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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路中学校本课程评价表

 昵称3105919 2012-03-31
 
[日期:2011-12-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校本课程教师评价方式(样表)

    根据我校课程设置相关规定,现对我校校本课程开设教师进行如下评价:

模块名称

 

任课教师

评价项目及得分

评价标准及分值

填写申报表

5分

实际得分 

标准:

1、目标设置合理,内容翔实,进度合理,评价方式完备;(5分)

2、目标设置合理,内容基本,进度合理,评价方式基本完备;(3分)

周课时量

5分

实际得分 

每周8课时以上(5分)

每周4课时(3分)

教案或学案(自编教材)

30分

实际得分 

标准:

1、符合学校对任课教师的教案或学案的常规要求,并有自己的特色。(30分)

2、符合学校对任课教师的教案或学案的常规要求。(25分)

3、基本符合学校对任课教师的教案或学案的常规要求(20分)

学生成长档案袋

20分

实际得分 

标准:

1、能反映课程开设情况的过程性资料,学生作品特色,学生在参与学习过程中积极性较高。(20分)

2、能反映课程开设过程中学生的进步与收获。(15分)

3、资料收集较少,学生参与程度不高。(10分)

优秀学生成果评价

5分

实际得分

 

标准:

1、学生作品或成果有创新性,设计独特。(5分)

2、学生作品整洁、大方,能反映教师规范和设计思路(3分)

3、有能反映课程开设情况的学生作品.(1分)

展示课录像

10分

实际得分

组织有序,环节完整,设计目标能达成,课的实施过程中有亮点。(10分)

组织基本有序,环节基本完整,设计目标基本达成。(8分)

有展示课录像(4分)

学生评价

10分

实际得分

评价方式设计新颖,学生的能力层次有区分,学生的情感目标有所反映。(10分)

评价过程及方式能如实反映,对学生进步有激励意义。(8分)

评价过程、方式、和结果基本完备。(4分)

市、区级获奖情况

5分

实际得分 

一等奖5分

二等奖4分

三等奖及表扬奖分3分

综合评价

 

 

 

说明:

1、教案、学案需开课前一周上交学校,计划由备课组和教研组审定并参与期末评价。

2、德育校本课程按德育现有相关制度执行。

3、每学期必须有一次展示课录像。

4、优秀学生成果、学分认定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于学期末上交到教务处。

5、各项评分由教务处组织教研组长集中评价并取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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