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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拟建4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乌九图书 2012-02-28

2012年新疆拟建4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http://www. 天山网   2012年02月28日 10:35:41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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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记者任春香报道)2012年,新疆将建4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计划分别在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和锡伯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原生态保持相对完整、保护意愿强烈的区域进行建设。

    “那里的人们,能快乐地按照最合适他们自己的方式生活,能积极、广泛地参与到文化生活中去。在这个过程中,既能传承和发展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又能与外界保持很好的交流和沟通,实现不同民族文化的良好互动,达到一种和谐……”

    2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副巡视员马迎胜对预期中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做了这样的描述。按照“十二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规划,我区将分批、分期在13个世居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传统文化生态保持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街区、村落或特定区域,建立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马迎胜说,新疆现在有原生态保护得很好的村落,但同时又面临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冲击。“比如博湖县有一个村,村里的人越来越少,都选择离开农村搬去城里。每个人都有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权利,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也是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非遗’如何保护,能否保护好,如何重建适合非遗传承和发展的环境,这是建立生态保护区要注意的问题。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目的在于,要找到这样的通道和方式,来重建非遗适应现代文化社会发展的传承渠道”。

    马迎胜认为,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其面积不宜过大,最好是一个村落或街区,同时要需要调研当地能否能重新建构一个适应现代生活的方式和空间。

    “目前,我们初步选了4个地点,正在与当地政府和文化部门做初步沟通,之后还将派专家组实地调研,制定详细的保护计划方案。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并不是一家之言,我们会到拟选地,与当地老百姓进行沟通,充分尊重老百姓的意愿,制定出个性化的保护方案。”马迎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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