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产部生产员工薪资的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管理发展需求,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创造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有利公司健康、稳定、高效的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地企业员工工资标准,并参照《2008年车间计件工资方案》的有关规定,对生产部现有的工资方案特作调整如下: 一、计件工资计算方法: 1、当计件工资总额超过基本工资总额时,按计件工资进行分配计算。 1)车间主任的工资计算方法: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加班工资+超产工资 超产工资(按超产总额÷车间员工人数×2); 2)独立班长的工资计算方法: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加班工资+超产工资 基本工资1400元;考核工资300元(考核工资在车间提取); 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1000元÷25.5天×加班天数) 超产工资(超产系数为1.3~1.4,由生产主管审核,经理批准) 3)车间员工工资计算方法:基本工资+加班工资+超产工资 超产工资(按系数分超产工资) 二、 在职员工基本工资调整办法 1、调整对象:车间全体在职员工。 2、调整范围:统一在原有基本工资上加多100元,调整后基本工资不够1000元的补足1000元; 3、调整生效时间:2009年9月份执行; 三、 保底工资设定办法: 1、设定目的: 鉴于生产线在年度生产工作中有可能会因各种客观的因素造成生产任务无法达成目标的风险,从而导致员工工资不稳定。为此,公司为了确保员工工资的稳定性,切实保障员工的利益,公司决定为车间每位员工设定一定保底工资; 2、保底工资定义: 以员工当月基本工资为核算标准。如当月因公司业务量不足或因停电、停水、车间改造、材料不足、公司公共假期等客观因素造成车间员工工作不能饱和时,按1300÷25.5=51元/天补给放假或调休的天数。 3、 保底工资享受对象: 连续三个月内未能达到1300元的满勤的员工,1500元的班组长及1800元车间主任。(注:不含伙食费及节日补助) 4、需按保底工资计算的方法:调休或放假天数*51+计件工资 条件:连续三个月内,满勤 若计算出来的工资普工不足1300元,公司补足每月1300元; 班长不足1500元,公司补足每月1500元; 车间主任不足1800元,公司补足每月1800元; 若不是连续三个月且非满勤的员工,公司按实际计算出来的工资发放后不再补足; 5、补助说明:调休期间公司一律不补助伙食费,加班天数以满三个小时为半天计算,累计满一天的补助伙食费3.5元/人/天;晚上因赶货需特殊加班超过12点的班组,可补助消夜费,但不超过5元/人。 6、 实施执行时间: 从2009年9月份开始 四、 试用员工薪资调整办法: a) 试用期员工工资设定标准:
2、 于2009年9月份正式生效执行。车间员工入职至今没转正的一律按以上设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并即日起将试用期工资调整为新设定的工资标准的金额。 五、补充说明:1、如若因上工序车间(独立班组)工作失误造成返工或误时的,当中损失一律由上工序负担,并追究个人责任;2、如在生产中因工艺员、设计员、车间员工或负责人造成误时而导致损失的一律追究其个责任,并按比例承担当中损失与员工工时工资;3、如非批量产品因工艺改良,材料不良等原因而生产的零碎工时一律不另行计算,统一在保底工资中体现。 六、本方案自签发即日起生效实施,如跟原执行的制度有冲突的以本方案为准。请相关部门知照执行。 拟定: 会审: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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