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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hase176 2012-03-23

现在市面上可以买的高级斜头笔杆有各种不同的样式可选。其中的一些笔杆装配了固定或是粘合的凸缘(或是叫法兰大家习惯一些?),另外一些高级笔杆例如Del Tysdal’s Zanerian Style oblique penholder(见Figure 1)或是Century Oblique penholders常规型号以及5/8直径型号的凸缘可以在仔细地操作下实现可动可移除(即非粘合或固定的法兰)。这篇文章将要讨论的就是如何在这些高级的笔杆上实现法兰角度的调节与稳定。

Figure 1 The Tysdal Zanerian Style Oblique Penholder

 

首先,请让我把“可移除法兰”一词解释并阐明一下。简单来说,这指的就是没有粘合或是永久固定在笔杆上的金属制法兰。虽然说是“可移除”,但不代表需要把法兰频繁地拆卸下来又装上去,这样做会导致法兰卡口变松或是直接对笔杆本身造成损害。偶尔来说,像是Tysdal Zanerian这样型号的笔杆上的法兰已经与笔杆紧紧地咬合在一起了。要是法兰没有变得松动,就完全没有必要再通过调整使其变得稳定;但不管怎么说,对笔尖角度进行相关调整还是对更好的书写好处良多的。

我必须快速粗略地提一提有关第一次将笔尖插入Tysdal Zanerian或是Century oblique类型笔杆上的法兰时需要注意的情况。在此类笔杆的制造过程中,常常有意地在法兰内部留下细碎参差的毛边,用以提供咬合稳固笔尖的摩擦力。但这也会使得往一只新笔杆的法兰中插入笔尖变得难如登天。想要修正这种情况,需要谨慎小心地将法兰从笔杆上拆下来,轻柔地将这块金属展开一小点,再用X-Acto小刀(美国刀具品牌,国内足够锋利的美工刀应该也可)在法兰内部靠前的边缘刮擦以去掉毛边。又因为此类笔杆上的法兰被设计为可适用各种常用的笔尖型号,所以这些笔杆在开箱之后不可能马上就能插上各种不同的笔尖进行书写。举例说明,一只vintage Spencerian No. 1型号的笔尖就需要将法兰扳动至与笔尖相适应的弯度才能使用。但关于此类问题的细节讨论就超出本篇文章的讨论范围了。

从改变笔尖或凸缘的内弯角度,或是将笔尖略微上翘一些都是对你的笔杆进行相关调整的良好开端。(分别是Figure 2和 3B所示的调节方法,或可以在上一篇《解密斜头笔杆》中详细了解)。上述调节带来的好处绝对是1+1而大于2的。合适的笔尖内弯角度(见Figure 2)可以让笔尖的左右尖头在纸上稳定而又均衡地出水

Figure 2 笔尖内弯角度以及尖端校准图示

 

笔尖相对笔杆长轴线所成的角度同样非常重要(Figure 3,A和B)。如果笔尖与纸面所成的角度过于陡峭(Figure 3A),那么很可能就会在书写时造成“刮纸”的现象。将笔尖或是法兰的稍微上翘就可以减小笔尖与纸面之间的角度,使得书写更加流畅自然。应该可以注意到Figure 3B相比Figure 3A而言就是多了点笔尖的上翘,笔尖与纸面的角度就立即不那么陡峭了。这些调整都是基于深度的个人写作习惯与喜好的,但这篇文章所要传达的信息与技巧足够让你有个非常好的开端了。

Figure 3 笔尖上翘角度与笔尖至纸面角度图示

 

上面几段所叙述的两种调整方法是使你使用斜头笔杆在纸上流畅书写的必备基础。在点尖笔新手使用者中常常听到的抱怨是,“我的笔尖在写的时候各种卡住,或者各种刮纸!”当然造成这种情况有很多,例如糟糕透顶的笔尖,过度弯折的笔尖等等。但一只没有经过基本调校的笔杆是造成这些情况的通常原因。

