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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新型社区建设意见

 ymc369 2012-03-05

漯河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漯开城乡建管 2011 2

 

 

关于印发《开发区新型社区建设意见》的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部门:

《开发区新型社区建设意见》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漯河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

                                 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开发区新型社区建设意见

 

一、开发区基本情况

1、城区基本情况。开发区辖区面积为41平方公里,符合止2020年城市总规要求的城区面积有2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南至新南环,东至京广高速,北至人民路,占全市城市总体规划面积的29%开发区辖区主要有两大功能分区:一是新南环路以南4.5平方公里的区域,集中用于发展养殖业和高效农业;二是新南环路以北29平方公里的区域,全部作为发展二、三产业重点区域。其中,有6平方公里属于居住及商业用地,重点发展三产服务业。

2、辖区人口数量与结构。开发区现辖1乡、29个行政村、33个自然村,共有人口约10万人,其中城市居民2.1万人,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3万人(双汇、银鸽等市直企业就业人员2万人,区属企业人员1万人),农村人口6万人,村庄总占地面积14023亩,建筑面积270万平方米。

二、开发区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设想

与建设全省、全国一流食品产业园区工作相结合,以建设现代化新城区为目标,以人口向社区集中为突破口,遵照“四个集中、六个统筹”的要求和“城市化、社区化”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力争通过3-5年时间的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和平安和谐、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新城区

三、开发区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工作的规划布局

(一)指导思想

遵照“符合全市控规、更加靠近市区、方便群众生活、利于群众就业、尊重群众意愿”的指导思想,综合考虑村庄人口、面积、区位、村民意愿等因素,社区规划符合道路通达、出行便利,生产便利、生活宜居,功能配套、设施完善,合法合规、集约用地等四个方面的要求。

(二)社区规划布局

对辖区的29个行政村,采取城中村改造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两种模式来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工作,即对朱庄、娄庄、小寨杨、西坡李等9个村按城中村改造的模式来推进,规划四大城中村社区(珠江路社区、金山路社区、解放路社区和西坡李社区),初步考虑建设多层住宅安置村民,对腾出的土地进行整理开发,建设高层或小高层,提升城市形象;对谷多刘、靳庄、应庄、牛赵等20个城郊村和相对偏远的村庄,进行集中整合,规划建设七大新型农村社区(玉山路社区、富民路社区、东方红社区、衡山路社区、辛庄社区、邓店社区、后乡社区),建设多层住宅安置村民,对腾出的土地按照总体规划发展二、三产业。

11个社区规划的基本情况为:

