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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支薪病假法案

 阿生记图书馆 2012-04-04
麻州議會正在討論一項關於提供員工支薪病假的法案(paid-sick-days bill),引發中小企業關注。有中小企業組織表示,若這項法案通過,將使麻州在未來幾年,流失1萬2000個左右的工作機會。

波士頓商業周刊(Boston Business Journal)報導指出,這項法案將要求員工人數在六名以下的小企業,提供每名員工每年五天不支薪病假;員工人數在六名至十名之間的企業,提供每名員工每年五天支薪病假;員工人數超過十名的企業,必須提供每名員工每年七天支薪病假。

但根據獨立企業全國聯盟(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所做的一份最新調查報告顯示,政府立法要求企業提供支薪病假,將減少許多工作機會。

獨立企業全國聯盟麻州地區主任維諾(Bill Vernon)批評,這項法案是政府對勞資關係一種不必要的干預(needless menddling),不但將有可能增加企業每年上百萬的成本,也將造成工作機會的流失。

但支持這項法案的州議員認為,這是在勞資雙方的需求間找到一個平衡點。

支持該法案的民主黨參議員、本身也是企業家的伍爾夫(Daniel Wolf)表示,立法者已考量中小企業的需求,制定出合理的支薪病假天數。

這項法案原本要求所有企業都要提供支薪病假,不過由於來自企業的反彈聲浪不斷,最近作出了修正。

修正後的法案,將季節性聘用的員工排除在外,如夏季才開張營業的餐廳、景觀設計公司、以及戶外油漆粉刷公司等。此外,員工也無法累積支薪病假、或是在離職時將未請滿的支薪病假折抵為現金。

麻州產業協會(Associated Industries of Massachusetts)在州議會作證時反對這項法案,強調這項法案奪走了中小企業在當今艱困經濟環境下生存所需的彈性。根據企業團體近期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大約15%的企業會員未提供支薪病假。

另根據非營利人力資源機構「WorldatWork」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企業通常提供傳統的支薪假期,包括年假、國定假期、事假、以及病假等,平均一年有12天支薪休假、以及九天病假。

April 0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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