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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藏在其中 2012-03-23


 

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犯罪心理学》是山东警察学院本专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通过课堂教学、案例分析、角色扮演、观看影片、专题讨论讨论及课外实践活动,使学生能够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能分析不同类型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形成原因及特点,形成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的基本结构体系,并能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高学生运用犯罪心理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奠定良好的专业基础。

教学要求:通过本课程的讲授,要求学生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知识,使学生理解和把握犯罪心理现象,灵活运用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分析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基本特征和产生的社会原因,以更好地为公安实践服务。

 

二、本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心理形成的基本理论、犯罪心理形成的机制、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变态犯罪心理、犯罪心理预测预防等。

教学难点:犯罪心理形成的基本理论和变态犯罪心理。

 

三、本课程采取的主要教学方法手段

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通过教师的系统传授,使学生理解犯罪心理基本概念和理论,构建犯罪心理学知识结构体系。另外以专题讨论(结合案例)、角色扮演、观看影片和课外实践为辅,通过专题讨论,使学生进一步加深对犯罪心理理论或犯罪人心理特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认识,培养学生思考问题的能力;通过角色扮演,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通过观看影片让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拓宽学生视野;通过课外实践活动(如到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等),实际地接触一些案件,用所学知识分析犯罪分子的心理特点并适当地参与案件的侦破、审讯工作。

 

四、本课程的教学计划学时和分配方案

本课程教学计划学时为34学时。具体分配见计划学时分配表。

 

五、参考书目

1、邱国梁:《犯罪与司法心理学》,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

2、邱国梁:《犯罪动机论》,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

3、彭聃龄主编:《普通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罗大华:《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修订版。

5、(日)森武夫:《犯罪心理学》,邵道生等译,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

6、林秉贤:《犯罪心理学》,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版。

7、方强:《法制心理学概论》,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8梅传强:《犯罪心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9、张保平、徐永新:《犯罪心理学》,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10、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1、肖兴政:《犯罪心理学概论》,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2、徐乃龙:《犯罪心理学》,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

13、朱营周:《新编犯罪心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4、刘邦惠主编:《犯罪心理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5、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16、张家源《暴力犯罪心理初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17、汪新建等:《社会心理学理论》,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8、邱国梁等:《女性违法犯罪》,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

19、张明:《走向歧途的心灵:犯罪心理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0、库德里亚夫采夫:《犯罪的动机》,刘兆祺译,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

21、魏平雄等:《犯罪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2、康树华:《犯罪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3、李玫瑾:《犯罪心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4、罗大华、刘邦惠:《犯罪心理学新编》,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

25、杨焕宁:《犯罪发生机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6、肖建国、姚建龙:《女性性犯罪与性受害》,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7:杨鑫辉主编: 《心理学通史》第四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8、宋小明:《犯罪心理学教程》,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9、黄兴瑞等:《少年初犯预测研究——对浙江省少年初犯可能性的实证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6期。

30徐庆波:关于铲除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思考,辽宁警专学报,2004年第2期。

31、吴殿朝: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证及其惩治对策,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32刘青: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心理特点分析》,中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

33、张忠诚、王涛、刘翠英:《犯罪嫌疑人心理变化四阶段》,人民检察,1998年第12期。

34、皮华英:《审讯活动中犯罪嫌疑人侥幸心理分析》,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6期。

35、杜航:《犯罪嫌疑人临近供认心理初探》,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4期。

36、金其高:《论犯罪研究的基本角度》,犯罪研究,2004年第4期。

 

 

《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计划学时分配表

章次

内容

计划学时

1

导论

2

2

关于犯罪心理形成的理论

3

3

犯罪心理的形成作用及发展机制

3

4

犯罪人的心理过程

3

5

犯罪人的个性心理

3

6

与犯罪相关联的心理状态

3

7

犯罪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心理

2

8

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

3

9

几种故意犯罪心理

2

10

过失犯罪心理

2

11

变态心理与犯罪

2

12

群体犯罪心理

2

13

犯罪心理的防控

3

14

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与发展

1

总学时

 

34

第一章  导论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了解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明确犯罪心理学与其它学科之间的关系。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并能运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对犯罪心理现象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学科内容体系和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方法。

教学难点:当今西方犯罪心理学的发展状况。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内容

教学时数

1

犯罪心理学的来龙去脉

0.5

2

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及研究对象

0.5

3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0.5

4

犯罪心理学的功能及相关学科

0.5

总学时

 

2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犯罪心理学的发展、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犯罪心理学的内容体系、犯罪心理学的方法论、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具体方法、犯罪心理学的功能和犯罪心理学与其它学科之间的关系。

 

第一节   犯罪心理学的来龙去脉

 

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有着“古老过去”和“短暂历史”的学科。

 

一、犯罪心理学的“古老过去”

 

犯罪是一种古老的社会病态,它的历史几乎与人类文明史一样久远。

我国古代的观点

西方古代的观点

 

二、犯罪心理学的“短暂历史”

 

犯罪心理学真正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有赖于心理学的进一步发展,它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时间是在20世纪以后。

20世纪30年代的发展。

当今西方犯罪心理学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发展状况。

 

第二节  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及研究对象

 

一、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

 

(一)犯罪心理学是犯罪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二)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三)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独立的边缘学科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特定领域

(二)犯罪心理学研究领域的基本问题

1、生物因素原因论

2、社会因素原因论

 

三、犯罪心理学的学科内容体系

 

(一)研究犯罪心理的内容及其实质

(二)研究犯罪心理的产生、形成机制

(三)研究群体犯罪与集群越轨心理

(四)研究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

 

第三节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方法论

 

研究任何一个问题,都需要理论的思维,需要哲学的指导,即方法论。方法论是一种关于总的普通的方法的学问或理论。

(一)心理、意识的客观性理论

(二)心理、意识的主体性理论

(三)心理、意识的社会性理论

(四)心理、意识的变化性理论

 

二、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具体方法

 

(一)实验

实验:是通过有目的控制和操纵一定的条件,人为地创造研究所需要的情境,记录与观察人的行为的变化,从而揭示人的心理与其它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观察性研究

观察性研究是研究者直接感知和接触研究的对象,不施加任何影响,而对研究对象做出确切描述和分析的研究方法。

(三)调查法

调查法所采取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访谈询问,可以开座谈会,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对大面积的调查一般采取抽样调查。

(四)利用现存信息源

通过查阅出版的或未出版的材料,以及其它犯罪心理学研究工作者的调查报告、研究成果等,都可以从中获取大量的有用的现成资料。

 

第四节  犯罪心理学功能及其相关学科

 

一、犯罪心理学学科性质的另一面

 

 “真科学还是伪科学之争。

 

二、犯罪心理学的功能

 

一是认识犯罪的功能

二是控制犯罪的功能

三是预测犯罪的功能

四是导向功能(或教育功能)

 

三、犯罪心理学与相关学科

 

(一)犯罪心理学与刑法学

(二)犯罪心理学与犯罪学、心理学

(三)犯罪心理学与哲学

(四)犯罪心理学与经济学

(五)犯罪心理学与伦理学

 

思考题:

1、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3、犯罪心理学的功能是什么?

4、犯罪心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第二章  关于犯罪心理形成的基本理论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关于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理论研究和古今中外犯罪心理学者已形成许多理论流派。本章主要对国外有关犯罪心理形成的基本理论进行评述。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国内外有关犯罪心理形成的基本理论。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精神分析理论、社会学习理论、挫折——攻击理论。

教学难点:替代性强化、自我创立的强化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社会学习理论

1

2

犯罪心理的社会发生理论

1

3

犯罪心理形成的其他理论

1

总学时

 

3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社会学习理论、文化违规理论、精神分析理论、挫折——攻击理论、犯罪人格理论、心理生物学理论。

 

第一节  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学习理论的创始人是班杜拉(Bandura)。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外部刺激和内部活动过程通过人类的神经生理机制唤醒人的意识,调节人类行为。犯罪行为的实施也是受特定神经生理机制制约的。这种机制的激活同样要依赖于适当的外部刺激并受犯罪人内部活动过程,特别是认知能力的控制。

(一)获得机制

对于犯罪行为的观察学习或模仿主要是由四个相互联系的过程组成:

①注意过程

②记忆重现过程

③动作复制过程

④动机过程

(二)启动机制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主体习得了犯罪行为并不等于他一定会立即实施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的产生还要取决于特定的内外因素的启动或激发。在社会学习理论看来,激发主体做出犯罪行为的动因一般可分为两方面:即外部因素的影响和主体对这些因素的认知加工。

(三)保持机制
一是外部强化 

二是替代性强化 

三是自我创立的强化

 

第二节  犯罪心理的社会发生理论

 

犯罪心理的社会发生理论关于犯罪心理的发生论研究主要有两种基本的理论观点:一是以斯勒施和迈克(Slach & Milk)为代表的社会失控理论,认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秩序的失控,即社会中的文化、文化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价值联系相对缺失是导致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二是以塞利和米勒为代表的文化违规理论,认为文化违规,即与法律相冲突的亚文化观念及其衍生的行为规范,诱发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

 

一、社会失控理论

 

