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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科级干部一把搂进768.9万元

 红花绿叶园 2012-03-09
一个科级干部一把搂进768.9万元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翻马还是在此关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图

  几次转户,盯上巨额契税款

  诚如百姓戏言,“官不在高,有权就能”。这个“能人”是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原机关党委副书记杨宗玉(正科级)。他搂进的这768.9万元,由于采用的是“秘密转移的手段”,得逞后又“占有该款长达四年半之久”,这期间“既无归还公款的实际行动,也无归还公款的意思表示”,行为“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杨宗玉,1964年10月生于山东省苍山县,大学文化。

  1999年底,临沂市财政局成立农业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杨宗玉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后来,财政局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了财政局(土地)契税征收处(以下简称契税征收处)。“作为农业税征收管理办公室的一个办税窗口,具体工作仍然由我负责。”杨后来说。

  当时的契税征收实行完税制度。就是说,只有全部缴完契税才能开具完税证,开具完税证的税款才能变成国库的正式税金纳入国库。否则,只能存在银行里暂时放着。这样,契税征收处就很有必要在银行设立一个暂存账户。因征收处当时在农业银行已开了一个基本契税专户,为方便,杨宗玉要求在该行再开一个暂存户。

  2002年底,集中追缴城区房地产交易契税暂告一段落。经整理,在契税征收处基本账户上有46笔共计524.39万元属未交完契税的款项。为统一管理,杨宗玉安排契税征收处会计李想将其划到暂存户上。加上前有的存款,暂存户上的存款余额达到765.4万元。集中起来后,杨宗玉又安排李想于2003年分三次将这笔款转到了契税征收处在建行设立的一个账户上,并将农行的暂存户清户。此时,连本带息,款项已升到767.2万元。

  2003年7月16日,杨宗玉又安排李想将这笔款转到了契税征收处在建行的另一个账户上。11月25日,在建行又转了一次。

  “后来我从农税科调到农业科,再后来到机关党委,这个账我都没有交接。”看得出,杨宗玉早就对这笔款“另有打算”。

  再经两次转,公款变“私”款

  这笔巨额契税暂存款当时局领导不知道,契税征收处的其他人也不清楚。如果缴税户不主动缴全契税,这笔钱放在账上就极有可能成为呆账。这点,杨宗玉是比较明白的。

  当然,只是这么倒了倒,杨宗玉还不认为这笔款就成自己的,充其量只能算是“半公半私”。要变成自己的,还得“加把火候”。

  2004年初的一天,杨宗玉对李想说:“这部分契税暂存款不要再存在我们账上了,我看分给罗庄、河东、兰山三个区算了,省得我们再操心。如果你忙,就把印章什么的给我,我去处理得了。”

  “因为是领导,当时就没有多想。”李想案后对办案人说,“我将个人及杨宗玉的私章连同契税征收处的公章一并给了他。”

  杨宗玉拿着这些章并没有与三区财政部门联系,而是找到了建行的一位主任,他对这位主任说:“这700多万元契税款,我们领导要求转走,你给找个户过渡一下。”。转走后,杨宗玉就把账户销了。加上利息,款已变成768.9万元。

  过渡了一下后,杨宗玉马上将这笔款转到了商业银行一个名为“金贝高科技农业种植园”的账户上。后来查明,这个种植园是杨宗玉用他的一位亲戚名义办理的,财务章与他亲戚的私章都是他私刻的,种植园的经办人是杨宗玉,财务也由他负责。案后还查明,这个种植园并未在工商部门登记。

  至此,这笔巨额公款,就基本变成他的“私”款了。

  曲里拐弯,最终化整为零

  将钱“搞”到手后,杨宗玉从其中划出了600万元找了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存上了,户名仍然是金贝高科技农业种植园。存上后,他又感觉不能全放在一起,又以他人名字办了三张存折,将其拆成三块存上了。后来,又感觉不踏实,将钱取出来,存在了自己的存折上。后又没多久,又转存了几次。“当时,具体的存钱过程我都记不清了,以银行账为准。”案后,杨如此对办案人说。

  另外的168.9万元,2004年6月底,作为验资用款,他取出了其中的150万元注册成立了一家汽车商贸有限公司。11月,他又拿出其中的50万元在市区某花园买了一套房子。剩下的部分,他又以一位亲戚的名义存进了一家银行。

  曲里拐弯、化整为零,这笔巨额公款就这样被他“消化吸收”了。

  其后,杨宗玉开始有节奏地消费。先是取出了20万元交了一次房款,又花25万元买了一辆轿车,接着又取出部分款用于公司经营。

  2007年春节前,他将“前半年亏损、半年后逐步赢利,但经营一般”的汽贸公司作价20万元转给了他的一位远房亲戚。在他看来,这个公司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与之“脱钩”乃为上策。

  随后的日子,杨宗玉既没有发现令他怀疑的目光,也没有听到任何的只言片语。2007年6月,他调到局机关党委任副书记。赴任时,因为“款已转走,账户已销,局里没人知道”,他就没有交接。“担任副书记后,空闲时间多了,我就想着找地方租块地,搞点种植养殖什么的”。后来,他取出了40万元在城东郊租了24亩地……

  案发以后,他的账户上只剩下332.98万元赃款被追回。

  杨宗玉侵占的这笔巨额税款,被临沂市纪委调查核实。2010年3月25日,临沂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宗玉一次性侵吞公款达768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上缴赃款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10月25日,临沂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杨宗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杨宗玉不服,提出上诉。

  山东省高级法院经审理后,于2012年2月5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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