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执行案件收费标准时间:2010-05-04 17:1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369 次
代理普通执行案件收费标准:
一、律师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1、律师代理费:申请执行标的1%—5%,在签订委托协议时一次或分阶段收取。 2、办案差旅费:按签约律师代理费的10%—30%,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先行收取。 (二)风险代理收费 1、律师代理费:由双方按申请执行标的额的百分比协商收取,但最低不低于5%,支付方式可协商灵活安排。 2、办案差旅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先行收取。 二、其他中介机构服务费 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要对执行的标的物进行评估、查询、鉴定等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法院执行的实际支出费用 法院因执行活动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四、未全额执行完毕的终结案件的律师费用 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破产、关闭或其他丧失经营能力的情况而终结的,该案律师费为: 1、按标准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以退还; 2、风险代理的案件,由承办律师和委托人协商收取律师代理费。 五、达成和解协议情况下的律师代理费 在执行的过程中,委托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的,该案律师费为: 1、按标准收费方式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以退还; 2、按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仍按原委托协议的标准收费。 六、委托人撤销委托情况下的收费 委托人在执行的过程中撤消委托人,该案律师费为: 1、按标准收费方式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以退还; 2、按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扣押财产的,按委托协议中确定的标准收取律师代理费。 七、审理阶段由本所代理案件的律师收费 审理阶段由本所代理的案件,又委托本所代理执行的,按本办法第一条确定之标准予以优惠。 说明: 1、风险代理收费指案件的委托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只预付办案差旅费,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或终结后,按实际执行回款项的多少支付律师代理费的收费方式。 2、标的额指申请执行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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