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恢复强制婚检靠什么避免重蹈覆辙?

 3gzylon 2012-02-27
恢复强制婚检靠什么避免重蹈覆辙?
2012-02-24 14:41:37 http://www.gmw.cn  

  要回答强制婚检到底该不该恢复,就首先要回答当初强制婚检为什么要取消。原因有两个。首先,取消强制婚检有法理原因。婚检属于一种医学健康检查,某种医学检查不论多么必要,它都属于一种公民权利,而不是义务。就现实来讲再迫切,对公民来讲再有益,也不能强制公民去“履行自己的权利”。有人也许要说,婚前检查不是一种单纯的健康检查,如果有不适于结婚的疾病或传染性疾病,就可能危害到配偶的健康。但这也不是强制的理由,如果要主张权利,也应该是要结婚的一方向对方主张,而不是由有关部门向结婚的双方主张。而且这还涉及到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对此如果缺乏承诺和保障,将直接侵害公民利益。其次,实行强制婚检的实际作用饱受诟病。当初实行强制婚检的时候,婚检越来越徒具形式。就因为加了“强制”二字,婚检从一项公共服务变为一种部门权力,最终在很多地方堕落为部门利益,部门利益导致形式主义交钱盖章而已。

  取消强制婚检之后,有关强制婚检应否恢复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平息过。主张恢复强制婚检的理由是,强制婚检取消,婚检率迅速大幅度降低,仅哈尔滨一市就由2003年的82.31%降至2004年的0.58%,在各种性病、传染病和遗传疾病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对优生优育造成明显威胁。所以2005年,黑龙江有关部门在审定《母婴保健条例》的时候就保留了强制婚检的内容。但黑龙江民政部门又援引《婚姻登记条例》的婚检自愿原则,拒绝执行《母婴保健条例》强制婚检的规定。这又暴露出我国对于婚前健康检查,在法律规定上的矛盾。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婚姻登记条例》比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母婴保健条例》优先,但是《母婴保健法》并没有取消强制婚检的规定。所以事实上,婚检不论强制还是自愿,都一直处在一个法律规定的模糊和矛盾状态。就像现在广州如果恢复强制婚检,又将置《婚姻登记条例》于何地呢?

  即便把法律的问题放到一边,关键是,恢复强制婚检能不能起到实效?其实,人们忽视婚检,绝不是取消强制婚检造成的绝对后果,更不是取消强制婚检之后才出现的,而是被过去“积极收费,消极服务”的强制婚检长期掩盖的一个事实,终于暴露出来而已当年的强制婚检时期的婚检率高很多时候不过是“收费率”高罢了,实质上的婚检率又能有多高呢?当年对于强制婚检弊端的揭露和批评,比今天恢复强制婚检的声音要大得多,那么昨天的“千夫所指”,今天就能变成“灵丹妙药”吗?今天恢复强制婚检,又拿什么保证它不会重蹈昨天的覆辙呢?(麦小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