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雅侬鞋业有限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查处 盐城市国税局

 凯旋号 2012-04-06
雅侬鞋业有限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查处
发布日期: 2011-12-21 14:52:33   部门: 办公室   编辑: 宋从勇   来源: 盐城国税网   阅读: 583人次
 

    盐城市雅侬鞋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0801.43元,受到了盐城市国税局稽查局的查处。

    经查,盐城市雅侬鞋业有限公司接受湖北宜城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份,金额128243.72元,税额20801.43元,货物为皮革,发票已于收到当月入帐,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认证并抵扣,上述发票经宜城市国税局稽查局证实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税发[1995]第192号文《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第187号)规定,对盐城市雅侬鞋业有限公司已抵扣的税款,作进项税额转出,税额21801.43元,并追缴入库。(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供稿)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