社会失控理论有两个基本观点,即社会失控理论的紧张观和社会失控理论的控制观。

社会失控理论的紧张观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人类需要的满足或文化价值的实现往往存在着机遇的不均等性,缺少机遇者或缺失机遇者通常会因欲求不达或欲求挫折而导致消极的心理紧张状态,而犯罪行为会缓解这种心理紧张状态,并使之获得欲求满足,因此,犯罪行为便成为机遇缺失者寻求机遇、实现价值目的的必要手段。

社会失控理论的控制观认为,社会管理控制力量决定着的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纯代价,即认为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后的收益与代价之间的比率,是调节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重要动因。

 

二、文化违规理论

 

文化违规理论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与法律、道德相冲突的亚文化价值观念,在社会化过程中,由于接受了亚文化价值观念,背离了社会的法律和道德规范,便导致了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社会失控理论和文化违规理论的不足

 

社会失控理论将犯罪原因完全归结为社会失控而导致的主体心理紧张或者是虚弱的社会控制,这种观点是不具有普遍意义的。

文化违规理论关于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发生原因的解释也带有极端化的理论倾向。

 

第三节  犯罪心理形成的其他理论

 

一、精神分析理论

 

精神分析理论的创始人是弗洛伊德(1886—1939)。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的产生与其深层心理结构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弗洛伊德将人的心理分为三个层次:即无意识层、前意识层和意识层。后又提出三部分人格结构说,该理论将人的精神面貌统称为人格,认为人格分为三个层次,这就是本我自我超我

 

二、挫折攻击理论

 

弗洛伊德的观点为达莱德(Dollard)和米勒(Miller)等人提出。该理论的著名观点是:“挫折导致攻击,由攻击的发生可以推知其挫折

心理挫折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如下规律:其一,挫折体验程度与犯罪意识强度成正比。其二,犯罪行为的抑制能力与犯罪行为的结果预期成正比。

 

三、犯罪人格理论

 

犯罪人格理论认为,犯罪人格是导致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由于犯罪人格的存在,使犯罪人具有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良心和自我谴责能力也会逐渐丧失,极易从事犯罪行为而又不顾及行为后果。

(一)青少年犯罪人格类型

一是压抑型犯罪人格

二是攻击型犯罪人格

三是社会化缺陷型犯罪人格。

(二)成人犯罪人格类型

一是自我意识补偿型犯罪人格 

二是自我纵容型犯罪人格 

三是性格孤独型犯罪人格

四是虐待狂型犯罪人格

五是自我保护型犯罪人格

 

四、心理生物学理论

 

心理生物学理论主张从遗传、生理性因素方面寻找犯罪行为的动因,探讨神经系统与犯罪心理、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因此被命名为心理生物学理论。

心理生物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的产生是环境条件和遗传素质相互作用的结果,它主要依赖于三个方面因素。

(一)皮层兴奋水平

所谓皮层兴奋水平,是指人类大脑皮层所特有的兴奋状态。

(二)条件能力

所谓条件能力,是指主体建立条件反射的能力。

(三)内驱力

所谓内驱力,是指神经生理活动和反应性对主体行为所具有的驱动作用。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替代性强化

2、社会学习理论对犯罪心理形成的解释。

3、评述挫折——攻击理论。

4、精神分析理论对犯罪心理形成的解释。

5、犯罪人格理论对犯罪原因的解释。

6、心理生物学理论对犯罪原因的解释。

 

 

 

 

 

 

 

 

 

 

 

 

 

 

 

 

 

 

 

 

 

 

 

 

 

 

 

 

第三章  犯罪心理的形成及发展机制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论、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心理的作用及其发展等基本问题。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理论、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犯罪心理的作用及其发展。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理论、犯罪心理的形成、作用及其发展。

教学难点:犯罪心理的形成、作用及其发展。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犯罪心理的基本观点

0.5

2

社会环境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0.5

3

内化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1

4

犯罪心理的作用及其发展

1

总学时

 

3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理论、宏观环境与个体犯罪心理的形成、微观环境与个体犯罪心理的形成、个体消极内化与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心理的作用、犯罪心理的发展。

 

第一节  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一、心理矛盾及其运动发展

 

犯罪心理发展的矛盾可以归纳为:新的需求与主体原有心理状态之间的矛盾。

 

二、犯罪心理是主体对客观现实的能动反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即人的意识不是消极被动的,它不仅依赖于客观世界,而且对客观世界也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犯罪心理也是人类意识的一种表现,也具有积极能动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为犯罪人的心理选择性。

 

三、犯罪心理的发展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呈现出量变和质变两种基本状态,表现为由量变到质变,再由质变到量变,量变和质变互相推移、互相转化的无限过程。犯罪心理的发展同样遵循着从量变到质变的运动发展规律。

 

四、犯罪心理在犯罪活动中不断得到强化而趋于巩固和发展

 

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化。犯罪心理形成之后,就将付诸实际行动,产生犯罪活动,以满足犯罪需要,如果犯罪行为得逞,犯罪需要得到满足,对犯罪心理就起到积极强化作用。

 

第二节  社会环境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一、宏观环境与犯罪心理形成

 

1、经济发展的负效应与犯罪心理形成

2、惩罚力度与犯罪心理形成

3、文化环境与犯罪心理形成

4、价值失范与犯罪心理形成

5、消费行为与犯罪心理形成

 

二、微观环境与犯罪心理形成

 

1、家庭环境与犯罪心理形成

2、学校环境与犯罪心理形成

3、邻里环境与犯罪心理形成

4、职业环境与犯罪心理形成

 

第三节  内化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一、内化过程

 

内化,是指主体将外界信息转化并纳入已有认知结构的过程。它主要依赖于人的社会认知能力。

犯罪主体的内化过程的步骤。

 

二、犯罪心理特质

 

(一)利己性价值标准

(二)移情能力差

(三)罪责感缺失

(四)社会评价功能障碍

(五)攻击性强

 

第四节  犯罪心理的作用及其发展

 

一、犯罪心理的作用

 

(一)犯罪心理的内在功能

1、犯罪心理的指向功能

是指犯罪心理作为活动定向系统,能够积极指引主体犯罪活动的方向,使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方向性,朝着预定的犯罪目标前进的心理功能。

2、犯罪心理的启动功能

是指犯罪心理作为动力系统,能够引发犯罪行为的心理功能。

3、犯罪心理的调控功能

是指犯罪心理作为行为调节系统,对犯罪行为的实施起着操作和控制作用的心理功能。

4、犯罪心理的强化功能

是指犯罪心理作为自我强化系统,在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的作用下保持和巩固犯罪心理的心理功能。

 

(二)犯罪机遇

犯罪机遇是指由时间、空间、对象等若干因素有机联系所构成的有利于犯罪行为实施的各种犯罪条件。

1、犯罪机遇的作用

犯罪机遇激活犯罪心理

犯罪机遇强化犯罪心理

犯罪机遇启动再犯心理

2、犯罪机遇的基本特征

犯罪机遇的时间特征

犯罪机遇的空间特征

犯罪机遇的对象特征

 

二、犯罪心理的发展

 

(一)犯罪心理的恶性化发展

一是犯罪意识形成阶段

二是犯罪动机发展阶段

三是犯罪心理定型阶段

(二)犯罪心理的良性化发展

一是自我矫正意识形成阶段

二是心理结构转化阶段

三是行为自制力形成阶段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内化、罪责感、犯罪机遇

2、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犯罪心理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3、宏观环境与个体犯罪心理的形成。

4、微观环境与个体犯罪心理的形成。

5、犯罪心理特质的表现有哪些?

6、犯罪心理的功能有哪些?

7、犯罪机遇的作用是什么?

 

 

 

 

 

 

 

 

第四章  犯罪人的心理过程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犯罪人的心理过程,犯罪人的心理活动的基本形式。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犯罪人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的关系,并能结合实例分析犯罪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特点。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的关系、情绪情感与犯罪的关系。

教学难点:情绪情感与犯罪的关系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犯罪人的认识过程

1

2

犯罪人的情感过程

1

3

犯罪人的意志过程

1

总学时

 

3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犯罪人的认识过程、情感过程、意志过程。

 

第一节  犯罪人的认识过程

 

心理过程,是人的心理现象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的心理活动的基本形式。认识、情感、意志三种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的过程构成心理过程。

 

一、认识是人的心理过程的基础

 

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现象、特性、意义及本质的反映过程。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记忆、思维和想象等心理活劝。

感觉

知觉

表象

记忆

思维

想象

 

二、犯罪人认识结构的倾向性

 

1、犯罪人的世界观

2、犯罪人的人生观

3、犯罪人的道德观
犯罪人的道德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犯罪人缺乏起码的道德观念

2)犯罪人奉行的道德标准,是与非是颠倒的

3)犯罪人的道德情感易波动

4、犯罪人的法制观

 

第二节  犯罪人的情感过程

 

一、情绪、情感的心理学含义

 

情感过程是指情绪和情感活动而言。它是客观事物是否符合或满足人的需要而产生的主观体验,其实质是人对客观事物态度的一种带有独具特色的心理现象。

情绪和情感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二、情绪、情感与违法犯罪

 

