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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恋应该怎样走下去?

 tuzididie 2014-06-09

“其实我们不想离,但别无选择!”携手11载后,年过七旬的再婚老夫妇竟动起了离婚的念头。让人唏嘘的是,离婚不是因为感情问题,而是担心会成为彼此的累赘,不能再互相照顾。

如今,老人再婚已是社会现象,与年轻人的婚姻不同,感情基础、财产、赡养等问题都是老人再婚必须面对的难关。为何一些老人匆匆牵手却又匆匆分手,为何再婚老人的情感会如此脆弱?夕阳下的玫瑰究竟何时才能长久盛开?

子女坚决反对 老人再婚遇“拦路虎”

再婚·故事

再婚后又离婚 只为了对方过得更好

“其实我们不想离,但别无选择!”2003年,玄武区的陈大爷在妻子去世后,经人介绍与同区的杜大妈再婚了。这些年来,虽然儿女因工作不能在身边照顾,但两位老人相互扶持,日子过得非常舒心。如今,陈大爷76岁,杜大妈71岁,携手11载的恩爱老夫妇却突然“闹”起了离婚,原因竟是年纪大了,无法再照顾对方。

原来,去年夏天,陈大爷在小区里晨练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右大腿骨折。老两口怕孩子担心,不敢告诉儿女,70岁的杜大妈不得不独自承担起照顾老伴和家里的大小杂事。“那段时间,她每天天刚亮就起来了,买早点、做家务,还要给我喂饭、擦身子。我有130斤,她90斤都不到,非常困难。”陈大爷回忆道。半年过去了,年事已高的陈大爷腿并没能好利索,走路仍抬不起脚来。杜大妈因为照顾老伴而显得越发憔悴。这让两人担心自己会很快失去自理能力而不能互相照顾。今年春节,老两口趁儿女都在,提出了离婚。

“我们明白父母的孤单,尤其是自己不能常常陪他们。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没料到生活了11年后会分手”。陈大爷的女儿表示,年纪的确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因为两位老人离婚的态度很坚决,他们最终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

没有感情基础 七旬老人上演闪婚闪离

家住秦淮区的七旬老人张先生是一位退休知识分子,3年前,妻子中风,子女虽都在南京,但与老人分开住,无暇顾及老两口。与子女协商后,张先生从家政市场上请来一位安徽籍的全职保姆徐女士。

自从有了保姆之后,张先生的生活也似乎离不开徐女士了。2013年年底,张先生妻子因病去世。由于儿女长期不在身边,为了今后的生活能有个伴儿,张先生与徐女士在2014年年初领了结婚证。没想到,婚后不久,双方就因为徐女士的陋习经常吵架。

原来,已过六旬的徐女士喜欢去大街上捡瓶瓶罐罐回来,堆积在家中,这让文雅的张先生十分不满,双方因此争吵不休。4月中旬,双方再次争吵,张先生认为老伴与自己没有共同语言,决定离婚。但徐女士提出,既然已经领证了,她应该得到一部分财产,特别是一半的房产。这让张先生恼怒。经调解,张先生将近10万元存款分给了徐女士,房产归张先生所有。一段不到3个月的闪婚结束。

今年67岁的老王是个广场舞“专家”,因此聚集了一大批忠实“学生”。张老太今年63岁,同样是个舞迷,每天傍晚都准时来到老王的课堂,跟着学习跳舞。渐渐地,他和张老太好了起来。

老王3年前就离婚了,而张老太也早年丧偶。两人经常跳完舞之后一起聊天,去年11月,两人决定结婚。

这让张老太的女儿大吃一惊,“这么老了还结婚,不怕别人说闲话”,张家女儿坚决反对,认为老王一定另有目的,想吞占张老太逝去老公留下的一套房子。无奈,两位老人与子女协商,签订一份财产申明书,申明各自财产互相独立,如果两位老人之后离婚或一方逝去,另一方财产也各自归其子女继承。

就这样,去年12月底,婚总算结成了。张老太搬到老王家,两位老人终于过上了老两口的退休生活。

但好景不常,张老太发现,婚后子女依旧对老王冷言冷语,甚至对张老太都不闻不问,两人顶不住压力决定离婚。就这样,两位老人的“夕阳情”因为财产纠纷和儿女的阻挠再次破碎。每每提及此事,张老太都会泪流满面。

数据:离婚老人中再婚占六成

再婚·调查

原声:多数单身老人想再找老伴

“以前生病了都是自己硬扛着,现在有人照顾了,很满足,结不结婚没那么重要!”—— 李大爷今年62岁,1年前老伴去世不久后,有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老太太,双方对彼此都很满意。但是一说到再婚,两人有了顾虑,最终两位老人选择了同居。

“谁不想有个伴儿呀!老年人还是应该和老年人生活在一起,生活才不单调。” ——63岁的葛老表示,老伴去世后,每每看到相互搀扶的老年夫妻时,都格外羡慕。由于儿女不赞成自己再婚,一直都一个人生活。

“我们老年人的生活都很孤单,子女忙于事业都不在身边,所以更需要感情上的伴侣。” ——杨大妈,55岁,与60岁的老伴再婚后,生活变得有条有理,身体也健康了许多。

现状:儿女成老人再婚“拦路虎”

记者从南京市公证处了解到,近年来,老年再婚夫妇的财产公证占了婚前财产公证的很大一部分,不少老年夫妻都是在子女强烈要求下来公证的。大多数再婚的老年夫妻都特别谨慎,对彼此都不够信任,特别是在财产方面,都希望可以牢牢管住自己的部分。

“对再婚老人来说,闪婚闪离并不是件稀奇事儿。”昨天,南京玄武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今年3月,南京已有7000多对夫妻分道扬镳,其中,六旬以上老人占8%。在这些离婚的老人中,再婚的占了六成以上。

婚前达成财产约定

在众多因素中,财产纠纷是老年人再婚最大的拦路虎,江苏焯然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认为,再婚老人最好能够在结婚前达成一份婚前财产约定。“比如再婚老人就可约定婚前的财产为个人所有,婚后的退休金等财产为两人共有”。

张勇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作为子女,应该更多地关心老人的精神生活,尊重老人再婚的选择。

此外,张律师认为老年人“非婚同居”的生活不可取。非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存在许多隐患,例如财产分配和老人赡养。

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

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张纯说,大多数丧偶老人依旧过着“晚上一盏灯,白天一把锁”的寂寞生活,对老人而言,伴侣关系可以帮助单身老人缓解内心的孤独与寂寞,加强自身的安全感,因此老年人往往比年轻人更需要婚姻。

对待再婚问题,张纯主任建议,老年人应该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积极与儿女沟通,把自己的生活状态与内心的情感缺失展现在子女面前。“讲情、讲爱而不是讲法、讲理,老人要用真情实感换取儿女的理解。”张主任认为,如果儿女坚决不同意,老人不必迁就子女,自己的婚姻自己有追求的权利。此外,张主任还建议,年轻人要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多陪伴家里的老人,消除老人的孤独感。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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