下面我将要介绍的调校步骤,不用钳子而单用你的手指也能完成。对于我的手来说,钳子往往可以提供更好的控制。Figure 4展示的就是我用一把光滑的圆喙钳来调整我斜杆上法兰角度的过程。这样的钳子并不会对法兰本身造成损害,因为钳子是光滑的没有槽齿。如图所示,我由法兰的背面开始用钳。请注意观察钳子是如何紧贴地嵌入法兰中的凹陷中的。我在做这些的调整的时候将一个用旧的笔尖留在法兰里。我还需要指出的是我在此时没有做任何有关稳定笔尖的调整,因为当下对于法兰的调整可能使得笔尖变得松动。用钳子轻柔地扳动法兰,使得笔尖内弯的角度以及上翘的角度符合Figure 2和3所示。务必要非常的小心,因为用力过猛可是会让笔杆断裂的。法兰调节完毕之后就可以继续使用Stim-U-Dent(似乎是坑爹的美国牙签)进行笔尖的稳定性调节了。

 

Figure 4 固定笔尖前对法兰相关调节的图示

 

想要新的法兰达到较好的稳定性,我推荐使用Stim-U-Dent牌的牙签(Figure 5A)。这种特别的牙签由非常柔软的橙木制成,而且几乎每家店里都有得卖(译者:喂,你说的是美国吧!)。但不管怎样,小心谨慎是必须的。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你想把一片木头塞进某样东西的中心,你必须得考虑木头断裂爆裂的可能性。诸如木材的韧力,纹路颗粒结构等都是阻止木头断裂的影响因素。由于这种国内见也没见过的Stim-U-Dent牙签所用的木头非常柔软,断裂的可能性也随之大大减少了。

Figure 5 稳固法兰的图示

 

只管爽快简单地将调整好的法兰完全插入笔杆之中。接下来再将牙签尖头朝下地插入图中所示的小孔中(Figure 5B),使得牙签楔形的底边对着法兰的接合处(如Figure 5B和5C)。手指适当发力,要记住这种牙签的木质非常软,很容易就能压紧。塞入其中的木头量只要能够使法兰位置稳定就已足够,无需更多。将露在笔杆外面的多余的牙签这段即可。这样就大功告成了!这项调整并不能起到永久固定法兰的功效,原因在于塞入的牙签木质非常柔软。事实上,这项调整要时不时地重复进行,因为法兰随时都可能变得松动。

把你手头上的好笔尖放入法兰中试试吧,记得要按Figure 2和4的图示那样对笔尖再进行一下调整,使得笔尖的尖端点与笔杆的中轴线处于同一直线上。从现在开始你就可以美美地用你的牛逼笔杆写字了。在Figure 6中我就手持着已经调校完毕的斜杆写个痛快了呢!

Figure 6 在使用中的调校完毕的笔杆图示

[.iampeth系列教程翻译连载-解密斜头笔杆.]

By Dr .Joseph M. Vitolo

译者: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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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Copperplate风格的书法可以说得上是一件非常容易让人感觉气馁的事情。在可预见的许多困难之中有一样就是使用笔头倾斜的笔杆,也就是一般被称为“斜头笔杆”或是“斜杆”(见Figure 1A),所带来的不适感。对于新手来说,这件“工具”就好像魔法师手中的法杖那样神秘莫测。事实上,斜头笔杆的出现及应用极大地促进了现代Copperplate风格书法的发展。不幸的是,一只质量很差或是调整不当的斜头笔杆很可能会造成一位书法学习者放弃继续学习点状笔尖的相关书法,或是极大地限制他们的进步。在这篇文章我会尝试“解密”斜头笔杆,并且向你们解释为什么斜头笔杆在英文书法中的运用中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让我们先来看看如果用力地按压或施力在弹性笔尖上会发生些什么吧。应该指出的是,所有浓重粗暗的笔势都是在笔尖下行的时候写出的效果。当你的手使用弹性笔尖(例如Gillott 303)向下施力的时候,笔尖的左右尖头就会伸展分叉,使得更多的墨水得以流出,以创造出更浓重更粗暗的笔势(见Figure 1B,1C)。我会将笔势的宽度称作明暗的轻重。加大或减少你施加在笔尖上的力道都会导致笔势明暗相应地变重或变轻。

Figure 1

 

另外,字母在总体上斜度可从~45度-55度不等,或是根据字体风格的不同以及个人的喜好而又有不同。这样的两个因素,笔势明暗以及字母斜度,合在一起就为那些尝试写出拥有笔势明暗变化同时使用直杆及弹性笔尖的右撇子书法家提出了难题。

