀犬,皆完入公;其他禁苑杀者,食其肉而入其皮。(《田律》)
        其乘服公马牛,云马者而死县,县诊而杂买(卖)其肉,即入其筋、革、角……(《厩苑律》)
        可见,狗、马、牛等动物是不能随随便便杀的,即使因故被杀,它的皮、筋、角等都要上缴官府。这说明政府对皮革、筋、角的控制是相当严格的。同时,还对府库中所藏皮革有一 定的规定。
        官府臧(藏)皮革,数 (炀)风之,有蠹突者,赀官啬夫一甲。(《效律》)
        官府臧(藏)皮革蠹突,赀啬夫一甲,令丞一盾。(《臧(藏)律》)
        说明政府贮藏有大量皮革,并有专人管理。这些皮革、筋、角有很大一部分应是用来制作甲盾的。如果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的话,云梦秦简中大量有关“赀甲、赀盾”的记载则从反 面向我们道出秦盾质地是皮革而不是金属。如:
        甲盗不盈一钱,行乙室,乙弗觉,问乙论可(何)翳(也)?毋论;其见智(知)之而弗捕,当赀一盾。(《法律答问》)
        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徭律》)
        衡石不正,十六两以上,赀官啬夫一甲;不盈十六两到八两,赀一盾。甬(桶)不正,二升以上,赀一甲;不盈二升到一斤,赀一盾。(《效律》)
        伤乘舆马, (决)革一寸,赀一盾;二寸,赀二盾;过二寸,赀一甲。课 卒岁六匹以下到一匹,赀一盾;志马舍乘车马后,勿敢炊饬,犯令,赀一盾。已驰马不去车,赀一盾。(《秦律杂抄》)
        诸如此类,“赀一盾”“赀二盾”“赀二盾一甲”等记载多不胜数。这里的“赀”, 据《说文》解释:“赀,小罚,以财自赎也。”即令犯罪者通过缴纳一定数量的实物或金钱 来抵偿徭役或刑罚的。有人曾就云梦秦简做过统计:有关“赀”的规定次数累计达144次之 多,其中“赀盾”49次,“赀甲”87次,二者共计136次,“赀盾”并“赀甲”,单一的“ 赀盾”“赀甲”的次数占总次数的百分比分别为94.4%,33.3%,60% [12]。
        云梦秦简如此之多的有关秦盾的记载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其一,作为卫体用的甲盾,其制作工艺并不是多么复杂,民间能够制作,其数量是非常可观的。其二,从量刑上来看,赀 数的多少与罪责的轻重成正比,罪责越轻,赀数越少;罪责越重,赀数越多。赀甲是对犯罪较重者的处罚,赀盾则是对犯罪较轻者的处罚,这说明盾的价值要低于甲的价值,也就是说 ,盾的制作要比甲的制作容易得多。又《考工记》记载:“燕之无函也,非无函也,夫人而 能为函也。”函指皮甲或铠甲。意思为燕地没有制造铠甲的人,并不是说那里没有会制铠甲的人,而是人人都会制铠甲。燕国人人都能制造铠甲,比铠甲更容易制作的盾则更不在话下 。秦国当也与此大体相同。如果原料缺乏,制作工艺又很复杂,赀刑岂不难以实现,成为一句空话?况且,翻遍所有云梦秦简,凡是被处以赀罚武器的,除了“盾、甲”以外,其他类 武器诸如戟、戈、矛、镞、剑等均无一被作为赀罚的目标,原因就在于,这些武器,除原料属金属,个人难以采取外(春秋战国时代,金属采矿业和冶炼业多属于国家专营),其制作工 艺水平也是相当复杂的,绝非一般单个人的能力所能为。这岂不从另一方面说明除戟、戈、矛、镞、剑等多为金属以外,而甲、盾则非为金属,绝大多数应为皮质和木质。西汉贾谊在 其著名的《过秦论》也曾写道:“秦有余力而制其弊,追亡逐北,伏尸百万,流血漂橹。” 韦昭云:“大盾曰橹”。血流成河,一方面说明战争的残酷,另一方面,血河能将大盾漂起 ,也足以排除盾是金属的可能性。另外,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为了杜绝私人手中拥有武器威胁其统治,“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 ,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以弱黔首之民”[13]。既然已将天下铜兵器收缴殆尽 ,铸成十二铜人, 那么私人铸造兵器是绝对禁止的(况且也无原料)。这时候,老百姓若犯了过失,被罚“赀盾 ”,“赀甲”,那该如何才好呢?从中也可以得出结论,秦盾绝非金属,而只能是以皮、木等为质地,这中间也不排除用藤的可能性,如前文所引陕西省户县出土的藤盾牌残痕就是一 例。这也是我们今日很难见到秦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至于秦盾的形状,当与同时代的楚国等出土的盾不会有多大差异,也以对称双弧形和长方形为主。