1、珠江路社区

⑴社区选址:燕山路以东、桐柏路以西、珠江路两侧。

⑵村庄整合:对朱庄1个村进行改造建设珠江路社区,改造村庄面积390亩,涉及人口850户、3700人。

2、金山路社区

⑴社区选址:湘江路以南、南环路以北、金山路两侧。

⑵村庄整合:将黄岗、金盆赵和娄庄三个村庄整合建设金山路社区,改造村庄面积2460亩,涉及人口3108户、13450人。

3、解放路社区

⑴社区选址:东货场铁路道口以南、解放路两侧。

⑵村庄整合:将曹店、王庄、卢庄和小寨杨四个村庄合并为解放路社区,改造村庄面积1670亩,涉及人口2200户、8360人。

4、西坡李社区

⑴社区选址:韶山路以东、规划漓江东路以南、规划湘江东路以北,即西坡李村庄占地范围。

⑵村庄整合:将西坡李村改造为西坡李社区。改造村庄面积480亩,涉及人口420户、1800人。

5、玉山路社区

⑴社区选址:规划玉山路两侧,北至漓江路,南至南环路。

⑵村庄整合:将铁炉、席郭、吕仓、谢庄4个村庄合并为玉山路社区。整合村庄面积2900亩,涉及人口2204户、9200人。

6、富民路社区

⑴社区选址:东至方庄村西侧,西至富民路,南至漯上路,北至牛赵村南侧。

⑵村庄整合:将牛赵、方庄2个村庄合并为富民路社区。整合村庄面积1600亩,涉及人口1300户、4850人。

7、东方红社区

⑴社区选址:金山路以西、铁路以东、规划新南环路以北。

⑵村庄整合:将后谢、谷多刘、清明李3个村庄合并到东方红社区。整合村庄面积910亩,涉及人口880户、3420人。

8、衡山路社区

⑴社区选址:规划东方红路以南、衡山路东西两侧。

⑵村庄整合:将河东王、河西张、前谢3个村庄整合,整合村庄面积1150亩,涉及人口1280户、4600人。

9、辛庄社区

⑴社区选址:规划中山路两侧、南环路以南、漯界高速以北。

⑵村庄整合:将辛庄、白坡两个村整合,整合村庄面积510亩,涉及人口700户、2400人。

10、邓店社区

⑴社区选址:规划新南环路以南、规划中山路以西、规划燕山路以东。

⑵村庄整合:将靳庄、应庄、孙店、邓店4个村庄整合,整合村庄面积1003亩,涉及人口1320户、4300人。

11、后乡社区

⑴社区选址:规划新南环路以南、规划中山路以东、规划以西。

⑵村庄整合:将后乡、伊庄2个村庄整合,整合村庄面积950亩,涉及人口1100户、4190人。

四、新型社区建设模式

(一)城中村社区

1、建设模式

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引入开发商进行合作,利用开发商资金进行村庄拆迁和村民安置,并根据开发商资金投入量提供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商在保证安置房满足需要的前提下,进行自主开发建设。

2、安置补偿方式

⑴一处合法住宅,对容积率1.1之内的建筑面积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进行安置(建筑面积不足容积率1.1的,按1.1进行安置);超出容积率1.1但仍在容积率1.6范围之内的建筑面积给予现金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计算补偿金额(建筑面积不足容积率1.6的,按1.6进行补偿);对超出容积率1.6范围之外的建筑面积不予补偿,如按期搬迁,按260/平方米给予奖励(石棉瓦及其他简易房,按80/平方米),不按期搬迁的,不予奖励。

⑵经市、区规划监察部门登记的,发过拆除通知,未办理相关证件的房屋、构筑物一律处罚过的无证房屋、构筑物和经区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处罚过不予补偿。

⑶除被拆迁房屋之外,经调查所载明的林木、无塔供水、空调移装、有线电视移装、电脑移装、水磨石地面、室内墙砖、地板砖、房屋以外的铁门、防盗窗、门套、窗套、石膏线顶、石膏板顶、塑料扣板顶、木质墙裙等16种附属物,参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漯政〔200985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对其他附属物,不予补偿。

⑷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民宅每户一次性补助搬迁费500元、水电费300元,共计80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户每月300元给予补助,直至入住安置小区(不按要求时间入住的不再享受)。

⑸按照规定日期主动搬迁的,可给予最高3万元/户的现金奖励。

(二)新型农村社区

1、建设模式

采取宅基地置换的形式进行,遵循“拆旧房、住新房”的原则,也即入住社区之前,申请人必须对其原宅基地上的房屋以及原宅基地延伸部分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等附属物进行拆除和移栽,否则,不准进行置换。

2、置换方式

⑴置换申请人条件

村民愿意入住社区的,可以向区城乡一体化建管委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户口在本村并参与村集体分配;二是在本村有宅基地且宅基地上建有住房或是未建有住房但具备宅基地相关权证,并自愿将宅基地及宅基地以外连接的、属申请人占用部分的土地一并交还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

具有本村户口、参与村集体分配,但未分得宅基地的,确有建房需要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入住社区,但须缴纳一定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⑵申请流程

第一步:由村民本人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在申请时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宅基地证件等;

第二步:由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该申请人系本村村民、具备本村户口、参与本村分配、在本村是否拥有合法宅基地,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须签字确认;

第三步:申请人或村委会将上述材料交后谢乡人民政府审核,由包村第一责任人和包村领导分别签字确认,乡政府审核同意后,交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

第四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与建管委签订社区入住协议,协议签订后15日内,申请人要把原村宅基地交建管委管理并将住房拆除清理干净,经验收合格后由建管委通知申请人在指定范围内挑选住房,先到先选。

⑶操作方法

申请人拆除房屋及地上附属物之后,按每户180㎡进行置换,置换价格以房屋建设成本价为准;如申请人确有实际需要,置换面积可适当扩大,但不得超过准许置换面积(180㎡)的20%(即置换房屋的最大面积为216㎡);且超出部分的面积,除建设成本外,还需另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

具有本村户口、参与村集体分配、未分得宅基地的,经审核符合入住社区条件的申请人,按建设成本加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安置,安置面积最大不超过216㎡。

五、保障措施

(一)违法建设整治

1、明确整治违法建设的制度规定

⑴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的各项建设活动(包括个人建房、建厂、搭棚、围院等),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

