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上”的法官是驴还是狗?
刚才看到施鹏鹏教授的博文《职业伦理与司法尊严》,文中提到《拉封丹寓言》中的一则寓言,内中说:“有头驴驮者着一尊有名的木神像,被人赶着在城里穿街过巷,到庙里去安置神像。路上的行人都对神像顶礼膜拜,驴以为大家是在拜他,就趾高气扬地摆起了架子,再也不肯向前走一步。赶驴人看驴停在原地不动,就用鞭子在驴背上一顿猛抽,骂道:“蠢东西,人们拜驴的时候还早着呢”。
读完后大脑中立刻想起的一句话是:
法官唯法,人尊法官为神;法官唯上,人视法官如狗。
本来想说“人视法官如驴”,这似乎更适合寓言的语境,但是一想,不对。因为在国人的眼中,驴是酣厚、勤劳的动物,不是唯主人是从的。因此,觉得还是用国人最鄙夷的“狗”为好,更传神。因为狗的最大特点是跟人,认人不认理(法);狗还是个彻底的功利主义者,只要能活,吃屎也无妨。
当然,我这样说,不是不体谅法官的难处,而是说当改变逼法官不能做人的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