1、消极情绪的积累

情绪、情感是个体对周围事物与自身关系的一种体验和评价,受其制约,周围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会支配人的行为朝着一定的方向和目标行进。而当需要受阻时,便会产生否定的、不满的情绪体验。会使有机体处于持续的紧张状态,称之为欲求不满欲求挫折,攻击机制就是从这里产生的。

2、激情暴怒下的犯罪

激情是一种迅猛爆发、激烈而短暂的情绪体验。暴怒、恐惧、狂喜、剧烈的悲痛、绝望等情绪状态即为激情状态。

激情犯罪,就是由于犯罪人在激情体验发展到一定极限时而迅猛暴发的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多发生在伤害、杀人、毁物、爆炸等暴力性案件中。

激情犯罪的产生条件:

1)必须存在足量的不良外界刺激。

2)行为人必须因受到某种具体不良刺激,使之处于激情状态。

3)行为人在激情支配下丧失理智。

3、应激反应与犯罪

应激是由危险的或出乎意料的外界情况的变化所引起的一种情绪状态。人处在应激状态时,心理极为紧张。这种紧张的心理与犯罪行为之间虽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却可能成为犯罪的直接原因。

 

第三节  犯罪人的意志过程

 

一、意志是意识的能动表现

 

意志指的是确定目的并选择手段以克服困难、达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

意志行动的特点:

一是有自觉的目的

二是与克服困难相联系。这里包括外部困难和内部困难

三是意志行动以随意动作为基础,随意动作是由意识指引的动作

 

二、犯罪人的意志

 

犯罪人的意志过程分为采取决定阶段和执行决定阶段。

采取决定阶段是指为犯罪做准备的阶段,它包括行动目的的确立、行动手段的选择和行动动机的取舍三个环节。执行决定阶段即指犯罪行为的实施。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心理过程、激情犯罪、应激、意志

2、犯罪人认识结构的倾向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3、情绪情感与违法犯罪的关系是什么?

 

 

 

 

 

 

 

第五章  犯罪人的个性心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犯罪人在需要、动机、性格、气质等方面的特点。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犯罪人个性的特点,并能结合案例分析犯罪人的基本个性特点,以及能结合自身实际有效提高自身个性品质。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人的心理过程、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状态。

教学难点:犯罪心理状态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个性与犯罪

1

2

犯罪人的个性倾向性

1

3

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

1

总学时

 

3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犯罪人的认识过程、情感过程、意志过程、需要与犯罪、动机与犯罪、气质与犯罪、性格与犯罪、犯罪人心理状态的特点、犯罪心理现象综要。

 

第一节  个性与犯罪

 

一、个性概述

个性指的是一个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意识倾向性和稳定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换句话说,个性是一个人属于他自己的完整的精神风貌,它包括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两部分内容。

 

二、个性的特征

 

一是整体性

二是既有个性又有共性

三是既有稳定性又有可变性

四是既有生物性又有社会性

 

三、个性与犯罪

 

个性与犯罪的关系,历来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

 

第二节  犯罪人的个性倾向性

 

个性倾向性又称个性的动力性,它主要表现在人对认识对象、活动对象、指向对象有趋向、接近、选择的心理倾向。

 

一、需要与犯罪

 

(一)主体思想与活动的基本动力

需要是有机体对延续和发展其生命所必须的客观条件的需求的反映,是激发人的一切行为的原动力。

人的需要无非具有生理性的需要和社会性的需要两类。

根据需要的对象,需要可分为物质的需要和精神的需要两类。

(二)“需要层次”理论与犯罪需要

“需要层次”理论的提出者是美国著名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A· H· Maslow19081970) 。他认为人的所有需要可以按层次组织起来,并提出人类需要从低级到高级依次可分以下几种:(1)生理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 归属和爱的需要;(4)尊重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

根据需要层次的不同,我们可以对应地把犯罪形态分为以下五种:

一是生理需要驱动型犯罪

二是安全需要驱动型犯罪

三是归属和爱的需要驱动型犯罪

四是尊重需要驱动型犯罪

五是自我实现需要驱动型犯罪

(三)犯罪人的需要特征

1、需要膨胀与占有欲强烈

2、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处于对立地位

 

二、动机与犯罪

 

(一)动机源于需要

主体由需要产生欲望,当主体的欲望与客观现实中的具体对象建立联系的时候,才能变成真正的动机。在动机的直接推动下才可能发生行为,而行为的结果是达到目的,从而满足需要。

(二)犯罪动机的形成及特征

犯罪动机是推动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动力系统。

犯罪动机的形成要受三个基本要素的影响:

1、犯罪主体的不合理的需要

2、犯罪主体心理过程的不良因素

3、情境因素

犯罪动机的基本特征:

1、犯罪动机的原发动力性

2、犯罪动机的内隐性

3、犯罪动机的实践性

(三)犯罪动机斗争

犯罪动机的形成,往往有一个矛盾冲突的动机斗争过程,这是由动机本身存在的矛盾性所决定和推动的。

 

第三节  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

 

个性心理特征是指一个人身上经常地、稳定地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是人的多种心理特点的一种独特结合,它表现着个性差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能力、气质和性格。

 

一、气质与犯罪

 

(一)气质是指人的心理活动在动力方面的作用

1、气质

气质是人在情感发生的速度、强度、外部表现及活动灵活性上的特点的总和。气质与个性心理特征中的其它内容相比,与遗传关系密切。

气质类型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感受性

二是耐受性

三是反应的敏捷性

四是可塑性

五是情绪的兴奋性

六是外倾性和内倾性。

2、高级神经活动类型的学说

巴甫络夫关于高级神经活动类型的学说为气质提供了自然科学基础。通过实验,他发现高级神经活动的兴奋过程和抑制过程,在强度、平衡性和灵活性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组合成高级神经活动的不同类型。

3、气质类型典型的表现

胆汁质:直率热情,精力旺盛。脾气急躁,情绪兴奋性高,冲动,反应迅速,心境变换剧烈。

多血质:活泼,好动,反应迅速,喜欢与人交往,注意力容易转移,兴趣和情绪变换,具有外倾性。

粘液质:安静,稳重,反应缓慢,注意稳定且难以转移,善于忍耐。

抑郁质:情绪体验深刻,孤僻,思维与行动迟缓,具有很高的感受性,善于觉察他人不易觉察的细节,具有内倾性。

(二)气质与犯罪的关系

气质类型与犯罪之间虽然有一定的关系,但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是诸多主客观不良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作为主观因素之一的气质,只有在特定环境影响下,才有可能成为犯罪心理的生理依据之一。

 

二、性格与犯罪

 

(一)性格是个性本质属性的心理因素

性格是一个人较稳定的对现实的态度和与之相适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它是一个人本质属性的独特结合,是人与人互相区别的集中表现,在人的个性中起着核心作用。

个体性格是一个独特的有机整体,每个人都有区别于他人的特有的性格特征。

(二)犯罪人的性格

1、犯罪人性格的形成

犯罪人性格的形成过程十分复杂,主要是犯罪主体对客观现实中消极的、落后的、腐朽的事物或现象的能动反映和认同。

2、犯罪人性格的特征及强化

犯罪人性格的特征表现在四个方面:对现实的态度;对人的态度;性格的情绪特征;性格的意志特征。

犯罪人性格的强化有三个途径:一是在欲望的满足中,通过犯罪行为而得来的非份需求的满足,强化了原来好逸恶劳、情绪低下等性格倾向,形成享乐主义的人生观定型;二是在对被害人的侵犯中,强化了原来对人粗暴、无情、缺乏同情心等性格倾向,形成唯我主义、冷酷无情的性格定势;三是在受到刑罚的处罚和舆论的谴责中,强化了原来不求上进、是非荣辱颠倒等性格倾向,从而形成厚颜无耻、破罐破摔等性格特征。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个性、需要、动机、气质、性格

2、运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

3、犯罪人需要的特征是什么?

4、犯罪动机与需要的关系是什么?

 

 

 

 

 

 

 

 

 

 

 

 

 

 

第六章  与犯罪相关联的心理状态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心理状态的含义,以及心理状态与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的关系。了解犯罪人犯罪之前、犯罪过程中和犯罪之后的心理状态。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犯罪人犯罪之前、犯罪过程中和犯罪之后的心理状态。同时必须结合案例来进行学习,以加深对相关内容的理解。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心理状态与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的关系、犯罪人在犯罪之前、犯罪过程中和犯罪之后的心理状态

教学难点: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心理状态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心理状态概述

0.5

2

犯罪人在犯罪前的心理状态

0.5

3

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心理状态

1

4

犯罪人在犯罪后的心理状态

1

总学时

 

3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心理状态、犯罪人在犯罪之前的心理状态、犯罪过程中的心理状态和犯罪之后的心理状态

 

第一节  心理状态概述

 

一、心理状态是心理现象的中间范畴

 

心理状态是人在一定时间内、一定情境中心理活动的综合表现,在心理过程和个性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中介作用。

1、心理状态不像心理过程那样具有高度的变动性;

2、心理状态不像个性心理那样具有高度的稳定性;

3、心理状态与心理过程、个性心理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二、犯罪人心理状态的特点

 