Walt Disney曾经说过:“每一根线条都有两个边刃。”这一陈述在面对拥有显著笔势明暗轻重的笔画时显得非常重要。就当一个使用直杆的右撇子书法家尝试着依照上文提到的斜度书写字母时,有趣的事就发生了。随着笔尖的尖头分叉和在纸上的划动,笔尖右边的尖头会持续不断地被纸张拖曳而在笔画的右边留下难看的参差不齐的边痕(Figure 1B)。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就在笔尖的中轴偏离字母笔画的主要斜度过远。

应该指出的是,类似上面所说的“参差不齐的边痕”并不就一定是难看和负面的,就如法国的Jean Larcher就在他自己的美妙字体中将这种效果发挥得淋漓尽致。许多左撇子的书法家在使用直杆时并不会遇到这样的困难,因为他们执笔的方向一般情况下,但不是绝对,都与适当的斜度相合。不管怎么说,我所认识的很多精通书法的左撇子都使用斜头笔杆,包括书法大师John DeCollibus of Southboro, MA.,但这点不提也罢。

为了使得笔尖上左右两个尖头都可以顺利无碍地运行而写出良好的笔势明暗,笔尖的中轴线应该符合或是非常靠近正确的斜度线(Figure 1C)。有几种方法可以到达这一目的。能使笔尖乖乖地符合斜度的方法之一就是使用直杆笔杆,然后调整你的手所在的位置或是纸张的位置来便于你写出流畅自然的笔画。我并不推荐这种方法,因为在书写时你的手的位置会变得非常尴尬和难堪。

另一种更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机械地改变笔尖与笔杆的斜度。下面两种方法中的任意一种都可以达到这一目的。首先,笔尖厂商例如Gillott就有生产直角弯头的笔尖,适用于直杆笔杆(Figure 1B)。诸如这样的直角弯头的笔尖被许多书法家所采用。但不管怎样,这种笔尖并不能依照个人的书写习惯及风格来调整角度。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也是被过去书法家所热烈拥护的方案,就是直接改变笔杆,也就是笔杆上斜置的凸缘来实现(Figures 1A与1C)。这样的凸缘一般由金属制成,可将整个笔尖置于与笔杆相对的抵消角度上。这样就是消除了笔尖上右尖头在纸上的拖曳。笔画也因为笔尖的中轴符合或相近于合适的斜度而变得流畅平滑(Figure 1C)。我所见到关于这项重要工具的专利权出现在1831年的英格兰,由Morden和Brockedon提出。

如何将笔尖正确地装入凸缘同样也有讲究并且十分重要。笔尖应当被彻底且完全地插入凸缘之中以使笔尖的尖端点与笔杆的中轴线处在同一条线上,就像Figure 1E中所表示的那样。尽管有些书法家或许会喜欢轻微的不同,但笔尖的尖端点若是离figure 1E中所标示的斜线太远的话,在书写时就会造成强烈的不平衡感。

下面我要讨论的有关笔杆调整的问题均适用于现代的我比方法。在美国ornamental penmanship的黄金时期(the golden age)的英文书法家被教导使用与现在完全不同的握笔方法。不管怎么说,这个课题已经超出了这篇文章的讨论范围了。

大多数的现代高级斜头笔杆,与那些古典的斜头笔杆一样,都配备有可调整的金属制凸缘来迎合使用者个性化的书写喜好与握笔习惯。假如以Figure 2的角度观察发现笔尖的中轴线与笔杆的中轴线一样直,那么笔尖至纸张所形成的角度就过于陡峭了。这会造成书写上的困难,出现笔尖过于“刮纸”以及书写笔画时的曲折。

Figure 2

 figure2

解决方法就是在调节范围内调节笔尖或是凸缘好让笔尖可以略微地上翘。这样在相同的书写姿势下可以让笔尖至纸张所形成的角度不那么陡峭(Figure 2A所示)。这样既便于书写,又能让笔尖在纸张上滑动时阻力更小,改善“刮纸”问题。

