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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假设(转)

 昵称7432941 2012-03-19

要点一:“认知语言学”不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而是代表语言研究近年兴起的一个学派或思潮,是语言学内部的一种研究范式,其特点是着重阐释语言和其他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 

要点二:“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体验哲学,是一种“身心合一”或“心寓于身”的认知观。 

要点三:“认知语言学”认为,对各种各样的语言现象都可以从认知上作出充分的解释,但是不可能做到完全的预测。在“认知科学”的新时代,“认知语言学”将为探索人类心灵的奥秘作出独特的贡献。 

近年来在国际语言学界日渐兴盛的“认知语言学”是加引号的,有其特定的含义,并非所有关于认知的语言研究都是“认知语言学”。如果像“生成语言学”那样认为语言就是通过一些逻辑规则和客观的语义特征而“生成”的,而这些逻辑规则和客观的语义特征都以一定的心理表征形式储存在人的记忆中,从这一假设出发的语言研究自然也就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认知语言学,但是跟这种有特定含义的“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假设却是大相径庭的。 

“认知语言学”不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而是代表语言研究近年兴起的一个学派或思潮。“认知语言学”也不是一种单一的理论,而是语言学内部的一种研究范式,其特点是着重阐释语言和其他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一研究范式发端于上世纪70年代,自80年代中以来,范围已扩展到语言学的各个领域,包括句法学、语义学、音系学、篇章分析等。“国际认知语言学学会”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并出版《认知语言学》杂志。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有C.菲尔墨、G.莱考夫、R.兰格克、G.富高涅、L.塔米等。这些人各自的观点不尽相同,但对语言所持的基本假设却大同小异,只是在讨论和关注的具体语言现象上有所差别。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不是直接表现或对应于现实世界,而是有一个中间的“认知构建”层次将语言表达和现实世界联系起来。在这个认知中介层,人面对现实世界形成各种概念和概念结构。现实世界通过这个认知中介层“折射”到语言表达上,语言表达也就不可能完全对应于现实世界。举个简单的例子,现实世界中墙角并没有明确的边界,我们无法划出一条界线来确定墙角的范围,但是在语言表达上我们仍然说“一个墙角”和“在墙角里”,这是因为在认知上我们把墙角“识解”为一个有边界的事物,“墙角”因此是一个“有界”概念。 

“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体验哲学,是一种“身心合一”或“心寓于身”的认知观。按照这种观点,心智和思维产生于人跟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在这个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人通过自己的身体获得经验,这种经验用“体验”称之最为恰当。例如,婴儿通过呼吸、进食、排泄而体验到“里”和“外”的概念对立,通过不断地抓起玩具而又放下的身体动作而体验到“控制”和“被控制”的概念对立。人的整个概念系统都植根于知觉、身体运动和人在物质和社会环境中的体验。“心寓于身”还有一层意思是概念和概念系统的形成要受人类身体构造的制约,例如人对各种颜色的分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体视网膜的生理构造决定的。这种认知观跟“身心分离”的认知观相对立。按照“身心分离”说,心智和思维独立于人与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也不受人类身体(如知觉系统和神经系统)的任何限制。人的心智和思维就是通过逻辑规则操纵一些抽象的符号,就像计算机操纵抽象的符号一样。 

“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的语言能力依附于人的一般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跟一般认知能力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语言能力的发展跟一般认知能力的发展有极为密切的联系。例如汉语跟英语一样存在“辩论就是打仗”(Argument is war)这样一个隐喻,汉语有这样一些词语:“论战,争论,辩护,论敌,抨击,打笔仗,理论战线,唇枪舌剑,舌战群儒,入室操戈,大张挞伐,人身攻击,批评的武器”等等,这表明,我们不仅用打仗来谈论辩论,我们在实际辩论中就是有胜有败,把辩论的对方视为敌手,我们在辩论中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打仗这个概念支配的。因此,通常认为是一种特殊语言现象的“隐喻”其实不仅仅是语言行为,而是一般行为,受一般认知能力的支配。同样,“转喻”作为一种语言能力也跟一般认知能力分不开。说“回到原单位,看到的尽是新面孔”,用“新面孔”而不用“新四肢”、“新躯干”来专指“不熟悉的新人”,那是因为人一般都是靠观察脸相而不是靠观察别的身体部位来识别人的。这两个例子说明,语言能力在人的心智中并不自成一个独立的部分,而是依附于一般认知能力。因此这一假说不妨称作“语言能力依附说”,跟“语言能力独立说”相对立。按照“语言能力独立说”,语言能力在人的心智中自成一个独立的部分,并不依附于一般的认知能力,跟一般认知能力有本质的差别。 

