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恋更多选择不婚同居(2011-11-28 22:16:34)夕阳恋更多选择不婚同居 文:崔玮 另外我们小区也有一对老人,他们是吴老太和施老伯就是一对没领结婚证、但“合伙”过日子的老两口。 为什么不登记呢?吴老太告诉我,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确实想登记后“名正言顺”地住在一起,可是考虑到双方“百年”之后可能引发的财产问题而打消了想法。两位老人坦言,财产问题可能让双方子女反目,这是他们不愿意的。 我想,不少老人就是担心再婚后财产受到分割而望而却步,而不少子女也正是以此为借口阻挠。而老人再婚后的情况也并非都一帆风顺,老年人寻求婚姻生活,对老年人的感情生活意义重大。在排解寂寞、解决精神问题等方面,老伴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不婚同居”明显违反婚姻法,老年伴侣还是应该登记结婚,才能得到法律保护。事实上,老人结婚前进行财产公证完全可以解决他们的顾虑,而婚后生活更应互相鼓励、互相宽容才能“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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