调节的最终步骤是扳动笔尖或是凸缘,使它们依循Figure 1E中箭头所示那般轻微地向内转动。这样调节的好处在于当你进入写作姿势时可以让笔尖的左右尖头受力均匀平衡地落在纸上。这个调节非常地重要,因为在笔尖的左右尖头只有一个与纸面有接触的情况下,想写出好字来是不可能的。

好了,那么你已经刚刚买了一只高级(又有点儿小贵)的斜头笔杆而且你还是觉得用这个来写字很困难。当然造成这种困难的原因有很多,例如糟糕透顶的笔尖,烂到不行的书写纸等等,但以这篇文章而言,我们关注的是笔杆的问题。有个问题必须得提一下,那就是“是不是买了一只高级又高价的笔杆就能保证这支笔杆从盒子拿出来的那一刻就状态神勇无需调整了呢?”对于这个问题的简短回答就是令人失望的“不对”。当然了凡事皆有例外,例如书法大师Mike Sull制作并销售的笔杆(Figure 1A)。这样的笔杆是全手工制作而成,拥有客户可定制安装的凸缘,在销售之前就已经调整为最佳状态。

[.iampeth系列教程连载-点状笔尖写出的不同字体.]

By Dr. Joseph M. Vitolo

译者: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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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要检视各种不同由点状笔尖写成的英文书法字体以及其中那些时常令人觉得困惑难分的术语。尾页给出的参考图片应该可以让你从视觉上分辨与对比这些字体中的不同之处。

在美国,点状笔尖书法中非常流行的一个风格就是copperplate风格的字体。这种风格的字体常用来写作与装饰婚礼请柬,在这一领域书法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于Copperplate一词的现代用法泛指多种笔势笔画有明暗变化的字体,因此,我们将以这个作为我们讨论的开始。

历史上,Copperplate一词原用以形容由Bickham完美呈现于其作品The Universal Penman中的English Roundhand字体。这个篇幅浩大的作品将历史上一些最有名望的英文书法大家的作品加以刻板和出版。下图中的Sample1原本是由英格兰的书法大师Joseph Champion, Sr. (1709 – 1765)便包含在Bickham的书中。这个样本展示此种字体优美飘逸的笔势笔画明暗变化,基于椭圆的字母构成形式等标志性特征。比较讽刺的一点在于,关于点状笔尖写出的字体讨论通常要从English Roundhand开始,但English Roundhand字体压根就不是用点状笔尖书写而成的字体。这种字体其实是用羽毛笔进行书写的。更进一步来看,我们可以从Bickham的The Young Clerk’s Assistant中得知,与通常的推测相反,那时的羽毛笔尖通常被削成窄窄的平边,而非尖锐的点尖样式。尽管如此,这些古老的字体形式却依旧是现代“Copperplate风格”书法的根源以及基础。

由书法家手写下的English Roundhand文本将由大师级别的雕刻师转刻到“copper plate(即铜板)上”,以达到印刷发行的目的。由此,Copperplate一词的最终所指的意义就不难推导了。现代的Copperplate书写教程就是通过点状笔尖来模仿那时的羽毛笔书写的风格字体。

据我所知,最早用“Copperplate”指代English Roundhand的应该是Sir Ambrose再其所著的1931年出版的“The English Writing-Masters and Their Copy-Books 1570-1800”。尽管这个词开始被使用的时间可能远早于这本书的出版时间。应该指出的是,English Roundhand拥有许多不同的变体,包括装饰性更弱以及笔势变化更小的形式,通常用以日常的信件写作。

下一种我们将要检视的字体是被称为Engrosser’s script。乍看之下,这种字体与English Roundhand非常相似。好吧,但我们的视觉总是富有欺骗性的。Sample 2中的例子就是历史中被称为Engrosser字体的样本(由本文作者书写)。包括Engrosser’s script, Engraver’s script以及roundhand这些不同的叫法。由于这种字体曾被大规模地应用于公文文书档案的装饰与点缀上,也就是众所周知的“engrossing”,所以被统称为Engrosser’s script。为了本篇文章的讨论目的,我将使用Engrosser’s script一词来代称这一类的书法字体。