传统的语义学是一种客观主义的语义学,认为语义就是使语句表达的命题成真的必要充分条件,或称“真值条件”。然而“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概念结构和概念结构的形成过程有直接的关系。“横看成岭侧成峰”,客观上是同一座山,由于人的观察角度的变化就形成两个不同的心理意象。这种观点可以称作“主客观合一”的语义观,跟“主客观分离”的语义观相对立。举例来说,“姑姑送一只花猫给小莉”和“姑姑送给小莉一只花猫”这两句话,客观情形都是姑姑把一只花猫送给小莉,但由于说话人观察的方式不同,凸显的部分不同,就形成两个不同的心理“意象”,前一句凸显的是花猫的转移过程,后一句凸显的是小莉对花猫的占有。 

传统的范畴观认为范畴都是离散范畴,每个范畴都有自己的“界定特征”,符合某些“界定特征”的就成为某一范畴的成员,反之则不然。“界定特征”为范畴所有成员所共有,因此范畴内部各成员的地位是均等的。“认知语言学”则认为人建立的范畴,包括语法范畴,大多是“典型范畴”而不是离散范畴。范畴不能靠“界定特征”来界定,范畴与范畴之间的边界是模糊的,一个范畴内部各成员的地位是不均等的,有的是范畴的典型成员,有的是非典型成员。例如,麻雀、燕子、喜鹊等是“鸟”这个范畴的典型成员,鸵鸟和企鹅则是非典型成员,“鸟”因此是个典型范畴。语法范畴,如动词、名词、主语、宾语等等,跟其他范畴一样也都是典型范畴。从索绪尔开始,语言学家一直强调形式和意义之间联系的任意性,而“认知语言学”注重两者之间联系的“象似性”(iconicity),认为语言的这种“象似性”程度要比我们过去所想象的大得多。例如“我在马背上跳”是我先在马背上然后跳,“我跳在马背上”是我先跳然后在马背上,语句的词序“象似于”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 

在强调“象似性”的同时,“认知语言学”又认为,由形式和意义结合而成的语言符号,从词素和词到短语和句子,都是大大小小的“构式”,“构式”是心理上的“完形”结构,其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构式的意义因此不能完全靠其组成部分的意义推导出来。例如复合词“轮椅”,不是带轮子的椅子都叫“轮椅”,“轮椅”特指某一种带轮子的椅子。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的演变也跟人的一般认知方式密切相关,例如“我不许他回家”和“他许是回家了”这两句话里的“许”字,前者表示“准许”,后者表示“或许”,即说话人的推测。后者是从前者通过词义的引申“虚化”而来的,这个虚化过程靠的是类推或隐喻,两者都表达“做X不受阻碍”,只不过前者是“某人做某件事情不受阻碍”,而后者是“说话人做某个论断不受阻碍”。 

最后,“认知语言学”认为,对各种各样的语言现象都可以从认知上作出充分的解释,但是不可能做到完全的预测,这是语言学这门科学的研究对象的性质所决定的。凡是复杂和开放的系统都无法做到完全预测。语言是一个复杂系统,是许许多多方面和因素互相作用和综合的结果。复杂系统永远也不可能达到均衡的状态,它总是处在不断展开、不断转变之中。如果这个系统确实达到了均衡状态或稳定状态,它就变成了一个死的系统。语言也是一个开放系统,处于不断的演变之中,语言的形式和意义之间因此是一种不完全的对应关系。跟气象科学、进化科学、地质学和天文学一样,语言学虽然不能做到完全的预测,但仍然不失为一门科学。 

“语言是洞察人类心灵的窗户”,在“认知科学”的新时代,语言学家将和其他科学家一道为探索人类心灵的奥秘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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