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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建设项目管理几种方式,内容 利弊探索

 枫醉秋红 2012-04-10

现行建设项目管理几种方式,内容 利弊探索

     工业项目建设是高投入、高风险的项目。资金、技术高度密集,技术复杂、涉及专业多、关联范畴广、集成程度高、质量要求高、工程投资大、建造周期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决定投资效益,决定建设项目的成败,决定企业的持续有效发展。少投入、多产出、快建设、高质量、保投产始终是工程项目建设中必须要解决好的重大命题。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经济效益高低的核心问题,工程项目管理必需严格按客观经济规律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的系统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即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管理。它是实施、质量、进度、费用和合同执行等方面有效控制和管理的基础。

     现阶段的最常用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有三种,一种是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一种是代建项目管理模式,一种是CM项目管理模式(简称技术顾问部管理模式)。

    业主自营管理(传统管理模式):这一传统项目管理模式。按照工程项目的项目划分建立的项目式组织架构。这组织架构有利于利用业主现有资源和条件,实现行政协调,纵向管理比较顺畅。成本很低,管理效率差,人员素质差强人意 。其模式存在四个方面的硬伤:一是业主直接委托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开展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协调和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业主组织机构直接行使对项目的管理。业主既是投资主体,又是项目的管理主体,承担了项目的所有风险。二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各个部分之间的界面管理工作量大而复杂,业主组织机构需要较庞大的管理机构和较多的管理人员。三是因项目管理工作量大,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特别是项目管理领导者素质要求高,各管理层面的高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要求高,而业主内部往往很难做到这一点,导致项目管理出现混乱局面。四是按照“做强主业,分流辅业”的改革要求,工程项目建成后,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转岗分流”的后顾之忧,造成工程管理队伍不稳定,难以培养和形成高素质的专业工程管理队伍。 

     建设项目代建制:则是指项目业主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但是代建制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缺少足够的经验和完善的制度体系。推行建设工程代建制中,代建项目责任划定、风险回避、从业企业素质等相关问题存在的不足之处,随着项目的运作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代建单位,责任、权利、义务含糊不清等。代建实践过程中,无法得到各级政府和建设相关管理、备案部门,如规委、建委、环保、消防、质检等方面的认可,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在办理各种工程建设手续的过程中,其身份难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可,造成工作消积被动。另外由于绝大多数地方在实施代建制的活动中与建设单位的主体利益切入点不同,造成管理意见纠纷较多,投资失控严重,工期不继拖延等情况,由于各地对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和市场准入要求比较模糊,对代建单位的资质认定、等级划分等没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以至目前代建行业鱼目混珠,许多工程咨询公司、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的经验不足但通过各类权力在影响着争取做代建的意图,其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满足项目管理的综合素质需要,我市一中工程就是代建项目的代表,工期马拉松、投资无底洞、质量无保障”问题。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拖工期的“三超一拖”现象,甚至出现“钓鱼工程”,还会引出挪用资金、拖欠工程款问题。工期一拖再拖,投资一加再加,尾巴越拖越长,其次,虽然目前的项目管理从业人员有一定专业水平,现场实践经验较多,可是知识面较为偏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较弱,尤其是招标投标,合同管理 ,造价控制、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存在不足,并且我国代建制企业的人员组织结构不合理,考核机制也尚来健全,培训经费缺乏,缺少专门培训机构。在国内代建的结果就是花钱不讨好,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远远不能适应现在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需求,造成疲于奔命辛苦不讨好的结果,造成建设方的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的死结,管理层人浮于事,决策层承担所有的责任,国外的体制已没有这样的管理方法了,而代建制在国外实行近陆拾年时间,我国实行代建制是从八二年始,到现在已三十多年了,从普及程度来说不到顶目的20%,从效果来看,项目代建制成功的范例就是使用国外代建公司按照不同特点工程实行的代建管理,但我国国内的代建公司学费交了很多很多,成本付出很大很大,收益甚微。这也是我国现行项目管理现代模式取代不了传统模式的弊病所在。随之演变出另一个国际国内新的一种项目管理模式,CM项目管理模式,作为我国近几年从国外引进的一种新型项目管理模式,虽然被几个项目所引用,但却一直被人们所忽视。国内对CM模式的研究资料并不多,但较为肯定的一种评价为:是一种高效,专业、经济、科学、先进的项目管理模式。在此种方式下,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业主和CM经理的服务合同规定费用是固定酬金加管理费。

     CM项目管理模式(简称技术顾问部管理模式)。:CM模式的诞生,是现代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传统的西方文化为CM模式的成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现在CM模式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已经相当成熟,在缩短工期、降低工程费用、提高工程质量等方面为投资者创造了极为明显的效益。其实最活跃的因素为CM项目管理部集中了建设项目几个关键部位在本地区顶尖级的管理人员,有效整合项目实施过程中最优秀的人力资源配置,项目管理按项目班子精干化、项目经理职业化、技术干部专业化的要求组建项目部,实现项目的精干高效运转。与此同时,要广借外力,有效整合社会人力资源为我所用。根据施工需要可聘任国内本地区相关知名专家担任长期顾问,对重大技术难题进行咨询论证把关;根据现场专业需求可临时招聘部分技术人员和大专学生,以应急需;从项目招标投标,施工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施工的三大目标控制,以及处理好与各类内外协调和现场监理、施工、设计的关系,借用各类资源和力量对实施项目施工技术把关,负责业主对项目实施的各种咨询和代理管理

     技术顾问部管理模式集成了当年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最高效的管理机制,专业人员知识、经验、能力水平和创新意识的综合评估证明,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和专业权威性,代表了当今国内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的最高水平。集中了传统管理模式和项目代建制的优点,避免了这二个管理模式的弊端,最显著的有三大优势,一是项目的各项管理活动均受业主直接掌控,业主可对顾问部管理各重要环节进行干预,指导、协调、可随时对顾问部的机构进行调整,使项目管理部专业化,科学化,高效化的运作。一方面克服了传统项目管理人员不专业,办事效率和效果差强人意,另一方克服了聘用代建公司管理难度大,敬业精神差,三大控制不在业主掌控之下,工期长、造价高、质量差的问题永远扯不清,为了种种利益和施工方共同对付业主的现像。第二优势是专业化,科学化。传统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机构臃肿,层次重叠,管理人员比例失调,影响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很难实现专业化的人员配置,往往一个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能配置一到二个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造成项目的各个环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不能满足管理要求,办事效率低下,很多的是外行去管理内行,使管理的环节难以链接。而代建公司的人员配置只能是配置业内的相关人员,由于其机构的素质要求和经济利益关系,很难做到顾问部的业内中高级专业人员的高级配置,所以比较而言,最权威、最科学、最高效的人员配置的管理当属顾问部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运作效果必然是最先进、最专业、最科学的。第三个优势就是其最大的经济性,一方面由于其没有代建公司的复杂机构,要价偏高、效果有限,也没有传统的管理部的人员包袱问题,后期付出代价更多,顾问部式对建设方来说是最经济合理的一种模式,付出最少收益最大。其高效专业的管理给项目带来的更是大规模的节约项目投资,提高管理效率、增强投资收益的一种模式。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服务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委托方式】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服务收费】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执业原则】  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 奖 励 】  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禁止行为】  项目管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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