Engrosser’s script的根源是上文已经介绍过的English Roundhand。因此,“roundhand”一词也常用来描述这种字体。尽管如此,不同于传统的English Roundhand,Engrosser’s script并不是一种手写体。事实上,Engrosser’s script已经被更精确地描述为“等同于在纸上进行雕刻”。这种字体由致力于模仿雕刻家刀下的roundhand字体发展而来。因此,Engraver’s script一词同样也被用来描述这种字体。同样基于椭圆形的字母在点状笔尖下(例如传奇般的Gillott 303)被逐一细致地绘制,通过分散中断的笔画表现出正粗略相似的字母。请揣摩一下“Script”一词中的大写的“S”(在Sample2中可见),就是由四笔分离的笔画而写成的。综上所说,传统的English Roundhand (Copperplate)与Engrosser’s script最根本的区别即在于字母的实现方法,也就是,手写与绘制之间的不同。

接下来,我们将要讨论的是一种独特的美国式的草书体,称为Spencerian Script。即是Sample 3A, 由Platt R. Spencer, Sr. 书写,是这种字体的代表性形式。由RP Spencer, Sr.在19世纪前半页发展而成,是一种基于他从自然中观察到的优雅的椭圆形以及各种弧度曲度而得的草书体。显然,这种字体得名于创始人Spencer。小写字母相比前面提到的各种字体看起来通常更加精致,笔势明暗较弱。在Spencer为英文书法做出卓越贡献之前,美国的英文书法大都基于English roundhand风格,例如具有代表性的美国书法指导书籍“The Art of Writing”(By Jenkins)。Spencerian Script被介绍引进以及风靡的时期应该是在ornamental penmanship(装饰性书法?)在美国的黄金时代(“Golden Age”)。这一时期一直延伸至20世纪早期。

Spencerian Script最初也是使用羽毛笔来进行书写的字体。但到了19世纪中晚期,当高品质的钢制笔尖变得确实可用,搭配经过良好训练的书法家,男女皆有,基本的Spencerian Script在Spencer追随者的带领下迎来了近一步的改良与完善。Sample 3B即是这种改良体的绝好范例,由大师级的书法家Earl A. Lupfer(1890-1974)书写,他同样也是The Zanerian College的前任校长。Spencerian Script同样有许多的变体,包括更具装饰性的变体,更加精致优雅的”ladies” hand,以及与别的字体一样的更急促的单线体。

最终,在书法家绝佳的艺术能力以及高品质钢制笔尖例如Gillott Pricncipality,斜头笔杆的不断发展,更顺滑好写的纸张以及传奇般的墨水配方例如Arnold’s Writing fluid的综合帮助下,基本的Spencerian Script被装饰发展成为一种极富戏剧性的字体,称为Ornamental Script。Sample 4展示的就是由书法大师HP Behrensmeyer (1868-1948)书写的美轮美奂的范本。Ornamental Script可以被看作是Spencerian Script更具风格化的变体。在Spencerian Script的基础字形上加入了极富对称性的美丽的涡流笔势以及优雅的曲线,兼有极具戏剧性的笔势变化以及几乎不可见的极细笔画。

那这究竟还是不是一种手写体呢?对于这个问题的简短回答就是“是的“,这依旧是一种手写体。但是,Ornamental script是一种将Spencerian Script表现于介于书法与艺术之间的字体。因此,“艺术性(Artistic)”书写一词也可用来描述这一字体。需要提到的有趣的一点在于,在书法大师Michael R. Sull为主的不懈努力与推动下,Spencerian Script以及Ornamental Script类型的书法在现今似乎正在经历复兴。这类的字体在Brian Walker的努力下在英格兰甚至有了一个复兴的根据地。

不同的字体并不相互孤立。事实上,在实际应用中,使用Spencerian/Ornamental来书写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却用Engrosser’s script来书写以达到更好效果的例子屡见不鲜。这就使得难以将过去书法大师的作品加以整洁具体的分类。

我们将要检视的最后一种字体称为Business penmanship,也称为plain penmanship。需要提到的一点是,English roundhand以及Spencerian Script都曾成功被纳入商业应用的范畴。但接下来我们要关注的这一字体,最早是在19世纪在商学院中进行教学而使用的字体,并最终发展推行至所有学校。由EC Mills (1872-1962)书写的Sample 5是这种单线草书体的很好范本。Business penmanship是一种基础的无笔势变化的草书体,在Spencerian Script体得到发展之后才出现。由于这种字体没有笔势笔画的明暗变化,书写时也就不需要柔韧灵活的笔尖。使用这种字体的现代人可以简单地使用钢笔或是圆珠笔来达到相同的效果。我敢肯定许多书法家都能回忆起在学校时学习The Palmer Method或是the Zaner-Bloser Method的经历。

