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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律师对北海案八大疑点

 昵称2687579 2012-03-25

王兴律师对北海案八大疑点

    重大疑点一:控方指控被告人在凌晨3:00至3:06:40去水产码头实施殴打致死被害人(这时间有多夸张且不说),但3:03:50,被告人黄子富手机通话基站信息却是在几公里远的四川路四川大酒店楼上。而被告人杨炳棋裴贵始终和黄在一起,三人的不在场证明客观真实。

 

   重大疑点二:控方指控及裴金德自认,2:52分接完杨业勇电话后即去了前进路现场并于3:00开始去水产码头实施作案,3:15分返回明都酒店。但宋啟玲的证言及通话记录显示2:55宋与裴金德已会合,裴并用宋的手机给李警和打电话,李的证言和宋的相互印证。宋说,之后就与裴始终在一起。裴有不在场证明。

 

   重大疑点三:控方称裴金德实施作案后又打车于3:15返回明都并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在富贵路与宋啟玲会合。但德手机已没电,其与宋最后一次通话是“作案”前的2:41,。他如何在无法联系的情况下知道宋仍在明都附近?如何能一分钟之内找到宋?而录像显示3:00潘、杨两女就去与宋会合,她俩为何不在?

 

    重大疑点四:在指控的作案时间内,证人宋啟玲的手机有3:00,3:04,3:06三次通话,基站信息应能显示其运动方向是向北部湾广场、幸福街移动,不可能在3:15还出现在富贵街夜市与裴金德会合。但奇怪的是,这么重要的基站信息,警方的材料里没有。

 

    重大疑点五:警方又违法补充的证人证言显示,2009年11月14日凌晨,被害人黄焕海吃了长时间宵夜后,走路明显不稳。但指控的是他在前进路口被被告人第一次围住后逃跑,4名被告人竟然要追到三中门口才追上的他。(这个疑点是被告人杨炳棋自己提出)

   

    重大疑点六:被害人黄焕海吃宵夜至凌晨2点钟左右离开,遇裴金德后要打裴金德,德逃跑。控方指控随后在3点10分左右黄焕海被殴打致死后抛尸入海,相隔1个小时左右。但补充尸检却显示胃及十二指肠内容物排空(表明距死前最后一餐4—6小时)控方称其可能呕吐,北海法医称腐败气体作用,均站不住脚

 

    重大疑点七:被害人尸体被发现时衣服上沾有红色油漆。2012年(没错)警方违法补充取证时,几名证人都突然提到被害人工作的船因要出售而被老板要求刷漆翻新,黄也沾了油漆并在上岸时未换衣服。但船工在船上工作时都会穿破衣服,上岸时换干净衣服(杨炳棋提出此问题);也没有油漆间的成分比对。

 

    重大疑点八:证人李警和称11月14日8点多裴金德打电话让其回船干活,并在船上时裴金德说夜里打了人,打得都打溶了,铲都铲不起来。而裴金德认罪供述里讲殴打致死被害人并抛尸后五被告约定谁都不要说出去。一个没有前科的年轻人会在意外打死人后第二天坦然干活并且向其他人炫耀打人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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