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用法的一般原则 数字使用看似简单,但是并不简单。出版物上使用数字时,应该注意:(1)要得体。如报纸上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西峡人戏称“5000轻骑闹山乡”。这里是一个仿七言诗的句子,数词后面没有量词,直接接名词,本身就有古汉语色彩,写作“5000轻骑”显然不得体。应改作“五千轻骑闹山乡”。(2)要保持局部统一。像下面的例子中数字用法体例就不一致:一一○九钻井队……1211钻井队……六根枕木……7辆载重汽车……400多元……一千多美元……四分之一……1/3 ……。(3)带有计量单位的量值(横排)要用阿拉伯数字。(4)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量值不要移行。另外,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要夹用汉字“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记位,如:“5千公斤、7百万人口、3千亿元、2万8千6 多亩”都应该改为“5 000公斤、700万人口、3 000亿元、28 600多亩”。还应注意不要把汉文数码“○”、拉丁字母“Ο”、阿拉伯数字“0”混同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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