行文至此,希望你能对点状笔尖所写出的各种字体以及描述它们的相关术语有了更好的了解与体会。在下篇连载文章中我们将要进一步检视Copperplate风格书法的相关用具。特别是关于斜杆笔以及点状笔尖的介绍,以及为什么它们能够适用于具有笔势明暗变化的字体书写。

范例

不同字体的范例

 

[.iampeth系列教程-开始使用斜杆点尖笔.]

此为iampeth系列教程翻译其中一篇。

详细索引请点击:http://www./?page_id=10304&preview=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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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前需要一些灵感与激励?:

练习前后对比,书法练习, Henry P. Behrensmeyer
练习前后对比,书法练习, Earl A. Lupfer
练习前后对比,书法练习, Dr. Joe Vitolo

开始使用斜杆点尖笔:

点尖笔写出的不同字体的比较-作者Dr. Joe Vit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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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ncerian Script(斯宾塞体)是由PR Spencer, Sr.在十九世纪前半页创立并发展起来的字体,这种字体是一种由当时书写字体加入轻微笔势笔画明暗变化而成的字体,可用于羽毛笔或装配蘸水笔尖的直杆笔写作。Gillott 303以及Spencerian No.1类似的型号在19世界50年代左右开始生产,甚至Gillott 303的生产时间还要更早一些。PR Spencer, Sr. 的学生以及他学生的学生,在斜头笔杆,时髦先进的笔尖(例如Gillott 303),更顺畅易书的纸张以及更牛逼的墨水的帮助下,一同努力,终于将基本的Spencerian Script发展而成如今名为Ornamental Script的字体。这种字体更加华丽,更加富有装饰性,笔试笔画拥有更加戏剧性的变化。这种字体的出现标志着英文的书法脱离了单纯手写的范畴,达到了艺术的高度。

Business script(商业书写体)作为一种使得书写教学以及日常书写更加简化的途径而持续发展。它的出现相比较Spencerian体更晚,适用于直头笔杆的写作。在当时普遍使用不那么灵活与柔韧的笔尖例如Esterbrook 556 以及 761来写作这种字体,尽管大师们可以选择更灵活与柔韧的型号例如Gillott 604EF。

Engrosser字体是一种笔势笔画明暗极重的字体,这种字体完全不是能够写出来的;而是一种以类似绘画的方式来表现字母。英文书法大师级人物Bill Lilly就曾经说过:“这就好像是在纸上雕刻一模一样!”要想深入地理解这种字体我们必须追本溯源。Engrosser字体的起源是名叫English Roundhand的字体,这种富有装饰性的字体在~1580-1800的英格兰颇为流行。最杰出的作品当属永恒般的笔匠George Bickham的纪念碑作品了。必须提到的重要一点是,English Roundhand在当时是一种手写用的字体,可用窄口的羽毛笔写就。手写完毕之后就由雕刻师转而用刀“雕刻”在铜板上。 George Bickham, Sr.即是一位大师级的书法家,同时还是一位大师级的雕刻家。

而不知在某时某刻,人们代用现在熟悉的Copperplate来称呼English Roundhand。由于在上文中提到过当时手写的字体都需要进行进一步地雕刻,所以Copperplate一词的出处就不难理解了。我记忆中copperplate的第一次出现应该是在Sir Ambrose Heal在1931年出版的一卷名为“英伦书法大师(English Writing-Masters)”的书中。今天copperplate一词无所不指但又错误地成为所有笔势笔画有明暗变化的字体的统称。在美国,依旧在生产以及销售的灵活柔韧的钢制笔尖以及斜头笔杆使得书法家们可以用笔代刀,模仿English Roundhand在雕刻家刀下的模样,并将其发展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绘制字母的系统方法。从此之后,这种字体就被称为Engraver’s script。又因为这种字体多用于正式文书的书写与装饰,所以又被称为Engrosser’s script。有趣的是,尽管起源于English Roundhand,但Engrosser’s script却完全不是一种可用于手写的字体系统。在Zanerian Manual (一本著名的字体书籍)中也称它为roundhand,同样是肯定其与English Roundhand之间的关系。所以使用Copperplate这一个词来描述Bickham的作品以及他同时代出现在美国的发展后字体都是不确切的,这样完全是混淆和模糊了不同字体真正不同的地方。

(未完待添加……)

[.纸杯子和方形伞.]