        二、秦盾的来源
        春秋战国时代,随着战争次数和参战人数的增多,战争规模越来越大,势必引起武器需求量的急增。这就要求各国都必须有一个可靠稳定的武器来源作保障。由于秦盾多以皮革、木 制作而成,因而,它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
        其一,国家制造,主要是官府手工业作坊,这是秦盾的主要供给来源。《续汉书·百官志》载少府有尚方令,“主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器物”。《通典·职官》谓尚方令为“秦官” 。又有“考工令”,主管制作弓弩、刀铠之类的武器。可见在官府手工业中,有一套完整的 管理系统,专门掌管武器的制造。另外,秦在各县也建有“库啬夫”负责武器的生产和供应。《秦律杂抄》规定:“禀卒兵,不完缮,丞、库啬夫、吏赀二甲, 废。”县丞、库啬夫和有关的官吏,对供应作战的武器质量均负有法律责任。同时,“在已 发 现的许多秦代青铜兵器上,有寺工、少府工室、属邦工(室)、诏吏等铭文,据研究被认为是秦中央主造 兵器的官署机构,前二者属于少府管辖,后二者可能归属邦统辖”,“从孝公时起兵器上的 刻辞由某人之器,变成大良造或丞相、相邦督造(即中央政府督造)之器。在物的所有权上,由国君或贵族的私有向封建政府国有演化,把兵器的铸造权集中于中央政府掌管,这对加强 封建的中央集权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14]。秦汉如此,统一 六国前的秦国当 也有专人负责制造和生产武器,为战争提供保障。作为防御武器的盾,自不例外,也是由国家统一计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
        其二,民间赀罚所得。这是以皮革、木等为原料的甲盾不同于其他刀剑类青铜兵器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云梦秦简中大量有关“赀甲”“赀盾”的记载便可看出,这是一举两得之办 法:
        《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纪》记述了秦昭王元年(前306)到秦始皇三十年(前217)间统一全国过程的大事,其中“攻皮氏,攻新城”等攻某地之类的记载共34次,据《 史记·秦始皇本纪》,自秦始皇元年至二十六年,除秦始皇十年、十二年、十六年、十八年这四年没有战争记载外,其余22年均有大大小小的战争记载。秦自襄公“始国”至秦始皇统 一中国,一直是“兵戈乱浮云”。在征服战争的形势下,秦统治者迫切需要扩大战略物质来 源和刺激这些物资的生产。盾牌和铠甲是抵御弩、斧、剑、矛、戟等进攻性杀伤武器的两大护身符。频繁而激烈的战争刺激了盾牌和铠甲的需求高涨。赀甲盾的广泛运用,在实施过程 中可以取得双重效果:一方面,扩大了盾、甲的来源,迎合了军事需要;另一方面,惩罚了犯罪行为,巩固了统治秩序。[15]
        三、秦盾的质量
        盾作为战争中大量使用的卫体武器之一,它应具有一定的质量,足以抵挡敌人刀剑等进攻 性武器的攻击,保卫自身的安全。因此,秦人对盾的制作从头到尾、从原料到制成品都有一 套严格的要求,有一套严厉的管理体制和措施。
        首先,秦对原材料——皮革的管理是相当严格的,库房设有专人看管,并不定期对皮革进 行晾晒,以防生虫变质。如果皮革被虫子咬坏变质,那么负责人便要受到处罚(官府臧[藏]皮革,数 [炀]风之 ,有蠹突者,赀官啬夫一甲),甚至在仓库中发现三个以上的老鼠洞,也要受到处罚(《法律答问》:仓鼠穴几可(何)而当论及谇?廷行事鼠穴三以上赀一 盾,二以下谇。鼷穴三当一鼠穴)。又《礼记·月令篇》曰:“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 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毋或不良。”另据《考工记》记载,除一般皮革器具 用牛皮、羊皮以外,甲盾之类兵器也有用犀皮、 皮以及鲛鱼皮制作的。并且有一 套先进的皮革加工技术:先把皮革椎击坚硬,刮去皮里面的不洁物,然后裁割并钻小孔加以 缝制,缝的线要藏在皮革的里面,使不易损坏;皮革稍加洗濯,使成荼白色;并且要搽上油脂,使其柔滑。
