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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出让相关问题咨询

 神州国土 2012-04-12

       
   网名: 吴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  邮箱地址: wmj2* @*****
 电话: ******  通讯地址: ************  

    咨询:我是一名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人员,我们在出让工业用地时,执行最低出让标准出现两种不同观点:观点一,只执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观点二,在执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同时,还必须满足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请国土资源部给予帮助。谢谢。

    回复:你好!工业用地出让的最低限价,应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307号)(查看)《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查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其它用地的出让,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规定,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土地利用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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