似乎每个学期的中段,当我自从学期初始下定决心保持的乐观和希望消磨殆尽的之后以及收拾行囊愉快地不曾合眼跑完三千里回家的之前,我的身体总会用尴尬的反应来提醒我。我逃不开。这就像是好不了却逼不出血来的咳嗽,咽不下而又吐不出卡在咽喉的鱼刺,标着起点和终点却没有路线的地图,醒不了又记不起的美梦或是噩梦,没有欠条却又非还不可的债。

我想起了高三的时候我用塑料做的杯子喝茶,从课桌上摔下去又捡起来,冲了热水继续喝,天气冷了就捂在手里等着它慢慢变凉。周末去朋友家做客,他家有各种各样的杯子,玻璃的,陶瓷的,用大茶缸泡茶,然后倒在客人的被子里。我那时候发誓,上了大学我至少要一套陶瓷的杯子,用刚烧开的水冲进去,自己很开心地喝,香气一整个屋子都弥漫。那是种无法说明但自己下定决心已定要实现的心愿,不再用塑料做的杯子喝茶,就连那些用塑料杯子时的烦恼也会跟着不见。就好像我站在他的厨房里,和他看着锅里从超市里买来的咖喱料煮得咕噜咕噜直响,把猪排裹上料,噼噼啪啪地煎到金黄。你真别说,咖喱猪排饭配上萝卜排骨汤,那可真是我高三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而真的到了大学,我不再用塑料杯喝茶。我变得讲究,我变得无理取闹的同时又变得好无所谓。我无处可去,把自己藏在宿舍,以为自己心安理得却早就没有了什么期待。这所有的一切,就好像是只能消费一次的纸杯子,而我把所有的东西都往里面放,再毫无所谓地一口喝下去。我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东西都变得快捷,速溶,消费,不值得再回头去看,没有规律,没有留恋。

以前的心愿现在不过是自己的安慰。就好像高三的塑料杯子,从课桌上摔下去之后,不过是骂个几句,捡起来,还能继续用。纸杯子,泡久了就会变得稀软,捏烂了就不能再用。

听说人体内的细胞在七年之内就会全部自我更新一遍,也就是说,每七年之后,我们都是全新的人?

我又想起小时候,我估计是做了好事,妈妈答应陪我去百货商场买一把好看的童伞。服务员热情地推销,说有一种新的童伞非常好,不是普通的圆形,而是前后更长的长方形,这样我去上学,书包不会被淋湿。我在店里把那把伞撑开又关上,吵着嚷着要买这把新奇的方形伞,妈妈硬是不让,最后还是买了一把圆伞。我沮丧了很久,并且每当妈妈在闲聊时对别人说起我要买一把方形伞的时候,别人也都会哈哈大笑。虽然,我也从没有看到过身边的小朋友有谁用过这种方形的伞。但我小时候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我会那么沮丧。

现在我却觉得自己大概能够明白了。我所希望就是那样前后尖锐的生活的,一头指着前方的方向,一头又护着身后的足迹。至少我现在还不想每七年就可以变成一个全新的人,我想着的是肆意妄为,往后看时从来不需要觉得后悔。我从来都不会喜欢圆圆的伞,虽然所有人都撑着这样的伞在往前走。但是生活就是一个纸杯子,泡久了就会变得稀软,捏烂了就不能再用。

[.我为啥宁愿喝酒.]

