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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执意喝啤酒“解渴”致死亡

 老老树皮 2012-04-04
醉酒后执意喝啤酒“解渴”致死亡
法院:死者家属起诉酒友索赔20万元不予支持
【字体:    】 【进入论坛】 大江网  2012-03-23 02:37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案例

  2010年5月的一天,朱伟受朋友戴成明请托,为戴成明开办的工厂铺设电线,中午由戴成明招待,在工厂附近一家饭店用餐。席间,戴成明与朱伟对饮,两个人喝掉两瓶白酒两瓶啤酒。吃完饭,戴成明派司机开车送朱伟到其老乡何斌处休息。当晚9点,朱伟睡醒后,又跟何斌各饮一瓶啤酒。随后朱伟入睡。第二天早晨,何斌夫妇发现朱伟死在床上。

  据朱伟的家人说,朱伟是酒精中毒死亡。他们认为,戴成明跟何斌对此都有责任。首先,朱伟中午喝了很多酒,离开时已经严重醉酒,无法正常行走。这种情况下,戴成明既没把人送到医院救治,也没联系家属,而是将人送到何斌住处。其次,何斌也有责任——明明知道朱伟中午已经喝多,晚上还纵容他继续喝,直接导致他体内酒精含量过高、最终死亡。于是,朱伟的家人把戴成明、何斌二人告上法院,以二人存在过错为由,主张赔偿金20余万元。

  法院庭审时,戴成明与何斌均到庭参与诉讼。对于朱伟连续两顿喝酒直至死亡的过程,他们的说法与朱伟家人不一致。

  戴成明说,当天中午离开饭店时,朱伟神志清醒,不存在需要送到医院救治的情形,因朱伟提出要去何斌家休息,他才派司机开车护送。何斌称,朱伟到达后,被他跟妻子接回家休息,晚上7点多,他跟妻子去超市购物,朱伟也跟着去了,回到住处后,朱伟以“口渴”为由,不顾其劝阻,执意喝了一瓶啤酒。睡觉时,一切都还正常,然而第二天早晨,却发现朱伟死在床上。戴成明和何斌均认为,鉴定报告只提到朱伟体内乙醇浓度较高,未明确其死亡与饮酒存在因果关系。他们同时指出,即便真是酒精中毒死亡,与他们也没关系,因为他们并没有力劝朱伟饮酒,相反还曾劝阻他,作为同桌饮酒者,他们能做的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而朱伟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原告律师则认为,醉酒的人神志是不清醒的,他所要求的并不是出于本意,作为同桌饮酒者,应当本着对醉酒者负责任的态度,对他进行正确的处置,如送医、力阻继续喝等,两被告均未尽到此义务。

  □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以醉酒死亡为由对共饮人提起民事诉讼,此类案件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关键是认定被告有无过错,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之原则。本案中,司法鉴定结论仅能证明朱伟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不能证明朱伟死亡与饮酒有必然联系。退一步讲,即便死因与饮酒有因果关系,我国法律也未禁止成年公民饮酒,两被告与死者共饮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那么,两被告有过错吗?法院认为,原告无证据证明两被告存在强制劝酒、或知晓朱伟有不宜饮酒之疾病仍力劝其饮酒的行为。且在酒后,两被告均可以说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据此,法院认定两被告并无过错。综上,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朱伟家人的诉求。(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杨婉)

编辑: 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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