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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领导者的责任

 hansa 2012-03-16

 

作者:栾 晶

我们经常说到责任。责任的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应当做的和不应当做的事情。道理很简单,做起来并不难,但做好了又很不容易。责任是人活在世上必须背负的,责任联系着最苦与最乐,最苦是因为背负责任,最乐是因为负了责任。那么领导者的责任是什么呢,从大的意义上说,责任有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社会责任。作为领导者,最基本的政治责任就是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领导责任就是领导干部要通过管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人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带好队伍,履行好职责。社会责任就是领导干部要运用好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利,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到降低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使行政行为的效益与成本支出对社会整体而言达到公平分配的效果,使资源的使用符合社会扩大再生产、解决民生问题的需要等。

通常说,责任就是担当,就是付出。许许多多工作在不同岗位上的领导者,把责任与使命紧紧联系在一起,让人们看到了作为领导者应当具有的敢于担当责任的胸怀和勇气,这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一种素质、一种品格、一种能力、一种境界。如何做到执政为民,怎样赢得职工群众的拥护,是检验我们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为谁掌权、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我们经常提到领导干部要负起责任,经常要求职工群众尽职尽责,如果责任一旦缺失了,必将产生无法估量的损失和无法挽回的后果。为了提高领导者的责任意识,我们当前实行了问责制,它是一种对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落实责任的一种监督和检查,这也是广大职工群众关注的问题。职工群众的期望值高,必将对责任落实和检查的要求更加苛刻。因此,问责制是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是对那些淡忘责任、逃避责任、甚至背叛责任的人做出的惩罚。当然,只有出现了问题才去惩治问责是不够的,惩治问责只是一个手段,并不是目的,我们要从培养责任意识入手,把工作职责作为己任,树立正确的事业心、责任感。我们都知道,有什么样的工作态度,就会有什么样的工作干劲、什么样的工作举措,进而形成什么样的工作效率。不论职务高低、责任大小,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要在工作中履行好职责,完成好份内工作,做到脚踏实地,甘于奉献,忘我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心中有责任,才能收到好的工作效果。比如,焦裕禄、孔繁森等这样一批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他们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他们做到了讲实话、办实事、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在老百姓的心中树立了不朽的丰碑,实现了他们为人民服好务的神圣职责,完成了党交给他们的神圣使命。

谈到责任,不仅仅是对领导者的要求,其实它也是对干部队伍的要求,是对职工群众的要求。责任是让每一个人将自己承担的工作和任务成为常态,成为工作中的自觉行动。责任在心中,工作上就能变为动力,就能体现自身价值,就能创出佳绩。责任意识是想干事,责任能力是能干事,责任行为是真干事,责任制度是可干事,责任成果是干成事。

我们说职务是党给的,职责是人民赋予的,只有把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动;才能摆正位置,才能找准位置。飞鹏局长在《谈责任》的批示中告诫我们:“人的一生应在责任中走过,组织要定责、明责,个人要知责、担责、尽责”。因此,要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干部,是需要不断努力的,要时刻牢记“责任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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