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社保(公司部分)、三项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公会经费)。其中,工资部分包括员工的税后工资、个人所得税、个人部分的社保。关于社保部分如何记账,通过对会计准则的查找和网络论坛的讨论,总结思路如下。 首先,只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那么相应的就应该有对应的成本费用。要注意的区别是,个人部分的社保是在工资里面包括的,所以应随着工资一起计入了成本费用,而公司部分的社保应该单独进入成本费用。则,应付职工薪酬部分应该由如下表格的构成:
总结一下,思路就是先所有都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然后结转再结转至相应科目。 举例如下(使用准则讲解中的例子): ①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人工) 制造费用(人工) 管理费用(人工) 销售费用(人工)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人工) 84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职工福利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②结转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个税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引文: 1,会计视野论坛:http://bbs.esna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695444 2,援引自《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一、 职工薪酬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从广义的角度,根据构成完整人工成本的各类薪酬,从人工成本的理念出发,将职工薪酬界定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也就是说,从性质上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都构成职工薪酬,当作为一种耗费构成人工成本,与这些服务产生的经济利益相匹配。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二)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三、 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对于货币性薪酬,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情况和工资标准计算应计入职工薪酬的工资总额按照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当期福利计划,预计当期应计入职工薪酬的福利费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实际发生的福利费金额和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对于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经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项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计提标准,计量企业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和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其中:(1)"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义务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2)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按照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1.5%的计提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义务金额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按照明确标准计算确定应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后,再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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