(一)情境性

情境意指能被我们意识到的周围环境。随着情境的不同或变化,使人产生不同的感受,继而形成不同的心理状态,甚至是对立的心理状态。

(二)外露性

当犯罪人的某种心理状态形成以后,即通过不同的外部特征表现出来,如表情、情绪、行为等。

(三)迁移性

犯罪人的某种心理状态一旦形成,会保持一定时间,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他们的整个行为,影响到他们对整个事物的认识和评价。

 

第二节  犯罪人在犯罪前的心理状态

 

一、犯罪决意的形成

 

犯罪决意是犯罪人形成作案动机、决定实施犯罪的利弊选择过程。

(一)犯罪行动目的的确定和犯罪动机的取舍

(二)犯罪行为方式和手段的选择

 

二、等待和寻找犯罪机会

 

犯罪决意一旦形成,并非都立刻引起犯罪行为的实施,从犯罪决意的形成,到犯罪行为的实施,还有待于外界刺激因素的“引爆”,即犯罪机遇的出现。

 

第三节  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心理状态

 

一、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一般心理状态

 

一是恐惧心理

二是兴奋心理

三是绝望心理

四是得意心理

五是沉着、冷静心理

 

二、不同经历的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一般心理状态

 

初犯

再犯

惯犯

大、要案犯罪人

共同犯罪

 

第四节  犯罪人在犯罪后的心理状态

 

犯罪后心理,即犯罪既遂后的心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犯罪后心理,指犯罪人作案后在侦查、预审、诉讼、审判以及改造阶段的心理;狭义的犯罪后心理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行为结束后一定时间内的心理,是相对于犯罪人犯罪前和犯罪过程中的心理而言的。这里所分析的犯罪后心理指其狭义。

一、恐惧心理

二、逃避打击心理

三、满足心理

四、得意心理

五、悔过心理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心理状态、心理决意

2、心理状态与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的关系是什么?

3、犯罪心理状态的一般特点是什么?

4、犯罪人在犯罪实施之前的心理状态是什么?

5、犯罪人在犯罪实施过程中的心理状态是什么?

6、犯罪人在犯罪实施之后的心理状态是什么?

 

 

 

 

 

 

 

 

 

 

 

 

第七章  犯罪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心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犯罪人在诉讼的不同阶段的心理特征,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犯罪人在羁押、审讯和审判阶段的心理,为将来的工作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人在羁押、审讯和审判阶段的心理特点。

教学难点:犯罪人在审讯过程中的心理特点。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中的心理

0.5

2

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的心理

0.5

3

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

1

总学时

 

2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犯罪人在羁押中的心理、犯罪人在审讯过程中的心理和犯罪人在审判阶段的心理

 

第一节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中的心理

 

羁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了破获案件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将逮捕、拘留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在法定时间内限制于某一固定场所的行为。羁押制度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或者发生自杀、串供、隐匿证据等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

处于羁押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明显的心理特征:

一、孤独心理

孤独是犯罪嫌疑人在羁押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心理现象。

二、紧张

在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紧张情绪主要是由于惧怕罪行被揭露,遭受法律的制裁引起的。紧张情绪不仅在初犯、激情犯身上存在,在惯犯等职业罪犯身上也有明显的表现。

三、压抑

压抑是由于犯罪嫌疑人的个性自由和欲望因被拘捕关押后受到严格限制而形成的。

四、抵触

抵触情绪是犯罪嫌疑人中较为普遍存在的现象,是犯罪嫌疑人因被羁押而产生的对司法机关的一种对立、怨恨甚至仇视的心理倾向。

五、悔恨

悔恨心理是指犯罪嫌疑人由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及后果不满而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六、绝望

绝望是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时容易出现的一种极具破坏力的消极情绪。

 

第二节  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的心理

 

审讯,是侦查和审讯人员为揭露案件真相,证实犯罪和查明犯罪人,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讯问活动。审讯的目的是为证实犯罪或否定犯罪获取信息资料。

 

一、审讯过程中的典型心理特点

 

畏罪

畏罪是犯罪嫌疑人惧怕罪行被揭露而受到处罚的一种心理,它是由个人的罪责感和外部威慑力量,主要是法律和道德以及当时审讯环境中凝重、威严的氛围,使犯罪嫌疑人受到强有力的心理刺激而形成的。

侥幸

侥幸心理原本指人们企图偶然地获得成功或意外地免去不幸的一种心理。

恐慌

恐慌心理是由畏罪心理派生出来的。

抗拒心理

抗拒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对审讯表示不满以及对司法机关乃至国家法律仇视、憎恨、抵触、对立的一种情绪反映,也是阻碍犯罪嫌疑人供述罪行并在审讯中起主导作用的消极心理。

戒备心理

戒备心理是犯罪嫌疑人为防范罪行被揭露而产生的一种自卫反应,是审讯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心理现象。

 

二、审讯中的心理变化

 

1、试探摸底阶段

第一,以静制动

第二,抛砖引玉,探测案情

第三,转移视线,以假乱真

2、对抗相持阶段

第一,反驳

第二,开脱

第三,狡辩

第四,拒供

3、动摇反复阶段

第一,情绪紧张,多余的动作和举止出现

第二,对待审讯的态度明显变化

第三,在交代时机和向谁交代等问题上犹豫徘徊 

4、供述罪行阶段

第一,趋利避害,交代有保留

第二,认罪供述附带申辩和说明理由,并带有附加条件

 

第三节  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

 

一、影响被告人心理活动的因素

 

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

被告人的犯罪经历

诉讼参与人的影响

 

二、被告人在不同审判阶段中的心理状态

 

(一)开庭时的心理状态

羞耻心理

紧张心理

忏悔心理

矛盾心理

无所谓心理

(二)法庭调查与辩论过程中的心理状态

1、被告人在法庭调查与辩论过程中的心理状态

侥幸心理

抗拒心理

狡辩心理

立功心理

2、被告人在法庭调查与辩论过程中的不同心理反应

对公诉词的心理反应

对律师辩护的心理反应

对证人陈述的心理反应

(三)宣判时的心理状态

紧张、恐惧、情绪激昂等临场反应

影响被告心理的因素

刑罚之轻重

判决之准确度

判决与被告人对判决的预期之间的差距

(四)判决后的心理状态

情绪稳定

抵触心理

悔恨心理

 

思考题:

1、犯罪嫌疑人在羁押过程中的心理有哪些?

2、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的心理有哪些?

3、被告人在审批过程中的心理有哪些?

 

 

 

 

 

 

 

第八章  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不同年龄、性别以及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人的心理。犯罪人有不同的类型,而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既有共性,又有其独特的特点。本章将着重分析不同年龄、性别以及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人的心理。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不同年龄、性别以及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人的心理。学生要做到能对不同性别、年龄和经历犯罪人的心理进行分析。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女性犯罪心理的基本心理规律以及初犯犯罪心理。

教学难点:女性犯罪心理的基本心理规律。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不同年龄犯罪人的心理

1

2

不同性别犯罪人的心理

1

3

不同经历犯罪人的心理

1

总学时

 

3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特点、成因及其预防;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特点、成因及其预防;老年人犯罪心理的特点、成因及其预防;女性犯罪心理的特点、成因及其预防;初犯的犯罪心理特点及预防;惯犯犯罪心理的特点、成因及其预防。

 

第一节  不同年龄犯罪人的心理

 

一、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趋势

团伙化趋势

暴力化趋势

物欲化趋势

边缘化趋势

重新犯罪化趋势

(二)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

生理特点

未成年人心理缺陷与不足:

理智不足、情感有余

意志薄弱、行为易变

独立意识增强、社会能力缺乏

(三)未成年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是非倒错的价值取向

膨胀扭曲的低级要求

不计后果的行为特征:

犯罪行为的盲目性

犯罪行为的轻妄性

犯罪行为的无知性

(四)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预防

以教为本,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素质

建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系统工程

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二、成年人犯罪心理

 

(一)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

心理欲求无法满足

心理负荷沉重

人际关系紧张

职业的便利条件

(二)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特点

犯罪认知结构完善

利己性犯罪动机强烈

犯罪心理具有相对稳定性

犯罪心理具有隐蔽性

犯罪心理具有顽固性

(三)成年人犯罪心理的预防

加强普法教育,发挥法律威慑效应

提供文化场所,丰富精神生活

学会心理调节,提高社会适应性

加强职业管理,阻塞工作漏洞

 

三、老年人犯罪心理

 

(一)老年人犯罪心理的产生

老年期生理的变化

老年期生活环境的变化

老年人心理的变化:

生理衰老与心理定势的矛盾

认识与情感的矛盾

权威意识与老年人意识的矛盾

情绪、情感的变化:

冷落感

孤独感

(二)老年人犯罪心理的基本特征

认知倒错

消极的情绪和情感

意志力薄弱

体能不足,智能有余

气质特征受到掩蔽或者加强

不良的需要

(三)老年人犯罪心理的预防

提高老年人继续社会化的自觉性

建立老年人的社会化机构

支持老年人参加社会工作

关心和支持老年人再婚 

 

第二节  不同性别犯罪人的心理

一、女性犯罪的现状与趋势

 

女性犯罪普遍增长

犯罪类型相对集中

犯罪手段向智能化、男性化演变   

犯罪性质日趋严重

男女混杂的犯罪团伙增多

 

二、女性犯罪心理的发展演变

 

