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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雕侠侣》导演起诉明星前女友 讨百万房款

 清泉石上257 2012-04-07


袁英明


知名香港导演袁英明与女演员左某热恋时,曾在北京购置过一套房产,二人分手后因左某拒绝办理过户,袁英明将左某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其他费用共111万余元。昨天上午获悉,北京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4年初,袁英明在开拍30集的电视剧《抢滩大上海》时,认识了演员左女士,后来发展成恋人关系。据袁英明诉称,20048月至9月间,他在朝阳区东四环北路某楼盘看中一套房屋打算购买,以作为结婚之用,同时解决其在北京没有固定住所的问题。因袁英明与女友左某并非夫妻关系,不能联名购房,袁英明称自己当时“无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能力,其身份亦不能贷款”。于是,袁英明与女友左某商议后,决定以左某的名义办理贷款手续。二人还约定,如果分手,左某将这处房产转移至袁英明名下。之后,左某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总价199万余元。截至目前,袁英明共支付购房款、累计月供、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111万余元。2007年,由于种种原因,袁英明与左某之间的各种矛盾逐步升级,最终二人分手。袁英明称,目前他一直在该处房屋居住,期间,他多次催促前女友左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左某多次推诿。袁英明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及其他费用共计111万余元。据记者了解,左某是国内一名演员。针对袁英明的这桩诉讼,记者昨天上午试图向左某求证,但截至发稿时,一直未能联系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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