        其次,对盾的质量也有一定的要求。《吕氏春秋·孟冬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成。 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究其情”。不加标识和即使加了标识而不恰当者,都要依法论罪 。 《效律》载:“公器不久刻,官啬夫赀一盾”,“小器职(识)耳不当籍者,大者赀官啬夫一 盾,小者除”。秦国物勒工名的制度始于战国中期,孝公利用商鞅变法,强调法制,以建立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物勒工名制度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它终秦之世,一直 存在,而且在不断完善[16]。从云梦秦简记载来看,秦沿用统 一前的有关种种律令,以规范官营手工业的经营管理,如《工律》对器物生产的标准化有严格规定:“为器同 物者,其小大、短长、广亦必等”。《工人程》对生产定额有各种规定:“冗隶妾二人当一 人,更隶妾四人当工(一)人,小隶臣妾可使者五人当工一人”。春秋战国时代,各个诸侯国 大多拥有各种各样的官营手工业作坊,与之相配套的都有一定的管理监造体制和制度。根据已发现的兵器刻辞来看,秦国的官府手工业制造,大多分为督造者、主造者和生产者三级。 秦国兵器的制造由工师、丞、士上造、工大人等主造。中央一级由相邦(即相国)监造,郡一级由郡守监造,直接制造者为工匠[17]。另据《礼记·月令篇 》记载,制造器物 的工师还有审核库藏原料、监督工匠操作、检查产品质量和上报劳动成果的责任。审核库藏铜、铁、皮、筋、角、齿(象牙)、羽、箭杆、脂胶、漆等原料,必须“毋或不良”,监督工 匠操作,要做到“百工咸理”,“毋悖于时”,检查产品质量,必须“案度程”,“必功致 为上”。对各种产品每年要进行质量评比,不合格者将受程度不同的处罚。《秦律杂抄》云:“省殿,赀工师一甲,丞及曹长一盾,徒络组廿给。省三岁比殿,赀工师二甲,丞、曹长一甲,徒络组五十给。”产品质量被评为下等者,罚工师一甲,丞及曹长一盾,一般工人罚穿联甲的绦条二十根。若连续三年被评为下等,则要加倍处罚。又规定:“禀兵卒,不完善 ,丞、库禀夫、吏赀二甲,废”。《中庸》亦说:“日省月试,饩廪称事,所以来百工也” 。丞及库啬夫等对所管理的武器质量负有法律责任,如产品不合格,除处以赀罚外,还将被开除永不再用。这样,秦国兵器的制造从一开始就处在一种严密的监督下,自然保证了兵器 生产质量的稳定性。同时,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秦还注意到对手工业工匠的技术培训,制定了一整套培养和管理的办法。《均工》云:“新工初工事,一岁半红(功),其后岁赋红(功)与故等。工师善教之,故工一岁而成,新工二岁而成。能先期成学者,籍书而上 内史”。工师要认真教导新工匠。新工匠一般要求两年学成,提前学成,上级有奖励,期满 未学成者,要记名上报内史。这一套培养、管理工匠的制度,是保证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之一。另外,每一种兵器的制造,都有一套先进的方法,藉以保证产品的高质量。例 如在《考工记》中就详细介绍了铠甲制作的每一个步骤和应注意的地方:甲分三种,可以使用一百年的犀甲是由每旅七片革片连缀而成,可以使用二百年的ND9EE]甲是由每旅 六片革片连缀而成,可以使用三百年的合甲是由每旅五片革片连缀而成。压制革片,使上身和下 身革片重量相等。捶击甲片要恰到好处,若不细致,就不牢固;若过度,则会挠曲。连缀革 片所穿的孔要小,革里平滑细致,缝要笔直,提举起来要丰满,这样的铠甲、穿起来才合身,才是好甲。这些说法虽然有一定的夸张,但经久耐用是一点也不假的。现在出土的秦代大 量精良的金属兵器、陶质和石质铠甲也足以证明这一点。作为兵器的盾,自不例外,也应有一套精细的制作工艺和较高的质量。造型精致、做工一流的秦始皇陵一号铜车马上的铜盾, 就是极好的例证。