(一)被动性是女性犯罪的基本心理特征

女性具有被动的生理因素

女性具有被动的社会因素

(二)现代社会女性犯罪的主动性日益明显

女性在攻击型犯罪中的主动性

女性在物欲型犯罪中的主动性

女性在性欲型犯罪中的主动性

 

三、女性犯罪的一般心理特点

 

一是自私心理

二是贪婪心理

三是空虚心理

四是压抑心理

五是虚荣心理

 

四、女性犯罪心理的预防

 

努力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

关心妇女生活,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关注女性情感宣泄问题

从立法到执法,防止重男轻女的倾向

第三节  不同经历犯罪人的心理

 

一、初犯的心理

 

(一)初犯的心理学含义及类型

1、含义

刑法学:第一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的犯罪人。

心理学:第一次实施了违法犯罪的人为初犯,并不仅仅是指第一次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人。

2、类型

渐变型初犯

突变型初犯

(二)初犯的心理特征

冲动心理

好奇心理

激烈的动机斗争

侥幸心理

恐惧心理

悔罪心理

(三)初犯的行为特征

偶发性

盲动性

 

二、惯犯的心理

 

(一)惯犯的心理学含义及主要类型

心理学上的惯犯,指的是反复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并已形成犯罪恶习的犯罪人。

三层含义:

一是惯犯犯罪行为的多次性

二是惯犯犯罪类型的同一性

三是惯犯犯罪行为的习惯性

惯犯的类型:

盗窃惯犯

诈骗惯犯

抢劫惯犯

强奸惯犯

(二)惯犯的心理动型

惯犯由于多次、长期地实施某一类犯罪,在其心理上形成了一种比较牢固的动力定型,即他们的犯罪行为已经自动化和习惯化。

惯犯心理动型的形成是条件反射的必然结果。

在犯罪实践中,心理动型的形成要受到两方面的影响:

一是外部影响

二是内部影响

(三)惯犯的心理特征

一是需要的两重性

二是反社会意识的强烈性

三是情绪情感的无情性和稳定性

四是意志的偏执性

五是性格的内倾性

(四)惯犯的行为特征

一是犯罪行为的类似性

二是犯罪行为的频发性

三是犯罪行为的狡诈性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犯罪认知结构、初犯、惯犯

2、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趋势有哪些?

3、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有哪些?

4、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特点有哪些?

5、老年人犯罪心理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6、女性犯罪的一般心理特点是什么?

7、初犯的心理特征有哪些?

8、惯犯的心理特征有哪些?

 

 

第九章  几种故意犯罪心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盗窃犯罪心理、抢劫犯罪心理、诈骗犯罪心理、杀人犯罪心理、强奸犯罪心理等几种故意犯罪心理特点。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盗窃犯罪心理、抢劫犯罪心理、诈骗犯罪心理、杀人犯罪心理、强奸犯罪心理。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难点:盗窃犯罪的心理特征、抢劫犯罪的心理特征、诈骗犯罪的心理特征。

教学重点:抢劫犯罪心理、诈骗犯罪心理、杀人犯罪心理。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盗窃犯罪心理

0.5

2

抢劫犯罪心理

 

3

诈骗犯罪心理

0.5

4

杀人犯罪心理

0.5

5

强奸犯罪心理

0.5

6

贪污受贿犯罪心理

 

总学时

 

2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盗窃犯罪的心理特征、抢劫犯罪的心理特征、诈骗犯罪的心理特征、杀人犯罪的心理特征、强奸犯罪的心理特征。

 

第一节  盗窃犯罪心理

 

盗窃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一种最为多见的侵财型犯罪。

 

一、盗窃的类型

 

盗窃可以分为偷窃与扒窃,前者表现为犯罪人不与受害者直接接触,乘受害人不备或无人看守之际潜入民宅、企业、机关单位进行财物的盗窃;后者是指犯罪人与受害人直接接触而发生的盗窃行为,具体表现为犯罪人运用一定的犯罪伎俩,乘受害人不备,直接从受害人身上、身边盗窃财物。

 

二、盗窃犯对于犯罪实施地点的选择

 

一是物理环境特色

二是居民的人口特色及行为形态

三是警察及保安的巡逻检查状况

四是犯罪人彼此间的信息交换

五是犯罪人的知识与特质

 

三、盗窃犯的心理特征

 

一是认识特征

二是情绪特征

三是动机特征

四是性格特征

五是能力特征

 

第二节  抢劫犯罪心理

 

抢劫犯罪,是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在公安部的刑事案件的统计中,抢劫犯罪的数量仅次于盗窃犯罪居第二位。

 

一、抢劫犯罪的形成

 

一是结成团伙

二是确定犯罪计划与作案目标

三是实施抢劫

四是逃脱

 

二、抢劫犯的心理特征

 

一是认识特征。犯罪人具有强烈的反社会意识,非常低级的、扭曲的人生观。

二是需要特征。抢劫的主要目的是对财物的非法占有,这类犯罪人需要的本质是低级的,并且对物质生活有不可遏止的非法欲望。

三是性格特征。外倾型、兴奋性是抢劫犯的典型特征。

 

第三节  诈骗犯罪心理

 

诈骗犯罪是犯罪人在与受害人在直接接触过程中,使受害人丧失警惕后骗取钱物的一种智能犯罪活动。

 

一、诈骗犯的心理历程

诈骗犯的心理历程,也是行骗与受骗方心理互动的过程,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准备期、接触期、行骗期和结束期四个时期。

 

 

行骗方

受骗方

准备期

包装、选择目标

 

接触期

试探

引诱

戒备

松懈

行骗期

强化

施骗

信任

被骗

结束期

逃避

悔恨

 

二、诈骗犯的心理特征

 

一是认识特征。他们的认识能力较强,一般善于观察、思维敏捷、反应快,又富于想象与联想,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并且对社会生活与社会心理具有相当多的了解。

二是个性特征。诈骗犯大多属于外倾型,表现为擅长交际,待人和气,乐于助人等外在个性特征。

 

第四节  杀人犯罪心理

 

杀人犯罪在此指的是故意杀人犯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各类型犯罪中,是性质最为恶劣、手段最为残忍、后果最为严重的一种犯罪形式。

 

一、故意杀人犯罪的特点

 

有关杀人犯罪的特点可以从故意杀人的方式、时间、地点、分类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是犯罪的方式特点:杀人的方式多见于刀杀,采用管制性的刀具等致人死亡。

二是犯罪的时间特点:杀人案件就季节而言多集中在夏季;就每周的天数而言,杀人案件集中发生在周末;就每天而言,案件集中发生在晚上8点至凌晨2点。

三是犯罪的地点特点:故意杀人案80%发生在农村,具体地点总体而言是发生在户外居多。

四是依据故意杀人犯罪的动机可分为如下类型:(1)因财害命。(2)仇杀或情杀。(3)灭口杀人。(4)变态杀人。

 

二、故意杀人犯罪心理的成因

 

一是生理因素

二是大众传媒中暴力情节的影响

三是个体的挫折感的作用

四是被害人因素

 

三、杀人犯的心理特征

 

一是认识特征:(1)杀人犯大多具有较低的认知水平。(2)杀人犯具有歪曲的、错误的道德观和价值观。(3)杀人犯往往以自我为中心,认识问题片面、狭隘且固执己见。

二是情绪情感和意志特征:杀人犯的情绪反应速度快、强度高,具有扩散性,在强烈的、极度扭曲的情绪影响下,他们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抑制力表现得非常微弱,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

三是人格特征:对于激情杀人而言,犯罪人在气质类型上大多为胆汁质,脾气暴躁,冲动,容易丧失理智而杀人;但对于其他的犯罪人来说,他们往往是在特定的情境中实施的杀人犯罪,这与他们的人格特征有关。

第五节  强奸犯罪心理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犯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极其野蛮残暴的罪行。

 

一、强奸犯罪的一般特征

 

一是犯罪主体的特征:(1)从年龄上看,强奸犯的年龄大多集中在2039岁之间。(2)从职业类型看:强奸犯多见于重体力劳动者和无固定职业人员。(3)从受教育程度看:强奸犯的受教育程度不高

二是犯罪人的家庭教养特征:大多数强奸犯来自病态家庭,如来自单亲家庭,父母感情不和,教养模式多为暴力型或溺爱型等。

三是具体的作案特征:(1)从作案时间看,强奸犯罪的发生时间在凌晨至5点夜深人静时的,占到近30% 。(2)从具体犯罪手段看,强奸犯的犯罪手段以徒手强奸为主,不太使用工具,这种情况约占60% 左右。

 

二、强奸犯罪心理的成因

 

一是生物因素

二是社会文化因素

三是个体心理因素

四是色情作品的影响

 

三、强奸犯的心理特征

 

(一)认识特征

一是缺乏基本的伦理道德观念

二是抽象逻辑思维能力较低

三是自制力较差

(二)动机特征

强奸犯罪是为满足非法性欲求而产生犯罪动机的。这些动机主要有:

一是报复型的犯罪动机

二是机会型的犯罪动机

(三)利用被害人的心理

一是利用女性的软弱恐惧的心理

三是利用女性有求于人的心理

四是利用女性的隐私和劣迹

 

第六节  贪污受贿犯罪心理

 

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一、贪污受贿犯罪心理的成因

 

一是错误的权力观

二是歪曲的世界观

三是低级腐朽的人生观

四是低层次需要的恶性膨胀

 

二、贪污受贿犯的心理特征

 

一是复杂的动机冲突

二是人格的虚伪性

三是侥幸心理

四是失衡补偿心理

五是从众心理

六是投机心理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故意犯罪

2、盗窃犯罪的心理特征是什么?

