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既有线施工中的吊装作业,确保既有线施工安全及施工的顺利进行,使机械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进行交底:(本交底一式五份,项目部安质科、架子队(三个)、搅拌站各一份,项目部工程科自留一份归档。安质科严格按照交底内容例行检查,架子队必须严格按照底进行作业,凡因不按交底进行操作业引起的事故后果自负。)
1、吊车工作场地必须平坦、坚实,与沟渠保持一定距离。
2、对开挖基坑回填部分要进行夯实作业,回填区域的地基承载力不得小于原地基承载力。
3、作业时,支腿必须全部伸出,并在其下方设置垫木。
4、起吊前应进行吊臂空载试转,检查角度、高度,确认回转范围内没有吊件上下可能遇到的障碍物。
5、施工作业过程中,严禁随意扳动支腿的制动阀。
6、吊车伸出吊臂时,在伸臂的同时相应的下降吊钩。
7、作业过程中,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从驾驶室上方通过,严禁在吊车前方起吊。
8、作业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先将吊物下落,安放在安全地点,下落过程中严禁制动。
9、起吊物需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时,先将卷筒制动锁住,同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10、行驶过程中,不得紧急制动,通过临时道口时减速慢行,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要有人进行监护。
11、严禁除驾驶人员外的人在车上蹲坐,吊车上不得堆放重物。
12、吊车严禁使用已有裂纹或断裂现象的钢丝绳进行吊装。
13、操作过程中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不明或有可能引起事故时,必须暂停操作。
14、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待列车通过后再进行作业。
15、严格遵守《吊车安全操作规程》的其他条款。
16、吊车平面布置图附后。
17、起吊物重量及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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