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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进步还是杀手?

 棋中王 2012-04-02

是进步还是杀手?

  

清晨,央广天下财经爆出“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入围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新闻,再次让我惊愕不已。前不久,一组有关我国烟草行业与受害烟民的可怕的数据,已经让公众大跌眼镜。如今科学界还要为烟草行业的发展大开绿灯,堂而皇之地为其鸣锣开道,与我国作为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应履行的控烟义务背道而驰……中国究竟怎么啦?

人们不会忘记,在刚刚闭幕不久的两会上,卫生部长陈竺还在信誓旦旦地提建议,拟利用税收杠杆,加以控烟。然而,余声未尽,便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向科技部推荐有关“中式卷烟”的科技进步奖,以至于3个多月前,因三度拿下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谢剑平当选“烟草院士”, 而更早在2010年度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烟草就占居过两席, 到底意欲何为?不觉得这是莫大的讽刺吗?

     把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桂冠,戴在烟草行业,实在是件更可怕的事情。无疑是更具有欺骗性,更能够麻痹烟民的自律,以放松对烟草危害自身健康的警惕。这次的新成果,所谓“提升了产品质量和市场适应性”,通俗地说能让烟更好抽,会误导更多的人抽烟;至于烟草行业推出“低害”、“低焦油”卷烟,无非是贴上“减害降焦”的标签,更具有危害健康的隐蔽性,足以使烟民陷入“温水煮青蛙”的绝境。专家称,“到目前为止,根本不存在‘安全’的卷烟,也没有科学证据能证明‘低焦油’卷烟是安全的”,“中国的低焦油卷烟危害不比普通卷烟少,中国的中草药卷烟的危害不比普通卷烟少,中草药卷烟和普通卷烟一样具有致癌性和成瘾性”。为此,这种为“烟”作嫁的“科技进步”,不啻于杀手。

   众所周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我以为,用高科技手段来进行控烟,帮助烟民戒烟,从而降低烟民和二手被动吸烟人群,假如把科技进步奖用在这方面,才真正有意义。人们就不会对“烟草行业”入围科技进步奖,用脚投票了。恰恰相反,把科技进步用在了,有利于发展烟草行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烟草行业的经济效益上,让本来就具有颇丰的垄断利润的烟草行业,继续锦上添花,不能不说是中国的一种悲哀,不能不拷问科技界的伦理道德底线在哪里?不能不质疑它的法理性?显然有悖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明文规定:国家禁止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明文规定:对国家科学技术获奖项目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夸大、模糊宣传误导公众。获奖成果的应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

应该说,建立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提倡健康的GDP向公众推崇健康的生活方式,应该是科技部门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科技奖正是无声的价值导向,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全社会的价值取向,稍有不慎就会让公众陷于茫然,甚至把社会的价值观引人歧途。难怪消息传出,立即遭到控烟人士和媒体舆论的质疑,一些控烟人士还将联合法律、科技界的专家上书科技部要去予以“叫停”。

真希望国家科技部,在今后我国科技进步奖名录中,不再让任何有利于烟草行业发展的科技成果榜上有名。别让科技进步助纣为虐,成为危害消费者的杀手。

2012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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