3、抢劫犯罪的心理特征是什么?

4、诈骗犯罪的心理特征是什么?

5、杀人犯罪的心理特征是什么?

6、强奸犯罪的心理特征是什么?

7、贪污受贿犯罪的心理特征是什么?

 

 

 

 

 

 

 

 

 

 

 

 

 

 

 

第十章  过失犯罪心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及特征。过失犯罪心理是指犯罪人在不具有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的情况下,由于心理活动的重大失误而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现象。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及基本特征。能正确区分故意犯罪心理和过失犯罪心理的区别。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及特征。

教学难点:故意犯罪心理和过失犯罪心理的区别。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过失犯罪心理概述

0.5

2

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

0.5

3

过失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1

总学时

 

2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过失犯罪、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的异同、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及特征。

 

第一节  过失犯罪心理概述

 

一、过失犯罪心理的界定

 

根据宪法规定,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

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二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二、过失犯罪心理与故意犯罪心理的异同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共同点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

一是犯罪人的行为动机不同

二是犯罪人的心理状态不同

三是犯罪人的心理品质不同

四是对客观因素的依赖性不同

五是犯罪人对犯罪表现的态度不同

 

第二节  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

 

一、过失犯罪的心理机制

 

过失犯罪心理机制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注意义务的违反

 

注意失

 

行为失

 

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主客观因素的影

 
                                                  

 

 

 

 

二、关于过失犯罪形成原因的理论

 

精神分析的观点

辨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三、过失犯罪心理形成的具体原因

 

一是疲劳状态

二是酗酒和酒精中毒

三是冲动行为

四是不良习惯

五是外界刺激的影响

六是被害人因素

 

第三节  过失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一、过失犯罪人的生理因素

 

一是生理疾病和缺陷

二是疲劳状态

三是生理节律的影响

四是年龄特征的影响

 

二、过失犯罪人的认识特征

 

(一)较低或过高的认知水平

(二)错误的知觉

(三)不良的注意品质

一是注意的分配不当

二是注意的转移不当

三是注意力不集中

(四)态度对过失犯罪行为的影响

 

三、过失犯罪人的情绪情感特征

 

情绪情感的变化对人的认知、自我评价和人际关系的处理都会产生巨大影响,在特定情境下,强烈的消极情绪如恐惧、愤怒、狂喜、悲哀、绝望等会使人失去正常的自我控制能力而发生过失犯罪行为。

 

四、过失犯罪人的意志特征

 

过失犯罪人的意志表现为两个极端:固执己见与消极被动。固执己见与坚韧不拔完全相反,面对无效的愿望,不愿改弦易辙,即使在周围人们的苦心忠告下,还是一意孤行。

 

五、过失犯罪人的个性倾向性

需要特征

动机特征

 

六、过失犯罪人的性格

 

一些不良的性格特征与过于自信过失犯罪关系极为密切。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态度,傲慢、不谦虚、自以为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任性、固执己见等等,这些不良的性格特征往往导致行为人过高地估计自己,刚愎自用,促成过于自信过失犯罪的发生。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过失犯罪

2、过失犯罪形成的具体原因有哪些?

3、过失犯罪人的认识特征有哪些?

4、过失犯罪人的情感特征有哪些?

5、过失犯罪人的意志特征有哪些?

6、过失犯罪人的个性特征有哪些?

 

 

 

 

 

 

 

 

 

 

 

 

 

 

 

 

 

 

 

 

 

第十一章   变态犯罪心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变态犯罪心理的含义、区分标准以及产生变态心理的原因,变态心理各个类型间的区别与联系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变态心理的分类及其含义,能够区分变态心理各个类型间的区别与联系。对变态犯罪心理者以及精神异常者产生的犯罪行为能够进行简单的辨别,并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司法实践。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变态犯罪心理的含义、区分标准。

教学难点:变态犯罪心理的区分标准。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变态心理概述

0.5

2

变态人格与犯罪

0.5

3

智力障碍与犯罪

0.5

4

精神异常与违法侵害行为

0.5

总学时

 

2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变态心理的判断标准、变态心理的原因、变态人格的含义、变态人格类型与犯罪、性变态人格与犯罪、变态人格犯罪与正常犯罪行为的区别、智力障碍的等级与等级划分、智力障碍这得心理与行为特点、智力障碍与犯罪、精神异常者的心理障碍、精神异常者的类型与侵害行为、精神异常者侵害行为的特点。

 

第一节 变态心理概述

 

一、变态心理及其判断标准

 

变态心理是一种心理疾病,一般包括变态人格、智力障碍、精神异常三种情况。变态心理是指大脑机能或精神活动超出正常范围,导致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个性心理以及行为不同程度的异常。

判断变态心理的标准:

一是心理学标准

二是医学标准

三是统计学标准

 

二、变态心理的原因

 

医学解释

最初的科学解释是医学观点,把变态心理作为躯体疾病来认识。

心理学解释

一是心理动力学的解释  二是行为解释。

社会学解释

变态心理者就是违反文化规范,脱离社会标准的人。

 

三、变态心理与社会治安

 

变态心理者容易不顾社会规范与法律制度的约束而做出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行为。

 

第二节  变态人格与犯罪

 

一、变态人格的含义

 

变态人格,又称病态人格、人格障碍或人格异常,是由于人格发展的内在失调而出现的情绪反应、动作和行为活动的异常。

 

二、变态人格的类型与犯罪

(一)无情型变态人格

表现为极端利己,感情麻木,冷酷无情,刻薄残忍,缺乏人性。 

(二)偏执型变态人格

表现为固执己见、敏感多疑、心胸狭窄、妒嫉心重、狂妄自大,爱空想:遇到挫折、失败怨天尤人,听不得不同意见。

(三)情感型变态人格

表现为情绪情感极不稳定,喜怒无常。

(四)衰弱型变态人格

表现为优柔寡断、缺乏基本的主见、自信心和意志力,对任何事情都无法做主,即使突然做出决定,也不能持久坚持,意志薄弱。

(五)分裂型变态人格

表现为言行怪异,冷漠孤僻、缺乏进取,难与他人和睦相处。

(六)爆发型变态人格

表现为极易冲动,常以微小的刺激就陷于强烈的冲动之中,而且完全不能自控,外人劝阻也一般难以制止,具有爆发性特征。

(七)怪癖型变态人格

表现出对某一事物或某一行为的一种病态的顽劣的癖好,比较典型和常见的是偷盗癖纵火癖

 

三、性变态人格与犯罪

 

(一)定义:也称性倒错,或性心理行为障碍,表现为寻求性满足的对象和满足性欲的方式与正常人不同,常常用一些奇特的、违反社会习俗和社会道德的方式来求得性欲的满足。

(二)种类:同性恋 异性癖 异装癖 露阴癖摩擦癖 

(三)变态人格犯罪与正常犯罪行为的区别

 1、与正常犯罪行为相比,变态人格者犯罪更多地具有偶发的特点

 2、变态人格者犯罪也具有规律性

 3、我国变态人格者犯罪,应认定为有责任能力,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变态人格者犯罪的规律

一是犯罪行为的连续性

二是作案现场的区域性

三是作案手段的相似性

四是作案时间的选择的规律性等

五是作案对象的类似性

 

第三节  智力障碍与犯罪

 

一、智力障碍的含义及其等级划分

 

(一)智力障碍的含义,又称智力低下,是由于遗传变异或发育阶段的后天性原因而形成的大脑发育受阻或智力发育不全。

(二)智力障碍程度等级

轻度(愚鲁),是智力障碍程度最轻的一种,智商在50-70之间。

中度(痴鲁),是智能障碍程度较轻的一种,智商在25-50之间。 

重度(白痴),是智力障碍程度最重的一种,智商在25以下。

 

二、智障者的心理与行为特征

 

(一)动机低落

(二)行为问题

(三)智障者犯罪特点

 

第四节   精神异常与侵害行为

 

一、精神异常者的心理障碍

 

(一)感知障碍

表现为认知上的困难.对感知材料的歪曲、感知错误等。

(二)思维障碍

主要有思维形式和过程障碍、思维逻辑倒错,思维内容障碍等等。

(三)情感障碍

情感淡漠状态;情绪高涨状态;情绪低落状态;病理性激情状态;情感倒错状态。

(四)意识障碍

包括外界环境意识障碍和自我意识障碍两种情况。

(五)意志障碍

意志力过强;意志力丧失。

 

二、精神异常的类型与侵害行为

 

(一)精神分裂症

最为常见的严重的慢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是大脑皮层整合功能解体,知情意三种心理过程表现为思维破裂、行为紊乱与情绪变化莫测等特点。 

(二)躁狂抑郁性精神异常

又称躁郁症,是一种以情感障碍为主的精神病,表现为躁狂或抑郁状态呈周期性地反复发作,间歇期精神状态正常。

(三)反应性精神异常

是由剧烈或持久的精神创伤引起的精神病态,表现为意识模糊,缺乏辨认和理解外界事物的能力,并伴有幻觉、妄想和恐怖性情绪的产生。

(四)癫痫性精神异常

属于器质性精神变异,是由短暂性脑机能障碍和脑机能失调引起。

 

三、精神异常者侵害行为的特点

 

一是行为缺乏动机、目的,因果关系不明

二是受暗示性

三是强行为突然,缺乏预谋和计划,具有偶发性、冲动性的特点

四是作案手段拙劣、残忍,危害后果严重

五是缺乏自我保护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变态心理、变态人格、性变态、智力障碍、精神异常

2、变态心理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3、变态人格犯罪与正常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4、智力障碍者的心理和行为特点有哪些?

