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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 网上办事

 江海博览 2012-03-19

网上申报审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厅已建成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定于200971日起施行。为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实行网上申报的事项为厅机关(省围垦局除外)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9项(详见浙江水利网)。

二、申报流程:

1、系统实行账户密码方式登录申报,申报人首次申报需填写用户账户申请表浙江水利网站网上办事频道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发邮件至shenpi@zjwater.gov.cn,我厅审核后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申报人。目前,我厅已开通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的单位用户账号(见附件)。

2、根据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申报审批的具体要求(见浙江水利网),申报人到所属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提交申报材料,或在浙江水利网站的网上办事频道登录浙江省水利厅网上申报系统,直接填写申报材料,所有表格按规定填写核实无误后,网上上报申报材料,并对上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

3、在完成上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我厅对申报事项完成初审。初审结果(受理、不受理、补正)以短信、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申报人,请申报人关注。对要求补正的申报事项请申报人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补齐并上传所缺的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该次申请。

4、申报人在申报事项初审通过后,到我厅审批中心提交纸质的申请材料一套(材料从申报系统打印)和相关原件批文,我厅复核审查通过后出具水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请示文件要求原件,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都应提供原件进行复核。)

5、申报人在等候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期间,请关注浙江水利网站公告或短信、邮件、电话通知。接到办结通知后,凭水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到我厅审批中心领取批件。

三、申报要求:

1、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申报内容。

2、及时保存申报材料,检查无误后在上报申报材料。

厅审批中心联系人:王筱俊,电话:0571-87826596

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联系人:魏 杰,电话:0571-87826624

 

附件: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单位用户账号

 

 

 

 

○○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水利  行政  审批  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96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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