心有灵犀在我看来一直都是一种技巧,而这种技巧从来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且不说与其他的什么人,就连和自己心心相契有时候都很困难,麻烦连连,头晕目眩。明知道该如何如何,但有时候就是那般不轻不重不情不愿,总觉得差别和不对等的存在,愿望和行动的不满足。

就好像我是个喜欢喝酒的人,也时常喝上一点(爸爸这是真的,我很抱歉,但我白酒真没喝多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如果有谁扭开了瓶盖倒满了一杯放在我的面前,我就会手指发虚,好像脖子后面乌云密布,只有举起这杯一干而净才能见得阳光灿烂;而如果开始了第一口,不管有没有人在场,我也会干净利索地把剩下的瓶中酒喝得一干二净。我不知道上帝是否每天都在我脖子后面下一场雨,但谁知道哪天我就有可能会被淹死呢?这种阴郁无法言语,找人倾诉只会被说是瞎折腾骗自己。但对于我来说,生活的基调莫不过于是如此,要与严肃的问题打交道,把三条牛仔裤换着穿,三个月能剪一次头发最好千万别拖到五个月,每天要在十一点前睡着……事实就是如此,你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时候;就算知道,也不足以解决生活中不知原因和没有解法的问题。这样的生活可算不上迷人,至少对我来说。

然后就有那么一群怡然自得的人出现:看上去他们生活得轻松又愉快,把袖子卷起来一直忙着他们的各种事情,哼着小曲脸上挂着微笑。他们会给你一些“很好”的建议,虽然和我是同龄人却又好像历经人间百态,“你这些东西哥全都经历过,你这算个屁”,全然不熟但好像又比我更了解我似得唠唠叨叨给我各种建议。轻而易举地“站在我的立场”给我定义了我的问题所在,然后变身慈禧老子华佗达摩等一系列无敌的人物,给哥指点人生。所以我说心有灵犀是一种技巧,他妈的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是个什么问题,这帮人怎么就好像成了我多年至交搞得比我自己还了解我自己呢?

这种人就是心有灵犀的大师级别的人物,要是他们能组成个全球性的组织,估计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也没人会因为什么白癜风鼻窦炎去自杀了。也不知道他们的教主是谁,反正每个人都心怀世人,挂着成熟而又自信的笑容,忙着解决身边那些傻逼的傻逼问题。但以我的角度来说,我宁愿去喝酒也不想再听他们絮絮叨叨了。(你们也知道的,他们肯定一副苦逼脸然后劝我不要再喝了……)

为什么呢?那就拿醉酒来说好了。借用我爸的观点:醉酒的体会,其实是无法表述的。世上只有喝酒的体会,自己绝无醉酒的体会。因为醉了,所以没有体会。既然有体会,说明还没醉。自己知道了自己喝醉的一些情况,大多都是别人描述的,自己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所谓醉酒的体会,无异于照镜子看自己的后脑勺。小朋友们说了,地球上离自己眼睛最远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后脑勺。因为实在太远了,所以人是不可能亲眼看看自己的后脑勺的。当然几乎谁都知道自己的后脑勺,但是自己所见的自己的后脑勺是从镜子里看到的,并且至少需要两面镜子,那是经过了几重折射了,并非所谓亲眼所见。

身在此境,却不可自界;消融了所有社会性,袒露出最深度的原始意识,却并非兽性;不计存在先于本质抑或本质决定存在,呈现一个自由的自我,却失去了能够面对客体的独立主体。所以醉酒的案例证明了“认识你自己”的徒劳,或许弥留之际能够做到,已是无以表达。所谓“盖棺论定”,同样是别人灌醉了一个同伴,躺在棺材里的人,是活着的人们的一面镜子。

所以,喝醉了的自己,其实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的。这其实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妙境界,得以暂而的超越自身,以朦朦胧胧的光圈之下看着满脸通红的自己。这时候与你对话的自己,是不知言语的自己,既提不出问题,也就不会有明确的回答。但却是无比高明的解决的之道。就好像为什么无论道观亦或是佛寺,总是香火鼎盛,信徒络绎不绝。你只要略有洞察力,就知道,人们唯独相信的就是不曾言语的实则泥塑的各种雕像:它们只用亘古不变的目光注视着匍匐于自己脚底的信徒,倾听他们的愿望与疑惑,却从不曾有过任何的言语。而就是这样顺其自然的不言语,祈愿未曾达成,也不见信徒羞恼;祈愿遂成良果,却能得到衷心的感激,盛上丰厚的回馈以还愿。这样的不言语,是多么的高明,是多么的心有灵犀。

所以,真的,傻逼们,别再说什么有的没的了。我还是喝醉了自己教育自己比较好。别再烦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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