5、精神异常者违法侵害行为的特点有哪些?

 

 

 

 

 

 

 

第十二章  群体犯罪心理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团伙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以及集群越轨心理,以及团伙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以及集群越轨的心理与行为特征。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团伙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以及集群越轨的含义及其心理与行为特征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团伙犯罪的心理特征、黑社会性质犯罪和集群越轨的心理特征与防范。

教学难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心理特征与防范。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团伙犯罪心理

1

2

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心理

0.5

3

集群越轨心理

0.5

总学时

 

2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团伙犯罪的含义、原因及其心理;黑社会性质的含义及其心理特征;集群越轨的含义、形成原因、心理特征及其防范措施。

 

第一节  团伙犯罪心理

 

一、团伙犯罪概述

 

对团伙犯罪的概念,学术界尚无统一认识。

团伙犯罪是指那些具有一定组织形态的纠合性、结伙性犯罪。

团伙犯罪的一般特征:一是成员为三人以上,且多为青少年。二是具有地域性或行业性特征。三是自发性与松散性。四是犯罪目的性较差,也经常变换。

 

二、我国团伙犯罪的发展趋势

 

一是我国团伙犯罪正在呈现向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方向发展的趋势

二是团伙犯罪暴力程度明显上升

三是团伙犯罪中青少年团伙犯罪突出

四是团伙犯罪多元化趋势

 

三、团伙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是社会原因

二是文化原因

三是心理原因

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地区原因,传播媒介原因,家庭学校教育不当,司法打击不力,社会辅导无力,累犯、惯犯教唆等一系列原因。

 

四、团伙犯罪的心理特点

 

一是团伙意识的整合作用

二是团伙情感的感染作用

三是暗示与模仿的诱发作用

四是权威与服从的统制作用

五是依附与安全的催化作用

 

五、团伙犯罪的行为特点

 

一是纠合性和易变性

二是盲目性和冒险性

三是野蛮性和残忍性

四是腐蚀性和传染性

 

第二节  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心理

 

一、黑社会性质犯罪概述

 

依据我国1997年刑法第294条的规定,所谓黑社会性质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一种行为。其特征有:

一是人数较多,组织结构严密,有比较明显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密的组织纪律。

二是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三是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威逼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活动,或为其提供非法保护

四是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心理特点分析

 

(一)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心理动力

一是强烈的反社会心理

二是归属心理

三是责任扩散心理

四是团体压力和首要分子的权威

五是以情感为纽带的内聚力

(二)黑社会性质犯罪中不同角色的心理特点

1、首要成员的心理特点

首要成员作为领导、组织者,在犯罪组织中处于核心地位。他们已经形成了稳定的消极世界观和人生观,坚持顽固的反社会态度,主观恶性难于改变。

2、骨干成员的心理特点

骨干成员是犯罪集团的中坚力量。这些人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心理。

3、一般成员的心理特点

一般成员在犯罪组织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在团伙中,他们数量较多但作用较小。主观恶性较轻,其世界观、价值观常常表现出浅薄、片面的特点。

 

三、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形成原因

 

一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现象,是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

二是暴力文化、拜金主义的影响对产生黑社会性质组织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是基层党政组织弱化与纵横交错的“保护伞”的庇护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膨胀的重要原因。

四是庞大的失控群体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生存提供了后备力量。

五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膨胀也与我们思想上重视不够、法制不完善以及工作中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等因素密切相关。

 

四、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措施

 

一是加强刑事立法工作。

二是加强反腐力度,彻底扫除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社会基础。

三是建立专门的反黑公共安全力量,加强公安机关与各职能管理部门的硬件建设和相互协作,是防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有效途径。

四是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协助,共同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

 

第三节  集群越轨心理

 

一、集群越轨概述

 

(一)什么是集群越轨

集群越轨是一种人们在激烈互动中自发产生的,无指导、无明确目的、不受正常社会规范约束的、由众多人的狂热行为导致的犯罪。

(二)集群越轨的类型

一是聚众哄抢财物行为

二是普通泄愤集群行为

三是政治动乱或骚乱事件

(三)集群越轨人员的构成

一是首犯和主犯

二是实施犯

三是附和者

四是围观者

 

二、集群越轨发生的社会、心理原因

 

(一)集群越轨发生的社会原因

社会矛盾的集聚和社会心理的躁动

法制观念淡薄

对消极因素的模仿

(二)集群越轨发生的心理原因

1、对一般人来说,参与集群越轨的心理因素有:

一是共同需要或兴趣

二是行为“合理”心理

三是“正义感”心理

四是好奇心理

2、对于集群犯罪者来说,心理因素有:

一是报复社会

二是以乱为乐

三是趁火打劫

四是自我表现

 

三、集群越轨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

 

(一)集群越轨的群体心理特征

一是“从众”心理

二是个人判断力和个性的丧失

三是情绪狂热

四是极强的易暗示性

(二)集群越轨的行为特点

一是自发性

二是狂热性

三是非常规性

四是短暂性

 

四、集群越轨的发生机制

 

一是强刺激和暗示阶段

二是情绪相互感染阶段

三是情绪爆发、行为互动阶段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团伙犯罪、集群越轨

2、团伙犯罪的心理特点有哪些?

3、团伙犯罪的行为特点有哪些?

4、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心理特点有哪些?

5、集群越轨的发生机制是什么?

 

 

 

 

 

 

 

 

 

 

 

 

 

 

 

 

第十三章  犯罪心理的防控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和矫治。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和矫治的相关理论知识,针对现实提出合理的犯罪心理预防和矫治对策,为将来参加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心理预测的依据、犯罪心理预防的种类以及犯罪心理矫治的方法。

教学难点:犯罪心理预测的依据。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犯罪心理的预测

1

2

犯罪心理的预防

1

3

犯罪心理的矫治

1

总学时

 

3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犯罪心理预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犯罪心理预测的依据、犯罪心理预测的种类、犯罪心理预测的方法、犯罪心理预防的含义及可能性、犯罪心理预防的种类、犯罪心理预防的方法、犯罪心理矫治的类型及矫治的方法。

 

第一节  犯罪心理的预测

 

一、犯罪心理预测概述

 

(一)什么是犯罪心理预测

犯罪心理预测,即对犯罪心理形成及发展趋势的科学预见。它是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依据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变化的规律,参考以往的经验,采用观察访问等各种手段,广泛地汇集有关资料和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和技术处理,对特定范围内犯罪个体心理的形成和未来犯罪心理现象的发展趋势、犯罪种类、犯罪数量,以及某些个体犯罪和重复犯罪的可能性等所做的比较实际、科学的估计和推断。

(二)犯罪心理预测的历史与现状

犯罪预测的研究在国外有较长的历史,最早尝试犯罪心理预测的是美同的犯罪精神医学专家希利。

随着心理科学和其他科学技术的发展

我国对犯罪心理预测的研究起步较晚。

(三)犯罪心理预测的内容

一是犯罪率的预测这是指对未来一段时间和空间内犯罪行为发生率的上升或下降等波动情况进行的可能性描述。

二是犯罪类型的预测

三是犯罪人的预测

四是犯罪侵害客体的预测

五是犯罪形态的预测

六是犯罪手段的预测

七是犯罪时间的预测

八是犯罪空间的预测

九是犯罪趋势的预测

 

二、犯罪心理预测的依据与分类

 

(一)犯罪心理预测的依据

犯罪心理预测的依据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理论依据;二是事实依据。理论依据是犯罪心理预测的理论指导和必须遵循的原则;事实依据是进行犯罪心理预测的具体操作时需获得的基本事实。

(二)犯罪心理预测的种类

1、从预测的对象上可分为社会总体、局部与个体预测

2、从预测的形式上可分为综合、分类和单项预测

3、从预测时间上可分为近、中、远期预测

4、从预测性质上可划分为定性和定量预测

5、从犯罪个体发展变化的过程可分为早期预测和再犯预测

 

三、犯罪心理预测的方法

 

(一)特尔斐预测法

特尔斐预测法,也称专家调查法,是指以匿名方式经多轮询问,收集专家意见进行预测的方法。特尔斐(TeIpher)是古希腊传说中的神宇之地,城中有座阿波罗神殿可以预知未来。

(二)趋势外推法

所谓趋势外推法是根据历史和现有的资料分析出发展趋势,从而推测未来发展情况。这是当前较常用的犯罪预测方法。这种方法的主要特点是根据过去和现在己知犯罪构成规律的动态统计数据向未来延伸的方向,以预测未来的犯罪态势。