⑵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房(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建厂、搭棚、围院,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村(居)民新建、改建、翻建、扩建住房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核准的面积、高度、层数、结构等施工。

⑶凡未经批准,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一律视为违法建筑,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⑷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由具备相应职权的有关单位强制拆除。

⑸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必须限期改正,并处土建工程造价3%-10%的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对收到停止建设或拆除建筑、构筑物等处罚的个人仍继续施工的,由有关部门对继续施工的设施、建筑材料等予以查封,并拆除继续施工部分。

2建立防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依托区城乡一体化建管委执法监察部和后谢乡巡防队员,成立执法二大队,由后谢乡政府乡长刘运法担任队长,建管委执法监察部副主任刘培杰担任副队长,重点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内和村庄周围20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针对村内违法建设行为,城乡一体化建管委负总责,定期进行巡查通报;乡政府机关包村领导是分管责任人,要及时对分包各村进行监督;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严厉制止本村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三是有章可循、长效管理。这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早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推动防违治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做到堵疏结合,以疏为主。

三是严明纪律,奖惩结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巡查,并对巡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违法建设整治情况作为各村年终考评以及包村领导综合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二)村民生活保障

1、对入住社区的居民,有创业意愿的,免费进行创业培训,免费提供就业信息;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一定额度的扶持贷款;对合伙经营或合资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贷款进行扶持。

2、对入住社区的村民,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城镇居民户口;对入住社区已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可享受城镇居民应享有的相关待遇。同时,在一定时期内仍可享受原农村居民所享受的相关政策和待遇,原有土地承包权和计划生育政策仍按农村现行政策执行,原集体分红、福利保留不变。

3、对原村已划分宅基地,且因婚嫁等原因确须建设住房,由于新型社区尚未启动不能入住社区的村民,在其进入社区建设住房之前,经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查属实,则每户村民给予260/月的住房补助。

4、住房补助的申领程序为:

首先,由村民本人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原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申请事由的证明材料等;

其次,由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该申请人确为本村村民、具备本村户口、参与本村分配、在本村已划合法宅基地且其申请事由属实,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须签字确认;

第三,申请人或村委会将上述材料交后谢乡人民政府审核,由包村第一责任人和包村领导分别签字确认,乡政府审核同意后,交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

第四,审核通过后,由区管委会按月向申请人发放住房补助,直至其申请事由消失或社区具备建设住房的条件为止。

(三)原村庄腾出土地的管理

1、进入新型社区的村民,在原宅基地及原宅基地延伸部分土地交还社区建设投资人时,原宅基地所有者、村委会、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后谢乡政府、社区建设投资人五方对交还土地进行测量、登记,并将五方确认后面积、位置在村内进行公示,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2、村集体对回收的土地应及时进行连片整理复耕。对短时间内不能连片复垦的,由村委会进行管护,杜绝对收回的土地进行二次规划宅基地和其它非农生产所用,且地面不得出现新的附属物(自然生长除外)

3入住社区采取宅基地置换的模式进行,因此被占用土地的村庄可以据实要求村民宅基地原所在村庄给予相应面积的土地,具体面积及地块由乡政府、建管委、村民宅基地原所在村庄以及被占用土地的村庄四方共同协商确定。

4若因工作需要,建管委或是后谢乡人民政府占用村民宅基地原所在村庄土地的,则可以该地块面积据实核减所占用土地的面积。

 

1、城区基本情况。开发区辖区面积为41平方公里,符合止2020年城市总规要求的城区面积有2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南至新南环,东至京广高速,北至人民路,占全市城市总体规划面积的29%开发区辖区主要有两大功能分区:一是新南环路以南4.5平方公里的区域,集中用于发展养殖业和高效农业;二是新南环路以北29平方公里的区域,全部作为发展二、三产业重点区域。其中,有6平方公里属于居住及商业用地,重点发展三产服务业。

2、辖区人口数量与结构。开发区现辖1乡、29个行政村、33个自然村,共有人口约10万人,其中城市居民2.1万人,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3万人(双汇、银鸽等市直企业就业人员2万人,区属企业人员1万人),农村人口6万人,村庄总占地面积14023亩,建筑面积270万平方米。

二、开发区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设想

与建设全省、全国一流食品产业园区工作相结合,以建设现代化新城区为目标,以人口向社区集中为突破口,遵照“四个集中、六个统筹”的要求和“城市化、社区化”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力争通过3-5年时间的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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