        作为另一来源——赀罚来的盾,也应该有一定的质量要求。因为既是罚作,必然有一套严 密的标准,达不到要求者,肯定是过不了关的。不是说什么样质量的盾都可以用来交差的。
统一后的秦,由于持续时间短、战事也比以前稀少,盾的变化不大,仍沿用以前的对称双弧形盾,质地以皮、木为主。至于秦陵一号铜车马上出土的方首弧肩曲腰平底对称铜盾,应 是皮、木盾的象征,而非实用。“与江陵凤凰山汉墓出土的漆盾,长沙一些战国墓出土的革 胎漆盾形状相似,可能亦是以革为胎,并通体髹漆彩绘[18] 。
        四、从秦陵一号铜车马上的铜盾看秦盾的制作水平
        目前国内发现的完整秦盾实物仅见于秦陵一号铜车马上的青铜盾。为一次铸造成型。齐 首 、弧肩、曲腰、平底,两侧边沿的轮廓线折曲如流云状。通高35.6厘米、其中首高1.6厘米、宽3.8—4.5厘米、底宽23.5厘米、肩最宽20厘米、腰宽16.4—21.3厘米、盾厚0. 4厘米。盾的正面中间有一条 纵 脊,脊的左右两侧均衡对称。盾面中心隆起,由中心向上下两端渐渐外移,至顶和底端又向内敛呈凹弧面。由中间的纵形脊向左右两侧亦呈凹弧面,波折起伏,形成上下、左右四个弧 形曲面。这样,便于把敌方射来的箭挡落,不致于使箭从盾面滑过。盾背面的中轴线上有一贯通上下的纵梁,梁的中部鼓起成桥状的纽鼻形,作为握手。握手部分为方柱体,其余部分 为圆柱体。握手上面铸有皮条缠扎纹。握手的两端及梁的上下两端各有一带束纹,说明原来应是用条带将其捆缚于盾的背面。盾的正背面均绘有绚丽的纹样。正面周边用朱红色线勾画 出宽1.7厘米的边栏。边栏内绘着天蓝色的流云纹,云头波折卷曲互相勾连;流云以外的空白 区填满白色的谷壁纹。在边栏围绕的中央界内,绘有四条变相夔龙纹,两两左右相对回顾成为一组。上面一组的两条夔龙,身体折曲,尾与尾、首与首相互环抱缠绕,尾上头下屈曲成环形。下面一组的两条变相夔龙,两首相聚,首往上仰,身体回曲,尾部翘卷立于首的两侧 。构图饱满,左右、上下相互均衡对称,纹样回环曲转,变化多端。四条变相夔龙的躯体绘天蓝色,在天蓝色上用朱红色的细线勾画一组组的小菱花作为鳞甲。躯体的边缘用绿线勾勒 ,绿线的外侧再用细白线勾勒,使龙体显出立体感[19]。盾 的背面纹饰与此大同小异。《释名·释兵》云:“狭而长者曰步盾,步兵所持,与刀相配者也;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孑,小称也。”有人据此推断该盾为孑盾。又据《诗·秦风·小戎》曰: “龙盾之合,”毛传:“龙盾,画龙其盾也。”[20]它反映 了 秦代冶铸工业的水平。盾面多曲面,凹凸变化,增加了铸造难度,特别是其厚度只有0.4厘米,时至令日若欲加工这样复杂的器物仍是不易的。但秦人却一次性浇铸成功,毫无焊接修补 之痕,其技巧令今人叹为观止[21]。由于它是配给战车的车 兵所持(战车在秦代仍是军队的主力,秦始皇兵马俑坑出土的130多辆战车就是最好的例子),而非步兵所用,因 而它反映的是秦盾的最佳质量形象,代表秦盾的最高生产水平,也是秦国发达的武器制造业的一个缩影。
        在色彩运用方面,秦盾主要以色彩鲜艳的绿、红、蓝、白等色为主,这与秦兵马俑衣服上用色基本一致,衣服色以绿、红、蓝、紫、白等色为最多,代表了秦俑的主要服色(盾上之 所以无紫色,可能是皮革本身色彩极近于紫色),二者同样色彩艳丽,色调明快、热烈,都是同样镶彩色花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秦人将盾看做是衣服的延伸,视为衣服之一部分, 其颜色与衣服色相近也在情理之中;盾上彩绘夔龙的形象,生动逼真,
栩栩如生,这些都代表了秦人蓬勃向上的朝气和昂扬的斗志。同时,夔龙的运用,对敌人也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从图案设计上来看,它构图简练,勾画细腻,立体感强;在这么小的数百平方厘米的尺寸之间,布设这么多的颜色,盾上所绘的纹饰及设色繁而不乱,绚丽而不驳杂,色调鲜明,和 谐统一。整体图案充满着飘逸、流动和诡秘的韵致,挥洒自如[22]。反映了秦人卓越的构图技巧和高超的绘画填色技艺。
        综上所述,从云梦秦简有关大量关于“赀盾、赀甲”的记载来看,秦国当时对外战争次数 频繁,对武器的需求量激增,这直接导致了秦法律中出现对犯罪者处罚实物盾、甲的出现。这从侧面说明秦盾的质地是皮革、木类而非金属。此外,从出土的秦代大量精良的青铜武器 和甲盾来看,秦国一方面重视进攻性武器品种的开发和性能的改善,另一方面,随着战争对抗性的尖锐,更增强了防御体系设施甲盾的改进,使军队既能主动出击,又善于自卫,从而 提高了战斗力。