(三)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调查研究,从制约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各个因素中,找出重要的相关因素,作为预测因子,测知各预测因子分别具有多大的预测能力,然后依据预测因子所起的作用的大小和变化,预测某被测对象未来犯罪及其趋势的方法。

(四)指数评估法

对构成犯罪心理的若干重要因素,分别按照一定的标准评分,然后加以综合,做出总的估量,得出可能犯罪性指数,以作为某一个体犯罪可能性的量的指标。根据所预测的可能犯罪性指数所属的不同区间,以及指数变化的趋势,分别进行统计,从而对某一个体或群体犯罪的可能性及其趋势做出预测。

 

第二节  犯罪心理的预防

  

一、犯罪心理预防概述

 

(一)犯罪心理预防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首先,人作为一种理性和意识的存在,为犯罪心理预防提供了人性基础。

其次,犯罪人往往表现为人格品质的缺陷,这种人缺陷进而导致他们在社会认知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力方面的低下或者减弱,导致他们在一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场合下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的选择。

(二)犯罪心理预防的内容

一是排除和减少消极因素

二是防止形成犯罪心理

三是预防突发性犯罪行为

四是破坏己形成的犯罪心理结构

五是消除实施犯罪活动的机遇

 

二、犯罪心理预防的种类

 

(一)主体预防和客体预防

(二)宏观预防和微观预防

(三)物质的预防与精神的预防

(四)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

(五)单项预防与综合预防

(六)免疫性预防和矫治性预防

 

三、犯罪心理预防的方法

 

(一)加强早期防范教育

(二)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三)综合治理

一是要大力办好工读学校

二是要完善教育立法,预防中小学生流失

三是广泛组织帮教小组

四是必须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

 

第三节  犯罪心理的矫治

 

一、犯罪心理矫治概述

 

(一)犯罪心理矫治的概念

犯罪心理矫治历来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犯罪心理矫治是指建立在严格的、科学的专门治疗方法和概念基础上的心理矫治技术与措施;而广义的犯罪心理矫治是指和心理有关的一切监狱改造工作(管理、教育、劳动等),因为这些活动都对罪犯的不良心理、意识和行为习惯起矫治作用。

(二)犯罪心理矫治的可行性

一是犯罪心理的习得性原理

二是心理的可塑性

三是人的意识的主观能动性

(三)犯罪心理矫治的内容

一是增强犯罪人的思想认识水平

二是帮助犯罪人改变认知结构和思维模式

三是疏导犯罪人的消极情绪

四是培养犯罪人的自我控制能力

五是纠正犯罪人的不良行为习惯

(四)犯罪心理矫治的作用

一是了解罪犯的作用

二是心理疏导的作用

三是化解矛盾的作用

四是转变观念的作用

 

二、犯罪心理诊断

 

(一)什么是犯罪心理诊断

罪犯心理诊断是指通过对犯罪的社会化过程、犯罪经历的考察,并运用心理测量等技术,对其人格特征及促成犯罪行为的心理障碍与缺陷,有无病理上之异常等作出检查与判断,为犯罪心理矫正治疗提供依据的活动过程。

(二)犯罪心理诊断的内容

一是了解犯罪心理现状

二是分析犯罪原因

(三)犯罪心理诊断的方法

一是生活史调查,又称间接调查

二是行为观察

三是面谈

四是心理测验

 

三、罪犯心理矫治的方法

 

(一)罪犯心理咨询

1、罪犯心理咨询概述

罪犯心理咨询(psychological counseling)是通过谈话、讨论对罪犯提供解释、指导等帮助的活动。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两者之间的联系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两者之间的区别

2、罪犯心理咨询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际关系问题

二是婚姻家庭问题

三是情绪控制问题

四是社会技能训练

五是监狱适应咨询

六是学习咨询

七是职业咨询

八是良好社会生活咨询

3、罪犯心理咨询的类型

1)个别咨询

个别咨询就是咨询员对单独一名罪犯提供的咨询。

个别咨询的阶段:

一是投入阶段

二是模式搜索阶段

三是转变阶段

四是结束阶段

2)集体咨询

集体咨询是指咨询员同时对多名罪犯提供的咨询。

集体咨询的阶段:

一是安全感阶段

二是接受阶段

三是责任阶段

四是解决阶段

(二)罪犯心理治疗

罪犯心理治疗是指利用心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消除罪犯的犯罪心理和不良行为习惯的治疗方法与治疗活动。它比心理咨询具有更强的技术件、专业性。

罪犯心理治疗也分为个别心理治疗和集体心理治疗。

1、精神分析疗法

精神分析疗法是奥地利著名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创立的心理治疗方法。

弗洛伊德根据其理论观点,创立了一系列相关的心理分析治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自由联想。二是释梦。三是移情。四是解释。

2、行为疗法

行为疗法又称行为矫正疗法,是以行为主义心理学派的学习原理为理论基础的。

行为疗法的具体方法很多,主要包括系统脱敏法、厌恶疗法、满灌或冲击疗法、代币强化法、发泄疗法、模仿疗法、生物反馈疗法等等。下面主要介绍系统脱敏法和厌恶疗法。

3、理性情绪疗法

理性情绪疗法是20世纪50年代由艾利斯(Albert Ellis)在美国创立的。这是当代认知疗法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种治疗方法。理性情绪疗法的理论要点:人的情绪问题不是由某一诱发事件本身引起的,而是由经历该事件的个体对这一事件的解释、评价造成的。又被称为ABC理论。A代表诱发性事件;B代表个体对A的解释和评价;C代表个体的情绪及行为的结果。用图表示为:

      A      B         C

 

思考题:

1、基本概念掌握:犯罪心理预测、犯罪心理预防、特殊预防、矫治性预防、犯罪心理矫治

2、犯罪心理预测的内容有哪些?

3、犯罪心理预防的方法有哪些?

4、犯罪心理矫治的内容有哪些?

5、犯罪心理矫治的方法有哪些?

 

 

 

 

 

 

 

 

 

 

 

 

 

 

 

 

 

 

 

 

 

 

 

 

 

 

第十四章  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和发展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本章主要讲授犯罪心理学知识在侦查、讯问、调查取证、侦查实验、监狱管理等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使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项有利武器,将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应用于公安、司法机关的具体工作中,促进实际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的领域、成效以及犯罪心理学的发展趋势。

 

二、本章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的领域及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发展趋势。

教学难点: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现状。

 

三、本章的计划学时和分配比例

 

节次

 

教学时数

1

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

0.5

2

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的成效

 

3

犯罪心理学的发展

0.5

总学时

 

1

 

四、本章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的提出、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的特点、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实践意义、犯罪心理学的发展背景、犯罪心理学的发展特征、犯罪心理学发展的重要意义、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效果以及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发展趋势。

 

第一节  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

一、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的典型

 

从犯罪心理学的历史发展来看,存在着一个由基础研究逐渐向应用研究过渡的倾向。

犯罪心理学研究者在吸收了传统的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思想精髓,提出并发展了犯罪现场心理分析这种极为重要的犯罪心理学研究方法。

 

二、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的发展

 

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的发展也表现出如下基本特点。

(一)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具有实践需要性

(二)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具有科学实用性

(三)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研究具有创造性

 

第二节  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的成效

 

一、犯罪心理痕迹分析

 

运用犯罪心理学知识,在侦查工作中进行犯罪心理痕迹分析,对罪犯进行犯罪心理描绘,制作罪犯的心理画像,这是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的重要表现。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真伪性的鉴别

   

犯罪心理学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还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真伪性的鉴别。

  

三、犯罪嫌疑程度的鉴别

   

在实际工作中,犯罪心理学家还可以运用统计测量方法,根据已有的信息,依据概率理论预测案犯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从而鉴别犯罪嫌疑程度的大小。

 

四、异常心理状态的鉴定

   

随着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的发展,在实际工作中,专业人员借助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和诊断方法可以测查罪犯的异常心理状态,诸如心理低常、梦游、心理变态以及记忆缺失等症状,井采取相应的心理测量方法,揭露罪犯的诈病倾向,从而使审讯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五、犯罪心理的矫治和预防

   

犯罪心理矫治是指监管人员运用犯罪心理学的有关知识,配合罪犯的处遇制度,采取有效的心理矫治措施,消除犯罪心理的一项专门化工作。犯罪心理的矫治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矫治罪犯的异常心理状态

(二)预防罪犯心理活动的恶性发展

(三)培养罪犯健全的人格

 

第三节  犯罪心理学的发展

 

一、犯罪心理学的发展背景

 

传统的犯罪心理学的不足

犯罪心理学发展的基础

 

二、犯罪心理学的发展特征

 

(一)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的有效性

(二)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的综合性

一是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内的各分支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

二是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外的诸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

(三)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方法的多元性

一是运用多种方法研究和分析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规律

二是在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中采用科学的实验设计

三是注重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两类研究方法结合起来

(四)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手段的现代性

 

三、犯罪心理学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科学描述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

(二)科学解释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

(三)科学预测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

(四)科学控制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

 

思考题:

1、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发展的特点是什么?

2、犯罪心理学应用研究的主要成效表现在哪些方面?

3、犯罪心理学的发展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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