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和患者之间彼此不信任 说是“医患纠纷致杀人”,并无大错 哈医大一院恶性伤害事件发生后,一些媒体用了“医患纠纷致杀人”这样的表述,遭到了铺天盖地的批驳。他们认为媒体在其中充当了恶性角色,再次鼓噪出医患对立的情绪。但就目前披露的情况看,这种说法虽然不够严谨,但并没有歪曲事件本身。 17岁的凶手李梦南因罹患强直性脊柱炎,希望用药物“类克”治疗。但因为他已经确诊肺结核,所以医生建议先治肺病再看脊柱炎。因为强直性脊柱炎药物治疗可能会导致肺结核患者感染,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属于用药禁忌症,所以医生不存在误诊。 但诊断结果的正确不能表明诊断过程中没有发生纠纷。医生有没有给李梦南脸色看,有没有告知不能让他立即就诊的原因,有没有发生争执,目前都不得而知(警方的说法是,李梦南误认为医生故意不给自己看病)。但可以确定,凶手接受医疗服务后,十分愤怒,最后理智没有控制住情绪,愤而杀人。 被杀害的28岁实习医生并不是先前给患者诊断的医生,他只是因为离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最近而不幸充当了愤怒的替罪羊。分析凶手杀人动机,杀人对象有两种可能。1,凶手想杀帮自己看病的医生,但没有找到,便随便砍杀;2,凶手想杀医生,不在乎是不是帮自己看病的那一个。以上两种情况背后的杀人动机,都和他在哈医大一院这次的就诊经历有直接关系。 综上所述,这起造成一死三伤的恶性刑事案件,并不是和“医疗纠纷”无关。悲剧发生后,哈医大一院和当地政府避谈“医疗纠纷”十分耐人寻味。“医疗纠纷”本身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服务型行业纠纷自然在所难免,如果从安抚医疗从业人员的角度考虑,这完全可以理解。但“医疗纠纷”本身并没有把医患关系对立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