        武器本身由国家统一制造和分配,国家是武器的主要生产者和供给者,秦国为了扩大武器的来源,强制犯法者以武器来抵偿所犯罪行——当然仅仅是一些皮质的甲、盾之类的防卫性兵器,本身对统治阶级地位不会产生多么大的威胁。除此之外,其他金属类武器是不允许民 间私自生产和使用的。
       另外,从秦始皇陵一号铜车马上出土的铜盾来看,秦盾的制造水平是相当高的,无论是从防御性能上,还是从盾本身的制作工艺和雕刻工艺来看,都已相当成熟,成为后世沿用不衰 的形制,影响极为深远。陕西省咸阳市杨家湾出土的大批持盾汉俑所持的盾正是这种盾的继承和发展。
①长沙楚墓出土②③曾侯乙墓出土④天星观M1 出土
⑤包山2号墓出土⑥秦陵铜车马上铜盾正背面
注释:
①姜彩凡:《秦俑坑中的盾》,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秦俑学研究》,陕西人民教育出 版社,1996年版。
②陕西省文管会秦墓发掘组:《陕西户县宋村春秋秦墓发掘简报》,《文物》1975年第10 期。
③《中国博物馆丛书》第2卷《湖南省博物馆》,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
④湖南省博物馆:《长沙楚墓》,《考古学报》1959年第1期。
⑤湖北省博物馆等:《湖北江陵拍马山楚墓发掘简报》,《考古》1973年第3期。
⑥⑦转引自许道胜:《湖北出土楚系兵器综讨》,《中国文物世界》(台湾),第162期。
⑧[10]《中国古代兵器》,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⑨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天星观一号楚墓》,《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
[11]文中所引秦简资料均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 社,1978年版。
[12][15]梁自玉:《秦的赀刑》,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秦文化论丛》第六辑, 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3]《史记·秦始皇本纪》。
[14][16]袁仲一:《秦始皇陵兵马俑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17]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8][19][20]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秦始皇陵铜车马发 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
[21][22]刘晓华:《秦始皇陵西侧出土的铜盾》,《文博》1995年第3期。


此面盾牌非常精緻美觀,上部呈弧形,中部雙亞腰,四角上聳而內卷,下部呈方形,形若\"出\"字,正面中部縱有一條鼓起的錂背,體表中間隆起,上下兩端凹下,背面正中也鑄鼓起的凸梭,在背的中間處有橋樑 鼻紐後握,紐樑上鑄出纏扎的革帶紋。通高36.2厘米,盾的正背兩面滿飾絢麗的花紋圖案。 一號車是按原物的1/2縮小的,因此放大一倍後(即原大)的後牌則長72.4厘米,寬47.8厘米,這樣大的盾牌顯然是用在車防禦敵方的,具有防護與進攻兼備的功能,它不僅是一件精良的防禦性兵器,同時也是件極其珍貴藝術品。
作為兵器,它可以抵禦各種兵器的襲擊,包括石頭,刀,劍,戈等,作為藝術品,是說它製作精美,且作了彩繪。其構圖精練,勾畫細膩,立體感強。盾的正面,背面所繪的對稱形龍紋,卷龍紋,生動逼真,栩栩如生,且極富誇張性,所繪幾何紋,雲紋,線條明暗,虛實結合,具有深度的空間感,整個晝面色彩絢麗,圖紋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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